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斯的咆哮 第七章 黑旗
作者:秦武封禅的小说      更新:2020-09-26

  茂密的丛林逐渐变得稀疏,阳光也穿透了若有若无的雾照在大地上,使得整个世界都从阴森神秘变成了暖色调。

  王大卫已经跟着罗斯走了三天。

  或者说是被罗斯用绳子拖着走了三天。

  右腿受伤的罗斯不可能让王大卫“舒舒服服”的趴在马上当大爷,他甚至把马袋和别的行李挂在了王大卫的身上,像拉着牲口一样骑在马上拉着王大卫行进。

  这是一种毫无掩饰的侮辱,任何有尊严的人都不会对这种欺凌无动于衷。

  但王大卫却一点都没有反抗,他的心已经变得有些麻木了。

  罗斯是王大卫来到这个异世界第一个接触的人类。当时这位主动给他端了一碗麦粥的人,曾给了王大卫莫大的希望。

  可当罗斯摘下他伪装的面具时,本就濒临崩溃的王大卫是真的绝望了。那天夜里他亲眼看见了罗斯与汉丁顿的战斗,生长在文明社会的他从未见过如此血腥残忍的画面,那个原本他以为和蔼友善的人转眼就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这两天王大卫只要闭上眼睛,汉丁顿那张满是刀疤双眼外突的死人脸就会在他的眼前浮现。

  “浩劫将至……这就是我的浩劫吗?”王大卫似乎成功解读了这句话的意思。

  即使受到虐待,即使罗斯也受了不轻的伤,王大卫却依然不敢有任何反抗的念头。他现在只期盼罗斯想去的地方不远,他觉得肩上的负重就快压断他的腰了。

  幸好,目的地就要到了。

  ……

  黑旗镇是一个位于混乱领边缘的小镇,和混乱领其他的地方一样,所有生活在这儿的人没有一个是普通的镇民,这里充斥着强盗、暴徒、政治犯和被人类国度排斥的其他的一切,是文明国度眼里野蛮混乱的法外之地。

  仅仅及人胸口高度的低矮土墙,把它从混乱领中圈起。

  虽然黑旗镇是个危险的地方,不过因为距离迷雾森林很近,诱人的利润还是驱使着很多冒险者和商人前来淘金。前者负责猎取野兽或者魔兽、采集药材和魔法植物,后者则负责把这些特产运回文明世界贩卖。

  这里也是罗斯的目的地。

  如果能到帝国的大城市,王大卫这样的蛮族人说不定能卖个大价钱。可是罗斯不敢再走远了,他右腿和左臂的箭伤只进行了简单的包扎,还需要更专业的手段治疗。以他当前的状态,带着王大卫这个累赘穿过混乱领实在是太过危险了。

  他以前倒是没什么让人惦记的东西,可是王大卫这个蛮族人在明眼人看来就是一堆明晃晃的金币。

  小镇的中心有座酒馆,斑驳的墙皮和暗深色的木门向所有经过的人讲述着它的沧桑。

  其实这座酒馆建成的时间比小镇还要早。

  酒馆二楼的窗户上伸出一节旗杆,上面挂着一面没有图案的纯黑色燕尾旗。

  关于这座酒馆和这面黑旗,附近的冒险者之间还流传着一个故事。

  若干年前有一位帝国贵族曾胆大妄为的参与了皇权更替,不幸的是他所支持的皇子最终失败了。新皇登基后,开始清算所有阻碍过他的政敌,这位贵族作为头号目标被放逐到了混乱领。失去了曾经的封地、财富和荣耀,他只能选择在靠近迷雾森林的地方开了一家酒馆维持生计。

  没有了贵族的头衔,象征着贵族身份的纹章自然也不能再使用了,于是他只保留了没有任何图案的纯黑燕尾旗挂在酒馆外面,用来缅怀他曾拥有过却又失去了的一切。

  对于祖上是否曾是一位贵族,这家酒馆的老板从没有公开表明过,也没有人敢去酒馆求证传闻的真假。

  事实上能够在混乱领开酒馆的都不是一般人。

  自由佣兵需要寻找同伴组成临时团队;迷雾森林的特产需要一个交易场所完成买卖交割;疲惫的冒险者需要赌博和应召女侍找点乐子……

  提供最基本的酒食住宿只是表面上的幌子,这些酒馆其实是信息和财富的枢纽站,甚至有一些酒馆本身就拥有属于自己的军事团体,他们还会负责维持地方治安,或者临时客串“法官”进行仲裁……

  不得不说酒馆的存在很具有混乱领的特色——混乱而有序。

  而黑旗镇这名字,就是源自酒馆二楼挂着的黑旗,足可见这间酒馆在镇子中的地位。

  黑旗镇已经完全脱离了迷雾森林的范围,这里干旱少雨,笼罩了王大卫十几天的浓雾终于消散的无影无踪。这一会儿正值晌午,硕大的太阳炙烤着干谒的土地,一丝若有若无的风吹过脸庞,带起的都是热气,吸进鼻腔有一种轻微的灼烧感。

  烈日下王大卫被罗斯拽着走在黑旗镇中唯一一条大路上,这条路十分宽阔笔直,路面铺着细小的的碎石和沙土,两侧则是一些店铺的门头。大中午的没什么生意,伙计们都懒洋洋的坐在门口打盹。而这条路的尽头就是黑旗酒馆,那面黑色燕尾旗已经遥遥在目。

  在这条大道上策马狂奔肯定很过瘾,但罗斯已经下马步行了,这是他对于黑旗镇的尊敬,当然更像是一种胆怯。

  罗斯在前面一瘸一拐地牵着银币,在后面步履蹒跚跟着的王大卫形象还不如一个乞丐。

  一路风吹日晒跋山涉水,王大卫的皮肤干裂、灰头土脸、嘴唇上满是燎泡。森林里密布的荆棘把他的衣服刮成了碎布条,穿在身上有点像吉利服。

  为了防止王大卫逃跑,罗斯把他的手捆的很紧,手腕被麻绳磨得鲜血淋漓,手掌则因为血液流通不畅而有些水肿。

  两个人的这幅尊容,十足的破落户样子。

  黑旗镇的这帮人明显不知道什么叫做谦卑怜悯,望向他们的眼光满是轻蔑嘲讽和不怀好意,只有在看到王大卫的脸的时候会闪过一丝好奇,毕竟蛮族人在混乱领很是罕见。

  被这种目光注视的罗斯很不舒服,用力拉了一下手里的绳子,把身后的王大卫拽了一个大跟头。

  “磨磨蹭蹭什么?卑贱下流的蛮族小子!”

  回头咒骂了几句王大卫,罗斯的心情舒畅了不少。他用力挺了挺胸,忍住右腿的伤势昂首向前大步走去,好像他的俘虏不是王大卫而是名真正的蛮族战士。

  小镇面积毕竟不大,王大卫在累死之前还是成功走到了酒馆的门口。

  在酒馆大门前,罗斯停住了脚步。他先是拿出一块破布,用水壶里的水打湿后狠狠的擦了一把脸,又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小瓶猪油,小心翼翼的抠出了一点点抹在头上,把乱糟糟的干枯的头发抹成了油光锃亮的三七分。

  自觉面貌一新的罗斯最后整了整身上的破札甲,推开了酒馆的大门。

  即使是大白天,酒馆里依旧嘈杂不堪,几乎没有空座。和门外冷清的大街相比,热闹的有些过分。

  这些酒客大都一副武者的打扮,各个孔武有力面目凶悍,喝起酒来十分豪爽。酒精的刺激加上炎热的天气,使这些大汉燥的满脸通红,纷纷扯开了衣襟露出健硕的胸肌和浓密的胸毛。

  穿着暴露打扮妖媚的酒馆女侍,端着食物和酒灵巧的穿梭于众多男人之间,不时因为被占了便宜发出一声浪叫,却也只是回头娇声笑骂了几声。若是碰上出手阔绰的豪客,还会主动靠过去陪酒调笑,用柔情抚慰旅人们疲惫的心,顺便把他们钱袋里的钱也带走。

  酒馆中还有几张有赌具的桌子,聚集着一群赌徒吆五喝六。一位赢了的人笑得差点没抽过去,一把搂过赌桌上所有的钱,丝毫不顾及其他人输的两眼发红,也不担心谁抄起随手放在一旁的兵器,直接上手硬抢。

  在混乱嘈杂的环境之中,却有一块安静的区域格格不入,十几名身着黑袍的武士围住了几张桌子,安静的吃着东西或者擦拭武器。他们会时不时的望向四周,若有酒客也恰好看过来,总是会在他们犀利眼神的注视下尴尬地先转回头。

  这些黑袍武士的身后,是通往酒馆二楼的楼梯。

  寻欢作乐的人们本来没有去注意进入酒馆的罗斯和王大卫。可当他们发现罗斯是向着楼梯走去的时候,喧闹的酒馆渐渐变得安静了,所有人都把目光聚集在罗斯身上,目光中有惊愕,有好奇,最多的还是幸灾乐祸。

  “仓啷”一声,一名看上去像是头儿的黑袍武士拔出腰间的佩剑横在罗斯面前,打量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的问道:“第一次来黑旗镇?不知道酒馆二楼不能随便上?”

  罗斯看着眼前明晃晃的利刃吞了口口水,有点惧怕,还有点羡慕。

  在明亮的剑身上,可以清晰看见独特的十字星型云纹,这是使用特殊工艺多次螺旋锻打才能产生的;而精美的剑格以及剑尾圆润的配重球,无不显示这把剑精良的做工和不菲的价格。

  这是一把手半剑,狭长的剑身兼顾了斩与刺的用途,加长的剑柄可以双手握剑也可以单手配盾,是一种用途颇广的长剑。这种“不伦不类”的武器正规军装备的很少,可是佣兵之类的民间武装却异常喜爱。

  罗斯早就想要换一把好的新剑了,但是在混乱领盔甲和武器是最紧俏的货物。以罗斯微薄的收入,他只能勉强继续使用自己磨成铁片的破剑。不过回头看了看累的迷迷糊糊的王大卫,罗斯的底气瞬间就足了。

  “我是来谈大生意的,我俘虏了一名蛮族人!”罗斯骄傲的说道。

  听到蛮族人,黑袍武士握剑的手瞬间紧了,一股令人窒息的气势从他的身体中扩散而出,席卷了整个酒馆。

  罗斯的心都停跳了半拍,他感觉这一刹那面前的黑袍武士好像变成了一只凶猛残暴的魔兽。

  不过在看到王大卫的时候,黑袍武士的情绪又归于平静了。

  “原来是个蛮族的小孩。”

  听到了他的话,刚刚安静了一会的酒客们开始哄堂大笑。

  “哈哈哈!”

  “俘虏了一个小孩?”

  “他的腿是被这个小孩打瘸的?”

  众人的嘲笑让罗斯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他双手握拳脸涨得通红,大声反驳道:“那也是一名蛮族!”

  酒客们笑得更大声了,甚至有人笑得从椅子跌坐到地上。

  那名黑袍武士却是认同的点了点头:“你说的没错,那也是一名蛮族人。”

  说罢放下了阻拦的长剑,给了罗斯一个允许通行的手势。

  罗斯似乎没想到事情会进行的这么顺利,愣了一下后兴奋的说了声谢谢,拉着王大卫就登上了楼梯。

  不理会因为错愕而再次变得鸦雀无声的酒客们,黑袍武士收起佩剑坐下,拿起酒杯轻抿了一口,喃喃自语了两声。

  “蛮族,蛮族……”

  他的嘴角突然抽搐了几下,似乎后背一处多年前留下的伤疤又有些隐隐作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