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身吧,咸鱼! 第五十章 起风了
作者:盛夏丨未央的小说      更新:2023-02-15

  “你是他未婚妻,他为什么会这样做?”

  方君博的眼睛紧紧盯着方敏,目光好像能杀人。

  方敏显然被吓到了,脸色苍白,神情紧张。

  但是她却没有低头,迎着方君博的目光说道:“他应该是知道了我和罗云的关系,也有可能是别的原因,反正他派人杀我是事实。爷爷如果不信的话,调查一下就知道了。”

  “就算吕文龙知道你和这位罗先生的关系,也应该去对付他,而不是你。”

  “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我自会去查清核实。”

  这个老头,果然很难糊弄啊!

  好在吕文龙昨晚所做的事情是实事,只要如实说出来就行。

  罗云和方敏对视了几秒之后,由方敏把昨天晚上的事情,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

  然后,房间里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两三分钟之后,方君博终于拿起手机,打了一通电话。

  他的声音很轻,罗云只能偶尔能听清几个字。

  大概意思就是让电话那边的人调查昨晚发生的事情。

  电话打完之后,方君博的神情开始变得有些落寞。

  整个人看上去更加苍老。

  他看了看方敏,又看了看罗云,然后语气缓慢的说道:“这件事到此为止,后续的事情我会处理。你们今天来找我,就是为了这件事吧?”

  “还有,我正在帮敏敏拍几部电影,担心吕文龙还会来找敏敏的麻烦,所以希望您能出面,让他消停下来。”

  罗云趁机把自己的最终目的说了出来。

  “敏敏立下的三年之约,期限应该快到了吧,还没有放弃?”

  方君博的眼睛看向方敏。

  “只要吕文龙不捣乱,我有信心成功,爷爷也不希望我嫁给那个阴险狠毒的人吧。”

  方敏迎着方君博的目光,脸上充满自信。

  方君博又把目光移到罗云身上,继续说道:“想必,敏敏的依仗就是你了,我倒想看看,能让我这个像一座冰山的孙女变得有了温度的人,到底还有多大本事。吕文龙那边,我会找个时间和他谈谈。”

  搞定!

  罗云终于放心了。

  到了方君博这个高度的人,说出来的话,自然就会做到。

  目的达到了,接下来就是愉快的干饭环节。

  期间,罗云一直都是笑脸应对。

  无论是对方君博,还对是方清云,都保持着晚辈应有的姿态。

  谈吐和礼仪,都拿捏的恰到好处。

  刷好感度的机会,可不能浪费掉啊!

  吃完饭道别的时候。

  罗云明显感觉到,自己在方君博心里的地位有所转变。

  由于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两人顾不上在京城游玩。

  直接订了下午的机票,在天刚黑的时候就赶回了剧组所在的宾馆。

  罗云和方敏在这家宾馆里自然不可能住一起,都有各自的房间。

  罗云回到房间,洗完澡之后,舒舒服服的往床上一躺。

  爽!

  京城一日游,竟然让他有一种身心疲惫的感觉。

  比拍一天的电影要辛苦多了。

  想到电影,罗云的心里升起一丝担忧。

  其它都好说,主要是时间太紧迫了!

  按照目前的进度,电影三个月内应该可以杀青。

  可是电影拍好后,并不是马上就可以上映,还需要审核。

  方家的面子再大,十天左右的时间总要吧?

  电影上映后,就算能火,也需要时间发酵。

  这段时间,也需要十天左右吧?

  最后,就是到米国上市。

  再怎么提前准备,也得要缓冲时间。

  这样算下来,电影得提前一个月拍好。

  方敏三年之约的最后期限是十一月一日。

  也就是说,电影最迟要在十月一日左右杀青。

  而现在的日期,已经是七月一日。

  刚好还有三个月时间!

  然而,就算电影能顺利上映。

  能不能火,能不能给敏怡传媒带来知名度,从而达到在米国上市的目的?

  罗云心里一点把握都没有。

  一部电影能不能火,不但需要实力,也需要运气。

  但是至少要尽力!

  以武保田的名气,拍出来的电影应该没有大问题。

  罗云也相信自己演的并不差。

  最主要的,还是要在宣传上下功夫!

  罗云知道,一部电影,要想迅速走红,宣传太关键了。

  得让敏敏开始做这方面的工作了!

  她有的是钱,有的是背景,做这些事情,再简单不过。

  这样看来,电影方面好像没有什么大问题。

  能做的都尽力做多最好,最后的结果,就交给运气。

  三部电影,总不会都扑吧?

  但凡有一部能火起来,敏怡传媒在米国上市都有希望。

  也不能把宝全部都压在电影上,是时候筹备一下自己的音乐了。

  想到这里,罗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走到书桌边拿起一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

  辣眼睛!

  这是他之前写的一首歌。

  经过无数次修改之后,稿纸上已经被画的面目全非。

  随手放在一边,重新拿过一张白纸。

  端端正正的在书桌前坐好,看看了那张字迹凌乱的稿纸,迅速在脑海里整理好思绪。

  然后拿起笔,在白纸上写下了《起风了》三个字。

  接着。

  奋笔疾书,笔走龙蛇,不断在白纸上写出一个个音符。

  十几分钟之后,罗云看着放在书桌上那张工工整整的纸稿,满意的长出了一口气。

  我特么就是一个天才!

  抄歌都能抄的这么清丽脱俗!

  《起风了》这首歌,在前世可是火出了天际。

  也是罗云非常喜欢的一首歌。

  自己有没有本事把他唱好?

  对于唱歌这件事,罗云仅仅只是爱好而已。

  经历过最大的场面,就是拿着话筒在K厅唱歌的时候。

  其它时间,都是随便乱哼哼。

  自己到底唱的怎么样,声音好不好听,有没有什么特色,一概不知。

  只有死党王天柱偶尔会赞美几句,说自己唱歌挺好听。

  所以,自己唱歌到底怎么样?

  有没有这个天赋?

  要不试试?

  试试就试试!

  打开手机录音,就开始唱了起来。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

  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

  迈出车站的前一刻,

  竟有些犹豫……”

  等等!

  怎么会这么尬?

  平时哼哼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感觉啊。

  重来重来!

  “不禁笑这近乡情怯仍无可避免。

  而长野的天,

  依旧那么暖,

  风吹起了从前……”

  还是尬!

  尬得浑身难受,尬得嗓子发紧,

  完全没有平时那种轻松随意的感觉。

  这特么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唱歌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