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福晋 第13章
作者:秋水伊人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那天,出于对骑猎不精的最佳诠释,其实也是因为林珂同学实在对于猎杀野生动物有些抵触的心理——她一只猎物没打到。

  那位谨格格果然十分讲信用的送了她两只兔子以示慰问。

  林珂也就接受了。

  回去后,扔给别庄的厨房,让他们收拾给安郡王府的人添个菜。

  而林珂同学则还是回自己的小院去猫着了。

  她已经顺应玛尔珲的要求出去参加过八旗格格的聚会了,接下来的日子她就不打算出去跟那些人联系感情消磨时间了。

  实在是跟那群人相处毫无共同语言,还得千提防,万小心的不能让自己一不小心成为别人的垫脚石。

  尼玛!

  日子过成这样,是在被日子过吧?

  不想被日子过,而想过日子的林珂同学,老实本分地宅在自己的小院子里,习文练武做女红。

  正好她的几件贴身衣物有点小了,趁这些日子重新做过。

  贴身小衣亵裤这样的物件,林珂自从学会针线之后就一直是自己做,并不假手于人。

  她并不喜欢在这些贴身衣物上绣花,不过就是用棉布小针脚缝制而成,简单朴素得很。贴身的东西不需要繁华锦绣,而只需要舒适绵软,这才是对自己好。

  “格格的手艺比奴婢强多了。”四喜瞧着自家小姐绣的鞋面花样不由满是羡慕地说。

  “你当我比你白长那两岁吗?熟能生巧罢了,没什么好羡慕的,过几年你的手艺肯定比我强。”林珂心说:到时候我动针钱越来越少,你越来越多,自然就该你手艺精湛了。

  “老福晋昨儿还说让格格开始多绣些荷包扇套这样的小物件呢。”四喜忍不住提醒自家主子一声。

  林珂“嗯”了一声,“我知道,先把这鞋面绣完了再说吧。”她虚岁今年已经十四了,虽说因着身份原因不必参加选秀,但是确实是列入指婚范畴的年岁了,那些荷包扇套之类的小绣件不是给她自己准备的,是给未来那口子准备的。

  据说这满族男子成亲后身上所佩荷包都是自己的女人所绣,也不知道万一娶个手笨的绣得惨不忍睹可怎么让他男人戴出去。

  想来,绣活儿不成,让旁人绣了自己缝成也作数的吧。

  林珂同学觉得自己真相了。

  不但随身的荷包等物要准备,就连厨艺都被安亲王福晋要求多练习,要有一两个拿手的菜品糕点。

  说白了就是要有在自己丈夫跟前拿得出手的一两个技能呗,林珂同学实在是没多少兴趣。

  但,因着这是老福晋要求的,跟前伺候的人便有着适时督促的责任,搞得她再不愿意也得去做。

  午饭,便是林珂自己下厨。

  重新活过的林珂,一直是按着这个时代的女人标准去学习的,基本可以算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主儿了。这搁后世,完全就是十佳女汉子。

  因为,她如今真是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写得了代码,查得出异常,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开得起好车,买得起新房,斗得过二奶,打得过流氓。

  也不知道为毛还要嫁人啊!!!!!

  两辈子加一块,总算是把十项全能给补齐了,不知道该不该谢谢老天爷?

  靠之!

  如果可能,林珂同学表示,她就想回到属于自己的时代去,继续朝十项全能的女汉子奋斗,而不是在这几百年前的大清朝两辈子拼一块凑成十项全能。

  等林珂一边解围裙,一边脱厨帽,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自己的小客厅里多了两个人。

  胤祺和胤禟这对兄弟档,就那么明晃晃杵在那里。

  “请五阿哥、九阿哥安。”

  “想必咱们今儿是来巧了,这是兰格格亲自下厨做的菜吧。”胤祺的目光落在林珂身后端着托盘的四喜手上,托盘上是林珂今天下厨的成果——两菜一汤。

  林珂扫了一眼在厅里伺候的小丸子,对方略心虚的低下了头。不管是不是主观愿意,但他确实是失职了,没有提前给格格递个信儿。

  “两位阿哥过府,我舅舅他们怎么没有陪着啊?”

  “哦,”胤祺摆摆手,一副“没什么”的表情,“爷不爱那些虚场,让他省了。而且咱们算是表亲,爷来你这里也算不得是客,自然就随意了。”

  还真是不把自己当外人!

  魂淡!

  “四喜,让厨房再多炒几个菜来。”

  “是,格格。”四喜将手上的菜递给小丸子,转身出去跟厨娘递话。

  小丸子径自将菜摆上桌。

  小厨房的人得了消息也麻溜地添了碗筷,甚至还加了一壶酒。

  林珂忍不住想揉太阳穴。

  这完全是喧兵夺主的节奏啊。

  林珂知道由自己陪他们用饭这不合礼数,可是,问题的关键是,胤祺这货也应该很清楚这不合礼数,可是丫就生拿着他那张阿哥的脸扛啊。

  而且,最后估计安郡王府上的人还都会封口,只字不提他这顿饭是在她的院子吃的。

  这坑爹的现实!

  坑不坑的吧,如今她都只有干认着。

  你说他要真是自己以后的长期饭票,也就罢了。可问题是,某八那货才是正主儿啊,这到底是肿么一回事?还是说她记错了,其实郭络罗氏嫁的是五阿哥胤祺而不是八阿哥胤禩?

  这可能吗?

  当然不可能!

  “一直以为兰格格爱吃的是淮扬菜,没想到你做的菜却是偏川湘味的,还挺正宗的嘛。”

  这是某五尝过林珂同学的手艺后做出的客观评价。

  “不知五阿哥爱吃什么味道的,我让厨房去做。”

  “这味道就正合适,不错不错。”

  胤禟同学倒是真的做到了食不语,只管埋头吃自己的。

  少说多吃这才是饭桌上的硬道理!

  所以,胤祺同学自然就少吃了少林珂做的菜,不免赏了自己兄弟几个白眼。

  胤禟同学毫无心理压力,让你没话找话,瞎耽误工夫,该!

  这顿饭,客人吃得很满意。

  身为主人的林珂不管高兴不高兴,反正总算是陪着这两个祖宗吃完了饭,并且送走了他们。

  尼妹啊,宅在自己院子里都特么不保险,这还能让人自由地喘口气吗?

  心情不是很爽的林珂同学决定出去跑跑马,散散心。

  四喜不会骑马,所以四喜只能留在院子里。跟着林珂出门的,仍然只能是侍卫。

  如今的塞上,因为还没开始建设闻名后世的承德避暑山庄,所以那山啊那水啊,相对来说真的是还是没被皇家给大笔一挥圈起来。而安亲王这边的别庄外有一片山地,挺适合跑马的。

  前几日刚下过一阵不小的雨,山地里的一片林子里便多了些蘑菇。

  林珂同学在看到那些纯天然无污染的蘑菇后,心情顿时就开朗了不少,从马上一跃而下,让侍卫脱了外衣拿来帮她包蘑菇。

  对于自家格格的要求,侍卫当然是无条件服从的。

  当了半日采蘑菇的小姑娘的林珂同学在山上又顺便打到了一只野山鸡,于是便满载而归了。

  晚上就做了顿小鸡炖蘑菇打牙祭,那鸡那蘑菇真真的鲜,味道别提多好了。

  这样好的作品,自然也就捎带着送了些给安亲王福晋和安郡王福晋也尝了尝鲜,林珂一直觉得自己其实不是个小葛朗台,她本质还是大方的,不过就是不待见这帮八旗贵胄罢了。

  因为发现自己宅在院子里避免不了被人找上门来牵扯,林珂同学决定不再窝在院子里了。

  第二天就带了丫环、太监和侍卫拎了水桶,拿了钓竿找地方垂钓陶冶情操去了。

  你还别说,小风吹着,草原赏着,再一甩竿,确实挺享受的。

  为了防止钓半天徒劳无功的结果,他们出门的时候就带了些肉食,打算到时候没鱼就烤肉吃,反正中午是不回庄子吃了,坚决在外自食其力。

  满族原本就是马背上的民族,野外宿营这种事简直就是小儿科。

  侍从们一应器物准备得很是齐整,一点儿都不会有什么遗漏,让林珂这个主子是妥妥的放心。

  以前在电视里看人家烤全羊,林珂就一直有所艳羡,现在有了机会,林珂同学表示:绝对要亲自试一试,感受一番。

  系了围裙,戴了袖套的林珂俨然一副大厨的造型,拿着刷子蘸了酱料往架在火上的全羊刷去。

  四喜难得见格格这样高兴,自己也跟着高兴。

  其他人更不消说,主子高兴他们做下人的也高兴。

  人生不过吃喝二字,林珂同学早就为自己定下了这一伟大的目标,并坚定不移地执行。

  做不成顶级大厨,也要朝着一级吃货奋斗!

  吃货当不成,那就退而求其次——踏实地做个饭桶!

  “格格,很香耶。”四喜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极捧场的。

  “那再尝尝吃起来的味道如何?”林珂对于四喜那是相当大方的,直接划了一条肉盛到盘子里,让小丫头试吃。

  “嗯,很棒!”

  林珂略得意,“那是,本姑娘的手艺当然是没得说。”

  “格格,鱼上钩了。”那边厢小丸子兴奋的声音传来,不一会儿就见他提了只鱼跑来。

  林珂当即就数落了他一顿,“你傻了啊,还不在河边洗剖干净了再拿过来?”

  “是奴才糊涂了。”小丸子陪笑,然后看着端着盘子试吃中的四喜,“四喜姑娘,搭把手行不?”

  林珂有些惊讶,“小丸子,你竟然不会收拾鱼?”

  小丸子略不好意思,总不能直接说自己就是个吃货啊。

  四喜又吃了几口羊肉,这才放下了盘子,大方表示:“行,我帮你杀鱼去。”

  林珂将羊烤好,招呼了大家来吃。

  又在火架上支了铁网,准备烤鱼。

  “格格,还是奴婢来吧。”

  “不用,我还没这样烤过鱼呢,我觉得这样烤出来的鱼比在厨房弄得要有味道。”林珂一边利落地将鱼片好,又刷了酱,一边又放上铁网去烤。

  一边拿刀叉了羊肉吃,一边翻烤火上的鱼,林珂觉得野营果然是很赞的一件事。

  “格格今天调的酱味道真好。”四喜由衷地说。

  林珂点头表附和,“其实我也这么认为,今天这酱是超常发挥了,绝对大师级别的。”

  四喜挟了一筷肉喂给她,笑道:“是呢,格格的手艺见涨。”

  “我觉得我完全可以到酒楼当个大厨。”

  “格格比那些人手艺好多了。”

  “……”

  其实,在林珂身边服侍的人都知道,除了四喜,格格现在跟谁都不亲近。一则,他们不是家生奴才,二则格格是半路认祖归宗的,跟他们有嫌隙,只能随着时间慢慢让主子接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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