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越到了我写的小说 4.打猎
作者:我一个后空翻的小说      更新:2022-10-09

  虽然莫顿嘴上说着不管,但还是经常来指点一下。

  张凡在马背上颠了一天,感觉五脏六腑都快要移位了。

  好在骑马并不是一项很难的技能。

  经过这一天,张凡掌握了一些基本的骑马技巧。

  至少说,现在马能骑走了。

  从早上到黑夜,这一天至少也没有白费。

  带着腰部的酸痛,和强烈的呕吐欲望,张凡沉沉入睡。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张凡便被莫顿叫起床了。

  昨天的高强度训练,让他现在的腰部还隐隐有些酸痛,不过好在没什么太大的影响。

  “准备好了吗。”莫顿翻身上马,对张凡说道,“今天打猎的首要目的,便是赚你买马的钱。你能买到好马还是劣马全看你自己的表现了。”

  “你现在骑的马,是西恩以前的马。“

  难怪昨天练习骑马的时候,西恩一脸不爽的样子。

  如果说在西部,手枪是牛仔们的兄弟,那么马则是牛仔的爱人。

  以前的马,那就是前妻。

  昨天自己骑了西恩的前妻一天。

  别人能不难受才怪。

  这也是没有办法,毕竟是西恩同意张凡留下来的,他总要为此负责。

  “我们今天去哪打猎?”张凡跟着翻身上马,问道。

  “加纳斯平原。”莫顿回答道,“那里有很多野猪和熊,你的手枪对他们是不起作用的,所以我在你马鞍上装了一把霰弹枪。”

  “不过轻易别用它,被它打死的动物,皮毛很难卖出个好价钱。”

  张凡低头看了一下,果然马鞍上别着一把黑色霰弹枪。

  不过他的注意力并不在此。

  加纳斯平原是靠着卡门镇的一个平原,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张凡对此行的收获已经很有信心了。

  在骑行接近两个小时后,终于到了目的地,加拉斯平原。

  “就到这吧。”莫顿停在了一个天然岩洞面前,岩洞很大,足够四五个人并排而行。

  地上还有一些马粪,和拴马的木桩。

  看莫顿轻车熟路的样子,很明显他不是第一次来这了。

  “把马赶进去,现在要开始步行了。”莫顿取下马鞍上的枪,拍了拍马的屁股,对张凡说道。

  张凡学着莫顿的样子拴好马。

  然后俩人又捡了些树枝和野草盖住洞口,又撒了些掩盖气味的药物在周围。

  免得狗熊或者狼乘他们俩不在时,来把马吃了。

  完成了所有准备之后,俩人便顺着河开始寻找猎物。

  今天的天气很好,不冷也不热,昨晚有一场大雨,空气中弥漫着雨后特有清醒的味道。

  河边的野草有齐膝这么高,清晰的倒影在水中。

  “嘘!弯腰!”莫顿突然俯下身子,对身后的张凡轻声说道。

  他指了指左前方,张凡顺着方向看去。

  一直成年雄性麋鹿正在河边喝水。

  “拿出你的左轮,照门和准星,以及猎物,三点一线,控制好呼吸,右手持枪,左手托住右手。”

  莫顿对张凡叮嘱道:“全身上下,除了鹿角不能打,其他部位随便。”

  “当然最好还是打头。”

  等靠近到最佳狩猎地点后,张凡按着莫顿所说做的好每一步。

  “砰!”

  这一枪不出意外的空了,受惊的麋鹿钻经了旁边的树林,彻底打不着了。

  “没事,继续往前走。”

  张凡他们俩沿着河流,继续寻找猎物。

  莫顿一边打猎一边教张凡如何用枪。

  在打枪这一技能上,莫顿是帮派第二厉害的人物。

  第一是西恩。

  如果西恩不东用超凡能力的话,莫顿能够完虐西恩。

  就算再整个西部,莫顿也是排的上号的神枪手,甚至能够超过一些超凡者。

  有一个好的老师教导,张凡的枪术的提升也是很快。

  不知不觉就到了黄昏。

  张凡的战果如下:

  两只野兔,一只麋鹿,一只野鸡。

  这样的成绩对第一天接触枪的张凡来说,已经非常不错了,但这远远不够买马的钱。

  就张凡打的这些猎物,最多就卖四五个银币,而市场上最便宜的马,至少也要三个金币以上。

  “走吧,今天就到这了。”莫顿蹲在河边洗了把脸,然后拍了排张凡的肩膀,笑着说道:“不错,进步很快。”

  “可这并不够买马的钱。”张凡说道。

  “我虽然没多少钱,但买匹马的钱还是够的。”莫顿挥了挥手毫不在意,“你等一下请我喝两杯酒就行了。”

  “快点走,晚上这里有狼群。”

  张凡心中感动,默默记下。

  但他并不会让莫顿出这笔买马的钱,当他知道今天打猎的地方是卡拉斯平原时,他心中就已经有了打算。

  在骑马就离卡门镇几百米时,张凡突然捂住肚子:

  “我肚子突然有点不舒服,你先去镇上卖东西,我等一下就来。”

  “去吧,我在杂货铺那边等你。”莫顿说完,便独自向卡门镇骑马而去。

  看着莫顿已经走远之后,张凡下马穿过一片小树林,来到一处山崖下面。

  山崖上有一些岩缝,张凡一个一个找去。

  终于在找到第五个时,寻到了他要找的东西。

  一窝蓝眼雪貂。

  这本应该是西恩在后面几章躲避敌人追杀时,无意间发现的。

  但现在是张凡的了。

  雪貂通体雪白,眼睛却是晶莹蓝色,像两颗蓝宝石。

  雪貂在贵族圈子里面非常流行,但由于过度捕杀,现在已经非常稀缺了。

  成色好一点的雪貂卖给贵族能卖上百金币。

  这一窝有五只雪貂,一直成年母雪貂,四只幼年雪貂。

  成年雪貂一般贵族不会养,因为性格已经确定,很难和人亲近,最多就卖个皮毛钱。

  但这四只幼年的蓝眼雪貂却能卖个好价钱。

  他记得西恩是直接卖给贵族的,卖了400金币。

  这几乎是帮派一年的收入了。

  脱下衣服,把五只雪貂用衣服包起来。

  在西部,因为一金币都有可能发生杀人抢劫的案件,更何况价值数百金币的雪貂。

  收拾妥当,张凡便骑着马向卡门镇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