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籽 第二百零七章 生天之秘
作者:萝卜吃薯条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这位大哥,可是你救了小可,救命之恩,请受小可一拜。”

  说着,豪云掀开身上盖着的棉被,起身下床,对着那汉子就是一拜。

  “使不得,使不得!”

  汉子似乎吃了一惊,连连摆手,急忙过来一把扶着豪云。

  从汉子脸上的表情,豪云感受到了他对自己那种真切的关心,心中一暖,虽然他刚刚醒来,但他的身体素质,比寻常人强了不知要多少倍,只是拗不过那汉子的坚持,又坐了回去。

  那汉子这才满意,一双眼睛不住的打量着豪云。

  豪云看着他有几分‘憨傻呆愣’的笑容,知道此人是老实巴交的汉子,便问道:

  “这位大哥,怎么称呼你呢?”

  “啊,我,叫我大愣子,就,就好了。”

  汉子说话似乎也如他的名字一般,有几分呆愣。

  “大愣子?”

  豪云微微一皱眉,哪有人会叫这名字,不过看他的样子,着实有几分呆愣和傻气,当下也就不以为然。

  于是继续问道:

  “那,大愣子哥,这里是哪儿,我是怎么到的这儿?”

  “这,这里是城南采石场。”

  “城南采石场?”

  豪云心中一动,是了,当时他与十常侍激战,那个地方的确是在城南的一个乱石场内,只是,后来发生了什么,他又是如何昏迷的,那十常侍又怎么样了?

  豪云心内迫切的想要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他可是记得那十鬼诛仙阵的厉害,自己只是看了一眼就全无招架之力,一想到那双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眼神,他就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全身一阵的发冷。

  “你,你怎么了?”

  大愣子忽然看到眼前这少年的脸色的变化,浑身一阵的发抖,急忙关切的问道。

  豪云看到对方关切的眼神,勉力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摆了摆手道:

  “大愣子哥,我,我没事。”

  “对了,你救我的时候,可曾发现我身边,还有其他人?”

  豪云语声一沉,问出了一直压在他心里的问题。

  “其他人?”

  大愣子一怔,露出思索的神色,接着脸色就是一变。

  豪云瞳孔猛的就是一缩,他一把掐住大愣子的手腕,急道:

  “他们怎么了?”

  大愣子被豪云掐的脸色发紫,他没想到这少年看似文弱,又是刚刚醒过来,没想到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劲。

  “哎呦,你,你掐痛我了。”

  豪云这才意识到自己紧紧掐着对方的手腕,只见他的手自手腕以下变得通红,急忙松开了自己的双手,干咳了一声,歉道:

  “对不起,大愣子哥,我,我方才太心切了。”

  大愣子揉搓着自己通红的双手,倒是没有生气,反而是一副理解的神情道:

  “我,我明白,只是,只是······”

  说到这,大愣子眼中射出骇然之色,连声音也变得瑟瑟发抖起来,就像是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物一般。

  豪云神色一凛,大愣子的神态,令他的心沉了下去。

  大愣子回忆起了那令他一生都无法忘怀的恐怖景象,那些人惨死的场景,他用力的甩了甩头,似乎想要摆脱这残酷的景象。然而,他忽然感觉到一丝温和和安详,令他冷静了下来。

  他忽然发现,那少年不知何时握住了他的手,而且他的一双眼睛,似乎有某种神秘的魔力一般,令他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泰。

  “大愣子哥,你不必害怕,慢慢说,慢慢说。”

  豪云的声音变得格外的温柔。

  “嗯,嗯,是这样,这样的。”

  大愣子的情绪逐渐平复了下来,缓缓说出了当时的情形。

  约莫过了一个时辰的功夫,豪云便把整个事情的始末经过了解的一清二楚了。

  他轻轻的下床,把大愣子扶到床上躺好,把被子给他盖上,脸带歉意的道:

  “大愣子哥,对不住了,你休息一下吧,等你醒来的时候,兴许就什么也记不得了,这对你来说,是最好不过了。”

  说完,豪云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大愣子,又扫了一眼这破败的屋子,身形一闪,穿过了那灰青色的布帘。

  布帘外,那个梳着粗大辫子的女孩儿此刻正坐在一块青石上,聚精会神的一片一片的粘贴着那被豪云失手打破的黑瓷碗,丝毫没有感觉到豪云在她的面前一闪而过。

  豪云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一对兄妹的贫苦,令他生出了恻隐之心。不过,他现在最忧心的不是这件事。

  如果大愣子说的没错,十常侍应该是死了,只是,他说十常侍上身并没有那所谓的恶鬼纹身,还有,他们返回去想要将十常侍埋葬的时候,十常侍的尸体又不翼而飞,这,实在是有些奇怪。突然,豪云心中一动,是了,十常侍的尸体多半是被‘天盟’的金钩刺给带走了,否则,在这人迹罕至的采石场,会有谁替他们收尸呢?

  只是,他心中仍旧有一个最大的疑问,当时他深陷十鬼诛仙阵之中,那鬼王口中吐出的声音,令他失去了意识。他本以为自己这次在劫难逃,谁想到竟然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关于这个疑问,他仔细的询问了大愣子,只是大愣子也不知道,令他徒叹奈何。

  其实,豪云没有丧生在那十鬼诛仙阵之中,虽然实属偶然,却又是在必然之中。首先,十鬼诛仙阵乃是仙家阵法,非有仙家之能者才可施展,并召唤鬼王,但即使是对修真者来说,其付出的代价也是不可忽视的,轻者修为大损,重者当场丧命。因为召唤鬼王,用的是自身的精血,而唯有结丹期以上的修真者,才可承受这精血的损失,但召唤出鬼王之后,也要静养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往期的修为。而结丹期以下的修真者,一旦召唤,会承受不住精血的流失而死亡。所以,当时第一代‘天盟盟主’正是想到这一点,才迟迟没有实施鬼王计划。

  而他的后人,那位风华绝代的‘天盟盟主’,经过自己毕生的钻研,实施了这鬼王计划,但他也想不到的是,以凡人的身躯,根本就是无法承受之重。

  十常侍虽然是世俗界最高等级的先天高手,但他们终究不是修真者,是以,这所谓的十鬼诛仙阵,只是空有其形,然而就算是这样,他们的也因为承受不住精血的流失,因此那鬼王之形并不能生成完整形态,更不能离开他们的躯体,是以,十方鬼王夭折,豪云才得以逃出生天。只是这些,豪云是怎么也想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