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婚99次:萌宝送到,请签收 第181章 总之,绝不是病
作者:陌竹浅影的小说      更新:2019-07-03

  虽然不想跟儿子分开,但炎寒最后还是不得不把儿子留在家里,自己回炎黄上班。

  当然,他其实不介意带仔仔一起回去上班,反正,他是老板,他爱带谁是他的自由。

  但当他吃早餐时问小家伙,“仔仔,要不要跟爹地一起回公司?就是昨天那里!”

  小家伙正拿勺子舀了一勺子的粥,嘟着小嘴在吹,听见他话,眼皮都没带动一下,“不去!”

  干脆利落的回答,让炎寒听得好不舒爽。

  他现在森森觉得,这小子,肯定是上天派来惩罚他的,说话怎么就这么简洁直接呢,不能带点温情、留点回旋的余地嘛?

  这时的炎寒,却忘了,从前的他,其实,也是经常这样对竹浅影的。

  仔仔不一定知道爹地从前对妈咪的细节事,可但凡是孩子,都有一颗敏锐且敏感的心,特别是像仔仔这么聪明的孩子,对爹地妈咪的过往,早就从表象联想出千种万种的版本。

  这些版本,发生的事各有不同,但重点及中心,其实全部是一样的。

  那就是,仔仔的爹地,是个渣男,是个混蛋!

  如果不是这样,怎么可能对这么漂亮的妈咪和自己这么聪明可爱的儿子不闻不问呢?

  炎大少爷哪里知道,仔仔那小脑袋瓜居然能脑补出这么多诋毁、贬低他这个当爹地的小剧场故事?

  只当仔仔嫌上班的地方闷,心里虽是失望,却是伸出手揉揉他的头发。

  “嗯,仔仔不去就算了,你在家玩,或者让海叔带你出去玩,爹地会早点下班陪你的。”

  对于他早归的承诺,仔仔可有可无,垂着长长的睫毛,自顾地把张大嘴巴吹了半晌、终于凉下来的米粥送进嘴里。

  炎寒出门的时候,对仔仔可谓依依不舍,大概,比起那些热恋中的男女要分开还要缠绵难舍一些。

  可小家伙却是一脸云淡风轻的样子,吃饱早餐就扯着他的海爷爷,让海爷爷带他去看大金鱼。

  因为,他做曲奇的时候,听海爷爷说过,在树林那一边,有个人工湖,里面,养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金鱼。

  好动好奇,是孩子的天性,仔仔也不例外。

  只不过,对于炎寒这个爹,他心里有着太多的偏见和抗拒,因而,对着炎寒多是板着脸不苟言笑的模样。

  但对海叔,他却是由始至终的友善和亲近。

  炎寒这一早上看多了小家伙变脸的把戏,比如明明前一刻还跟海叔叽叽喳喳,下一刻便抿着小嘴瞪着黑黑的眼睛沉默地看着他;比如前一秒还跟海叔哈哈笑着,下一秒转过脸来对着他,却是冷着一张小脸。

  对这些,炎寒只能暗地苦笑,然后,无声地暗叹一句,报应啊!

  有好几次,炎大少爷甚至想对仔仔说,儿子啊,你想咋对你爹地就咋对付,不用端着装着这么辛苦!

  不过才一天不到,炎大少爷便彻底沦为儿子奴,而他本人,却浑然不觉,自然,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

  他黏黏糊糊、磨磨蹭蹭地换好衣服提了包包准备出门,为的,就是与仔仔处多一会。

  可那小家伙却半点没有不舍得他的意思,胡乱地跟他挥了挥手表示saygoodbye,另一只手,却是扯着海叔的手臂,嘴里嗲声嗲气地说道,“海爷爷,快啦!仔仔要看大金鱼!”

  这时的他,便十足十是个四岁多的熊孩子。

  想要多与儿子相处多一阵的炎寒一步一回头,终是不得不上了车,车门关上,目光还黏在那个与海叔手拉着手甩着大步往人工湖那边走去的小家伙身上。

  炎寒不知道,自己这种对儿子依依不舍的症状,是天下父母皆有还是他炎寒独一人有?

  是亏欠儿子太多所以才会这么不舍,抑或是,他天生其实就是儿子奴?

  总之,无论原因是什么,他都觉得无所谓,反正,仔仔是他儿子,他炎寒要怎么疼怎么亲都不过份、都是正常。

  总之,绝不是病。

  炎寒这当爹的揣着担心和不舍离开,而小家伙,则由海叔陪着,一路上开心雀跃得像个小猴子似的。

  “海爷爷海爷爷,快来看,是蝴蝶呢!”

  l城地处南方,即使冬天,气温都偏暖和,加上炎家的大花园里种着各式奇花异草,常年花开不间断,这个季节有蝴蝶出现并不稀奇。

  “仔仔喜欢?那海爷爷让人过来把它捉来给你玩!”海叔说着,手已摸出了电话。

  很明显,海叔对这个像是从天而降的小少爷的溺爱程度,丝毫不比炎寒那个当爹的低。

  听小少爷说喜欢,他自然得想方设法弄来给他玩。

  仔仔原本正蹑手蹑脚朝蝴蝶栖息的花丛走过去,听海叔这么一说,连忙直起身一脸紧张兮兮地阻止海叔。

  “海爷爷,别捉!妈咪说,蝴蝶要会飞,才美!”

  海叔的手顿住,愣了一会,缓缓地把电话收起来。

  “海爷爷,我就看看!”小家伙又向海叔解释道,然后,再次轻手轻脚地朝那花丛走去。

  海叔原本还担心,家里全是些上了年纪的中老年人,也没什么适合孩子玩的玩具,怕闷着小少爷。

  事实证明,对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孩子来说,所有东西都是极有趣的玩具。

  小家伙在海叔的陪同下,一路东瞅瞅西看看,嘴巴亦是没怎么停过。

  很快,海叔便发现,小少爷对感兴趣的东西尤其地专注。

  小家伙先弯着身子在花丛里看了好一会蝴蝶,走了没多远,又蹲在某大树下观察蚂蚁搬家,等蚂蚁都回到树洞,小家伙的注意力又被一种海叔都叫不出来的生得有点奇怪的花所吸引住了。

  等他走到湖边喂完金鱼,一个早上,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溜了过去。

  “小少爷,饿了吧?我们回去吃午饭!”海叔怕饿着小少爷,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便提醒小家伙要回屋里去了。

  小家伙在炎寒面前总是跩得二五八万似的,但在海叔面前,却懂事又听话。

  乖乖地把小手放到海叔的手上,沿着来路走回大宅。

  进屋之后,小家伙第一件事便是跑去洗手间,因而,并没看见,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