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主播有点儿上头 第二百六十九章 追
作者:玩机器本人的小说      更新:2023-05-08

  与此同时,远在一百多公里外的原始森林中,陈宇正躬身快速的穿行在山间。

  他的浑身上下,缠满了绿色的藤条,脑袋还戴着一顶黄荆数嫩条编成的草帽。

  奔行了一会,陈宇停了下来,半蹲在地。

  “人类想要在原始森林中生存下来,就得脱去一身的傲慢,遵循丛林法则,并融入这里。”

  “相比此间的掠食者,我们在任何方面,都落后于它们,不管是速度,力量,还是感知力。”

  “即便是我,也必须从头开始,伪装,追踪,观察猎物的习性,用智慧弥补狩猎技巧的不足。”

  “从昨天晚上,到今天上午我花了十个小时的时间,作前期准备,从制作武器到伪装自己,追寻猎物的足迹,到得此刻,我终于接近它了!”

  说到这里,陈宇伸出舌头,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

  “你们看到这团新鲜的粪便没有,草绿色,呈颗粒状,这是野猪的粪便,和之前我看到的干燥粪便不同,它从后者的体内排出,绝对不超过三个小时,扒得近一点,你甚至能够闻到它那令人作呕的臭气!”

  “之前在河滩上,我们还见到过野猪的蹄印,它们喜欢在有水源的地方逗留,兴许巢穴就在附近。”

  “早晨喝水,白天睡觉,偶尔觅食,下午又回到河边喝水,然后晚上才出来捕猎,它的足迹,只会出现在方圆十里之内。”

  “我已经排查了河流的下游和两面,它一定就在西北方。”

  陈宇站起身,继续向前,他手里握着一根投矛,背上还背着七根,整个人散发着肃杀的气息,所过之处,连虫鸣鸟叫声都变得低微了一些。

  陈宇只瞥了两眼,看了前几条弹幕,便解释道:

  “野猪皮是很厚的,光是本身,就有两到四毫米厚,加上外面裹上的附着物,甚至能达到一厘米的厚度。”

  “在我老家平江,上世纪九十年代,乡下还有猎人,那时候管控还不严格,家家都有土制的猎枪,子弹是那种很小的铁砂子,平时拿来打打野兔,竹鸡什么的。”

  “我有次卖废品的时候,碰见一个老头,人家跟我说,野猪从山上跑下来祸害庄稼,吃地里的玉米苗,村上有人隔着百米嘣了一枪,打得大树皮开肉绽,结果那野猪就破了点儿皮,直接撒丫子跑了。”

  “你们说厉不厉害?”

  “还有人说,野猪的皮和犀牛皮比也差不多,它们没事就在松树上蹭,下雨天还跑到泥潭里打滚儿,又能够驱赶蚊虫,还能增强防御,这就是野猪的智慧。”

  “不过我手里的投矛,只要距离够近,还是能伤到它们,如果距离在二十米开外,就得找准要害了,朝脖子,肚子下手,不过很难说有这样的机会。”

  “所以,我才需要这一身伪装,一旦发现野猪的踪迹,我会缓慢而隐秘的接近它,如果将它惊扰到,一切就前功尽弃了。”

  陈宇沿河而走,目光仔细的搜索着,不肯放过任何一丝细节。

  时间匆匆流逝,转眼之间便到了下午。

  观众们大多数已经失去了耐性,一个个无比焦急,而陈宇则恰恰相反。

  越是临近傍晚,他越淡定。

  河滩上,野猪的足迹已经消失了,前方的丛林后,传来溪流潺动的声音。

  一汪浅潭,出现在视野当中。

  “就是这里了,我循着野猪的足迹,一路追寻至此,它一定就在附近。”

  “野猪白天的活动没那么频繁,看不到身影很正常,大家其实不用着急,下午它一定会来这里喝水,等着吧!”

  陈宇安抚了一下观众的情绪,户外直播就是这样,除却科普和制造工具的时光,真正做起事来,是一定会有许多垃圾时间的。

  他尚且觉得有些枯燥,更何况是守在屏幕前的观众?

  谁都想看精华部分,但怎么可能时时刻刻都是高光镜头。

  不过俗话说,好饭不怕晚,都等到现在了,他不相信,这些家伙会在这种时候关闭直播间。

  后台的在线人数,到了这个点儿,不降反增,就是最好的证明。

  事实上,要到七点过,才是直播的黄金档时间,但眼下,直播间贵宾数已经超过昨天的最高峰,不少人慕名而来。

  这是正名之战,自己绝对不能出现任何差池。

  十几个小时的准备,若是空手而归,那就成了天大的笑话。

  起码会成为自己直播生涯的一大黑点。

  说句实话,陈宇觉得,自己的偶像包袱有亿点点重,不是外在的那种。

  所以这一战,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蹲在灌木丛中,又等了一个小时,正百无聊赖的时候,目标,出现了!

  一头身长将近一百四十厘米的野猪,踏着草地前来。

  它身上布满了粗壮的黑色鬃毛,脊背高高隆起,脑袋比屁股更大。

  尖长的猪嘴里,两颗短粗的獠牙,狰狞无比。

  “吭……吭……”

  野猪发出吭哧吭哧,和家猪近乎一样的叫声,踱步而行。

  它像往常一样,走到了自己的熟悉的地方,左右张望着,没有发现异常,这才低下头,将半个脑袋埋入潭水中,大口大口饮水。

  陈宇蹲在草丛中,透过缝隙注视着水潭边的野猪,他的身形被藤蔓完全遮盖,连气息也被掩去。

  一分钟,两分钟……

  他迟迟没有动手,连大气也不敢出。

  直到野猪喝完水,转身朝山林中行去,陈宇方才低声解释道:

  “不是我优柔寡断,贻误战机,是那头野猪的警惕性太强,即便是在喝水的时候,它的眼睛依旧在观察着四周。”

  “除了我身前这块儿地方,河岸边几乎没有任何掩体,一切风吹草动,都会令得野猪警觉,然后疯狂逃窜,我不想前功尽弃,只能等……”

  “等到它彻底的放松警惕,那才是我动手的时刻!”

  眼见得野猪几乎快消失在视线当中,陈宇小心翼翼的钻出灌木丛,尾随了上去。

  生活在高压环境下的野生动物,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放松警惕。

  放松警惕就意味着死亡,尤其是对于食物链下层的生物而言。

  但野猪不一样,在它的领地范围内,它就是霸主,尽管这头野猪的体型还不算太大。

  除了填饱肚子以外,它并未经历过太多危机,每天吃吃浆果,橡果,翻一翻泥土里蠕虫,甚至是吃些青草,偶尔猎杀野兔,幼年的豺狗狼豹,就是它全部的生活。

  夏季到来,今天的青草,也是格外的鲜嫩多汁,野猪正低头,享受着大自然的馈赠。

  但就在这时,只听得唰唰两道破风之声响起,身上猛然传来剧痛。

  受惊的野猪,发疯似的奔跑。

  一道身影从林中暴起,陈宇抽出背上的投矛,脚掌一跺,整个人瞬间跃出三米多。

  唰!

  第三支投矛掷出,划破空气,准确的命中了野猪的后腿上部,鲜血横流。

  它的速度以肉眼可见的程度降了下来,但依旧很快,不逊于一般的猎犬。

  “真够顽强的,追!”

  陈宇目光凛冽,抽出第四支投矛。

  不可能放过它,追到天荒地老也要追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