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摆的巨星 002 被挥霍的天赋
作者:码梓的小说      更新:2020-01-24

  第一天去教室的时候,莫宁还担心自己听不懂英文,无法和同学交流,结果一进教室才发现,他的耳朵就像安装了一部同声翻译机,不管大家说什么,他都听得明明白白,没有一点障碍。而且黑板上的英文,课本里的英文,只要看一眼,脑海就自动浮现出它的意思,简直秒懂。

  等到中午去学校餐厅吃饭,莫宁发现没带饭卡,不得不硬着头皮找同学借时,下意识脱口而出的流利英文让他才知道,自己的担心可能是多余的。

  他已经和这具身体完全融合。

  没有了交流上的障碍,莫宁很快就适应了南加州大学的环境。

  第二天,他在这个世界的父亲莫克立先生开着车来学校看他,并询问自己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回家共度周末。

  莫宁委婉地拒绝了,表示要在学校补习功课。

  不是因为生分,相反看到莫克立的时候,莫宁心里还油然生出了一股亲切感,不管怎么说,他也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亲人。

  莫宁自然有自己的计划,这个周末他准备回篮球馆练练球,顺便好好看看这具身体的天赋。

  莫宁记得他最近一次体测是在大四赛季开始之前,那还是去年11月份。

  那会儿他的裸足身高是206公分,穿鞋身高209公分,臂展226公分,已经是十分恐怖的数据,这样的身高臂展差,就算在NBA黑人里面也是拔尖的存在了。

  这恐怕也是他为什么能在NCAA顶级联盟太平洋十大联盟联赛中,每场仅出战20多分钟的情况下,场均抢到9个以上篮板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大部分时间里他还要跟球队的另一个篮板怪兽吉布森作搭档。

  这当中蒂姆·弗洛伊德的协议肯定起了作用,但话说回来,如果他没有这样的天赋,弗洛伊德肯定也不会让他进校队,不然,谁会用一个无法得分的队员?

  “这么好的身体天赋,居然没有一点自主得分能力。”一想到这具身体的主人如此挥霍自己的天赋,莫宁觉得实在太可惜了。

  搜寻那些过往的记忆,这其中最大的原因还是出在他自己身上。

  因为对篮球没有兴趣,无论是莫克立还是教练教的那些篮球技术,他从来就没有上过心,持球能力不行,投篮姿势太差,出手又慢,除了篮下扣篮和补篮,没有其他得分方式。

  唯一的亮点篮板和防守,这完全还是靠着自己的身体天赋。

  在大学联赛里,凭借同位置中更加出色的身体素质,就可以获得出场时间。

  但到了个人能力要求更高的NBA,像他这种防守端还得打个问号,进攻端已经证明没有自主得分能力,明显存在技术短板的球员,恐怕就很难获得青睐了。

  所以这个周末,他必须要去球馆的另一个原因是,看看自己穿越前的那些技术能力还在不在。

  *

  NCAA新赛季的备训一般要到5、6月份才开启,球队现在正处于休假期间,篮球馆里并没有人。

  从管理钥匙的黑人保安大叔那带着疑惑的目光中拿到钥匙,莫宁推开了训练馆的大门。

  球馆里空荡荡的,少了往日的喧嚣,莫宁来到储物室里拿出篮球,忽然发现有些不大对劲,篮球在他手中似乎变得小巧玲珑了不少,他试着单手抓起篮球,轻松自如,简直不费一点力气。

  在篮球的对比下,莫宁发现自己的手又大又长,远超一般的普通人。

  “怪不得投篮这么差,有这么一双大手确实挺影响投篮的。”

  总算又找到了他投篮不行的一个原因。

  单手抓球来到篮球场中间,莫宁感觉球场也比以前看上去小了一些,走到篮筐底下,感觉篮筐也比以前矮了不少。

  莫宁伸手试着够了一下,轻松抓到篮圈下的球网,这站立摸高绝对不低。

  前一世打球的时候总希望自己能再长高一点,没想到这个梦想会以这样一种方式实现,莫宁心里一股热血涌起,用力拍了一下球,猛地原地跳起,双手抱球直接扣进了篮筐。

  “太轻松了。”

  对于前世的自己来说,扣篮是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换了现在的身体,没想到这么轻松就完成了,怪不得都说篮球是项巨人的运动。

  而且刚才那次弹跳,莫宁感觉头顶几乎碰到篮板,大半个手臂已经超过篮筐,这弹跳的高度简直惊人。

  这样的弹跳再加上身高臂展,怪不得他能在黑人肌肉棒子林立的禁区里面,抢到那么多的篮板。

  突然解锁了篮球的一种新玩法,莫宁忍不住在篮下单手或双手又扣了好几次篮,好好过了一把扣篮的瘾。

  最后一次,莫宁来到三分线外,尝试着运球助跑扣篮,一不小心却把球给运丢了。

  虽然前世是打后卫出身,运球对他来说如同家常便饭,可换了这具身体,却显得相当不协调,远没有前世那样轻松自如。

  “果然,换了具身体,需要适应的东西太多了。”

  “重心变了,手的大小变了,步伐变了,手指拨球的频率和节奏都需要调整,看来得重新好好练练运球了。”

  莫宁很快分析出了其中的原因。

  又尝试了几次,终于勉强能把球运住,莫宁从三分线外往篮下运了两步,直接拔起双手扣篮。

  篮球被砸进篮筐,莫宁顺势落下。

  依旧轻松无比。

  “干得不错,很棒的扣篮!”

  背后忽然传来了一声喝彩。

  莫宁回头,看到一个穿着篮球训练服的黑人青年靠在门口,正咧着一口白牙看着他笑。

  莫宁也朝他笑了笑。

  “瞧我看见了什么,球队休假日周六的清早,你居然会出现在球馆,莫,看来你并不像教练说的,一点都不热爱篮球,”

  黑人青年边说着,边朝莫宁走过来,“如果你早点这么干的话,也许,今年的总冠军就是南加州大学的了。”

  莫宁认识他,他叫德玛尔·德罗赞,去年全加州最顶尖的高中毕业生,被弗洛伊德招募麾下,和吉布森组成白金双子星,带领球队在这个赛季的太平洋十大联盟分区联赛中获得冠军。

  进入大学的第一个赛季,他就场均得到15.6分,3.2个篮板,1.5助攻,投篮命中率达到53%,三分命中率达到36%,发挥十分出色,被很多专家和选秀网站预测会成为今年的乐透秀。

  一头短寸的德罗赞面容看上去比实际年纪显得老气,身高比自己矮了半个头,四肢修长,看着有些瘦削,但身上的肌肉显得非常紧实匀称。

  德罗赞平时不怎么爱说话,不过身上倒没有像一般黑人球员那样纹着各种花里胡哨的纹身,还算是非常好相处的人。

  虽然一进大学就被主教练定为球队核心,但在比他高几届的莫宁面前,德罗赞还是很懂得拿捏其中的分寸,平时对他没有什么过火的言行,两人还算是过得去的队友和朋友。

  当然要真说球队里谁是自己最好的朋友,肯定要属吉布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