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已是第二天下午四点,部门会议的时间。除了岗位上不能走开的,其余所有人员都参与。会议是由部门经理张志成主持的,按程序先是各班组领班汇报相当一段时间内得工作情况,完了是李邦隆发言,一般也就是针对一些情况和问题宣布一些应对措施和办法。而这一次会议的重头自然非翟红军盗窃一事莫属了,对于这一件事所涉及的问题,李邦隆宣布三点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第一,以后泊车时凡有因客人匆忙等不及开卡的,必须问清楚客人所到的具体方位,比如房间号,并在泊完车之后开卡或者将钥匙直接送达客人;
“第二,只有泊车员可以泊车,包括轿车、电动车、自行车,车辆钥匙只有泊车员和领班可以存取;”关于这一点,可能需要说明一下,酒店的泊车员一般资历比较长,而且有本市户口以房产证作为担保。
“第三,所有队员在工作中应该提高警惕,全面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切实做好酒店安全保卫工作。在此特别提醒大家,做安保工作遇事可一定随时多个心眼,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张志成补充道:“我呢!完全同意李副经理的的这些整改措施,认为这些措施呢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到位的。这样,李副经理下来之后呢把这些整改措施写入规章,如有违犯,一经发现,罚款50元一次。造成**后果的,责任自己承担。明白吗?”
“嗯!好的。”这是李邦隆的回复。
张志成又扫视了一下下面的部属,似乎他们觉得最后这句“明白吗?”与他们无关似的,并郑重到:“大家明白了吗?”
“明白。”这些人显然只是随声附和了。对于这份工作,他们的其实并不太关心,只是抱着干得下去就干,干不下去就换的态度罢了。反正公司对他们的态度也是这样的:能用就用,用不了就不用。
张志成乃转向李邦隆到:“好!你接着说。”
“接下来是关于此次事故的处理。经过认真的分析考虑,我觉得呢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还是我们制度上的漏洞问题,同时鉴于唐明杰和李世林两位同事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良好,而赔偿金额对于我们在座的员工来说还是有点大了,所以我建议从部门经费中拨出这一次事故的偿款。这事我和张经理也商榷过了,部门经费是属于大家共有的,所以需要在此征求大家的同意。”
这征求同意的建议首先迎来的却是不同意的声音,而这不同意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张柏军那厮:
“我不同意!我认为在这件事中唐明杰和李世林根本就没有表现出作为一个保安应有的安全防范意识,很明显他们两个当时只要有一个不要那样去做的话,这件事说到底也就不会发生了。”这话说得有意思!不要那样去做——不要哪样去做?具体他不说,这样一来不知情的人能不以为唐明杰和李世林还真“那样”了呢!“还有,部门经费如果这次这样用了,那么下次是不是还这样用?再下次呢?用完了,再再下次没钱了,这样对于别人不是不公平了吗?难不成要我们大家给他凑吗?根本就不合理嘛!”
张柏军这些话也算说得巧妙,但对于李邦隆和人精一样的李伟来说,还不入法眼。于是二人对望一眼,彼此却以为对方要说什么,结果就那么犹豫了一下,让张柏军有机会说出了下面这句话:
“这样,大家同意从部门经费中拨出赔款的请举手!”
“嗖嗖嗖”,有那么几只手倒是举得贼快:李邦隆、李伟、李世林。看看人群,大家都在观望,有那么几只手蠢蠢欲动了。哪想张志成经理这时候抛出一句:
“李副经理,我们两个就不要举了,不参与。”
李邦隆只好把手放下来,张志成又乜斜着李世林:
“李世林,你自己就不要举了吧?”
李世林虽不甘心,却只能红着脸悻悻的把手放下来了。这样一来,举手的就只有一个人,李伟。那些本还打算抱抱粗腿的也就趋于平静了。李伟略一思索,马上意识到这里面有内容:首先,两个姓张的说话了,如果此时选择举手,像自己这样的,很明显是和张柏军对着干了,在张志成那里也未必不是不讨好。大家出来打个工,得罪人的,没什么事谁愿意啊?而不举手的话则可以有两种说法:一、大家都不举啊,我从众而已:二、我弃权的。如此可见,张柏军这么急着让大家同意的举手,原来是这样打了算盘。结果如他所愿,张经理宣布:
“既然如此呢,那么赔款只能由你们唐明杰和李世林你们两个呢自己承担了。”说完示意举着手的人把手放下,没想再抬头欲张口说话却发现那只手还举着,再示意一下,然而那只手却还是不打算放下,只好问问:“李伟,你有话说?”
李伟这下利索的,手放下来,人站起来:
“是的经理。我想说的是我们大家都知道,在本公司,但凡下属犯了错误的,直接领导都应该负有连带责任,而且在这件事当中我们张领班做为带班,没有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所以我认为他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停了一下,又补充一句:“还有我们的李副经理。”
李邦隆先是懵了一下,瞟见了李伟的眼色,明白过来,站起来轻咳了两声:“我愿意承担责任。”
张柏军不甘心:
“李副经理,难道你没听明白杨副总的意思吗?”
张柏军想搬出他姐夫来撑腰,没想到李伟根本不吃这一套,立马打断到:
“杨副总对本部门业务流程和具体情况并不了解。我认为,这事可以由大家来公断一下,这样,反对张领班在这件事中负连带责任的请举手!”
反对?大家一听一看再一想,干嘛反对啊?连人家李副经理都要负不是?反对不显得自己不道义了不是?果然,三秒钟过去了,五秒钟也过去了,尘埃落定,无一人反对。
张经理四下看看,宣布:
“张领班呢确实应该负有连带责任。我呢也是这么认为的!”
张柏军眼睛睁圆了瞪着李伟,心里却只能自我安慰:还有个李邦隆垫背,管他了!
李伟心里暗笑,嘴上又说:
“但是!正如杨副总所说的,连带责任也应该是有个限度的,而当时我们的李副经理并未在场,他出公差去了。我想杨副总说的那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不是,所以我想请大家再公断一下,认为李副经理应该负连带责任的请举手!”
大家一听又是一看一想。这一次,李伟说得大有道理,而且举手可是得罪李副经理啊!李副经理平日里人还是不错的,没理由举手啊!如此过了三秒又五秒后无一人举手。好了,张经理宣布:
“李副经理的精神呢值得敬佩!但是呢我也认为他呢也确实不应该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