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风,战王的农门妃 v112 本王可以等
作者:月柳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这做法子,还是跟东家学的呢,妙龄招呼着大家过来吃面,自己又进了厨房,和春竹一起端着托盘出来。

  大家都乐呵呵地上前来,准备吃了面再干。

  靳残歌看了看,也停下了手中的活儿,迈步进了厨房,夏竹正在把大锅里头的面都盛到碗里边,一看到他,赶紧就把一旁托盘里边的两碗面,拿出来一碗,“残影少爷,这是俺娘给你和东家准备的,俺给你端到客厅去吧。”

  “不用了,你放着我自己拿。”靳残歌说道,见夏竹把那碗面又放到了托盘里边,才在托盘上放上了两双筷子,端着托盘走了出去。

  夏竹傻眼了,这另一碗是给东家准备的啊,残影少爷就这么端走了吗?那她是不是得给东家再准备一碗?可是那碗里边加了很多的料啊,而且东家吃面的时候,喜欢多汤汁的,再准备一碗,锅里边的汤,不够多了啊。

  靳残歌端着托盘,直接就来到了离秋叶的房门前,也没有敲门,就推门进去了,果然如他所料,这丫头还坐在桌前,对着一大桌子的纸,正努力着。

  听到有开门的声音,离秋叶从满桌的纸中抬起头,放下手中的毛笔,“咦,残影大哥,这都到中午了吗?”

  怎么她感觉才过了一个时辰?竟然都中午了,时间有过得那么快吗?他手里头端着托盘,她的肚子,也没有饥饿的感觉啊。

  唔,看来她是想事情想得愣魔了,离秋叶赶紧收拾掉桌子上面的纸,放到一旁,让靳残歌可以把托盘放到桌子上面。

  “你呀,我要是不进来,是不是准备都不用吃午饭了?”靳残歌把搬盘放到桌子上,把那碗多汤汁的放到她的面前,自己则端了另外一碗,在她的面前坐了下来。

  “嘿嘿。”离秋叶傻傻地笑着,她不是想得太入神了,没注意时间嘛。

  “快吃吧,别饿坏了。”

  “残影大哥,你那碗面都没有汤,怎么吃啊,不然我倒一点儿给你?你放心,我都没有动过筷子,绝对保证是干净的。”离秋叶喜欢多汤,不论吃米饭还是面食,都必须有一碗汤在身边,春夏秋冬无一例外,没有汤,绝对咽不下去饭,而靳残歌却刚好相反,他不喜欢汤汤水水的食物。

  “行了,赶快吃吧,哪那么多话。”

  离秋叶扁扁小嘴,算她没说,拿起筷子,在碗里头挑了挑,“哇,好多虾啊,真有口福啊。”妙龄嫂子是把所有的虾都挑到她碗里面了吗?这也太多了点儿吧,虾比面还多了呢。

  因为离秋叶喜欢吃虾,所以,她碗里边的虾是最多的。

  靳残歌摇了摇头,还是忍不住把自己碗里头的虾,都挑到了她的碗里头,在一起生活了几个月,这个丫头的喜好,他已经很了解了,她喜欢喝汤,喜欢吃虾,吃鱼,就连在河里头捞上来的那个叫螺丝的,她都喜欢得不得了,总之一句话,她就是喜欢在水里边游的东西就对了。

  同样一条鲫鱼,到了秋叶的手里头,绝对有十几种烧法。

  看着她一个虾放到小嘴里头,一个眨眼的功夫,吐出来的,就只有虾壳了,他都不明白,这丫头是怎么吃的,真是太有本事了。

  离秋叶可没管那么多,三下五除二,就把一大碗热乎的面条,给吃完了,碗里面的汤汁,也全都倒进了肚子里头。

  “好饱啊。”离秋叶拍拍肚皮,感叹一声,妙龄现在煮的东西,是越来越好吃了,以后她都可以放下厨房了,她抬眼,看着靳残歌,本来还有话要对他说的,只是一看他,却发现这男人竟然还没有动筷子呢。

  “残影大哥,你怎么不吃?面都凉了啊,你看看,都糊掉了。”

  靳残歌笑笑,只是看着她吃面,那么地有滋有味,就感觉很幸福,在她的身边才几个月,他怎么就想不起来自己曾经是怎么过活的?皇甫觉说他生性淡漠,即便是得知自己的亲娘在冷宫里边受苦,都也是淡定地过活,边疆杀敌多年,不苟言笑,他甚至连什么是情,都忘记了,或者是他从来都不知道,没有感觉过。

  可是,在离秋叶身边,只是这么简简单单地看着她,他便觉得满足了。

  “残影大哥,我给你去换一碗吧。”

  “不用,秋叶,你忙自己的吧。”靳残歌听到她的声音,才拿起筷子开始吃了起来。

  “哦。”离秋叶应声,也不再管他了,起身把放置在一边的纸张,都拿起来放到炕上,把已经画好的图纸都给理出来,白纸又重新叠好。

  那些小铺子都不用什么设计图的,只要简单地粉一下墙,把破旧的都换上新的就可以了,而她的重点,就是酒楼,茶室还有雅间了,这三个可是重中之重,每一个包间,大厅内要放置什么假山,流水,要放哪些花草,桌椅的设计,灯饰,扶梯的样式,碗盘的样式,她都得精心地设计过的。

  还有厨房,不论哪个铺子,只要是卖小吃的,厨房绝对要设计得干净整洁,不能有一丝的灰尘。

  不过这些对于她而言,也不过是信手捏来,才一个上午,她就已经将茶室和雅间的设计图给画出来的。

  下午就该是画酒楼的设计图了,得有新意,让客人一进门,就有想要点很多美食的*,还要看上去心情舒畅,不沉闷。

  从小,她就喜欢田园系的庄园,但她明白,纯田园系列,一定不会被富贵人家看上的,得大气,梅兰菊竹四君子,在她的酒楼、茶室和雅间,是缺一不可的。

  “在想什么?”思绪间,靳残歌温柔地声音,在耳边想起,将她从一片花海中拉了回来。

  “在想酒楼该怎么装修。”

  “秋叶,需要我帮你吗?”

  “你?还是算了吧。”一个大男人,而且还是一个只会在战场厮杀的战王,她还是……不靠他了吧。

  “秋叶,你难道忘了皇甫觉的皇商了吗?”靳残歌一看她那眼神,明显就是看不上他这个战王,忍不住提醒她,他手底下还有一个皇甫觉呢,那家伙家里头,可是富可敌国啊,而且一代皇商,手里头,总有那个几百个精明的商人苗子吧,他弄几个过来,也不过分吧?

  “皇甫觉?那傻公子?我可不指望他帮我什么忙。”那些满大街都一样的酒楼,不是她离秋叶的菜。

  而且现在去找皇甫觉?再惹回来一个跟屁虫?她才不要,她还记得皇甫慧兰那要死要活地想要跟着他们来梨花村的劲儿,还是别了吧。

  “不然,我将四大财神给你?”不管怎样,靳残歌都不希望离秋叶每天都这么累,一整天地躲在房间里头,绞尽脑汁地想着酒楼铺子,他看了心疼。

  “四大财神?什么东西?”离秋叶抬头看了他一眼,没听说过。

  “四大财神,风鬼、雨魅、雷魍、电魉,是我身边的人,统管战王府所有的商铺。”

  “哦,不用了,我自己能行的。”开玩笑,她是什么人?四大百年家族之首的离客长女离非若啊,用得着用靳残歌的人吗?当然是不用了。

  而且,那些古人脑袋里头装的是什么?能跟她这颗精明的脑袋相比较吗?

  “残影大哥,你让我自己试试,行吗?”

  离秋叶不是不知道,靳残歌这是关心她,保护她,但她真的不需要,她的想法,跟别人是的不同的,都说十年一代沟,这他们都不知道隔了几千几万年了,就不知道有多少个代沟了。

  “好,你只要别累着你行了,秋叶,别忘记了,你还有我。”

  他想表达的是什么样的一个意思,她能不明白嘛,可是,她离秋叶虽然是个女人,但也不是一个什么都得靠男人的女人啊,她是**的个体,不需要靳残歌像是对待陶瓷娃娃般地保护着,她需要成长。

  “残影大哥,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会照顾好自己的,不过如果真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我会请你帮忙的。”离秋叶说道。

  “秋叶,你是我靳残歌未过门的妻子,是战王府未来的女主人,我照顾你,保护你,关心你,疼爱你,都是理所应当的,你能明白吗?你必须学会信任我,依赖我,可以吗?”

  离秋叶认真地看着靳残歌,放下了手中的白纸,“残影大哥,难道你觉得我还不够信任你吗?你重伤来到我家,我无条件地救下了你,难道不是信任你吗?明明在皇甫觉来的时候,便可以让他将你带回去,只因你们几句话,便让你留了下来,难道不是信任你吗?浩叔来了之后,我想开酒楼,更是第一个便让你知道了,难道不是信任你吗?残影大哥,说来你在我家里头住了几个月,但是在知道你是靳残歌之前,我们两个,其实并不熟悉,不是吗?”

  她这样子,难道还不是信任他吗?

  “至于依赖你……残影大哥,我不了解其他女人心中的想法,也不想去了解,我只知道,我不想去依赖谁,我离秋叶是**的,没有非得依赖谁这么一说的,如果非要说依赖,我依赖的,只有自己的这颗心,我相信自己可以,不会被任何难题给难住,我们头顶上的这片蓝天,是不会塌下来的,每个人都有一双手,一双脚,都是相同的,平等的,就算是一个再平凡的人,只要有手有脚,都是不可能会饿死的,智慧有高低,这点我明白,但这只是把人区分成几个等次而已,没有谁离了谁,就不能生存的道理,日子,是自己过出来的,精彩与否,不是靠依赖着谁,就能判断出来的。”

  “秋叶,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明白你有自己的主见,而我也不会束缚着你,只要你愿意,天高海阔,都可以任意闯,只是不要忘记,战王府是你的家,就可以了。”靳残歌一直都知道离秋叶是不一样的,所以根本也没有什么大男人的思想,那些男主外女主内的想法,他也不会去理会,只是希望她可以不必太累,就这么简单而已。

  “残影大哥,其实当初……我爹也只是一时头脑发热,才会逼着你跟我一个乡野村妇定下了这门婚约,你大可以不必理会的,救人一命,也并不是非得要以身相许的,而且……当初我被那个老妖婆休出王府,是大家都知道的,你就当是真的把我给休了,行吗?”

  她本来就是被战王府给休弃了啊,什么就当,可是,那个老妖婆又不是正经八百的战王府的主子,靳残歌也没有把她当成战王府的人来看待,所以那个老妖婆做的事情,靳残歌是断然不会同意的。

  “不行。”靳残歌想都没有想,就一口回绝了离秋叶好心的提议,天下之大,要找个看得上眼的女子,不容易,靳残歌好不容易找到了这样的一个女子,而且还是离秋叶这样的让他打心眼里喜欢的女子,他怎么可能放弃。

  当初答应离梗子,的确是因为那一次的救命之恩,把她带进王府,也是为了应付那个女人,他是料到了她不会对离秋叶这个乡野小姑娘动手的,所以才会放心地带兵出门,要说那个时候对离秋叶有感情,那绝对是骗人的,因为那时候,他根本就没有见过离秋叶,只是应了离梗子的请求,还他的救命之恩。

  只是他没有想到那个女人竟然会对他下毒手,继而把她给休出了王府,还将不到两岁的轲儿都给丢进了深山。

  他承认,就算让皇甫觉不停地寻找离秋叶,他还是为了报恩。

  可是,自从住进她家后,一切都不一样了,靳残歌发现自己每天的目光,都在离秋叶的身上打转,她就像是神密的女神一般,吸引着他的视线,令他忍不住在想要关心她,呵护她,抚平她所有的愁绪,不希望她的一丁点儿的不开心。

  皇甫觉说,是因为离秋叶救了他的命,他才会对她心存感激,可是,不一样的,他一向能分清楚感情,感激之情和他现在的感觉,完全是不一样的。

  “残影大哥,我……”

  “秋叶,如果你是要说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我可以等,你现在还小,或许还不懂什么是情,什么是爱,等你再长大一些,咱们多相处,你自然会明白过来的,如果到了那个时候,你还没有……那就再说,行吗?”靳残歌打断离秋叶想要说的话,他可以等的,他们现在都还年青。

  “残影大哥,你其实不必这样子。”

  “好了,这事以后再说吧,现在说说你的酒楼,怎么样?你现在只有赵浩跟春子,怕是可以信任的人不多,我是觉得我那边可以派几个人过来,刚刚我也只是这个意思,毕竟你在梨花村还有田地,要两头兼顾,有点儿难的。”

  离秋叶暗自叹了一声,对于靳残歌,若说一点儿好感也没有的话,连她自己都不会相信的,当初没有任何关系,她就把重伤的他留在了自己的房间里,那得有多大的勇气啊。

  何况那时候,她已经察觉到路氏的不对劲的,还是将靳残歌给留了下来。

  可是,他是高高在上的战王,而她呢?现在只是一个农村里头无父无母的小孤女,没有权利背景,怎么可能配得上他?

  她不想拿什么身份背景做比较,可是在哪个社会上,不都得门当户对?不是她自卑,而是他们两个的身份,确实是云泥之别,差距有多大,压力便会有多大,她不想活得太累的。

  像现在这样的农村生活,就是她最想要的。

  “残影大哥,如果我说……等我三年,你……愿意吗?”

  三年,三年的时间,应该够了吧,等葫芦县的酒楼开张,她不缺银子,赚多少都可以去其他的地方开店,凭她脑子里的点子,相信三年的时间,足够让她在闵辽国占有一席之地了。

  对于靳残歌,她也不想放弃,既然配不上,那么她就努力,将他们之间的距离拉到最短。

  靳残歌笑了,“秋叶,本王可以等。”

  “谢谢,残影大哥……”离秋叶还想再说话,却被一阵急促的高门声给打断了,两人对视了一眼,怎么回事,谁敲门敲得那么急?难道分猪肉出岔子了?

  “娘亲,娘亲,有小兔子,有小兔子。”门外头,传来了靳忆轲小小却急促的声音。

  离秋叶心里头‘咯噔’一下,有会吧,那几只兔子养了也才一个多月,这么快就生小兔子了?要不要那么神速啊。

  靳残歌也愣了一下,兔子窝砌好也才多久?这么快就生了小兔子了?

  离秋叶赶紧从炕上站起来,走过去将房门给打开,“轲儿,以后敲门轻点儿,别把小手给敲疼了。”

  “娘亲,残影叔叔怎么在你的房间里边?”离秋叶打开门后,轲儿才看到了站在离秋叶身后的靳残歌,他好奇地问。

  “娘亲跟残影叔叔有事情要谈,你吃了饭没?”离秋叶一把将轲儿给抱了起来,柔声问他。

  “秋叶,轲儿太重了,我来抱吧。”靳残歌从她的怀中将轲儿给抱了过来,“轲儿,你娘亲有很多事情要忙,很累的,残影叔叔抱你,好不好?”

  “好。”轲儿应声,残影叔叔都已经抱着他了,怎么还问,这是不是就是夫子所说的‘先斩后奏’?

  “娘亲,刚才轲儿去看兔子的时候,看到有好多只小兔子呢,好可爱呢。”轲儿说着话的时候,一双小眼睛里边还冒着心型的小泡泡,小兔子太可爱了,他都忍不住想要去抓过来玩一下呢。

  离秋叶看着轲儿那小模样,忍不住摸摸他的小脑袋。

  “轲儿,走,残影叔叔再带你去看小兔子去。”靳残歌把着轲儿,转身就往兔窝的方向走去。

  离秋叶望着两人远去的背影,两个人,明明是父子,却因为很多因素而不能相认,老天为何会那么残忍呢?轲儿又有什么错呢?

  “轲儿,你最喜欢哪只小兔子?”当离秋叶走进两父子的时候,正听到靳残歌问着轲儿。

  “嗯,残影叔叔,我都喜欢喔。”轲儿歪着小脑袋想了一下,他不要喜欢哪一只,每只小兔子都一样啊,他都喜欢。

  “不行,只能喜欢一只。”

  “啊?”哪有这样子的,只能喜欢一只,为什么啊?“不能都喜欢吗?那轲儿就喜欢小兔子的娘亲好了。”

  “……”

  靳残歌无语,他们不是在谈论小兔子吗?怎么轲儿就喜欢上奶兔了呢?

  “轲儿喜欢大兔子?”

  “对啊,轲儿要是喜欢小兔子的娘亲,那这么多小兔子,不都可以喜欢了嘛。”小兔子是兔子娘亲生的,他喜欢兔子娘亲,而小兔子会跟着兔子娘亲,他不就可以每只小兔子都喜欢了嘛。

  “……”

  这什么逻辑啊?亏这小子能想得出来,看来跟着秋叶那丫头,这小子也变滑头了,算不算是近墨者黑呢?

  “那你晚上抱着兔子娘亲睡吧。”

  “……”

  轲儿傻愣愣地看了一眼大大的兔子,他为什么要抱着兔子睡觉?才不要,他喜欢抱着娘亲给他缝的娃娃睡觉。

  “残影叔叔,你喜欢哪只兔子啊?”轲儿反问他。

  靳残歌大眼一转,这小子,鬼主意打到他身上来了,“残影叔叔哪只兔子都喜欢啊,如果把他们都炖了吃了,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