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大佬拯救人生 第319章 其实我是穿来的(十四)
作者:庄姜的小说      更新:2021-09-01

  在权贵眼里,手里稍微有点小能量的池芙和路边的蚂蚁一样,根本入不了他们的眼中。

  而且越是地位高的人就越爱惜自己的羽毛,很少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去记恨或是要报复一个普通人。

  池芙充其量也就是个带艺人的小经纪人,手里连个出名的都没有,她又能做什么会让权贵不惜一切打压她的事?

  要知道在事情的后半部分,那个幕后之人就连她丈夫的小公司也给搞破产了,害得他一家人过得非常凄苦。

  推测暂时也推测不出什么结果,毕竟宗闲不是没遇到过脑子进水,做事荒唐的人。

  他来到这个世界的任务就是守护池芙那一家子,让他们可以有一个幸福的人生,该解决的事他肯定要给解决掉。

  那么第一个入手的,就从最先闹出事来的小鲜肉花火开始吧!

  花火最近很得意。

  甩掉池芙后,借着那股卖惨的风势,他一连接了好几个综艺节目,一下就从五六线小透明进军到了三线。

  他相信等他录的综艺全都播出来的时候,进到二线都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一想到这个他就非常愤怒,明明他十八岁就跟公司签了约,硬是被那个池芙拖着做什么基础训练!

  他需要的是训练吗?不!他需要的是曝光率,是粉丝,是钱!

  训练能训练出粉丝吗?训练能让他出名吗?

  如果他像同期的那个艺人一样急速出道,这会说不定早就成一线流量了!

  可惜就算他再恨那个女人,丢失的青春也不能找回来。

  好在他还是为自己找回了一些利息,让那个女人为自己的成功发挥出了最后的一点光和热,不然他就算出名了胸口也一直会憋着一口闷气。

  正美滋滋地坐在保姆车里摆弄粉丝送给自己的名贵手表,突然手机响了起来。

  看到上面显示出来的名字,花火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脸色也白了一白。

  他颤巍巍地接通手机:“您好。”

  对方也没有多说话的意思,冷冷地丢下一句:“半个小时后过来。”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坐在副驾驶上的助理看到他难看的脸色,忍不住担心道:“咱们一会还有个采访,怎么办?”

  花火咬了咬牙:“还能怎么办?改期吧!”

  “好吧。那明天早上的封面拍摄?”

  “改!改!都改!”花火郁闷地把头发抓得一团乱。

  “好吧。”助理耸耸肩就转了回去。

  今天又到那个地方,至少三天时间是别想好好工作了。

  不过他一点都不会同情花火,路是他自己走的,既然收到了好处就得承受随之而来的痛苦。

  要么先苦后甜,要么先甜后苦,想要一直只要好处不要坏处,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

  而且他可以随便就把对他那么好的池芙给害了,谁知道下一个要害的又是谁?要不是自己手里也掌握着他的黑料,可能也早就被他给推出去了吧?

  保姆车此时已经调转了车头,朝郊区的一处隐蔽会所开了过去。

  这里是一家高级会员制的会所,只有会员才能出入。

  带人当然也可以,但必须有两名以上的会员做担保才行。

  正是因为这种严密的制度,才使得这个地方在圈子内很受好评,让人趋之若鹜。

  不是什么人都能申请入会的,能耐不够,家室不够,钞票不够的人连门在什么地方都找不到。

  花火并没有这里的正式会员资格,但他有一个临时的会员资格让他可以在某些时刻在真正的会员带领下来到这里。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真的不想来着,因为每次来到这里他都会浑身是伤的离开。

  可又能怎么办呢?

  如果一身伤换来一次机会,那也是很值得的,不是吗?

  不远处一辆熟悉的车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了一抹熟悉的身影。

  看到那人的样子,花火倔强地哼了一声,快那人一步走进了会所。

  那人是他的同期,一起当的练习生,也一起签的经纪人。

  可他比自己出道早,也早早找了条粗大腿抱。因此在外界,他的粉丝要比他高出好几百万!

  这也是他最不服气的一件事。如果不是池芙总拖着他练习基础,他也早就可以达到那种高度了!

  不就是来会所吗?

  他可以对自己狠,他自然也可以!

  总有一天,他会把他踩在脚下,让他再也不能对自己露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第二天下午,花火才在会所侍者的搀扶下踉跄地走出来,上了停在路边等待的保姆车。

  只是一天时间而已,他就像缺水的花儿一样显出一种枯萎的疲惫。

  他露在衣服外面的肌肤上有不少可疑的青紫,尽管他遮掩着,有经验的人还是一眼就可以看出他曾经遭遇过什么。

  宗闲看着入侵的监控上呈现的一副副画面,笑眯眯地将有用的那些全都保存了起来,并在好几个地方都做了备份。

  有了这些录像,他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比如,先把花火现在跟的那个经纪人的电脑和手机入侵一下,往里面塞点东西之类的。

  刚处理完一切,书房的门被敲响。

  “妈说再过十分钟就可以吃饭了。”走进来的是湛明辉。

  他进来后看到的当然不会是宗闲入侵网络的界面,而是一本看了大半的网络小说。

  湛明辉探了探头,发现正是他前些天跟他介绍过的那本关于剑仙的小说。这让他有种传教成功的成就感。

  “怎么样?这本小说很好看吧?”

  前世他看到这个作者的书时都是很久以后了,要不是听说小说被改编了电视剧,他都不知道名字如此垃圾的小说竟然很好看!

  好歹也是几百万字的小说,起个好听点的名字不好吗?

  扑面而来的逗比气息硬生生让这部原本可以打十分的小说成了勉强及格的瑕疵品。

  看书评下的留言就能知道,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实在书荒才看了眼这本书,结果一跳进书坑就爬不出来了。

  要是作者起了个威武霸气的好名字,想必早就火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