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围棋故事 第八百三十五章、十一长假(16)
作者:麻烦大了的小说      更新:2020-12-16

  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尤其是那些家庭有过特殊变故的学生,容易形成特别性格,这就要求教师真诚相待、热情鼓励、耐心帮助,用师爱的温情去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让他们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育人是爱的事业,关爱每一位学生是我们教师的责任。

  教师的爱与众不同,它是严与爱的有机体现,是理智与热情的巧妙结合。

  陶行知先生曾对教师说过这样一句话:

  “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

  同时陶先生用自己的言行为我们诠释了“爱”的涵义。

  有一天,陶先生看到一位男学生欲用砖头砸同学,就将其制止,并责令其到校长室。

  等陶先生了解了一下情况回到办公室,见到那个男生已在等他。

  陶行知掏出一块糖递给他:“这是奖励你的,因为你比我按时来了。”

  接着又掏出一块糖给男生,

  “这也是奖励你的,我不让你打人,你立刻住手了,说明你很尊重我。”

  男生将信将疑地接过糖果,陶先生又说:

  “据我了解,你打同学是因为他欺负女同学,说明你有正义感,”

  陶先生拿出了第三块糖。

  这时男生哭了:“校长,我错了,同学再不对,我也不应该采取这种方式。”

  陶先生又掏出第四块糖说:

  “你已认错,再奖你一块,我的糖分完了,咱们的谈话也该结束了。”

  通过这个小故事,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一个道理,某些老师从所谓的差学生身上找不到可赞扬、可夸奖的理由,除了不会多角度思考问题,缺少爱心不能说不是一个原因。

  史烟飘过,回看今天。

  师者为师亦为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

  走上三尺讲台,教书育人;走下三尺讲台,为人师表。

  教师不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更是莘莘学子们的道德基因的转接者。

  因此,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师德培养,教育,更多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

  简而言之,疙瘩和大辉去当围棋老师,都失败了。

  他们俩各自具体原因有所不同,事后分析,却有两方面是比较一致的。

  一是太自信了,都不觉得自己还需要很多上岗前的专门培训;参加培训也是不情不愿地。

  二是太缺乏专业素质,既没有提前的,对困难的心理准备,也没有良好的应对办法。

  都觉得,凭自己的水平,教小孩子下围棋,这事情不是太轻松了吗?

  殊不知,仅仅是当一名合格的老师这件事,就已经非常是很有难度、有很高技术含量的,挑战性的工作了。

  老孟看到了许多人成功,也经历了很多人的失败;他本人摸爬滚打数年,深深知道这工作的酸甜苦辣。

  而且,他几乎与高嗣一同经历了东艺盛这个学校的无比艰苦的创业初期;说白了,真心不容易。

  小蔡问得那么详细,他也就有所猜想。

  果然,小蔡放话说,他主要是想,快速学会所有方法;并不打算去北京长期工作,而是想要在紫塞府家里单干。

  对此,老孟并没有反感,只担心他把事情想得太简单。

  疙瘩和大辉俩人,就是明摆着的反面教材。

  他好意说出自己的担忧,毫不讳言地说出,疙瘩和大辉俩人已经失败,没能胜任老师岗位,败兴回家了。

  小蔡丝毫不担心,他说,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不要把我看成他们俩;他们俩那水平,确实太低,我肯定比他们强太多了。

  呃不对,我就不应该跟他们俩比,档次差得太远。

  他这样说,其实老孟更担心了;对于疙瘩和大辉二人的失利,他很有些内疚;觉得自己没能帮上老哥们的忙,很有些过意不去。

  万一小蔡也是那样,他会更不愉快。

  暗自下决心,这次小蔡如果不去北京就算了;如果他真的去了,一定要严格督促他认真学,无论他到底是要在北京当老师,还是回承德市单干。

  老孟实话实说地告诉小蔡,这一套基本功,不可能通过三言两语就能学会;必须去北京,先至少听一周课,然后最少实习一个月,才有可能真正上岗。

  李铁如也帮忙劝说小蔡,小蔡很有点犹豫不决;他本来以为,聊一晚上,听明白了就在承德市自己干了;去北京那么长时间,他感觉太不值得。

  李铁如接着敲边鼓,声称有机会的话,自己也会去的;当然这只是因为喝晕了,随口说的。

  他的工作根本没办法脱手,除非也破釜沉舟地,想办法办理停薪留职;才有可能也去北京当围棋老师。

  他的情况与小蔡很不一样,小蔡是几乎走投无路了,不得不考虑另谋出路;而他则除非能够办理停薪留职之类的手续,否则工作根本不容他脱手,想去北京教围棋,难度比较大。

  他每周十余节课,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必须在学校一整天;而北京所有围棋培训学校,平时上课时间都是周六日两天。

  他如果硬要去,必须周五晚上乘坐去北京的十余小时慢车,上两天课,周日晚上再“折腾”十余小时回家。

  那样可就太辛苦了。

  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

  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其内容包括:停薪留职的时间、其间的工龄计算、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应定期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期间职工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此合同需由职工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后双方协商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