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山,那事,那人 那山,那事,那人(第六章)
作者:明青萝的小说      更新:2022-11-16

  那山,那事,那人(第六章)

  明青萝

  夜色朦胧,老鼠钻田埂打地洞,这是五斤仔的拿手绝活,在村里绝对是首创,并且空前绝后,没有第二个人抄袭过。五斤仔精心把握好了沿用久远的分寸,四面八方每一块田地都钻一个洞,在刚刚流淌完自家稻田时便果断地将老鼠洞全部堵上,然后精心抹除一切痕迹。村里人一直感叹,是五斤仔捡的狗屎、牛粪争气,还是化肥的质量太差,每一次水稻收割,五斤仔总能收获无数的大拇指,大家纷纷夸赞,五斤仔这收成没得说,我们不得不服。

  这老鼠爱大米的夜里行动究竟持续了多少年,村里自然没有人知道,大概连五斤仔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过,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当大多数人都洗脚上岸,去城里大把大把地赚花花绿绿的钞票时,村里还在耕种庄稼的已经没几个人了。这时的五斤仔早就是村里的首富许多年了,要多少肥料他就能买多少,哪怕是最贵的进口洋肥料,五斤仔的儿子也整车整车地往家里拉。

  自古狗改不了吃##屎,贼忘不了缩手。五斤仔大概忘记了,那一年,整个村里还在种植水稻的就五斤仔和阿珍婆两家人。如果两家人的田地离得远也就罢了,五斤仔拐杖再长再锋利,也掏不出能流水的老鼠洞。四周的田野全部是一片疯长的野草,紧挨在一起的两块稻田,绿油油的禾苗分外显眼妖娆。也许是长年累月的前方无战事,也许是老了精力不济,五斤仔放松了警惕,竟然在田埂上睡着了。

  等五斤仔被人吵醒后,阿珍婆家的稻田滴水不剩,五斤仔家的水稻正使劲吮吸着久违的甘露。田里浅浅的水面,亮晃晃的,直刺人的眼。

  寂静许久了的村庄迎来了它难得一次的热闹。村民们仿佛洪水打开了闸门,把所有有关五斤仔与水稻田有关的记忆都彻底冲刷了出来。在村民们的哄闹取笑中,五斤仔出高价把阿珍婆家的稻田收购了下来,五斤仔名正言顺地把田埂给刨开了几个大缺口,远远看去,两块田并成了一块。

  这是五斤仔耕种的最后一块水稻田,大家没有想到的是,这也是我故乡消散之前最后的一块水稻田。深秋里的太阳从山岗上照耀过来,故乡一望无际的原野上,曾经海洋一般翻滚起伏的稻穗,从天边一步步退却过来,最后停止在了五斤仔挥动的金色镰刀之上。村里不少人跑到五斤仔的稻田里,起哄要将两块地的水稻分开来收割,大家说,要验证一下,是不是吃别家的饭菜格外香,从老鼠洞过来的流水分外肥。五斤仔脸上虽然难掩尴尬,却跟大家一样,笑得一脸灿烂。于是,分两拨人分别收割,分别晾晒,最后扬尘过筛,按亩产量一对比,在大家的哄笑中,五斤仔自家那块地果然产量更高。五斤仔自然不承认从老鼠洞过来的流水分外肥,再三强调是自己经验丰富,施肥、晒田、浇水、除草,一道道工序都是掐着日子,精打细算,哪里是种水稻,简直是抚养婴儿宝贝。

  热闹过后,大家散去各奔东西,更多的人离开村子去了镇里、县里、市里买房。五斤仔老了,不得不清闲下来,荒芜的田埂,他已经钻不开洞了,再说,钻开来也没用了,村里已经没有人种庄稼了。五斤仔手上的罗盘也落满了灰尘,村里早就没有土房子了,那一栋栋空荡荡的洋楼别墅,五斤仔早在十多年前就为它们一一把准了方位朝向。这么多年过去了,别墅的主人们也渐渐冷漠淡忘了所谓的风水朝向,一个劲地大踏步奔向城市里的繁华热闹。

  老了的五斤仔还是不愿意跟儿子去市里享福,他固执地留在村里,手里抱个罗盘,在村子里四处转转,时不时地往阴暗角落里抛洒一把大米,嘴里含糊不清地念念有词。天上月圆,人间月半,当皎洁的明月高挂夜空时,我家依旧繁茂的那簇泥竹林下,五斤仔佝偻的身影披着银色的光辉,时隐时现。

  我最后一次见到五斤仔,是在一个暖暖的冬日。那一天是冬至,我特意赶回去给奶奶上坟,冬至日上坟祭祀,这是我们村里千年不变的传统。一下车,我就看见五斤仔坐在我家大门前,穿着一件夹克衫,一如他年轻时的打扮,干净整洁帅气。看到我,五斤仔猛地站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我面前,仔细打量了我一会儿,半是高兴又半是遗憾的样子,说,你这小子这么久也不回来,我算定你今天一定会回来。跟你说了几十年的事,看来是成不了喽。这个罗盘跟了我一辈子,我也没几天时间用了,留给你做个念想吧。

  五斤仔说完,摇摇晃晃地径直走了。五斤仔终究没有招收到我这个徒弟。时代已经走到了巡天上月、星际穿行的时刻了,五斤仔连同他的风水神学除了作为茶余饭后的闲谈佐料外,又能传承些什么?

  一个多月后,正是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我们称为小年,一个千家万户准备年货迎接新年到来的日子,却成了五斤仔的忌日。

  每年的这一天,十里八乡的人都要赶往千年古镇卢镇,趁着圩日采购各种年货,在人山人海里买回一年的欢喜和希望。一千多年过去了,卢镇的繁华热闹世人皆知,虽然在现代都市的诱惑挤压下,卢镇已没有了往昔的人山人海、水泄不通,但卢镇小巷深处里的水酒,依旧清香四溢,卢镇四周乡下的老人,总要被这酒香勾引得步履蹒跚。每年的这一天,五斤仔都是小巷深处里的常客。一盘炒猪耳朵、一盘猪肝加香肠、一碟花生米,外加一包红瓜子,端起一大海碗的醇香米酒,砸吧砸吧嘴巴,细细品味,在喉咙间嘘嘘静默,在肠胃里缓缓流淌,三碗水酒下肚,小年二十四的时光便流淌到了天尽头。拎上采买好的年货和不可或缺的水酒,踩着卢镇千年前铺就的石板路,走过不知道重修了多少回的卢镇大桥,背对西山的太阳,朝向东方,摇摇晃晃地向着十里路之外的村庄蹒跚而去,正好可以在夜幕之前赶回家里吃小年夜饭。这是我父老乡亲们延续传承了一千多年的小年之路。

  五斤仔也一样,或父母抱着,或自己行走,沿着这条小年之路,来来去去刚刚好走了90个来回。在最后一次返程中,或许是阎罗王发来召开紧急会议的号令,或许是酒劲发作,五斤仔一脚踏进了路边的泮水田里--一年四季尤其是冬天都被渗水浸泡的稻田我们村里称之为泮水田--就这样躺在了他渴望、热爱了一辈子的水稻田里。

  在五斤仔的葬礼上,大家没有悲伤,90岁的老人在我们村里并不多见,这是难得的喜丧。每一个人的记忆里,或多或少都有过五斤仔指点迷津、相帮相助的片段,尽管那些指点、帮助大多与伤痛困厄有关,与神灵鬼魂相连,但在茫然无措彷徨无助的时候,五斤仔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用那缥缈难寻、神秘莫测的力量支撑我们打开一个缺口,寻觅一个方向。每一个人都曾笑话他、作弄他,但每一个人今日里都叹息他、惦念他。

  我把五斤仔送我的罗盘放进了幽暗的墓穴里,与抬八仙的人一起,把棺木推了进去。泥土纷纷落下,墓道封闭,我向五斤仔深深鞠躬,并学着五斤仔当年的模样,口里也念念有词,来已来,去已去,三生石碎,时序轮回,来去难寻,重逢注定遥无期;尘归尘,土归土,肉身消散,灵魂飞翔,青烟一缕,万物终将消亡;生逍遥,死得道,欢聚有时,离散苦多,黄粱梦醒,明日一抔黄土......

  三、尚华叔

  朱姓在我们村属于最小的姓氏,全村只有8户人家,人口不到50人,虽然朱姓人口少,但他们在村里却最出名。记得我十来岁时,对其他姓氏的村民不怎么了解,却对这姓朱的小姓小户知根知底。

  听老人家说,七八百年前,村里是朱家天下,95%以上的人都姓朱。明氏拱公从北方迁徙到此,历经五代单传,终于在第六代时诞生四男五女,开启了明氏四房。也就是明氏迁徙到此第六代第二个男丁出生那年,村里朱氏出现了第一家外迁户。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朱氏依旧强盛富裕,但却无来由不约而同地逐渐搬离了这块肥沃的土地。明氏越发人丁兴旺,后来居上,在漫长的岁月流淌中,成了村里的第一大姓氏。

  在我出生那一年,村里还剩下朱氏12家。我10岁那年,我姑父那家搬去了外县的一个大型钨矿,全家变成了矿山工人;一户是孤儿家庭,小伙子那一年去了部队参军;一户是一个没有结婚的孤老头,那年冬天被一尺多厚的大雪压垮了茅草屋,人也就埋在了厚厚的雪堆里;还有一户是我们村里的第一个独生子女户,培养出了我们村的第一个大学生,上的还是国家最顶级的名校,毕业后留在了京城部委,父母亲在全村人热辣辣地羡慕眼光中,跟着儿子欢天喜地搬到京城天子脚下去了。

  朱氏留在村里的最后8户人家,我最熟悉的莫过是尚旺家,因为尚旺叔的儿子朱亮跟我同年,是跟我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最为知心的好朋友。最为出名的当属尚林家,因为尚林叔生了4个如花似玉的女儿,随便拿出一个,你都会以为她是从画上走下来的,是从天上降落凡尘的仙女。单单长得好看还罢了,更具杀伤力的是,四姐妹个个心灵手巧,织的毛衣、纳的鞋垫,花团锦绣,那上面绣的花草能看见滴水的露珠,连蝴蝶都分不清楚真假。四姐妹个个温柔贤惠,下得了稻田进得了厨房,还上得了课堂。围绕在尚林叔家的小伙子、小青年和长舌媒婆不计其数,阿春婆就满含醋意不知道嘀咕过多少回,像苍蝇粘屎臭一样,赶都赶不走,有什么值得炫耀。我奶奶也不止一次地取笑过阿春婆,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瞧你这一副心有不甘的可怜相。

  果然,我们村里的小伙子都吃不到这酸酸甜甜惹人眼的美丽葡萄。四姐妹中的老大考上卫校,当了一名护士,还没出嫁就离开了村里。老二考上中专,毕业后去了南方的一个大型汽车制造厂,是实打实的工程师。老三上的是师范大学,毕业后留校当了教授。老四是我们村里的第一名研究生,后来成了我们村里第一个出国留学的人。在我们这个千年古村被推成一块大水泥地的前三年,老四从国外回来,与华裔丈夫一起,把尚林叔老两口子接去了国外。从此,我就再也没有过尚林叔连同他四个如花似玉女儿的任何消息了,但尚林叔家的名声却不减反增,越发的在我们耳边、心底和岁月深处里震撼回响。

  我记忆最深,也是最念念不忘的,毫无疑问,当属尚华叔。尚华,是他的大名,年龄跟我父亲不相上下,按照村里的辈分习俗,我从有记忆那天起,就叫他尚华叔。

  尚华叔人长得高高瘦瘦,一张刀削脸,棱角分明,眼神犀利,看人时好像有股寒光逼射过来。他的嘴唇很薄,紧紧地闭合在一起,一副金口难开的样子,除了说话时会偶尔开合一下,我从没见过他露出过微笑。最吸引我目光的是他的腿,走路时有轻微的扭曲,一般情况下是看不出来的,因为我从小就喜欢安静,喜欢发呆,喜欢长时间地盯着一个东西不眨眼,所以,我很早就发现了这一点。有一次,去山上砍柴,跟在尚华叔后面,因为山路陡峭,他走路时的扭曲就更加明显,我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开口问道,尚华叔,尚华叔,你走路怎么有点瘸,是不是鞋子里进沙子了?我叫了好几次,他明明听见了,却装着什么也没听见的样子。后来,我加大了声音,喊了起来。这时,他猛地回过头来,双眼盯着我,一股寒光扫了过来,冷冷地说到,叔的事要你臭小子来管说完,拿起闪着寒光的柴刀,三下五除二地把山坡上一棵松树砍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