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大渡口前,
迟渊提枪立马,心中不免泛起一丝凉意,像吞了一块冰块。
“如何?”
“老荆他们回来了,还是没能找到另外的船,我已经让他们再往上游去找。又多派一伙人往下游去寻。”
“偌大的济水江,竟只剩下一艘渔船?”
迟渊昨夜好不容易按下的疑心,此时再次升起。
周瑾从队伍里走了出来,犹豫地说道:“会不会是前面出城的那几批佣兵把船征用了?”
一旁的秃子还没说话,队伍里一名昨天新招的老头开口了。
“他们是凑人数去冒领粮饷的,本就奔着钱去,怎么可能花钱征用船只渡江。走陆路才是他们的不二之选。”
周瑾一听声音,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他忙转过头去,仔细辨别后眼神显得有些惊慌,但又不敢表露出来。
他安静了下来,不再言语。
秃子对这个老头很有印象,毕竟这么大岁数还有此等身手,属实少见。
“他姓邹,我们都叫他邹老。”
秃子抢在迟渊问话之前开口,生怕邹老会因为年纪太大而被迟渊嫌弃。
“别看他年纪大,可他的身手非常了得,真打起来,我一时半会还拿不下他。”
迟渊略显吃惊,虽然他对秃子能招募到这样一个高手感到很意外,但他不会蠢到刚认识就去询问对方隐私。
毕竟,
他可是有外挂的人。
【鉴定:……】
突然,一阵马蹄声急促传来,打断了迟渊的查阅。
荆七步带着赶往上游寻找船只的队员,恰在此时再度返回。
邹老古怪地抬头看了迟渊一眼。
他刚刚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自己身上的衣服都被人扒光了一眼,赤裸裸的,很不舒服。
“如何?”
迟渊着急地询问。
荆七步表示,他们好不容易才找到家住附近的船工,一番打探后得知,如今江面上的船都被官府征用了,说是要筹集粮草物资,大部分船工也被叫去了,就剩那一个船工因有事没去成。
“那我们只能分批过去了?”周瑾站出来急声说道。
自打认出邹老后,他的心里就开始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秃子看了迟渊一眼,显然并不赞成周瑾的话。
他们半年前在大渡口一战,正是因为赶时间而分批次渡江,才导致人马未齐,中了贼人埋伏。
这一次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栽一次。
迟渊还没拿好主意,另一队赶赴下游寻找船只的队员也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他们这一次同样没能带回来船只,但却带回来了一个坏消息:
一队穿戴军制装备的十人队伍正从下游赶来,应该是帝国的巡逻步兵!
在这一带的帝国兵几乎都是杨家的私兵,迟渊现在最不想听到的就是杨家。
“竟然这么早就在巡逻?”
一切似乎是那么地凑巧,可偏偏又在情理之中,这令迟渊不得不立马做出决断。
他转过头看向邹老,问:“您会使船吗?”
“尊称就不必了,我还没那么老。”
邹老抓了抓他脸上那道旧疤,似乎有点痒,“多少还是会一些。”
“那好,你跟着我。”
迟渊说着便叫一名老队员把马让给了他,并从队伍里喊出了那名“贵人”。
秃子有些激动,刚从马背上站起来,迟渊一把就将他按了回去。
他沉声道:“计划有变,由我和邹老护送那名贵人渡江,你按我先前说的,带人回云水镇接牧力,如果任务成了我会找人通知你们,到时你们再北上;如果不成……”
迟渊用力拍了拍秃子的手背,不再说下去,带着邹老他们就要往船上走。
秃子急了:“让我去,我替你去。”
迟渊呵呵一笑,打趣道:“我还没死呢,你就这么快想坐我位了?”
秃子却没心情跟他开玩笑,硬是拽着迟渊的缰绳不让他离开。
“不行!你是当家的,不能去冒险。”
迟渊一把掰开秃子握绳的手,他的力气可比秃子要大。
“别婆婆妈妈的,按我说的去做。你在我手下都撑不到五十回合,别人就更不行了,我要是想走,谁能拦得住我?再说了,不是还有邹老护着我吗?”
秃子表情复杂,心里被迟渊说服了几分,可身子依旧不肯让步。
迟渊宽慰道:“行了,你别以为你的任务轻。如果我回来了,你还没能把队伍发展起来,看我揍不揍你就完了。”
秃子挣扎着,好不容易才压下内心的情绪。
他打马来到邹老身边,铁青着脸说:“护好当家的,等你们回来,我带你去吃酒逛窑子,江南江北任你挑。”
邹老只是贱贱地笑了两声,以示回应。
周瑾也显得很是激动,因为他也想跟着,可他又怕死。
他的内心忐忑不安,脸上又藏不住事,站在前面显得太过明显。
于是,他只能按下内心的失落与不安,重新回到队伍的中间。
…
云水镇,
平津馆。
这里的饭菜挺可口的,不过来这里吃的人并不多。
因为饭菜价格高,而且云水只有少数的两家士绅,大多百姓都没这个能力来这里消费。
是以平津馆的顾客以佣兵为主。
佣兵,干的是刀口舔血的活,他们对吃喝一向不挑。只要能在野外活下来,进了城县,基本都不会吝啬上下两张嘴。
谁知道明天会不会就死在野外,还不如今天多快活一天。
这也就导致了大多佣兵存不到几个钱,富的只有佣兵头领。
赵长缨领了七十多个兄弟,乌泱泱地进了平津馆,坐了七八桌。
店老板赶走想要上前店小二,自己堆着笑脸迎了过来。
这可是大生意,顶自己好几天的开张,要是让店小二哪句话说得不好,冲撞了这群杀种,指不定就要把店给砸了。
他不得不小心应付。
迎来送往的,眼睛都很灵,他走到赵长缨身边,陪着笑脸伺候着。
赵长缨此时有点忧心忡忡的,见了店老板也没给好脸,叫手下弟兄自己安排,自己则端坐在一旁想事情。
他的队伍与那些滥竽充数的不同,七十多人是实打实的丙级佣兵。
整个南方,丙级佣兵不会超过二十支,乙级就更少了,最多也就一两支。
是以,他对前往北域前线协助宇文家抵御北庆一事,显得并不那么热衷。
每人五十兰盾,确实很诱人,顶得上一个队员两个半月的工钱。但行程就要花掉一个半月,期间还要支付住宿伙食费等等。
这样划算下来,其实并不值当。
是以,他也萌生了如那些低级佣兵一样的想法,在路上招些庄稼汉或是流民,一人只要两三枚兰盾,还不用怎么管吃的,一天一顿包子就够了。
等到了北域,一人就能换回五十兰盾,良心好的再给他们一两枚打发他们回家,剩下的钱就都装自己口袋里了。
这样的买卖确实很划算,而且还不用担心路上会有麻烦。
这么多支队伍一起开拔,上万人的阵仗,就是滩泉湾那几千名水匪联合起来,都未必敢打他们的主意。
可是……
他一想到无咎城里那个骑白马的年轻男人说的那句话,心里就不免直突突。
赵长缨能够把队伍扩展到丙级,自然是个有脑子的人。
他当然知道这样的一群乌合之众,是绝无可能挡得住敌人的一个冲阵。
更何况,上万人的阵仗,哪怕有佣兵公会背书,沿路的城县也是不会放任他们进城。
无咎城只有一个。
是以夜宿野外,万一真的发生意外呢?
万一真的有那么几个不要命的,胆子大的,往这佣兵阵里一冲!
好家伙,那佣兵这边这群乌合之众,在黑夜里只会败退得更快,说不定到那时自己连这几十名老伙计都保不下来,一夜过后就直接穿回开裆裤。
因此赵长缨很纠结。
佣兵是爱财且不惜命的,而头领则要考虑得更多,好不容易拉起来的队伍,总不能就这么憋屈地没了吧?
一旁的副头领见他如此忧虑,不免举起酒杯,开怀道:“放心吧当家的,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我们跟着还会有错吗?”
赵长缨又想到了迟渊,苦笑道:“也还是有人没跟来的。”
“那是他们蠢!”
副头领灌了一口酒,畅快地说:“一人五十兰盾,这种买卖还有什么可犹豫的!直接干就完了。你就说吧,要招多少流民,五十还是一百?”
赵长缨摇摇头,说:“先等等吧。”
“哎呀!”副头领拍着桌子站了起来,
“这还有什么好等的?有钱不赚王八蛋!人家王二狗一个丁级佣兵都招了一百多个流民,咱们怕什么!往海了招,招个三四百个,兄弟们也好过一过甲级的威风。大家说是不是?”
“是——”
七八张桌子呼啦啦地喊叫起来,差点没把一旁的店老板吓坏。
赵长缨眉头一皱。
这时,一个笑声呵呵传来,一个身穿轻甲的男人拿着空碗,在柜台前敲了敲,拐着弯骂道:
“要我说啊,像这种敢拍桌子敢咋呼的手下,就该一刀一个砍了,保管没杀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