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岛史 031 第五章 灯塔小屋.f
作者:裴初念的小说      更新:2023-09-26

  “叔叔,真的。你相信我。你不是说我从小说的话就很灵验吗?就像这条鱼,一定会被咱们弄上来的,就像我的奖学金,一定会有的。”

  这一次叔叔举着鱼叉的手僵在半空中,却没有反驳他。阿福手中的这条鱼显然不如方才有劲了,但拉力仍然十足。

  “你刚才说,奖学金……?”叔叔说的很没底气,“那我还要不要……我的意思是,需要给你准备……准备多少学费才够?”

  “没错,我们有奖学金的,你完全不用再担心我的学费问题。刀呢,鱼叉,叔叔,准备好。”阿福卖力地往回收着鱼线,他想他已经知道了那天晚上海面平静的原因,正是前些天救了他们的那头乌头龙鲸,它可以控制一部分天气。

  只不过它的形象太吓人了,他没法向叔叔介绍它。何况此刻他正跟大鱼僵持搏斗着。

  于是他重新整顿了心情,牢牢攥着渔竿,一面继续跟叔叔说话,“穆雷将军,我已经能自己养活自己了,以后还能给你养老呢,咱们甚至可以换个更漂亮的地方住。”

  听阿福说完后,叔叔整个人似乎都振奋了一些,连藏在鸭舌帽下的眼角皱纹都舒展了不少。他拍了拍阿福肩头,帮他一起慢慢的泄着鱼的拉力,“不用了,小怪物。这地方我住习惯了,而且我也很年轻,照顾你没一点问题。”

  在搏斗了足足半个小时后,那条鱼终于浮上水面,“我的天!好漂亮的蓝鳍金枪鱼!鱼钩在哪?我叉住它之后,你找个机会套住它尾巴!准备好!”叔叔无比兴奋的重重拍打着船舷,握着鱼叉的手已经举在半空中,胳膊上绷紧的肌腱像黝黑绸缎一样泛着光泽。那可是一条两米多长的黑鲔鱼呀!

  叔叔瞅准机会,猛的挥臂将鱼叉奋力扔出去,一招击中的鱼叉上的倒刺在鱼身上成功展开,他将拖绳牢牢绕在手中。如无意外,这条鱼已经属于他们了。

  当他们好不容易勾住鱼尾将它弄上船后,阿福仰躺在甲板上直喘粗气,透过护栏,他在整个海域寻找乌头龙鲸的身影,可它大约早已经潜下海了。

  阿福摇了摇头,心想这条金枪鱼估计就是是这家伙送给自己的礼物吧,紧接着他马上想到了比奖学金还能让叔叔高兴的事情,忙兴奋地爬起来说,“咱们把它卖了吧!?这么一条大鱼,一定很值钱。你也不用担心我离家以后的生活费了。”

  “哦,这可太好了!当然!我肯定它可以卖个大价钱!你瞧它,肯定有很美丽的油脂。我还以为你会不舍得,要带去学校炫耀呢。”他俩愉快地开着玩笑,叔叔的手指不断摩挲着鱼身,他的眼中充满激情,对这条鱼大加称赞,“这可真是条漂亮的大家伙,天知道我上次钓上这么大的鱼是什么时候了。这时节能钓上黑鲔鱼,真不是一般的幸运。”

  那条可怜的金枪鱼还没完全断气,它的鱼眼正瞪着海上阴沉的天空,鱼背被厚云间透出的一缕阳光照射,闪烁着钻石一样的光芒。叔叔拍了拍它的肚子,“好了,迷路了的大块头,我知道你一定是迷路了才误打误撞的吞了鱼钩,你也别生我们的气,你的不幸实在是我们的幸运。”然后他一面甩着手上的的水一面站起来,对阿福说道:“小怪物你真是颗幸运星!要知道这时节在海上可没人能钓得上来金枪鱼。我得找瓶酒,咱们喝一杯庆祝一下。”

  阿福还没来得及反对,叔叔已经飞快的在船舱取出两只镀锡口杯,他歪着脑袋夹着一瓶啤酒,用手轻轻一劈,玻璃瓶便发出令人舒适的啪的一声,瓶口已经滋滋不断冒出泡沫来,他小心的将啤酒均匀倒入两只口杯中。

  阿福端起其中一杯,抿了一口温热的啤酒,叔叔也咧着嘴喝了一大口,放下杯子用手指挠了挠鸭舌帽后的头发,“真对不起,味道实在不怎么样,配不上咱们今天钓的大鱼,不过我在杂物箱里只发现了这个。”

  阿福被逗的直乐,他又猛地喝了一大口啤酒,一股泛着泡沫的温热麦香气滑进喉咙。老实说,他一点也不觉得难喝,反倒是像大冬天喝了杯热可可一样,心里暖呼呼的。此刻简直是这些天最舒心的时刻了,叔叔这边的麻烦解决了,他着实轻松不少,在返航的路上他甚至愉快的哼起了自创的小曲。其实他一点也不怕去安侬所说的什么第二世界,他担心的是离家之后叔叔惦记他,他总在琢磨有没有可能带着叔叔一起去第二世界。

  上岸后,他在后面久久注视着叔叔拖着鱼的背影,一道斜斜长长的黑影落在他脚边,想到未来,阿福心中忽然涌上一阵难过,他快速跑到前面抱了抱叔叔,“老穆雷,我去上学以后不用想我,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

  叔叔头都没回,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怎么会想你呢?你不在身边的日子里可没人敢跟我捣蛋,我自在着呢。”他边说,边将费力的鱼拖到一辆崭新的红色跑车前,“走吧,上车!咱们到城里去,这条大鱼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阿福瞪着眼前这辆闪着动人光芒的跑车,敞篷后座上格格不入绑着这条大鱼。这是他们的车?他被突如其来的豪华跑车震住了,这怎么可能呢。叔叔怎么会有钱买这种奢华的跑车?他深吸口气,坐进副驾驶座上。

  无论他惊奇地追问了多久,叔叔始终含糊不清的支吾着,无论如何都不肯说出这辆车的来历,不过他一路上都在猛打方向盘,仿佛在跟自己生气似的抱怨,“该死的,早知道你要上那个什么狗屁公学,我还不如把买车的钱留着给你当生活费呢,那多阔气。”

  他们迎着夕阳去了市中心的弯角市场,这条大鱼肉质很好,卖了8金12银的价格,非常多了!阿福在市场随便看了看价格,立刻知道昨天他买冰淇淋时给老板一枚银币可真是亏大了——在市场最贵的摊位买一只蜘蛛蟹,也才是半个银币而已。叔叔兴奋的攥着布袋中的一把钱币,把金灿灿的金币一枚一枚挑拣出来,统统塞进阿福手里,“拿着,当你第一年的生活费吧。收好了!别弄丢了!明年的我再想别的办法。”然后他快乐地揉了揉阿福的脑袋,“这回你在班里肯定不算穷人了。”

  手里捏着叔叔塞来的一把沉甸甸的金币,阿福眼眶有点发涩。叔叔还以为他从没见过这么多钱,十分耐心地教他,“你看,金币比银币值钱。1个金币等于20个银币呢。比银币还不值钱的是贝币,1个银币等于500贝币——就是咱们之前常用的纸币,现在我们才不稀罕那个呢,哈哈!”

  阿福揉了揉鼻尖,朝叔叔咧嘴笑笑,将金币小心翼翼的收好了。他感觉自己像个傻瓜一样,站在人来人往不停穿梭的市场里,他明明在笑,可眼睛却酸涩的厉害。他一定能想出办法不跟叔叔分开的。

  “咱们去随便逛逛,买点今晚的食材。回去以后给你们两个小家伙做顿像样的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