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打尽 第八十章、定性
作者:夜行人的小说      更新:2021-08-30

  “说这些干嘛,谁还没个缺点,都是大老爷们以后别煽情。”邵俊大咧咧说道:“就这么说定了,你看哪天回游泳馆,给我打个电话,不开玩笑,陶经理缠我好几天了。”

  沈天成打岔催促道:“点菜,先点菜,我们都饿了,宋哥,你拿着菜单抓紧点啊。”

  “好,先点菜。”

  宋成点了四个价格不高的菜,就再不愿意点了,沈天成接过菜单又点了六菜两汤,邵俊让服务员拿了瓶白酒。

  沈天成和杨志很少喝酒,酒量不行,邵俊能喝点,但平时也很少喝,只有宋成酒量不错,据说能喝八两。

  邵俊发话了:“老宋,我们三个一起上也喝不过你,点到为止,今天谈话为主,吃菜为主,喝酒随意。”

  “你是老大哥,你说的算,随意,随意。”

  用的一次性杯子,每人都倒了大半杯,大家都是抿一口,宋成嘴上说的随意,他一口喝掉一半。

  “好事成双,来。”刚放下杯子没多久,宋成又端了起来。

  邵俊想劝两句,让别喝那么急,略一犹豫宋成喝光了,拿起酒瓶倒满,酒瓶空了。

  “兄弟们的好意我心领了。”宋成又端起杯子。

  “老宋。”邵俊按住了他的手,“喝的太猛了,悠着点吧,咱们说说话。”

  杨志笑道:“对,我酒量也就二两,这么喝就得抬着回去。”

  宋成显然有心事,放下酒杯说:“俊哥,我不回游泳池上班了。”

  “为什么?”邵俊脱口问道。

  “我离婚了。”不知是酒劲上来了,还是情绪激动,宋成脸颊泛红,他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苦笑道:“今天没外人,我说点心里话,离婚的原因很简单,她嫌我没本事,挣不到钱,在省城吃住花销太大,我一个月一千多块钱,去掉房租,还要寄给老家一部分,她把孩子也带走了,说不能让孩子跟着我受罪。”

  “什么时候的事?”邵俊皱眉问道。

  “两个礼拜前。”宋成叹了口气说:“我快三十了,都说男人三十而立,可我存款不超过三位数,在省城怎么立?我觉得我不能这么下去了,在警务室干协警,干到退休还是协警,看不到希望的。我有两个老乡,在工地上干活,苦点累点一天能弄个一二百,我琢磨着跟他们学学,攒点钱,将来有机会说不定能一起包个小活干干。”

  邵俊禁不住问道:“干工地?你能吃得了那个苦?一般人真干不下来,你说说,你那两个老乡是干哪种活的?”

  “一个刷墙,一个铺地砖,刷墙的工钱高一些。”

  “是高一些,刷墙的一天要吸进多少粉尘,那东西对身体多有害?”

  “戴口罩没事,人家能干下来,我就能干,我学了好几天了,现在基本已经适应了。”

  宋成伸出了手,大家仔细一看,指甲里满是涂料,几天的时间手心竟长了茧子,以前在警务室是忙是累,但不用干体力活。

  每个人的脸色都有些难看,沈天成忍不住说:“宋哥,你之前的薪水在新阳市来说其实不算低,我是公务员,转正之后还没你的高,我觉得并不是你的问题,而是嫂子的问题。”

  宋成靠在椅背上笑道:“不管是谁的问题都不重要了,我想趁着年轻,自己闯一闯试一试,说不定以后抓住机会赚到钱,也成了宋总呢?”

  “有这个想法是好事,某种程度上来说,在分局干协警的确不是办法,不过明年开始,分局要成立辅警大队,工资待遇保险什么的都提上去了。”邵俊摆手道:“算了,能看出你的态度很坚决,说那些也没用了,其实在这方面我不如你,我就没你那个闯劲,我随遇而安惯了,你有理想有目标,以后比我们混的都强。”

  能看得出宋成不是赌气,而是下定了决心,人各有志不能强求,沈天成端起酒杯说:“宋哥,我佩服你有这种魄力,什么也不说了,师傅、大志,我们敬老宋一杯。”

  ……

  马局对网吧入侵案十分关注,专案组进行了大量的工作,提取、固定了海量的证据,包括受案、立案决定书,嫌疑人张东哲、张灿灿等人的供述材料、辨认笔录以及指认照片、各个受害网吧所有者的陈述笔录、协查函、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各个网游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电子证据记录以清单、勘验现场拍摄、摄录记录、调取证据清单等等,眼看案件就要办结,正准备送分局法制科审核,又发现主犯张东哲存在将所盗账号资料出售给他人的行为,专案组对购买账号者的情况掌握不多,好在及时找到解决方法,从网游公司的服务器中调取了相关IP地址资料,于大队命令谢天组织警力前往汉州市,在汉州市警方的协助下,顺利将嫌疑人孙某抓获,孙某到案后,对其购买网游账号并将账号中物品集中出售的事实供认不讳。

  谢天让曹文斌等技术民警加班加点对孙某涉案物品进行取证,通过网络进行犯罪的行为这两年并不少见,但通过在网吧种下木马病毒盗取网络账号的案件还属首例。

  当初是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盗窃罪,两罪之别,量刑悬殊。

  虚拟财产到底算不算财产,盗取虚拟财产的犯罪到底算不算盗窃?目前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谢天不敢做主,汇报给于大,于大同样拿不定主意,只能请教分局法制科。

  除了“交易宝”余额外,“游戏币”“游戏装备”“qq号”“电子邮箱账号”全是虚拟财产,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盗窃罪构成要件,目前法无定论。加上此案中违法犯罪环节多、张东哲将资料又转卖给孙某,如果不能以“盗窃罪”定性,那么孙某所购买的账号资料就不是张东哲盗窃的“赃物”,几个犯罪概念混淆在一起,如何定性成了大难题。

  法制科江科长和法制民警就此案展开激烈讨论,借鉴其他省份以往的案例,公安机关办理网络盗窃、诈骗虚拟财产的案件,往往不敢以“源罪”定性,而只能以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来定性。然而此罪的量刑对于不法分子来讲,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以至于近年来,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越来越猖獗。

  江科长认为,张东哲获利十余万元,但是他给账号所有者和网吧造成了上百万元的损失,其中网吧的损失难以估量,而网吧损失的取证存在困难,难以量化。

  专案组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张东哲犯罪的充分证据,网络游戏中的虚拟游戏装备和游戏币是游戏玩家投入了时间、人力、物力而产生,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具有财产属性,盗取账号的虚拟财产的行为,不仅破坏了计算机的系统安全,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并侵害了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持反对意见的法制民警认为,虚拟财产的概念目前仅仅出于立法研究层面,针对网络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在法律上并无定论,我国并没有虚拟财产价值认定的标准,也没有“虚拟财产”的相关评估机构,公安机关无法对盗窃数额认定,我国刑法在立法时并未明确规定虚拟财产属于刑法保护的“公私财产”,张东哲雇佣他人在网吧种木马的行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无疑,但他所盗取的网游账号、qq号等虚拟物品不应属于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对象,所以盗取虚拟财产属于民事纠纷。若以“盗窃罪”移诉,将会产生巨大争议。

  打电话咨询市局法制处,法制处的民警说要“开会研究”,谁也说服不了谁,江科长只好让马局来“评理”。

  接到江科长电话的时候,马局正在杨局办公室刚刚给局长、政委汇报完工作。

  政委杜和正是本科学历,准备年底参加在职研究生的联考,对各种案例很感兴趣,饶有兴致地问道:“老马,海涛同志说的什么案子,需要让你评理?”

  “杨局、杜政委,还是上次的网吧入侵案。”马局答道。

  分局平均一天接处警上百次,一年办理上千起刑事案件,能参与经典案例评比的少之又少,杨局对这个案子印象很深,“嗯?我记得上次你说过,已经办结移交法制科审核,审核出什么问题了?”

  马局忧心忡忡地说:“杨局,案件受害者众多,各种网络账号就有上千个,要严把证据关,要经得住推敲,送法制科审核之前我组织专案组民警又将案情梳理分析了一遍,发现嫌疑人张东哲将账号内的大部分虚拟物品转出之后,又将账号转卖给了孙某,专案组民警奔赴汉州将孙某抓获,又加班加点提取证据,整个办理过程并没有疏漏,就是案件的定性上出了问题,刑警队拿不定主意咨询法制科,结果法制民警站成了两派,各说各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