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住了世界破绽 第九十二章 埃及文物上的中国字
作者:泉水谷小松的小说      更新:2021-03-04

  “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冯尧一点都没有被说动,他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拉特摩,“您的祖上弗莱彻爵士,要么自己就是个疯子,要么就是被什么人给蛊惑了……”

  “罗特,你说得没错。”

  这句本来带有些嘲讽和侮辱的话,竟然被拉特摩全盘接受了,似乎就知道冯尧要这么说一样。

  这让冯尧顿时感到一阵郁闷。

  从这老头当初发出邀请函,到现在几个人听他讲故事,他都处在被动局面,一直被牵着鼻子往前走,如果不是英玛说要想方设法地把这座迷你金字塔搞到手,他早就告辞而去了。

  自己的所有反应,好像都被他提前计算在内。

  这个人究竟对自己了解多少,还是说他身边也有一个隐形的……超级人工智能?

  其实,萨拉也有些奇怪,自从她来接待组织里面这个神秘的大佬兼专家时,从来就不知道他有这么健谈。

  是的,她知道荷鲁斯组织非常看重罗特这个人,但从搜集来的各种资料表明,罗特这个人不但年轻,是个学生,而且没有太多的背景,更重要的是他是个东方人,之前和西方几乎很少有什么交集。

  也就是这一段时间以来,他才表现出一些让人刮目相看的天赋而已。

  “从一些故纸堆中,尤其是从弗莱彻爵士留下来的笔记中,我发现了一个吉普赛预言家,和家族有很多联系,她的名字至今还是个谜,但弗莱彻称呼她为’倒吊人’……”

  倒吊人?

  这三个字像一记闪电,在冯尧和璎珞的脑中炸开。

  冯尧想到了很多,他爸爸冯谖曾经在卡尔卡松的郊外找到一个吉普赛人算过命,抽出的那张牌正是“倒吊人”。

  还有冯谖的一本笔记中,也曾经记录过一段《神曲》的三句话,在那三句话下面画着一个“倒吊人”。

  而璎珞则想起巴别城中那一副不断变化着的广告牌,当她一个人在巴别城中艰难地生存时,曾经很多次看到广告牌上那副倒吊着的微笑小丑。

  倒吊人……

  这三个字,对于冯谖、冯尧,甚至秦青、璎珞都有着不一般的意义。

  上一次,当冯尧和璎珞准备探寻金雀花庄园时,冯尧就曾经有意地在卡尔卡松外围寻找那个吉普赛人,但当地人却从来不记得有个吉普赛人曾经在这里摆过什么算命看相的摊铺。

  冯谖当然不会拿这件事情说谎,因为这件事情完全改变了他的未来命运,几乎每个细节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弗莱彻所在的那个年代同冯谖在法国的时候,相距足足有一百多年的时间,什么人能够活这么久?

  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中,不但是冯尧能够时空穿梭,就他自己推测,李二妮也恐怕具有这种能力。

  这样推测,恐怕具有这种能力的人即使很少,也绝不会只有他们两个。

  “这具石棺是弗莱彻从倒吊人那里买来的?”

  冯尧顿时发现自己的思维再次被拉特摩给左右了,想起这点,就不由得一阵懊恼,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是被这老头成功地吊起了好奇心。

  “也是……也不是。”

  拉特摩坦然说道。

  当拿破仑在18世纪晚期远征埃及之后,法国就成为现代埃及学研究的中心,这一趋势在商博良破解古埃及圣书体之后,古埃及文物热更是在法国甚嚣尘上,这里几乎成为埃及文物走私的天堂。

  不断有私人圈层性质的隐秘私人拍卖会在一些著名的庄园举办。

  作为资深文物贩子的弗莱彻爵士自然也不例外。

  有一年,他应约来到了卡尔卡松。

  “卡尔卡松城堡?”

  “是的,当时的卡尔卡松城堡,还没有经过修缮,一片破败景象,外围到处是一些商贩,这里简直就是一处肮脏的市集,其中就有不少吉普赛马戏团在这里表演。”

  冯尧听到拉特摩的这句话,就不由得心中一紧。

  当晚,拍卖会将在卡尔卡松的一家私人庄园举行,弗莱彻爵士和他的随从看时间还早,就在城堡外围的集市中闲逛。

  那种感觉同20世纪末的京都潘家园很像,只是这里更加的鱼龙混杂,没有秩序,不但有招摇撞骗,还有血腥暴力。

  弗莱彻浑然不觉,很快就忘我地投入进捡漏的兴奋之中,这可苦了他的随从们,毕竟这里是异国,而且是郊外乡下,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很快,他看上了一件他从来没有遇见过的物品。

  在一个看起来像是阿拉伯人的摊位上,摆着一件残缺的权杖,长大约20厘米,上方有个弯钩,很像是古埃及的赫卡权杖,可惜的是下方似乎是被暴力折断的一样,甚至还残留着裂缝。

  像这种弯钩、连枷和瓦斯权杖,在古埃及文物开始兴盛的时期,被仿冒的比比皆是,甚至被做成不少工艺品,几乎出现在各个摊位之上。

  当初,弗莱彻也是一扫而过,并没在意,只是当他扫视其他物品时,又看了一眼这柄权杖,却陡然发现,权杖上面刻画着两处符号,非常奇怪。

  他伏下身子,认真看过,才发现靠近弯钩的地方刻了一个“三横一竖”的符号,这个符号下方,还有另外一个奇怪的符号。

  这两处符号,既不是圣书体,也不是世俗体。

  如果正巧是一个中国人路过的话,不管他是谁,都能认出这两个字,从古到今都没有变化的字:

  王戈。

  这他么典型是一件古代中国文物,只是被无良的商人给硬磨成了权杖,充当埃及文物用。

  而且还仿制的如此拙劣,几乎和遍地的权杖工艺品没有区别。

  作为见多识广的文物走私贩子,弗莱彻的心都在滴血。

  果然,当他询问摊贩多少钱时,那个阿拉伯商人先是开口放出天价,然后在弗莱彻鄙夷地目光中,双方直接把价格侃到了250个生丁。

  真的把它当做工艺品卖了。

  就在弗莱彻大为欣喜,高兴自己捡到漏的时候,旁边突然冒出来个不速之客,一身衣冠楚楚,满嘴地道的法语。

  “这个东西,我出250法郎。”

  弗莱彻好歹也是爵士,虽然是个执着于文物走私的爵士,而且深得伦敦西区街头表演艺术底蕴,和伦敦东区流氓本色的爵士,怎么会看得上法国杂碎。

  “你给我闭嘴吧,混蛋,这件赝品我已经和这个异教徒达成了交易,交易就是交易,滚回你的蒙马特高地去。”

  一席高声大叫的英国话同时得罪了所有摆摊的小贩和所有的法国客人。

  高卢公鸡面对盎撒杂种从来不惧怕,更何况这是本土作战,所以那个衣冠楚楚的法国人一下子就闭嘴了。

  他改用了拳头说话。

  一拳出手,直接击中了盎撒杂种的鹰钩鼻梁。

  反应慢了半拍的弗莱彻随从们,马上慌张地加入战团,一场跨种族的大战随即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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