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梅莉很快适应了学校的新生活。她们宿舍里一共有八个女孩子,都来自各个不同的地方。碰巧的是,宋亦书也和她分在了一个宿舍,两个人还是一个班的同学,这还真不是一般的有缘分。
学校的生活丰富多彩,和上高中的时候完全不一样。梅莉学的是汉语言文学,不用再学自己不喜欢的课程,还可以选修自己喜欢的课程,这让梅莉感到非常的高兴。她一口气选修了三门功课,天天跑着去上课,忙得不亦乐乎,但心里却感觉到无比的充实。只要是她喜欢的功课,再累她也是愿意去学的。
每个星期,梅莉都会按时给孟宵写信,说说自己在学校发生的种种事情,说自己喜欢的老师,说自己喜欢的同学,又说起大家一起去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等等。反正,无论大事,小事都恨不得和孟宵一起分享。每次好像都有说不完的话,不知不觉的,信就越写越厚了。孟宵每个星期都能收到一封沉甸甸的信,在他们班也是出了名的,以至于大家都毕业好多年了,还有同学记得这件事情。
孟宵也是一样,一个星期一封信,从来没有间断过。想到梅莉说喜欢香山的红叶,星期天专门去爬了一次香山。又偷偷地从香山的树上摘了几片叶子,回来给梅莉做成了标本。想想,自己堂堂的男子汉,现在又做为一名解放军战士,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情,自己都觉得有些脸红。但又想到梅莉收到红叶时笑盈盈的样子,又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果然,梅莉收到这份特殊的礼物后,兴奋的*没有睡,反反复复地拿着那几枚红叶看来看去,就是看不够。又想到孟宵穿着军装,一米八的大个子,却偷偷地去摘红叶时的情景,自己不由得笑出了声。想着想着,忍不住又拿出信纸,打着手电筒给孟宵写起信来。信里把孟宵好好表扬了一顿,又说起自己的近况,洋洋洒洒地又是写了五、六张,这才感觉心里畅快了许多。把信放进信封,又想到上次和同学们一起去玩时照的照片,选了一张自己认为照的最好的一张,也一起放进了信封。做好了这些事情,才躺下要睡了。
刚闭上眼睛,又想到自己是不是应该在照片的背面写些什么话啊,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于是,又起来,拿出了照片,想了又想,终于只是写了一句话,“送给我挚爱的宵,爱你的莉子,”又写上了日期,轻轻把墨迹吹干了,这才小心翼翼地把照片装进了信封里,又特别在信封上注明“内有照片,勿折”的话,做完这所有的一切,真正躺下了睡的时候,窗外的天空已经泛白了。梦里,都是孟宵和满香山的红叶……。
今天是星期天,梅莉本来是准备去找宋芸的,可她们学校的学生会组织大家参加义务献血活动,梅莉也报名参加了。平时安静的校园里,因为人多,显得有些乱轰轰的,大家都排着队,耐心地等待着。轮到梅莉的时候,她还是有些紧张的,平时,她是最怕打针的。
梅莉挽起袖子,看到那么粗的针头,她的头皮就有些发麻。已经是深秋了,她却竟然出了一头的冷汗。抽血的护士发现了梅莉的异样,关切地问:“你行不行啊,如果感觉不好,可以下次再献。”
梅莉扬起小脸对着穿白大褂的护士一笑:“没关系的,你抽吧。我就是有点紧张,我身体平时很好的。”
抽血的护士看了看梅莉细细的小胳膊也笑了,安慰梅莉:“没关系的,你不要紧张,放松些。如果觉得害怕,就把头扭过去,不要看,这样会感觉好一些的。”
梅莉听话地把头转到了一边,只感觉护士用棉签在给她消毒,皮肤凉凉地。接着,就是一下钝痛,应该是在扎针了。还好,比刚才扎手指头化验的感觉好多了。梅莉松了一口气,抽血的护士也说了一声“好啦”,梅莉整个人才放松了下来。转过头,看到自己的血液通过一条管子流进了一个塑料袋里,塑料袋放在一个小称上,小称不停地摆动着。
一旁的工作人员说:“你第一次献血,就献2毫升吧,以后可以献到4毫升。”接着,又对梅莉介绍了一些献血的常识,梅莉认真地听着,不时的还向她咨询一些小问题。过了十几分钟,护士看了看小称,笑着对梅莉说:“要不你使劲握一下拳头再松开,这样血会流的快一些。
“这样行吗?”梅莉握了一下拳头,又松开。
“你握的时间长一些,然后再慢慢地松拳。”护士对梅莉说。
梅莉照着护士说的话缓缓的握拳,又慢慢地松拳,这样做了几次以后,终于听到小称发出“滴”的一声,停下来不动了。
“这就好了,现在我要给你拔针了。”护士手里拿着一个大棉球边说边把棉球压在了梅莉的胳膊上。梅莉一听拔针,又吓得转过脸去,闭上眼睛不敢看了。
拔了针,护士让梅莉用另一支手把棉球压好,又嘱咐她,让她自己看着献血车的大表,十五分钟分如果没什么事情了再叫她。
梅莉点点着,盯着大表看了一会儿,觉得有些无聊,就转着头四处看。到处都是同学,却发现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梅莉这才感到,自己是不是只顾着学习了,怎么好像除了宿舍里的同学,谁都不认识啊。
一个男同学走过来,做在了梅莉的旁边,看着梅莉问:“你刚刚献过血吗?”
梅莉对陌生人,尤其是男生总是怀有戒心的。所以,她只是抬了一下刚刚抽过血的胳膊,没有说话。
男同学见了,笑了笑,然后自我介绍说:“你好,我叫楚华,是学生会宣传部的。针着这次义务献血,我们想做一个专刊,所以想采访一下你,请问可以吗?”
梅莉不想参于这样的事情,直接拒绝道:“对不起,我没有兴趣,你能不能去采访别的同学。”
楚华没想到自己被拒绝的这么彻底,不觉有些发愣。其实,楚华也是在一旁观察了好几个献过血同学以后,才决定要采访梅莉的。他看到了梅莉献血的全过程,感觉到梅莉应该是很害怕的,但她还是坚持了下来。而且,楚华还听到梅莉认真地咨询了工作人员好多的问题,并不像大多数的同学,只是单纯地献了血就完事了。
楚华内心觉得,这样的人更有采访的价值。可没想到被梅莉直接拒绝了。什么时候,在这个学校里,自己的名字也不管用了呢?还是这个女同学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谁的缘故呢?
楚华想想,不觉多看了梅莉两眼,又继续对梅莉说:“那请问你是哪个班的?如果你改变了主意,还可以再我。”
梅莉有些不耐烦了:“说了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了,你怎么还问?我是哪个班的,也不用告诉你吧!你去找别人吧,我真的不喜欢这些事情!”
看着文文静静的女孩子,原来还是一个小辣椒啊,这是楚华的第二感觉。
“梅莉,原来你在这啊,找了你半天了。”正说着,宋亦书跑了过来,
“你已经献过血了吗?可以走了吗?咱们宿舍里的人说要请你大吃一顿呢!”
梅莉本来生气的脸,见到宋亦书,立刻就变了,笑着说:“还以为你们都不管我了呢,我自己正在这儿伤心呢!”又看了看献血车大表上的时间,
“好像应该可以了,十五分钟到了。”说完,梅莉就松开了正压着棉球的手,棉球也随着梅莉的抬手,掉在了地上。
可是没想到,刚刚扎的针眼还没有愈合好,鲜红的血液一下又从针眼里冒了出来。梅莉和宋亦书一时间都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呆呆地看着冒着血的针眼没有动。还是楚华反应的最快,立刻跑去问抽血的护士又要了一个棉球,拿起梅莉的胳膊,重新压在了正在往外冒着血的针眼上。
梅莉看了看正拿着药棉压在自己针眼上楚华的手,想想自己刚才对楚华的态度,有些不好意思了
“谢谢你!”梅莉发自内心,真诚地向楚华道谢。
“要是真想谢我,就接受我的采访吧。”楚华笑着说,
“什么采访啊?”宋亦书听了,有些莫名其妙。梅莉于是把楚华刚才说的话又给宋亦书说了一遍,这才又对楚华说,
“真是不好意思,我对这些真的没有兴趣。以后,如果你有别的事情需要我帮忙的,可以找我。”说完,又自我介绍了一番,两个人这才算是正式认识了。
宋亦书在旁边看着楚华,拍手笑着叫道:“你就是学生会宣传部的楚华?久闻大名,如雷贯耳呀!我叫宋亦书,和梅莉是一个班的,请多多指教!”边说着,边伸出手,
楚华边握住了宋亦书的手,边笑着说:“我还以为自己在这个学校都没有人认识呢,现在,终于有一个认识我的人啦!”说完,还意味深长地看了梅莉一眼。
宋亦书看着梅莉一脸茫茫然的样子,有些无奈地对楚华说,
“呵呵,你不要介意,梅莉就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她不知道你,这是很正常的事。”又转而对梅莉说,
“楚华可是咱们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他是咱们的师兄,上大三了。他写的文章很棒,而且,他竞选学生会宣传部长时的讲演不知道有多精彩呢!”一脸的崇拜样。
梅莉这才知道,原来,楚华在学校还是个有名的人物呢,不由多看了他几眼。楚华也是大大方方地笑着让梅莉看,一脸的自信。又是一个自大无比的人呢,这点倒和孟宵是有点儿像的,梅莉自己暗自在心里嘀咕。
三个人正说着话,一个女孩子摇摇摆摆地走了过来。梅莉只觉得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女孩子,像是从古典小说里走出来的大家闺秀,长发飘飘,白衣如雪,鹅蛋脸,柳叶眉,水汪汪的大眼睛,樱桃小嘴……。现实生活中真有这样的人物啊,梅莉不由地看呆了。
只见美女走到楚华的面前,轻启朱唇,果然声音也是极好听的:“小华,忙完了吗?”我见犹怜的样子。
梅莉一见到这样的弱不禁风的美人,心里就不自觉地会涌出强烈的保护*,连忙接话,
“嗯嗯嗯,忙完了,忙完了。”说着,还看着人家美女一个劲地傻笑。
没想到美女只是看着楚华,直接无视梅莉的话,梅莉见状,只好悻悻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自己“嘿嘿”地干笑了两声。
楚华看见梅莉的窘样,自己在心里偷偷地笑翻了天,有些幸灾乐祸,谁让你刚才这么对我,这一下子也尝到滋味了吧。但表面上却是不动声色,拉着美女的手介绍道,
“孟紫卿,她是我的女朋友,也是咱们学校的,和我一届,你们叫她师姐就对了。”
梅莉热情地叫了声“师姐”,又忙着自我介绍,但美女好像对这些都不太感冒,只是淡淡地瞟了梅莉和宋亦书一眼,又对楚华说,
“忙完了,咱们就走吧。”
“认识你们很高兴,再见!”楚华对梅莉和宋亦书点了点头,边说边拉着孟紫卿的手走了。
梅莉看着孟紫卿的背影,还一脸痴迷的样子。宋亦书不屑地“哼”了一声,
“拽怎么拽啊,也不知道楚华怎么会找这样的女朋友!不就是长的漂亮一点嘛,有什么啊!还有你,梅莉,你有必要这样嘛,也没见你对我这么热情过!”
梅莉这才收回自己恋恋不舍的目光:“你还好意思说,你有人家孟紫卿长的漂亮吗?你要是长的这么漂亮,我也这样看你!”说完,还瞪了宋亦书一眼,
宋亦书直接做晕倒状:“你是不是有问题啊,梅莉,你不去看楚华这样的帅哥,却去看孟紫卿这样的美女?”
梅莉哈哈大笑起来,心想,再帅的能帅过我家孟宵吗?所以帅哥都没有看头,美女才养眼呢。
梅莉轻轻松开手上压着的棉球,低头看了一眼胳膊上的针眼,这下子是不再往外冒血了。
护士在梅莉胳膊的针眼上贴了一个创可贴,又交代了一些最近要注意的事项,无非是不能洗澡了等等。宋亦书也认真地听着,笑着对护士说:“谢谢你,放心吧,我会监督她的。”
最后,护士给梅莉发了一个无偿献血的小红本,两个女孩子牵着手,走出了校园。
宋亦书和梅莉一起来到了校园外的一个她们经常聚会的小饭馆,一进门,竟然又看到楚华和孟紫卿,原来,两个人也是来这里吃饭的。
楚华见到她们两个也是一愣,随后立刻微笑地向她俩点了点头,梅莉和宋亦书也对他笑了笑算是打招呼。
宿舍里其它的女孩子已经点好了菜,正等着她们俩个人呢,见梅莉来了,都争着和梅莉握手,
“还是咱们梅莉最厉害!我们都不敢去献血,还好有梅莉替我们出头了。”原来,班里组织大家献血,班里响应的人不多,辅导员最后就让每个宿舍出一个人,梅莉她们宿舍就是梅莉主动提出来当代表的。
“还好意思说呢,看看你们一个个胆小如鼠的样子!我都替你们问过了,献血没有你们想像的那么可怕,经常有规律的献血还对身体有好处呢!下次,你们有机会也去献血吧,真的没什么可怕的。”梅莉笑着说,
宿舍里的女孩子都替梅莉夹菜,让梅莉多吃一点儿,为了献血,梅莉到现在还没吃饭呢。所以梅莉也不客气,一边吃一边叫着“饿死我了,饿死我了。”嘴里塞的满满的,两个腮帮子都鼓起来了。大家又赶快给她递水,让她慢点儿吃。整个饭馆就数她们这桌最热闹。
楚华在一旁听了,这才知道为什么刚才献血的时候梅莉会问那么多的问题。又看看梅莉的吃相,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女孩子的样子。他接触的女孩子都是像孟紫卿这样的,说话细声细语的,吃饭也是细嚼慢咽的,柔柔弱弱的,梅莉这样的女生,在他的眼中,真的很不同。
“吵死人了!也不知道安静一点,咱们应该去前面的饭店吃饭的,这里的环境实在是太差了!”孟紫卿微微皱着眉说道。
楚华没有接她的话,但心里却有些不高兴。要说孟紫卿别的地方他还可以忍受,就是这个趾高气扬的样子,他是最讨厌的!什么时候都不忘表现自己的优越感!
楚华和孟紫卿两家是世交,两个人从小又一起长大,家里人都认为他们俩个是一对。楚华也烦总是有女孩子来**扰他,于是,干脆就默许了和孟紫卿的关系。没想到,这样一过就是好几年。考大学时,楚华有意考了这所两流学校,本意是想要摆脱孟紫卿的。以他对孟紫卿的了解,她是绝对不屑上这样的大学的。没想到,孟紫卿知道了他的志愿,也非要和他上同一所学校,没办法,两个人就这样走到了现在。楚华现在想想,自己是不是有些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别的女生是没有机会来骚扰他了,可他现在天天被孟紫卿骚扰着,想想,真的有点烦了。
梅莉她们那一桌吃的是热火朝天,楚华他们两个人却只是安静地吃着。
吃完饭,孟紫卿挽着楚华的手边向外走边说:“小华,下次不要再来这个地方吃饭了,又不干净,菜又不好吃,环境也不好!”
孟紫卿说这话的时候,正好路过宋亦书的身边,宋亦书听了翻了个白眼,撇了撇嘴,又拉住正在和别人说话的梅莉,
“听到没有啊,这就是你的偶像说的话,你有何感想啊?”
梅莉只顾着和同学说话了,并没有听到孟紫卿说的是什么。于是,宋亦书学着孟紫卿的口气把刚才她说的话重复了一遍,学得倒还挺像的,把大家逗的都笑了起来。
宋亦书还不解气,指着梅莉对宿舍的人说:“就这种人,梅莉还看得人家入迷了呢!‘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你看看他们吃过饭的桌子上剩了多少东西啊,简直是太浪费了!”
宋亦书的爸爸妈妈都是农民,她看到有谁浪费粮食就心疼的要命,这是宿舍里的人都知道的事情。
梅莉转头看了看楚华他们吃过饭的那张桌子,果然,有好多的菜可能连吃也没吃!真是太浪费了!梅莉暗暗的想,长的这么美的女孩子,怎么就会是这种人呢?梅莉的爸妈从小就教育她要爱惜粮食,每次吃饭,梅莉总是一点儿也不敢浪费的。有时候,其实已经吃饱了,但想到不能剩饭,还是坚持把饭吃的干干净净,这已经成为了她的一种习惯。所以,看到孟紫卿他们这样,她心里对孟紫卿初见时的惊艳也消失殆尽了。
宿舍里的人见宋亦书这样说梅莉,忙都替梅莉说话道:“这也不能怪梅莉,咱们当初第一次见孟紫卿的时候,不也和梅莉一样吗?谁想到外表这么美的一个人会是这样的呀!”
梅莉听了,连连点头:“就是啊,就是啊!这能怪我吗”
又抱着宋亦书的胳膊:“好啦,好啦,我知道自己错了,你就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我吧!”宋亦书看着梅莉“哼”了一声,两个人又相视而笑了。
于是,大家针对孟紫卿又说起了楚华,说他爸爸是省里出了名的民营企业家,他家里多么多么的有钱,又说像楚华这样有钱又有才,长得又这么帅的男生真的不多见呢,只可惜已经名草有主了,孟紫卿真是上辈子修了多少福等等。梅莉感觉这些事情和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关系,只是静静地听着。
一顿饭吃下来,大家都很高兴,付钱的依然是宿舍长。每次大家一起出来吃饭都是这样,宿舍长先把钱垫上,然后大家回到宿舍再各自平摊。其实,也就是现在所说的aa制,只是那时候还没有这么时髦的叫法。那个时候,大家的家境都不是很富裕,所以,大家也都很自觉地各付各的钱。
回到宿舍,梅莉要付自己的那一份饭钱,可大家都不让,说是集体请梅莉吃一顿饭,感谢梅莉在关键的时刻能挺身而出,为了大家牺牲小家,毫不犹豫地献上了自己的滚滚热血!
梅莉听了,也是一再对大家表示了感谢,说:“有机会的话,不要说是洒热血,就是为了大家抛头颅那也是心甘情愿地”。八个女孩子就这样,嘻嘻哈哈地度过了她们大学生涯的一个平凡的一天。
后来,梅莉写信给孟宵说起自己献血的事情,孟宵回信把梅莉好一顿骂,说“没事就你能,眼睛不好不是不能献血的吗?下次再有这样的事情必须和我商量,我同意了你才能去做”等等。梅莉接到信,有些无语,但也知道孟宵是因为关心自己才这样的。回信也只敢说,眼睛要是高度近视的才不能献血,自己的眼睛度数只有1多度,所以没关系不影响什么的,别的话也不敢再多说什么了。
十二月份,梅莉的生日就要到了。孟宵为了这个生日想了好久,这是他给梅莉过的第一个生日,他想送给梅莉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
看着梅莉的来信,突然想到梅莉信上说,她每天都会听中央广播电台的一个节目《今晚八点半》,那是一个观众点播类的节目,自己是不是也可以给这个节目写封信,为梅莉点一首歌呢?想到就做,于是,孟宵立刻拿起笔给电台写信,为梅莉点了一首吉它曲《爱的罗曼史》,又觉得这样好像还不够,绞尽脑汁想,才又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于是,梅莉在生日的当天,收到远在千里之外的孟宵给她发的一份生日贺电,电报上写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心里的感动是无法言表的。透过这张薄薄的纸,梅莉好像看到了孟宵那双微笑着的眼睛,心里甜蜜蜜的。孟宵还是动了心思的,他应该是受到《穆斯林的葬礼》中楚雁潮的启发才想出了这么个主意的吧。
晚上,又听到电波里传来的吉它声,那美妙的旋律好像一直流进了梅莉的心里。梅莉忍不住又哭了,这个孟宵,为什么总能做出这么让她感动的事情来呢?她又想起,上高二的那次,孟宵弹吉它时的情景。现在想想,其实孟宵的吉它弹得只能说是一般般,指法也不是很熟练,可能也是才学了不久,但听在梅莉的耳朵里却是那么的动人,比电波里的这首《爱的罗曼史》还要动人!
梅莉拿起笔给孟宵写信说,什么时候能听到你再给我弹吉它呀,真想听呢!又说,你最坏了,今天都惹的我哭了。又说,真想你了!写着,写着,眼泪又掉下来,落在了信纸上,晕湿了一片墨迹还未干的地方。
孟宵于是接到了一封被泪水洗过的信,知道是梅莉的眼泪,心里也是又痛又麻又悲又喜的,像是一根针轻轻地、一下一下地、密密地扎在自己的心上……。拿出梅莉的照片,细细地看,又想起梅莉笑得弯弯的眼睛。思念,在心底无限地蔓延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