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宣是在听到一声枪响后被惊醒的。
他睁开双眼,掀开被褥,熟练地抓起床头柜上的左轮,旋即,也顾不得穿鞋,直接跳下床,寻着声音,踱步到窗前。
这是一个危险的世界,在睡梦中死亡,并不稀奇。
伴随着吱啦的一声,窗户被他推开。
现在是早晨五点,极目远眺,伦敦建筑群上方的天空,还是一片鱼肚白的颜色,零星的几个星辰还在竭力闪烁。
扶宣投下目光,公寓前的院落里,三三两两,站着些人,前面点的贝克街,一反常态,充斥着马车与人员。
平日里,廉价破旧的单身公寓——埃尔坎公寓,可吸引不到这么多人关注。
只见它那锈迹斑斑的铁门前,已经站满蓝衣白裤的巡警。
他们手持警棍,阻拦记者进入。
而一身白衣的医护人员,已经进到公寓的院落里,进行医疗援助,或者给死者收尸。
街上有不少围观的路人,裹着大衣,一脸的倦意,却还是伸长脖子拼命地朝里张望,想瞧瞧公寓内的情况。
路人的这番举动,恰恰说明,案件没有传出任何消息。
扶宣心里泛起疑惑,什么样的人死后,能引起这么大的反应?
他开始沉思,各种线索如浮光跃隙般闪过脑海,剥丝抽茧,最终,他面色一变,想到唯一的可能:深渊事件。
一想起深渊事件,他的手心便不自觉地沁出细汗,愣神一会儿后,他慢慢抬起头,望向天空。
此时,曦光已至,天空一片幽蓝。
随着扶宣的视线逐渐抬升,一个深不见底的巨坑缓缓出现在眼前。
坑的边缘,山峦交错,纵横有致,一朵朵白云飘浮其间,宛如一个倒立的蛮荒世界;洞口深邃,按常理讲,洞内本应一片漆黑,但是,它内部却有光亮,并且同样遵循人类世界的规律。
日出而明,日落而熄。
日中时分,人类直视深渊,甚至能够清晰地看到深渊的内部,那里每天都在上演不一样的美丽奇观。
七色彩虹、巨型飞鸟、流动长河……
美丽得令人神往!
可事实上,早在1827年10月15日——深渊降临的第一天,就已告诫人类,不要直视它。
那一天,成千上万的人类因为直视深渊被送入医院,他们的双眼出现不同程度的深渊化。
所谓深渊化,是指身体出现肉瘤、触手、或腐烂……
深渊在异化人类!
这则消息一经提出,像是瘟疫一样迅速传播。
十年后的今天,已经没有人胆敢直视深渊,扶宣此刻也只敢匆匆一瞥。
这时,又一个疑问浮上他的心头:从枪响到人员抵达,没有时间差。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最近的医院——圣母玛利亚医院离这可有三条街,以双座马车的速度,弯弯绕绕,怎么也要七八分钟。
扶宣猜测,这起案件的涉案人员,曾向伦敦警厅提前通报过犯罪。
会是谁通知的呢?
……
不久后,全副武装的医护人员颤巍巍地搬运出一具黑布包裹严实的尸体。
看到这里,扶宣已经可以确定,这是一起深渊事件,那块黑布是神秘学材料,能够阻止深渊化扩散。
他不由松了口气,神情不再戒备,略带胡须的帅气脸庞,也露出轻松的笑容。
此时,黑夜已逝。
扶宣的一天,也将开始。
……
伦敦警察厅,老探长格雷.道尔脱下深棕色大衣,刚准备把它放置于衣架时,身后的办公室大门,啪的一声打开。
年轻的警探里德.华诺冲出,扫视一圈,目光落在格雷身上。
他拿着今早的深渊事件档案,小跑着到格雷跟前,急冲冲地说道:“探长,这次的深渊事件交给他查吧!”
格雷瞥了眼里德,冷着脸也没说话,把衣服挂好,拉过椅子,坐到办公桌前。
他不喜欢里德,太像年轻时候的自己,时刻想着证明自己,丝毫不知畏惧为何物。假如十年前,他会很欣赏这样的部下,因为那时,还不存在深渊。
“这个案件非比寻常,不能交给你!”
里德脑袋嗡嗡的,沮丧道:“队里其他人手底下的案子不少。探长,给他一次机会吧!”
格雷刚要拒绝,突然注意到,案件发生在贝克街,斟酌片刻后,“行,案子给你。不过,你要找贝克街德尔森公寓的扶宣联合办案。”
里德瞪大双眼,有些不敢相信,顽固的老探长竟然是会改主意的人。
惊喜来得太突然,等回过神,他急忙高兴道:“探长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嗯,去吧。”
格雷摸了摸两撇浓浓的八字胡,心里打定主意,稍后要给扶宣写封信,交代他小心行事,另外,让他照顾下里德这个菜鸟。
……
灰霾遮蔽天空,阴暗的贝克街显得愈发沉重。
街道上的行人,脚步也比以往更加匆忙。他们要么直视前方,专心赶路;要么低头行走,眼神惶恐。
没有一个人,刻意观察天空中的深渊,又或者注视发生深渊化事件的埃尔坎公寓。
扶宣倒是不在乎,头戴棕色鸭舌帽,身穿棕色长大衣,大步迈出德尔森公寓大门。
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悠闲地走在贝克街道上。
他要去贝克街集市买些主食,如鸡蛋、面包、火腿等等,还要买些佐料,如辣椒、香芹还有洋葱。
他刚刚完成一项委托,收获颇丰,足有12英镑。交完十镑的房租钱后,还剩下3镑十七先令,足够他美美地吃一顿。
扶宣是一名私家侦探,一年前入的行,现在还是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不过,在上一次的斯米克深渊事件中,他成功展露头角,并结识格雷探长。
算是小有名气。
话说回来,他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十年前,本是地球21世纪正牌三“无”青年的扶宣,在上班挤地铁的过程中,不小心跌下车台,一阵刹车的嘶嘶声过后,莫名其妙地穿越到这个世界。
穿越以后,他悲催地发现,和别人魂穿不一样,他是肉身穿越。
除此之外,他还年轻十岁,重回15岁的年纪。
15岁的扶宣,孤身一人来到1827年的伦敦,境遇可想而知,洗碗刷锅的工作都嫌弃他手脚慢。
幸运的是,他作为一名外语专业毕业生,英语能力很强,一个世纪前的英语读写,丝毫不成问题。
当然,他也干过小偷小摸的勾当,没办法,生活所迫,活成了他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
贝克街地属郊区,选择来此居住的大多数是穷人。
伦敦的老爷们自然不会多关注穷人的生活,贝克街自然是三个字,脏、乱、差。
贝克街与劳德斯花园街相接的位置,既有商贩林立,吆喝着贩卖商品;也有那种玻璃门窗的店面,陈列各种商品。
偶有巡警路过,维持秩序。
相较花园街整洁的石砖地面,这里的地面泥泞不堪,商贩们倒是想过去买卖东西,可黑白两道暗地里早就有规矩:不允许。
扶宣很喜欢这个热闹的集市。
不过,他不喜欢这里的治安。
就在刚刚,一个脏兮兮的流浪儿不小心撞他一下,右手熟练地伸进他的口袋。
扶宣微微一笑,这都是当年他玩剩下的。
他右脚插进小孩两脚间,轻松绊倒小屁孩后,“孩子,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叔叔扶你起来。”
说话间,便已经顺回自己的钱袋,还有额外的战利品。
“叔叔。我没事,没事。”
小屁孩还不知道钱袋已经物归原主,被扶起后,赶快开溜,直到拐到胡同里,准备细数战利品时,这才惊讶发现:钱袋,连带自己乞讨所得的7便士都已不见。
贝克集市一家蔬菜瓜果店门口。
叮铃一声后,扶宣应声走进店内。
“美丽的布凯夫人,早上好!”
“早上好,神秘的东方人——扶宣先生!又来买菜吗。谢谢你上次送他的一盒猪油,炒出的菜果然比以往要香!”
又长又高的棕色木制柜台后,布凯夫人一脸微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