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科比当队友 第一百五十九章 费城之子
作者:莫莫微寒的小说      更新:2023-08-05

  “我当时就是那种见到了奇珍异兽的感觉。”卢卡斯说,“当时我只放两个人进训练馆,科比·布莱恩特和唐·斯特丽。斯特丽是职业球员,那年她的膝盖不堪重负,打算要退役。科比则每天和我们的球员一起训练。我们每天的训练在早上6点举行,首先从圣约瑟夫大学的小道上开始,而我在那儿从来没赢过科比一次。”

  在科比宣布参加选秀的前一年,也就是1995年的NBA选秀,卢卡斯就决定在选秀大会上选走科比了。当时每个为76人队探花签试训的新秀都和科比进行了一对一单挑。而科比在试训中仅尝一败——输给了大前锋安东尼奥·麦克戴斯,他成了1995年选秀大会的榜眼秀。

  有位球员被科比打得伤了自尊,便来问卢卡斯,“刚刚给我上了一课的科比是否是76人队的球员。”

  卢卡斯答道:“不,他只是个高三学生。”

  在当年6月的选秀大会中,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在第五顺位选中了凯文·加内特,自此高中生球员重返NBA选秀大会。可惜科比没有参加那一年的选秀,但是卢卡斯坚信他会成为下一个高中生球员。

  后来卢卡斯给科比留了76人队的比赛球票,而且在芝加哥公牛队来到费城时,他安排了一场特殊的会面:科比当时对迈克尔·乔丹极为痴迷,非常渴望能够见到他。于是卢卡斯腾出了更衣室,让两人见面。

  乔丹身着套装,光鲜亮丽地走在前面,科比跟在后面。

  “科比走进更衣室后说‘乔丹先生,您好’”

  乔丹和他谈到了北卡罗莱那等等一些事情,希望他能大学去北卡,不过科比想直接进入NBA,他说,“乔丹先生,我可不想等你退役的时候再进入职业联赛。”

  卢卡斯对科比说,“如果你明年成了职业球员,可不能再叫他‘乔丹先生’了”。科比听后哈哈大笑,自此以后更加地努力。

  当1996年选秀大会来临之际,卢卡斯决定把握住机遇,用状元签选中科比而非艾弗森。但卢卡斯并没有参与到1996年76人队的选秀之中,因为球队老板霍华德·卡兹将球队卖给了帕特·克罗齐,而后者聘用了一套新的管理层和教练班子,于是卢卡斯被解雇了。

  76人队虽然试训了科比,但在试训中他被视作异类,被认为只是个首轮中段实力的球员。

  当时选中艾弗森当然是更好的选择。

  1975年6月7日出生于弗吉尼亚州汉普顿的艾弗森,从小就展现出超强的运动天赋,在高中的时候他就已经是校橄榄球队和篮球队的绝对核心,还带领校队同时夺得弗吉尼亚州的橄榄球与篮球冠军。

  橄榄球与篮球之间,他选择了后者,然后进入乔治城大学就读。

  他大学期间场均能够贡献23分、4.6次助攻以及3.2次抢断的全面数据。大学两年,不仅成为了东区最佳新秀,还两度获选东区最佳防守球员以及一次全美一队。

  渐渐地人们发现,这个身高只有1.83米的小个子后卫拥有无限的可能性。

  所以在1996年的选秀大会上,艾弗森以第一轮第一顺位被76人队选中,由此成为NBA历史上最矮的状元。

  如果76人队当时不选艾弗森,就会被所有人看成是傻子。

  新秀赛季,艾弗森成为了76人队的主力控卫,在第一场NBA正式比赛中,便砍下了30分。整个赛季,场均出场40.1分钟,获得23.5分、4.1篮板、7.5次助攻以及2.1次抢断。不仅成为了当年的最佳新秀,还成为NBA历史上首位连续5场得分至少40分的新秀球员。

  此后的艾弗森更加不可阻挡,4次荣膺得分王,11次进入全明星,3次入选最佳阵容一阵……

  而他最辉煌的时刻当属2000-01赛季,这个赛季,艾弗森一改之前训练迟到的坏习惯,球队教练布朗为了让艾弗森更好地发挥出自己的进攻能力,把攻击型的后卫送走,重用防守型后卫,然后让身高只有1.83米出头的艾弗森改打得分后卫,让他拥有更多的出手权。

  火力全开的艾弗森,在这个赛季场均能砍下31.1分、4.6助以及2.5次抢断,不仅带领球队以东部第一的身份打进季后赛,还勇夺常规赛MVP,成为自乔丹后首位同时夺下得分王与抢断王的球员,再度入选NBA最佳阵容一阵。

  他们在季后赛中轻松击败步行者队晋级,然后与卡特带领的猛龙队大战了7场才晋级,接着在东部决赛与雄鹿队又死磕了7场,艾弗森在第7场的生死战砍下44分,带领球队成功闯入总决赛。

  在这之前,费城人们似乎只知道“答案”,从而忘了那个远走洛杉矶的“费城之子”。

  可是当总决赛来临的时候,费城人们终于意识到此刻挡在“答案”面前的竟然就是那个“费城之子”,他亲自防守艾弗森,和他互喷垃圾话,然后踩着“答案”的头颅开启了“OK”组合的三连冠王朝,将“答案”踢回了费城,将费城的总冠军梦彻底扼杀……

  这成了费城球迷心头永远挥之不去的创伤。

  这成了双方之间永远的痛。

  以致于科比现在去很多地方都能收获欢呼声,唯独来到费城只能收获嘘声。

  直接原因有二:

  一是他没有为76人效力,二是在2001年的NBA总决赛中,他帮助洛杉矶湖人队击败了76人队、击败了费城人的“答案”阿伦·艾弗森。

  从此之后,无论何时科比想要和费城的球迷击掌也不会有人去配合他,任凭他举起的双手就这么晾着……

  好在科比不是第一个享受这种待遇的高中天才球员,在NBA里,还有一些人只要不在家乡球队效力,便很难继续赢得家乡球迷的热爱。像出生洛杉矶的詹姆斯·哈登有一回在道奇队的比赛中现身,招来了一片嘘声。只不过相比这样的人,估计只有科比是唯一被当成“死对头”看待的。

  同为费城人的骄傲的好莱坞巨星威尔·史密斯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了科比和费城球迷之间嫌隙的根本所在:“科比没有为76人队效力过。”

  1996年,17岁的科比离开费城进入NBA,将职业生涯全部奉献给了湖人。威尔·史密斯也是在那一年离开费城进入好莱坞,并成为了一名超级电影明星。

  史密斯始终对费城这块“生我养我的地方”表示感谢,甚至为此创作了一幅巨型壁画。而科比却是同道殊途,他成为了世界篮球领域的图腾,却经常在回到家乡时碰一鼻子灰。

  最典型的是2001年总决赛过去8个月之后,NBA全明星赛在费城举行,科比在整个全明星周末期间都期待着自己能得到衣锦还乡的欢呼,因为他毕竟是从当地高中进入的联盟,然后以费城人的身份夺得了NBA总冠军。他还在新闻发布会上骄傲地穿着父亲在76人队效力时候的23号复古球衣,并在全明星赛中砍下了31分,生涯首次荣获全明星赛MVP。

  但是这一次,竟然成了唯一一次科比在领奖的时候周围嘘声四起。

  2012年12月16日,科比再次带领湖人队做客费城挑战76人队,时隔这么多年之后,这一次的家乡人又会以怎样的态度来迎接这个“费城之子”呢?

  12月14日深夜,湖人队战胜奇才队后,全员乘坐私人飞机奔赴费城,下了飞机需要换乘大巴车行走一段高速路,目的地是76人队主场国富银行中心球场旁边的希尔顿酒店。

  这个时候,一块高耸的LED广告牌出现在进城的方向,它太过巨大,每辆车路过时都不可能将其忽视,并且会习惯性地抬头看一眼,因为它平时会展示一些食品、地产等信息,这个时候那里却是一幅巨大的两个人照片,一个是科比,他身穿湖人8号球衣,正在防守另外一个人——身穿76人队3号球衣的艾弗森。旁边还有一段文字,写着“这个人扼杀了费城人的答案”。

  再往下是一排数字,“2000-01”。

  不知怎的,楚晓看到这个广告牌后觉得格外的刺眼,需要深吸一口气才能将那块广告牌上所传递过来的让人不舒服的情绪压抑下去。

  “这是谁这么无聊,明显是钱多了没有地方花!”连阿泰都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习惯就好,我都习惯了。”科比扭头望向另外一边的窗外,似乎有些不以为意,楚晓却通过玻璃的反光看到了一双亮晶晶的眸子,只是不知道是哈气产生的水珠还是别的原因。

  之后的一段路走得有些艰辛和漫长,因为车厢里很沉默,原本该跟科比唱反调的魔兽也没有再无知的逗趣耍宝,他一个人坐在大巴车的最后一排,戴着耳机躺在位置上听音乐。

  费城也常常被人们简称为菲利,有时也会有人称其为兄弟之爱城。为美国第五大城市,人口在全美排名第三,仅次于纽约与芝加哥,是宾夕法尼亚州人口最多的城市,也是面积最大的城市。

  它还有一个绰号就是“壁画之都”,因为费城是美国第一个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城市,文化底蕴真的不能再浓厚了。身处此地,会发现这里每天都上演着醉生梦死与文化艺术的交融,街头到处都是艺术家和博物馆,而博物馆里的每个艺术品又讲述着一段历史的演变或者是艺术的精妙所在。

  这里也是一个种族多元化、宗教多且复杂的地方,包括美国内战前后很多的黑人运动也都发生在费城。而种族多元化体现在区域的划分上,北费城是大部分韩国人的所在地,当地最大的韩亚龙超市就在那里,可以买到很多韩国零食和正宗韩餐。

  提到南费城,其可能是种族最多元化的一个地方,除了黑人白人还有意大利人、越南人、墨西哥人和中国人等,这里大约有1万5千的中国留学生和13万左右的华人华裔移民,每年还会有越来越多的华人企业家、明星、投资公司等进入费城,为这里注入新的活力和机遇。

  西费城,主要是富人居住的地方,各个种族的有钱人都有,还有76人队的主场——国富银行中心球场,能容纳20444名观众,是联盟中的第五大球场,里面可以为球迷提供餐饮、娱乐和住宿等多种服务。

  湖人队此次下榻的希尔顿酒店就位于球馆300米处,抬头就能看到球馆以该地橄榄球队绿色为标志亮起来的绿色光束。

  后天,湖人就将在那里挑战76人队,不出意外的话,科比这个“费城之子”将再次迎来家乡人们送上的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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