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策 第十三章 霜冷离鸿惊失伴,有人同病相怜
作者:清蒸榴莲的小说      更新:2023-11-11

  我傻傻的看着,手上突然一凉,什么东西落在了我的手里。这突如其来的触感让我下意识的低下了头。

  乍一看我还没有看明白那究竟是什么,仔细观瞧方才明白过来,原来是一块水滴形状的玉佩,端在掌心冰冰凉凉,还没有穿线,虽然纹理看的很清楚,所构成的图案却有些看不清楚,玉面并不光滑,但质地上呈,尖端细碎的棱角不平,略微有些磕手。只是这看起来不是瑕疵,而是刻意而为,凹凸不平的表面和边角又是毫无规律,叫我摸不着头脑。

  我从未见过如此的玉佩,非但形状不是我所熟知的,而且这怪模怪样的纹路边缘更是闻所未闻。

  心中不疑惑是不可能的,这样一个玉佩,就算是做工粗糙或年代久远落下的瑕疵也不会成了这副样子,况且观瞧这三皇子的宫室已经破旧的不成样子,估摸着能搜刮的基本都搜刮了去,这玉佩虽然奇形怪状,但质地也是上上呈,如何会被留下?

  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三皇子把它藏了起来。是什么让人变成傻子以后还要护住留下的东西?

  我抬头看向他,他眼里还是噙着笑意,指指玉佩,又指指我的脸,嘴巴里含糊不清了半晌才说出话来:“你,拿。”

  他说的很费力,带着好多气音,似乎是用呼吸在说话,温和的没有棱角停顿的嗓音却依旧听的清清楚楚,我突然有些感动,眼前模糊了小片,虽然不知道这样个落魄的皇子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玉品,它的价值到底如何,又有什么用处,但他送给我,此刻,便是最好的礼物。

  我向他点点头,也没有多想,这样贵重的东西想必也是他心尖上的物件,本来我也要走了,留着这样的东西也没有意义,想好要准备狠心断掉的联系,就要断的赶紧些,拿人家东西跑开也不是个事儿,就把它放在了床头柜上。

  在宫里见了太多的勾心斗角,见了太多的牺牲品,见了太多人你死我活的争夺那扭曲的权利,斗来斗去,从来没有终结,头回收到礼物,不掺杂任何利益的礼物,干干净净纯纯粹粹,我却不能要它,着实让我怅然。

  我想,这便是最好的结果了,我今天就离开皇宫,与这位三皇子再也不见,他或许不久将长眠于世,我浪荡天涯,互不相干,互不相欠,有名无实的夫妻也不必委屈自己,至此以后再无干系。

  我不心甘情愿的留在个傻子身边,不想一辈子被束缚在这样的境地。

  我不甘心。

  可是心下的不安让我的说服变得略显苍白无力,如果我留在他身边,说不定他加以调养还能苟活,可要是离开,他便是死路一条。我的自由和一条命,我该如何选择?我试图说服自己自私些,脑海里思绪翻腾,却完全没有办法使涛浪平息。

  在他的身边,我竟然没有半分的反感,甚至没有半分的不喜,他安安静静的,我守在他的身边,短短的几个日子里,竟然生出了几分不舍得。

  他真的很瘦弱,瘦弱到皮包骨头,每天的饮食也都不过是几个粗使宫女送过来的剩饭剩菜,这样毫无营养的日子,如何活得?

  虽然我曾经在楚睢的境遇也和这个类似,却没有留下什么伤痕,要说最严重的也不过是膝盖上的痕迹罢了。

  他长年累月的病着,如果不处理伤口,不好好休养,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现在看来,我不知道他就算死,有没有人替他收尸。

  我重新抬起眼帘,看着那个虚弱的笑容,突然就说不出话来,喉咙口一阵的酸涩,眼眶有些发热。

  不行,我不能耽搁下去了。

  现在的我完全有能力从这个偏僻的破败宫室里面离开,我完全可以离开这里,离开宫廷,逃到天涯海角,隐匿山林,没有人会找到我,天下之大,总有我的藏身之处。

  我受够宫廷了,受够这藏头垢面的日子了。

  我不能够再待下去,否则再拖下去,我就不忍心了。

  不忍心离开了。

  他在我旁边重新坐下来,依旧笑的如沐春风,好像冬天的霜雪从未降临在这具狼狈不堪的身体上,瘦骨嶙峋的肩膀蹭到手臂,那令人毛骨悚然的触感激得我猛地站起来,捡起掉落在地的外袍,帮他披去,盖上了那层被无情肆虐的苍白皮肤。

  既然决定要离开了,那就什么也不要带走罢,我想,很多年以后的某一天,我依旧会记得这个相处仅仅几日的夫君和他的笑容,即使他或许已经不在人间。

  我最后看了一眼面色苍白的三皇子,微微颔首却不敢和他对视。

  “我要出去一些时日了,不要害怕,好好待着。好好照顾自己。”说罢我就迈步往外面走,几乎不敢回头,生怕自己又狠不下心来。

  可是,那微不可查的衣摆牵动,终究让我停下了脚步,迈出的步子骤然停顿,心跳声清明。

  我站定,深吸一口气回过头去,突然从背光转向光处,眼前就是片天旋地转,无数的光点都在此刻聚集,汇聚成河,流进面前人的眸中,流光溢彩,不多不少,却刚好能够盛满。

  在那个记忆当中,无数灰尘在光照的河流当中穿行游走,阻隔在我们的身边,生生的把我和他拉开了一段距离,远在天边又近在眼前。

  那双眼睛,我忘不了。

  那双满是信任和依赖的眸子,在本就明亮的日光当中,在我眼花缭乱的眼中,却是那么的清晰。

  一时之间看不清东西的我,他眸中盛光却是那样突然的勾勒在了我的心中。

  刹那间,我懂得了一眼万年的意思。

  不知道中间的河流穿越了多久,远若星辰,近若咫尺,却足矣让我沉沦。

  纵使这个让我失神的对象只是一个心智不成熟的人,恍若孩童的人。纵使他长相平庸,但我在那个瞬间突然明白了。

  着迷上他,我心甘情愿。

  我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情感,也不知道这样的情愫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是因为境遇相同,或许是因为同情,或许只是因为看见他坚强站起来的时候,被那股韧性吸引。

  那天,他在漫天飞舞的晨光当中,坚韧到骨子里,独自面对两个毫无人性的魔鬼,他无法反抗,他默默承受,吞咽下苦楚,向我绽放世界上最好看的笑容,尘寰最美好的东西从纸白的唇角流动溢出,交织出比金乌更加明亮的逆境昙花。

  他站起身来,全身血污走向我的时候,他站起身来,拿起玉佩走向我的时候,我的魂儿早就已经被盛光和那双眸子勾走了。

  我敬佩他,我不舍得他自生自灭,不想要那样美的眸子陷入黑暗,不愿意离开这让我沉溺的柔软。

  那还在颤抖的五指扣住了我的衣角,虽然力气很轻很轻,但嘴角的笑容还未曾消褪,身上的衣服甚至都没有拉拢。

  他见我回过头,便松开了手,指指另一只手上攥着的玉佩,递到我的面前,歪头加深了嘴角的印记:“拿,别,记忘。”

  拿着,别忘记了。

  如果我想要离开,那几乎什么都抓不住的力气,我只需要假装没有注意到,只需要再往前走一步,只要一步就好。

  只要一步就能挣脱这温柔的海洋,只要一步就能拥抱自由。

  但是,我回头了。

  我也清楚的知道,我回了这个头,就再也走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