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科比当队友 第一百零七章 夜店枪声
作者:莫莫微寒的小说      更新:2023-08-05

  就像林书壕说的,在NBA里,华裔球员实在是太少了,少到只剩下林书壕和楚晓。

  黑人在运动方面有着天然的身体优势,速度快、力量大、爆发力强,华裔球员在这些人面前屡遭鄙视。加上人员数量稀少,无法形成抱团,势单力薄,总会成为排挤和孤立的对象。

  如果打得好了,别人就会嫉妒或者排挤的更厉害,因为觉得你抢了他的饭碗。如果打得不好,那就更惨,除了没事儿嘲笑你几句,还会饱受指责和质疑,赢球是别人的功劳,输球只能拿你来背锅和出气,成为众矢之的。

  就拿林书壕来说吧,他的成名时期在纽约尼克斯队,当时球队内部伤病不断,球星们都倒了,而角色球员又有不少老将,没有人能扛起球队,这种时候林书壕站了出来,连续6场得分20+,对湖人狂砍38分,对猛龙28分11助+三分绝杀,数据爆炸,一炮而红,“林疯狂”的巅峰时刻自此刻在NBA历史长河之中。

  后面随着球队球星们伤愈复出,林书壕的疯狂表现没有再延续下去,即使这样,他依然可以选择留在自己的成名地——纽约。

  可是,纽约并不要他,最后还是火箭队伸出了橄榄枝。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早先纽约队球星斯塔德迈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似乎道出了原因,他称,「如果林能留守纽约,那将是一件非常酷的事情,但是纽约阵中的每个人,对于这样一颗新星的崛起,显然并不是都很开心,也因此,他后来没有在纽约呆长久。」

  「林书壕是个好人,是个好球员,你(其他球员)得去享受和珍惜这样的时刻,但对于他成为明星,我却认为,并不是每个人都乐于见到的。」小斯最后补充道。

  窥一斑而知全豹,林书壕离开纽约,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排挤。就算去了其他队,情况也未必好转。

  所以,林书壕以上对楚晓说的那些话,大有倾倒苦水的意味。同样是华人球员,他的痛,或许只有楚晓才能知道。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楚晓实在是太幸运了,由于自身很努力,加上天赋异禀,受到科比的赏识而被保护的很好,后来又拜纳什为师,受到指点和特训后,球技与日俱增,已是一颗崛起的新星。这样子又会受到球队的特殊照顾,未来之路只会更加坦途。

  俩人吃了饭,一看账单,不贵,烤鸭四人餐和热茶,算上税一共才80美元。

  离开单间的时候,楚晓终于可以趁机参观一下餐厅,中间的地方很大,布置了二三十桌吃饭的地方,大理石桌面,红靠背沙发,装修很有中国风。

  餐厅还有酒吧,可以边喝酒边看NBA直播。结账的区域则摆放着很多NBA球员签名的篮球、队服、鞋子等。楚晓在里面一眼就找到了身穿火箭队7号队服的林书壕。

  出了餐厅,沿着百利大道再往西就是香港城,他俩都不知道该买啥,干脆调转车头去了唐人街入口处的康惠超市,这是一家非常大的华人超市,基本上覆盖了国内的商品。简单说,就是国内有的这边都有。

  楚晓花了5美元买了一桶牛奶,又买了一点水果后,俩人又驱车去了趟中国大剧院,听了会儿戏,还去赫曼公园坐了摩天轮……不知不觉就已华灯初上,繁星满天。

  于是,林书壕带着楚晓去了休斯顿最大的夜店猫图鹰,结果遇到了一个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熟人”。

  酒吧位于市中心,装修的也很豪气,门口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豪车,进门走下台阶,进深很长,墙面上贴满了现金。

  楚晓第一次逛夜店,刚进门就感觉自己像喝醉酒了一样产生了幻觉,很难想象,整个墙面看不到墙纸,目所能及的就只有美元,就好像是刻意用现金装修的一样。

  林书壕适时解释道,「墙上的现金都是客人们贴上去的,据说这个传统是因为在很多年前有一个人约了朋友来喝酒,但是等了很久朋友没有来,恰逢他有事要先离开,于是就在钱上写了留言贴在了墙上。后来被很多人模仿,老板觉得这个做法很有意思,就始终没有把贴在墙壁上的钱取下来。几十年来老板换了很多个,可是贴钱的传统却一直没有变。」

  「有人统计过,目前酒吧内贴在墙上的现金超过了1000万美元。只要你在这里喝酒,如果遇到了困难和酒吧老板说一声,可能你不仅不需要付钱,甚至还可以从墙壁上取钱使用。当然了,能到这里来喝酒的人也不会有钱上的困难了。」林书壕说,「因为现在这个酒吧已经成了一个景点,很多人到这里来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千里迢迢过来贴一张钱。而本地来喝酒的人,也是非富即贵,不差钱。」

  在林书壕的介绍下,他们已经穿过了通道,眼前豁然开朗,大厅中间有两个表演台,表演台的中间立着一根钢管,上方的屋顶钉着另一根横着的钢管,靠墙一侧则是一面落地镜,不少男男女女则围在另外三个侧面边跳舞边欣赏脱衣舞表演。

  林书壕带着楚晓找了一个靠近吧台的位置坐下,然后点了两杯白葡萄酒。

  「明天有比赛,要不然喝点白开水吧?」楚晓提议道。

  林书壕说,「来酒吧就是为了放松的,岂有不喝酒的道理。」

  就在这时,表演台那边传来一阵骚动与喝彩。

  楚晓抬头望去,两个舞台上已经有女孩在扭动着裸露的身躯,一个皮肤黝黑,一个皮肤白洁。女孩们都很年轻,身材也都很好,在数盏射灯和牛头灯的照射下,反射出诱惑人的光泽。

  特别是那个白皮肤的女孩儿,在一曲开始时褪去了身上的外套和裤子,露出了白色的蕾丝内裤和罩着内衣的白色T恤,难怪会引起骚动呢。

  只见女孩儿的大长腿白得反光,漂亮到炫目,细削光滑,如玉般洁白修长,肌肤嫩滑,没有一点儿瑕疵,由于穿着一条短到不能再短的超短裤,优美浑圆饱满的臀部轮廓也露出了大半儿,足以让定力不深的人血脉贲张了。

  可惜她的五官被微微卷曲、如海藻般浓密的长发遮掩住了大半,随着甩头晃脑一时看不真切,但从那白嫩滚圆如同秋藕一般的小胳膊和胸前T恤下面汹涌弹跳厉害、让人忍不住浮想连连的两团肉脯来看,五官绝对差不到哪里去,说不上还是个娇嫩玉润、冰肌雪骨、身材魔鬼的漂亮女郎。

  否则围着她周围的人也不会如此疯狂。

  可以说,大部分人都是被她吸引过来的,围在她那边舞台的人最多,不时有男观众上前在她的脚下丢出一沓钱,然后大家齐刷刷地喊着「脱!脱!脱!」

  自然是期待着她脱掉上身的白色T恤,露出里面的饱满跳跃。

  在这个声色犬马的地方,本来一切运转的有条不紊,大家都遵循着严格的规矩,女孩儿们没有强行索要小费,客人们除了看她们,也不许触摸女孩,连塞小费都是向前丢在她们脚下,避免碰触到肌肤。

  可是随着白皮肤女孩儿脱掉白色T恤后,原本的有条不紊立即变得有些坍塌。

  这一切都怪女孩儿的上围实在是太过吸睛了,饱满嫩滑,白皙弹跳,随着她的舞姿更是呼之欲出。

  在这样的氛围下,台下许多男人已经不淡定了,疯狂地呐喊起来,一些人表情痴痴地,情不自禁地走上前去伸出手来看似要抚摸一下,女孩儿边跳边躲,结果还是被人给摸到了脚丫,吓得尖叫一声。

  但是一曲未终,出于职业操守的考虑,她只能耐着性子继续跳,边跳边勾起地上的衣服准备原样穿回去。

  就在她弯腰勾衣服的一瞬间,猛然看到台下有一个男人正对着自己狞笑,目光下移,那人裤链大开,双手正在猥亵,此时那团硬物也朝着自己,随着男人低吼一声,一团白色凌空射来。

  「啊!」女孩儿这次彻底顾不得职业操守了,迅速拿起衣服一挡,东西是挡住了,人却被吓得花容失色,忙不迭地将沾有异物的衣服丢向一旁,人也停止了动作。

  「怎么回事?」有两个拿着对讲机的保安见势不对,立即拨开人群冲了过来。

  「拦住他们!」猥亵的男子拉上拉链,然后朝旁边挥了下手。

  这人竟然有同伴,立即有五六个人站了出来,伸手拦住那两名保安,其中一人顶着一头红毛,尤是嚣张,「滚一边儿去!这里没你俩什么事儿!」

  保安显然认得这红毛,一看是他,便悻悻地退了回去。

  那个猥亵男没有回头看身后的情况,显然对自己的小弟们很有信心,于是他整理了一下衣衫,歪着头,眯着眼,舔了舔嘴唇后,对着台上的白皮肤女孩儿笑着说,「跳啊,音乐又没停,给我继续跳!」

  女孩儿没有动作,站在原地颤颤巍巍地抖个不停。

  「他妈的,你给我跳啊!」猥亵男大吼一声。

  就像是有人突然朝空中开了一枪,音乐停,台下的一群人知道情况不妙纷纷四散开去,只留下了猥亵男和他的六个随从。

  黑皮肤女孩儿也停止了跳动,她跟白皮肤女孩儿是同伴,捡起自己的衣服后准备上前找自己的同伴,结果被台下的猥亵男给瞪了回去,吓得抱着自己的衣服跑下舞台。

  舞台上,只有那个白皮肤女孩儿孤零零的双手抱着自己,由于只穿着短裤和文胸,露在外面的柔软玉臂与光滑长腿,衬托得她就像一只小白兔,既惹人怜惜又美丽动人。

  「不跳也可以。」猥亵男继续说话了,「听说你还是个雏儿?今晚陪我一宿就绕了你。」

  「你长得很美,就不要想得太美了!」一个男人的声音自角落响起,算是替那个正在颤抖的小白兔回答了。

  「谁!?」猥亵男回头一看,一个丹凤眼男子从吧台方向走了过来,他看起来约莫二十岁,穿着一身休闲外衣,蓄着一头短发,身材高大,眼眸似水,顾盼生辉,是个华裔男子,长得还挺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