我能回档不死 第304章 诡丝之颜骏泽的惊吓方式(5100字,求订阅,求各种票)
作者:夜行狗的小说      更新:2024-03-11

  眼前的这张脸孟永寿再熟悉不过了,这人正是自己的父亲,那原本应该躺在殡仪馆的冰棺里的父亲。

  眼前的人面色乌青,肢体僵硬,穿着一身黑色的寿衣。

  孟永寿搞不懂,父亲这才刚刚去世,怎么会突然就变成怪异?而且还回到了家里。

  说不害怕是假的,眼前的一切让他四肢一片冰凉,犹如坠入梦里,显得那么不真实。

  瘦小的老头子目光浑浊的看向他,右手缓缓抬起,嘴巴张开,五指聚拢,一点一点的塞进自己张开的嘴里,把这张嘴撑得大大的,透出一股说不出的恐怖。

  孟永寿整个人完全傻了,怔怔地看着这一幕,从内心深处涌起了数不清的寒意,目光根本无法移开。

  数秒钟后,孟老爷子把塞进嘴里的五指抽了出来,扯出一些类似口涎的悬液,口中含糊不清,说出了两个字:“我……饿……”

  孟永寿整个人吓得一抖,差点就炸毛了。

  他敢肯定,父亲已经病逝了,他在医院里亲眼目睹的,所以眼前这人绝对是怪异。

  但一只怪异,怎么会知道什么是饿?

  目光往下移,看向老人身后厨台,只见那里摆放着况婶刚刚收拾好正准备要清洗的汤锅,此刻汤锅里面没有放清水,而是还有一些煮剩的面条和龙骨汤的残汤剩水。

  孟老爷子刚才显然站在汤锅前,伸手进去打捞着里面的东西,他的下巴还有一些残汤不时滴落。

  “饿……”

  一个模糊的声音再次从孟老爷子的喉咙里发出,并且他伸出另一只手,对着孟永寿做出一个抓来的动作。

  孟永寿整个崩溃了,转身就要逃,忽然听见楼梯处传来了下楼声,应该是老婆潘雅她们下来了。

  被下楼梯的声音吸引后,他赶紧又回头一瞧,发现站在厨台前的孟老爷子已经不见。

  “怎么回事儿?”潘雅的声音传来,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惊恐。

  这是一个保养得很好的女子,虽然已经五十多岁,但体态丰腴,皮肤白皙,她的身后畏畏缩缩跟着已经明显被吓得不轻的况婶。

  “是……是老爸,回来了!”孟永寿指着屋里,很费力才说出这句话。

  潘雅往屋里一瞧,没有见到孟老爷子的身影,但目光移向地面时,随即发出一声尖叫。

  只见一身黑色寿衣的孟老爷子规规矩矩的平躺在地面,仿佛熟睡一般。

  潘雅吓得赶紧抓住孟永寿的衣袖:“老孟,怎么回事儿?我害怕,你……你赶紧打电话,打4747,快!!!”

  她刚才那一声尖叫穿透力极强,别墅旁边的院子里住的园艺师和清洁工都听见了声音,传出说话声,并纷纷赶来。

  不过孟老爷子的尸体一直躺在地上,这一次仿佛真的死了,再也没有动过。

  在这尖叫声响起的同时,二楼卧室中正在刷手机的孟永寿的女儿孟婷婷听见了,她一脸诧异,下床披了一件睡袍,打开卧室门走了出去。

  这个位置要转过弯才能看见楼下的情况,视线被遮挡,但能听见楼下有人说着什么,且陆陆续续有人赶来。

  孟婷婷穿的睡衣有点半透明,这个样子也不好下楼,她把外面的睡袍紧了紧,扭头看向卧室的隔壁,那是弟弟孟航的卧室,此刻里面没有动静。

  孟婷婷这弟弟就在筑化市附近上大学,但因为家境太好,一颗心基本用在玩上面,考试分数低的离谱,感觉随便拉个没读过书的孩子,胡乱做一通考个分数都比他高。

  所以这个时间点这家伙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睡觉的,基本都是戴着耳机在玩游戏,孟婷婷推开卧室房门,果然就见这家伙弯着背、没有坐相的趴在电脑前。

  一副价值5000元的高档耳机戴在头上,可想而知他根本听不见母亲在楼下的尖叫。

  “小航,刚才老妈在下面大叫,老爸好像还没回来,你下去看看什么情况。”孟婷婷站在门口喊道。

  害怕孟航听不见,她特意加大声量。

  但孟航仍是没有听见,趴在那儿双手不停游动,脑袋也在轻轻晃动着。

  “孟航!”孟婷婷有些恼怒了。

  对方仍旧那副模样,不闻不问。

  孟婷婷快步走了过去,伸手一把抓住这家伙戴在头上的耳机,正要用力猛扯,忽然眼前的一幕吓得她一个哆嗦,不由自主的发出尖叫声,踉跄后退。

  虽然此刻电脑画面中显示的是游戏状态,但孟航并没有玩游戏,他身体前倾,脑袋靠在专用游戏键盘上,伸手正把凸起的键位一颗一颗扣下,然后放进嘴里咀嚼着。

  牙齿都迸出了鲜血,顺着嘴角流下,但依然在重复着这个动作。

  键盘桌上散落了大量已经被咬烂的塑料碎片,甚至……还有半截断掉的牙齿。

  此时的孟航双眼无神,但啃咬键盘的动作很粗鲁,很疯狂,仿佛一只饿极了的疯狗,大口大口的咬着。

  孟婷婷惊慌失措,边哭边叫,转身冲出了孟航的卧室。

  ……

  自从游戏开始之后,颜骏泽一直在观察罗克手中的恐惧石。

  这颗恐惧石虽然是半透明的,而且还能看见石头内部清晰的经络,但在游戏开始不久,颜骏泽就发现这颗恐惧石有了变化。

  先是那些类似经络的纹路开始慢慢变黑,仿佛被注入了墨水一般,随后一股淡淡的黑色,逐渐进入了恐惧石内的其他空间,就如墨水被注入水中的感觉,黑色缓缓散开,被稀释。

  “这就是罗克收集的恐惧?!”颜骏泽目光一凝。

  罗克知道他在看着自己的恐惧石,提醒道:“你负责惊吓的曾家,就住在天盟区的高河市,操控尸体从这里过去只要一晚上就能抵达。为了节约时间,我建议你现在就必须行动了。”

  颜骏泽点头:“我已经用诡丝锁定了这家人,每一个人的诡丝分支线体都对应了数具尸体的主线线体。”

  “每一个人对应数具尸体?”罗克有些讶异,看着颜骏泽。

  颜骏泽点头:“那么按照你所描述的,现在这些尸体出现后只能这家人中所对应的人才可以看见,其他路人已经看不见了。”

  罗克轻轻点头。

  此时,地下空间里,至少有二十具在被黑毒侵蚀后保留下来的尸体站了起来,陆陆续续钻入通往地面的隧洞里,开始离去。

  “什么?这么多尸体你全部都要使用?”罗克变得更为惊讶。

  “不然嘞?”颜骏泽苦笑道:“你都已经开始着手惊吓孟家了,我这些尸体还要花一晚上时间才能走到目的地,数量不整多点,我心里不踏实啊。”

  罗克没有说话,只是瞥眼看着颜骏泽。

  他有种感觉,颜骏泽没有说实话,如果惊吓可以用人海战术就能达到最大恐惧值的话,那就是比谁能控制的怪异多了。

  方式方法、氛围营造、出其不意等手段则全都成了摆设。

  以他积累了这么久的经验,罗克相信自己的判断,尸体再多,真正能够达到惊吓目的的,可能还没有一个出其不意带来的恐惧值大。

  颜骏泽知道罗克在注视自己,也肯定不怎么相信自己,但他也懒得花时间解释。

  罗克这家伙并不是傻子,反正只要自己一旦着手开始惊吓曾家,他就什么都明白了,这根本不是什么秘密。

  他专心致志的控制着行动的尸体,这些尸体排列成队,一个个紧挨着,有序的在隧洞在爬行,不一会儿就爬出了地下空间。

  此时外面的颜骏泽已经爆发了第一次半灵之力,在摄像机的镜头下现场表演了手撕青色童尸反杀的戏码。

  所有尸体排列出去的时候,他已经昏迷过去,脑袋转回了正常位置,还以为自己死了,丝毫不知道有尸体走出了地下空间,经过他,排队远去。

  实际上有诡丝的干扰,即便此时外面的颜骏泽没有昏迷,他也看不见任何尸体。

  有了诡丝的完美控制,颜骏泽的触觉投射在了这些尸体身上,他能感觉到尸体在走路、爬坡的反馈,也能通过任何一具自己正在控制的尸体的视角、看到这些尸体眼中所能看到的一切。

  这种感觉很强大、很舒适,只是控制这么一会儿,颜骏泽就完全投入进去,全身心放在感官被无限放大的一刻。

  待这些尸体队伍上了街后,他直接控制他们开始奔跑起来。

  虽说顺天市距离高河市不算太远,但即便这样跑也要花费一晚上,时间不能耽搁。

  而且颜骏泽很清楚,自己费尽心力控制尸体赶去的这个时候,罗克仍可以通过诡丝控制孟家的人,继续给手中的恐惧石创造源源不断的恐惧值。

  不过出乎意料,罗克并没有一直惊吓孟家的人,他放下手中的恐惧石,回到自己爬出来的地洞旁,伸手在里面捣鼓一阵。

  不一会儿拽出一根有白色线头的诡丝,开始在手中把玩缠绕起来。

  缠绕一会儿,直接坐在一旁,仿佛织毛衣一样将手里的诡丝很快绕成了一个小团,形成了一个新的诡丝团。

  随即罗克悠哉悠哉的放下这个结成的诡丝团,伸手到洞里,扯出另外一根诡丝线头,重复起了上面的动作。

  感觉他这样做就如同普通人闲得无聊的时候,随手点支烟在一旁解闷一般。

  颜骏泽很快发现了这一幕,但他没有理会,只是全神贯注的控制尸体往目的地靠近。

  现在他算知道了,当初顺天市的除灵人,也就是黄琛他们接警后赶来豪庭门院的山体公园封锁现场,除了广场上被撕碎的青色童尸以外,其他什么也没发现。

  这不是因为罗克离开,也不是自己制服了罗克,而是以他们的能力,根本发现不了罗克,就连探灵器都不能。

  要不是颜骏泽自带的时空图谱可以启动怪异任务感知,就是他也无法发现罗克的存在,进而完成不了诡丝分支任务。

  一晚上的时间过得很快,二十多具尸体在颜骏泽的操控下,陆陆续续来到了高河市的郊外。

  虽然一直在操控尸体,但颜骏泽没有任何疲惫感,相反,他还非常投入,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等一众尸体全部进入市里面,找到隐藏在这里的曾家地址时,颜骏泽对于尸体的操控熟练度已经上升了很大一截,之前的顾虑没有了,他反而感觉自己在操控尸体方面,还有更大的上升空间。

  达到目的地,第一步算是完成了。

  颜骏泽把所有注意力放在如何惊吓这曾家的人上,按照之前的了解,这家人心狠手辣,将邻居杀害后连夜逃跑,且可以安心生活这么多年,在胆量方面肯定比普通人要大很多。

  所以如果只是单纯的惊吓,虽说对方可能也会害怕,但效果并不见得有多好,颜骏泽被罗克打败的几率会很大。

  鉴于此,他决定按照前世看过的那部恐怖电影,采取一种不一样的惊吓方法。

  天盟区,高河市。

  市北的一座名叫平安小区的老式小区内,曾世友一家人在这里已经生活近六年。

  原本这家人一直住在农村,没有多少文化,但将邻居杀害后潜逃,为了不被发现,什么工作都做。

  期间居无定所,四处躲避,直到六年前才终于定居高河,姓氏没有变,仍是姓曾,但所有人的名字都已经改掉。

  男主人曾世友以前叫什么已经不得而知,他和妻子一直在工地打零工,曾世友当保安,妻子田晓霞在工地食堂做饭。

  当时帮助藏尸的儿子并没有考上大学,早早就业,在高河一家KTV做吧台服务员。

  平常没有谁在家里,但今天凑巧,所有人在前一天晚上都有事回家,在家里休息了一晚。

  第二天曾世友要准点去工地上班,早早起来,跟迷迷糊糊的妻子打了声招呼。本来也想给儿子说一声,但儿子的卧室门紧闭,显然睡得很沉,他没有去打扰,轻轻关上门出去。

  曾世友个子较小,整个人长得精瘦,但行动敏捷,走路步伐很快。

  他出门的时候才六点一刻,天刚亮,小区里没有多少人起床,且天气阴沉沉的,仿佛随时就会下雨。

  出了住宅楼,来到小区院子后,曾世友紧了紧衣领,抬头看看天色,脑袋往左后方转去,随即眼瞳一缩。

  只见那个方向的花坛旁,有一个光着上身的老头站在那里。

  这老头并不瘦,身上有那么几两肉,只是这种冷飕飕的天气光着膀子出现在外面,让人感觉很怪。

  曾世友也有些诧异,但他不想去管别人,心想应该是哪个晨练的在冬练三九,当即迈步离去。

  走了几步后,好奇心起,驱使着他扭头一看,随即愣了一下。

  只见那光着上身的老人并没有在花坛边锻炼,而是一步一步往他的方向走来,面无表情,目光盯着自己,步伐稳重,但双臂却不摆动。

  这一幕很古怪。

  曾世友皱着眉头,仔细看了这老头的脸,发现自己并不认识,甚至也都算不上脸熟。

  他几乎很少回来住,不认识小区的邻居也很正常。

  回过头,曾世友快步离去,不再管那仿佛在散步的光膀子老头。

  出了小区,附近一家早餐店已经开张营业,曾世友摸了摸肚子,又把手机拿出来看了一眼时间,心想还来得及,遂走进早餐店,要了一屉小笼包,一碗小米粥。

  早餐店里也有其他早起的人在吃早餐,但客人较少,还算安静。

  店老板的动作很快,曾世友选了一个靠近门口的座位,刚刚坐下没多久,早就蒸好的一屉小笼包和一碗热气腾腾的小米粥就被端上桌。

  从筷子筒里抽出一双筷子,曾世友夹起一个包子呼呼吹了两口,塞进嘴里大快朵颐。

  喝了一口粥,再夹起第二个包子时,他猛地一愣,抬头看向店外。

  在不远处的小区门口,那光着上身的老人缓缓走出,对着早餐店的方向一步步走来,走动的过程中双手仍然垂直不甩动,目不斜视,直直的盯着坐在早餐店门口处的曾世友。

  两人的距离,越来远近。

  曾世友把筷子放下,自言自语道:“好奇怪的人。”

  随即他提醒身旁不远处另一个正在吃早餐的人,道:“你看看那老头,光着上半身,这种天气也不穿件衣服,就这么走在街上来了。”

  那人抬起头,眼神迷茫,开口道:“谁?”

  “喏。”曾世友伸手一指快要走上早餐店台阶的古怪老人,“就这老人啊,这么大个人,难道你看……”

  话没说完,那吃早餐的男子道:“这里哪有人,你|娘的,大清早你不要吓我啊!”

  曾世友当即愣住,就见那古怪老人已经走上台阶,一直没有甩动的双手伸出,五指张开,对着自己走来。

  同时,这老人嘴唇微张,可以看见嘴里浓稠的黄色液体粘连着他的上下唇,并且从喉咙里发出无意识的啊啊声。

  曾世友当即炸毛,霍地一下站起来,快速后退,撞倒了店里的数张凳子。

  在对方靠近之前,快速闪身,绕过了这行动缓慢的古怪老人,踉踉跄跄的跑出早餐店。

  一回头,曾世友发现店里的所有人都在惊讶的看着自己,却没有任何人发现这古怪老人,似乎……真的只有自己才能看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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