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真上了马车。
克妮早就在马车上等他了。
克妮还是身穿那套华服。她端坐在马车里,把包包放在一旁,朝着空真微笑。
空真情不自禁地,被她的美貌深深吸引住了。
一想到,即将与克妮共度一程,空真莫名有些紧张。
克妮注意到他神情不定的模样,笑了笑。
不过。空真还是迅速清醒了过来。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特里的求救。
空真的心里,装满了关于奥贝斯坦的问题。
“驾!”
马车夫摇动了缰绳。
这只简陋的民间车队,向着奥贝斯坦进发了。
空真则收拢了自己的心绪。
他打开从赫琳堡图书馆借来的那本书,仔仔细细地阅读起来。
一千多年以前。在西格尔刚刚建立人类王国科诺塔奥恩的时候。那时候的奥贝斯坦,是一大片荒芜的土地。几乎没有人烟。
不过。一百年前。据说,这片地区上,突然发现了金矿。
这下可不得了了。
在淘金热的驱使下,大量的淘金者们蜂拥而来,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
随着越来越多的淘金者的涌入。渐渐地,这里建立了一个小村,然后是一个小镇,然后是一座小城……
转眼间,六十年过去了。
借着金矿。这里由一大片荒无人烟的废土,渐渐发展出了一个小城镇。
眼看这里就要渐渐发展起来。问题又接踵而至了。
金矿要枯竭了。
这也不奇怪。都挖了六十年了,就算有再多的黄金,都快被挖空了。
没有了金矿,淘金者们纷纷要离开。
眼看小城就要就此衰弱。一个人站了出来。
他的名字叫做洛朗。
那时,这个洛朗,还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平时看着也不是很机敏的样子。
但是他站了出来。
他告诉人们,不必急着离开这里。他有一个好办法,可以让这里复兴。
他说:“我们可以在这里,建造一座赛马城。”
什么是赛马?
有一个种族,叫做半人马。他们的前半身子为人,而后半身子为马。
既然是半人半马,那半人马族,自然保留了马的特性。
他们喜欢奔跑。像风一样奔跑。
奔跑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本能。
他们自己种族内部,也经常进行比赛。比谁跑得最快。
而洛朗的主意是什么?
很简单,就是把一些半人马族组织起来,让他们进行比赛。这是就赛马。
什么是赛马城?
就是以赛马而噱头,一切服务于赛马,发展出的一座城市。
此话一处,无数人反对洛朗。
“你疯了吗?莫名其妙地,建什么赛马城?”
“我们这里这么偏远,哪里有人愿意来看什么赛马?”
“你这想法听着不错。但是去哪里找半人马族呢?”
洛朗不愧是一个真正远见卓识的人。他告诉人们:“竭泽而渔,没有好下场。焚林而猎,没有好结果。”
“这里的金矿已经快被挖空了。再这样下去,我们的这座小城,就要彻底衰颓了。”
“大家先前淘金,都攒下了不少黄金。靠着这些黄金,我们足够建造很多设施,重新规划一座城市了。”
“我大可以和诸位一样。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改变。收拾收拾东西就离开这座城市。”
“但是我知道。这个世界,需要一些非常彪悍的人。彪悍到,可以独立地与这个时代共舞。彪悍到,参与到时代里面。改变它,影响它。”
“而不是躲得远远的,说我是独立的。然后眼睁睁地,看着所有的事情覆水难收。”
一部分人讥笑了洛朗。他们对洛朗伟大的抱负不屑一顾。尽管洛朗再三劝说,他们还是选择了离开。
但是。大部分人,却奇迹般地,选择了留下。
他们被洛朗的激情所打动。他们相信,这个年轻人,能够与这个时代,好好地跳一曲共舞。
洛朗没有让相信他的人们失望。
一座崭新的城市,很快就拔地而起了。
洛朗用大家积累的黄金,先建造了一个巨大,豪华并且实用的马场。
然后。围绕着这个马场,再修建了一系列的配套设施。比如酒店,比如餐厅。
洛朗想尽办法,终于联系上了半人马族。
出乎意料的是。不少半人马族,都对这个提议很感兴趣。
原因无他。
原先,半人马族,只是比较落后的一个种族。赛马什么的,也只是出于兴趣。
现在。能够到专业的赛马场上比赛不说。而且,洛朗还承诺,将会给他们丰厚的优待。
他们怎么会不答应呢。
许许多多的半人马族们,都在洛朗的号召下,来到了那里。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水推舟了。
无数人被赛马比赛吸引。他们从全国各地,蜂拥而来。只为一睹赛马比赛的盛况。
当地的酒店,餐厅,每一天都人头攒动,客流不息。
兴旺的游客,带来的,是丰厚的收益。
借着这些收益,更多的酒店和餐厅开了起来。
不仅是酒店和餐厅。洛朗慧眼如炬,看到了更多。
围绕着赛马场,洛朗开设了更多的设施。
比如马戏团,比如歌舞会,比如酒吧……
各种各样的娱乐设施,为这座城市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原来的淘金小城,不但没有因为金矿的枯竭而衰败,反而终于新盛了起来。
洛朗把这座全新的城市,命名为奥贝斯坦。
这个名字,取自于早年间,这里的淘金者们口中的方言俚语。
意思是,“有无穷金矿的地方”。
洛朗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有两层意思。
第一层,是为了纪念曾经有过的淘金小镇。
第二层,是一种寓意。告诉人们,奥贝斯坦这座城市及其繁华。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钱。
这座城市的名字本身,都近乎于一种炫耀。
经过了四十年的发展。如今的奥贝斯坦,更是全国闻名的一座巨城。
可以说,奥贝斯坦的繁荣,仅次于王都。
甚至,在人类王国科诺塔奥恩,有这么一句俗语:
“如果你只知道科诺塔奥恩的一座城市,那么应该是王都。如果你知道科诺塔奥恩的两座城市,那么应该是王都和奥贝斯坦。”
这就是奥贝斯坦的历史。
空真看完,感慨不已。
这个洛朗,真是个有勇有谋之人。仅凭一己之力,就让一座城市拔地而起了。
不过。空真同时也十分地担心。
自己将要去的,是怎么一座光怪陆离的城市吗?特里被困在那里,是遇上了什么样的大阴谋?
一路上,可以说是车马劳顿。毕竟这是一间民间的车队,补给什么的完全比不上赫琳堡的车队。
空真觉得有些对不起克妮,让她这么辛苦。
克妮却说:“和你在一起的话,什么时候我都觉得不辛苦。”
经过长途跋涉,车队距离奥贝斯坦越来越近了。
空真也快将那本厚厚的,介绍奥贝斯坦的书读完了。
这时,空真注意到。在这本书的最后,有一段醒目文字。
这段文字,特地被用粗体的红字标注出来。看来,是有意要提醒人们,要着重阅读这段文字。
“注意!注意!请一定注意!”
“奥贝斯坦的气质,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一面是天堂,另一面是天堂地狱。两个极端如影随形,无可分割。”
“不要因为它是地狱,就恐惧害怕。更不能因为它是天堂,就过于沉迷。”
“到底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对待?留与诸位自裁之。”
空真的心情,被这几段文字打到了谷底。
奥贝斯坦有那么可怕吗?
转眼就到了晚上。
天色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马车队却还在疾驰。
空真很奇怪。按照以往,这个时候了,不是应该停下来,搭帐篷过夜了吗?
驾车的车夫告诉空真:“不休息了。就快到奥贝斯坦了。马上就要到了。”
那个车夫话音刚落,最前面的领队就高声喊道:
“到奥贝斯坦了!”
空真忍不住好奇。尽管是夜间,他还是把头探出车窗去看。
他惊呆了。
夜色已黑了。周围黑漆一片,什么都看不见。
但是。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忽然亮起了奇异的灯光。
五颜六色的霓虹色彩,从大地的边缘,流光四起。
宛如初升的太阳,把一切都照亮了。
一个金碧辉煌的不夜城,就这样,出现在地平线上。
那五彩缤纷的色彩,甚至刺痛空真的眼睛。
是的,这就是奥贝斯坦。
一座不可思议的城市。
马车队停在了城市的边缘。
空真和克妮拿上行李,下了马车。
他们走进了这座城市。
漫步在大道。只见数十家大型建筑,在这座浩瀚的城市一字儿排开。每一座建筑,均都装饰得金碧辉煌。
至于中小型建筑,更是不计其数。星罗棋布,遍及全城。
奥贝斯坦,每天都吸引着众多的,寻求刺激的大亨豪客。和数以万计的,做着发财痴梦的野心家,来此一掷千金。
这里既是野心家和冒险家们的乐园,也是他们的葬身之地。
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既有游客,也有歹徒。既有杀手,也有艳女。
有人一夜之间,成为腰缠万贯的暴发户。有的人顷刻之间,成为身无分文的穷光蛋。
大道两侧。为了纵欲寻欢而搭造的舞榭歌台,散发着华丽迷人的气息。
在这些建筑的门口,都站满了招揽客人的女孩。
为了吸引客人,她们表演着各种各样的形式。有的唱歌,有的跳舞,有的脱口秀。有的杂技,有的催眠,有的魔术……
这些表演无一额外,都极具诱惑力。让你恨不得立刻冲进店里,一睹风采。
各大建筑尽管外部争奇斗艳、各不相同。但内部设施大致相仿。装饰豪华,设备讲究,一应俱全。
真是一幅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图画。
真是一派畸形而绮丽的繁华。
这一切的一切,都仿佛是这座城市,在朝着它的来宾大喊:“欲望!欲望!欲望!”
空真却没被这些光彩吸引住。他牢牢记得,自己之所以来这里,是为了解救特里的。
他对眼前的一切视若无物。穿过这熙来攘往的人流,直奔赛马城。
赛马城很好找。不仅因为,它就在这座城市的最中心。
更是因为。赛马城,就是整座奥贝斯坦里,最高,最雄伟的建筑。
空真本以为。所谓赛马城,估计跟角斗场差不多。中间一大块赛马场,然后两侧几排观众席。
而现实告诉他。他的想象力,也太贫乏了。
赛马场,简直就是一座宫殿!
赛马城坐落于奥贝斯坦的最中间。整个建筑以翠绿色的玻璃为外照,独树一格。远远地看上去,像是一盏巨大的明灯。
在翠绿色玻璃笼罩之下,由几栋主要建筑物组成。比如有用于住宿的酒店,用于用餐的餐厅,用于娱乐的歌舞厅。
当然,也少不了一个举世闻名的赛马场。
整座赛马城的结构,其实是一座“广场”。所谓的马场,也仅仅是在这座广场的一角,偏安一隅。
真正大行其道的,其实是散布在广场周边的,酒店浴场等建筑。
毕竟,赛马只是一个噱头。奥贝斯坦的发展真正依靠的,是餐厅酒店等娱乐业。
赛马城的设计,保留着淘金时代的粗犷。一看到它,就让人回想到拓荒时代的激情。
赛马城的门口,伫立着一只巨大的,被喷泉围绕的金色狮子。据说,是由纯金打造的。
赛马城也正如屹立于门前的雄师一样。傲视群雄,独占鳌头。
空真真的惊呆了。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伟岸的建筑。
这个赛马城,不是他想象中的,角斗场的式样。概括的来说,这个赛马城,是一座被翠绿色的玻璃所笼罩的大广场。
他站在赛马城的门口,有些不知所措。
“空真!”
空真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在喊自己。
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