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兔幻梦谭 第九百六十六章 3.3.0 黑金
作者:阳湖之鱼的小说      更新:2023-08-30

  黑金,尽显低调奢华。

  癌界的几套衣服。

  离月的衣服上是完美绘制的鲤跃龙门。

  陈发的衣服上是离月绘制的在彼岸岸花丛飞舞的红色蝴蝶。

  若墨染般,黑色的背景,以血为墨般的墨笔挥洒。

  漆黑的夜,猩红的月,若是水墨江湖,癌界就是如此。

  泼墨如夜,缀以赤红,若墨笔红花。

  齐小姐也会画水墨画,不过她擅长画虾,她自己衣服的后背上就画了一只红色的水墨龙虾。

  话说红色的虾不是熟了?

  千年前的天福市,那时候还是古代,其为月炎城。

  离月就是千年前月炎城的一大户人家的大小姐,其才貌双绝,尤其擅长作画。

  我和离月商量新的衣服,定制款,只此一件。

  基本上都是如此,离月的衣服和陈发的衣服都是定制款。

  “所以,主人你怎么打算的?”她问我。

  “五彩斑斓的黑?”我说。

  “别闹,主人,讲正经的呢。”她说。

  “我想在一件黑衣上画条金龙,你觉得如何??”我问她。

  “不是不好,只是感觉很俗,主人您还有更好的点子吗?”她问我。

  “那在黑上画金色的马如何?”我问。

  “有金色的马吗?恕我直言,离月见识浅薄,就是没见过金色的马。”离月微微摇头,还是不满意,不愿作画。

  “那这样吧,衣服改为黄袍,你在上边画一匹黑马。”我觉得不错。

  “黄袍?要知道,古代都是皇帝才能穿黄袍的。”离月这么说。

  “时代变了。”我这么回。

  “也行。”离月接受了。

  那之后,黄袍黑马的衣服完成。

  “不知主人要送给谁?”离月问我。

  “炫光迭代了很多次,说来话长,就送她吧。”我觉得她很适合。

  之后,去找炫光。

  炫光正在烈日下骑着电瓶车送外卖。

  不是,我很疑惑。

  她最开始是话剧社的人,也去海边跳海里拿鱼叉戳过鱼,现在又跑去送外卖了?!

  我拦住她。

  “干嘛啦,主人,我赶着送外卖呢。”她说。

  “那个,送你这个。”我把礼盒送给她。

  “针线套装吗?”她下车拆礼盒:“虽然手拙,不太擅长针线活,但是主人送的话,我觉得心意最重要就是了,话说七夕节不是明天吗?”

  她打开礼盒,取出里面的衣服。

  “哇!黄袍?!黄袍加身诶,主人,怎么样,我穿起来是不是很像黄袍怪?”她开玩笑道。

  她把黄袍胡乱的往身上一套。

  这衣服是特制的,上面加了很多祝福,质地轻薄,冬暖夏凉,英雄级的衣服,防弹打底,刀都割不烂,采用纳米纤维,而且也真的有纳米机器人的纳米核心之类的。

  采用复合材料制作。

  神器神器,神兵利器,而且神器级别的武器和装甲可不一样。

  要知道,古代藏甲是杀头的大罪,一甲顶三弩,三甲下地府。

  基本上,某种意义上,对防御性装备的管控比对攻击性武器的管控更严格。

  “话说你为什么送外卖?”我问她:“钱不够的话可以和我们说啊,你这跑去送外卖,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多亏待你们。”

  我实在不希望我的部下们为了生活而奔波,我希望她们去追逐梦想。

  “不是,够用,这不是钱的问题,主人,我这是在体验生活啦。”炫光说着:“我喜欢外卖服。”

  “这就是你送外卖的理由?”我问。

  “是呀,不过我现在更喜欢这件衣服,而且配色相近,我就这样去送外卖吧。”她好像决定了。

  “你送外卖的速度很快吧??”我记得炫光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该说是音速还是光速来着,这样她还要其电瓶车实在是,会慢很多。

  “我是排行榜的第一,卷王中的卷王,没谁能卷的过我。”她很得意。

  “为什么要卷呢??”我觉得,对吧,卷是不对的。

  “主人,你笨啦,要争取一切能争取的,否则,你不争,我不争,那就是放任工贼小人去争啦,就因为你们总是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才会导致小人得志,这世界就更糟糕了;所以呀,主人,我决定了,我要走小人的路,让小人无路可走。”炫光倒是有她的想法。

  我挠头,感觉怪怪的,说不上来。

  强弱和善恶无关,坏人变强了就是小人得志。

  炫光的意思是为了防止小人得志,她就先一步卷死工贼之类的小人。

  的确,她的速度非常快,没人能卷的过她。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走小人的路,让小人无路可走。

  炫光,这孩子是救世主,而且,拯救世界的她并不是那么的理想主义,而是非常实用主义的。

  作为拯救世界的勇者,她为了拯救世界用的方法非常的嘛没有勇者的风格,反而有些卑劣阴险了。

  群殴,刀剑,枪械,鱼叉之类的,只要有用她都会用,她甚至会用钉棍去敲击敌人的脑袋,非常的残暴。

  心存正义,手段恶劣。

  这一点上我做的远远不如她。

  不如说,我就是在模仿她。

  她永远比我想得多,做得绝。

  确实巾帼不让须眉的典范了。

  许多时候,反而是我的部下们教会了我很多。

  心音教会了我何为爱的力量,她有着钢铁般坚定的意志;在爱情与世界面前,她能轻易地为了爱情而抛弃全世界,当然,抛开她恋爱脑这个唯一的缺点,她几乎是个无可挑剔的完美存在。

  海洋之鹰教会了我何为拥抱的意义。

  炫光教会了我何为心存正义,手段恶劣。

  “嘛,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炫光唱着歌要走了。

  “这是电瓶车。”我说。

  “没差啦,主人,再会。”说着她很快一骑绝尘般的绝尘而去,估计她一直是以最高速在跑,也许只有红绿灯能暂时让她停下,说起来刚才我也是在红绿灯路口拦截她的,否则我估计很可能被她撞飞了去。

  话说我都没讨到一个拥抱呢。

  我觉得她那样开朗积极的阿Q祥子类的存在,真的非常正能量了。

  踏实肯干,笑面人生。

  嘛我觉得她真的挺厉害的。

  太正能量了,妥妥的正能量啊。

  但我在意的事情还是没有顺便讨个拥抱。

  唉,没办法,果然事情只能顺其自然,不能强求。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