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从宇智波归来的路明非 第九十七章:爱人的头颅(一)
作者:我真不吃水果的小说      更新:2024-03-19

  “怎么样,有感觉了没?”恺撒把手拍在路明非的脖子上。

  “别急啊老大,我这不是在酝酿么?”路明非手握雨裁,颇有仪式感地闭上双眼,这把先前在地上活蹦乱跳的武器一到了他的手里就忽然老实了起来。路明非心想可能是刀里的活灵想过个假期什么的,可问题是他们现在还指望着活灵老兄带路,找到那条龙的藏身之处呢。

  “你倒是给点力啊,老兄!”路明非的碎碎念似乎是起到了效果,他原本笔直的身体忽然没征兆地晃动了一下。

  “来感觉了?”恺撒问。

  “来了来了,老大,我好像有点头晕……”路明非无法坚持把这句话说完了。

  天旋地转。

  ……

  “路郎,你醒了?”温柔的女声自耳边响起。

  “嗯,醒了醒了……”路明非用手捂着脑袋,他的头有点晕。

  “醒来便好,快把粥喝了吧。”盛着白粥的勺子递向嘴巴,路明非配合地张嘴。

  温热的白粥入嘴,看来里面可能是加了白糖一类的调味料,路明非砸吧着嘴觉得味道还不错,正准备吃第二口时,他忽然惊恐地说:“等等等等,这位小姐,你……你是谁啊?”

  如今的他似乎正半躺在一张柔软的床榻之上,身旁服侍他的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人,耳垂上吊着蝴蝶样式的淡金色挂坠,一身水蓝色的衣裙上绣着繁杂的纹样,长袖随着喂粥的右手轻舞着。

  “路郎,说什么胡话呢?”女人一勺白粥塞进路明非的嘴里:“我是阿淼啊,你烧糊涂了吗?”

  “哦哦,对对对,你是阿淼,我想起来了。”路明非一口咽下白粥,附和道:“我怎么会忘呢?”

  床边自称阿淼的女人生得极美,她的身段修长和谐,五官仿佛是某位天上神仙勾勒出的艺术品般无瑕,未被衣裙裹住的皮肤白皙得甚至有些透明。

  路明非还是有些浑浑噩噩的,其实他也不太确定自己认不认识这个女人,不过既然她说认识,那便认识吧。

  “路郎,喝粥。”阿淼还是喂粥,动作小心翼翼。

  “好好,好粥好粥。”路明非夸赞道。

  之后的场景好像是在放电影,路明非总算是搞明白了,身前阿淼的身份应该是他的恋人,他们有时相约在湖上划船,有时一起看一场咿咿呀呀的戏剧;还有时在房中,低声说着只有二人之间能明白的悄悄话。

  ……

  电影结束后,他就被两个官差压上了刑场。

  路明非又开始蒙了,自己好像大概也许是犯了什么大事,因为身边刽子手大哥扛在肩上的大刀正泛着光,那把刀是真的很大,路明非感慨。

  午时三刻,监斩官一声令下,刀就落在了路明非的脖子上,这下路明非又开始发晕了,头部氧气的输送一下就被切断,他的脑袋飞到了半空中,在不知道带不知道多少度旋转的自由落体结束后,他的头落到了地上。

  在这一系列过程中,路明非见到了自己正在飙血的脖子和手舞足蹈的身体,可怜的刽子手大哥因为运气不好被“血溅当场”。

  路明非多少有那么点伤心,因为他的脑袋落地后又弹了几下,过程中又不幸地啃到一块泥土,好在最终结果不错,就像是跳水运动员在半空中动作完成得不尽人意,但好歹入水后溅起的水花比较少。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剩下的半截脖子端端正正地接在了地面上,避免了上下颠倒或是滚来滚去被人当球踢的尴尬局面。

  路明非也搞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此刻的思维是如此清晰,他想大概是自己的灵魂还未出窍,好在灵魂留恋的地方是他的头颅,而不是心脏或者肺部,不然他会觉得自己像是山海经故事里的“刑天”,在肚子上划开一张嘴巴拉巴拉地说废话。

  他倒地的身体还在微微抽搐着,此时不知道哪位是仁兄拎起了他的脑袋,他就这么晃晃悠悠地前进,像是后脑勺生了一对翅膀似的在某人的腰旁滑翔。

  再见了,我的身体,不知道你是会被拉去埋葬还是被扔去喂狗,祝你好运,正所谓你做你的美少女战士我当我的假面骑士,现在咱们俩分家出道,往后不再是命运共同体了,路明非想着。

  路明非被挂在了城门上,一根细细的绳子连接了城垛和他的头发,下巴距离城门还有几尺距离,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犯了什么事,严重到斩首完还非得示众不可,路明非忍不住想骂两句,可是肺和气管早就与他永别,就连声带都只剩下了半截。

  罢了,狗官,今天小爷我饶你全家一条性命。

  他所处的地方大概是京城吧,皇城根脚下总是繁华,南来北往的人都得从他路大官人的脑袋下走过,毕竟是这么显眼的一颗脑袋,路过的人总是不免抬头注视他一番。

  大多数人向他投来的都是鄙夷的目光;有的则是大吃一惊,然后摸摸自己的脖子;此外还有指着他教育后世千秋万代的、借机诗兴大发吟诗作对的、还有想朝他“呸呸”吐口水,奈何脑袋挂太高,下落的唾沫星子砸在自己脸上的。

  他们看着路明非,路明非也在看着他们。

  今天的天气大概是多云转晴,一阵大风把他吹得摇头晃脑后,太阳公公又开始上班,把他晒得晕头转向。成群结队的苍蝇终于开始嗡嗡作响着朝路明非进攻,还有几只不知道哪里来的蛆虫钻进了脑子里,大快朵颐。

  路明非以前最讨厌的昆虫就是蚊子和苍蝇,因为一个会把他叮得满头包,另一个则是吃过屎,容易让人犯恶心。

  哦,说错了,不是以前,是生前。

  以前看过的电视剧里,要被杀头的猛男们总是高呼着“砍头算什么?不过碗口大的疤,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然后慷慨赴死。可是如今他都死了快两个时辰了,为什么自己的灵魂还是固执地缩在这颗不大不小的脑袋里不愿离去,大概这就是所谓的阴魂不散么?

  漫长的一天终于要过去了,看着如血般的夕阳,他又想起了读小学写作文时常用的比喻句“夕阳像是一颗大火球般照耀着大地”,现在他想改改,改成夕阳像颗大脑袋。因为夕阳挂在天上,他的脑袋也挂在天上,大家都是没有身体的圆球,正好遥相呼应。

  等等,我明明是古代人,电影电视剧是什么?小学又是什么?

  算了,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