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个女鬼做老婆 第109章生吃人脑
作者:旺财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好了!

  那么,我们回到最初的那个问题。

  这个世界上,为何会有人信奉“撒旦”,还有“撒旦教”这么一个教派?

  以前我不懂,现在我懂了。

  那就是,很多人已经看穿了人类的本性,也明白了“基督徒”的那一套“伪善”。

  与其说,撒旦教是恶人,不如说这些家伙依照人类的本性在行事,无拘无束。

  就像是现在,一个基督徒和一个撒旦教,如何选择?

  不吃人,那就得自己饿死,反正那人已经死了。

  为了活下去,我就得吃这一口人肉,这种行为是撒旦教做的,为自己的利益出发,一切从实际来想。

  但基督徒呢?

  你说他是真善也好,伪善也罢,他肯定不会去吃人肉。

  就如同我们,始终有一种叫“道德”的东西,在约束着本心。

  我特么也想活,心里也总有一个声音在说,吃了她,吃了她你就能活下去。

  但是,我自己很清楚,一旦这么做了,这一辈子你就别想回头了。

  所以,我现在虽然是饿得四肢无力,根本无法动弹,但我从头到尾就不愿意起来去吃人肉。

  王晴干脆别过头去,懒得去看了。

  王胖子呢?

  吞咽了一口唾沫,这货其实想的吧,但看我和王晴都没反应,也就强忍着没吃。

  几乎,有一半的人跑去,吃了尸体,另外一半人还强撑着。

  但是,这还有多少人能撑得住?

  那位幕后的家伙,即便没有再让人来追杀我们,我想大家也快崩溃了。

  第四天!

  女学生的尸体基本上被吃得差不多了。

  那些家伙,回头去找之前的尸体开始吃。

  令我寒心的是,本来是一半对一半的,可是今天不吃的人,走了三分之一加入了那群人的行当里面。

  我突然发现,危机在升级了。

  这样继续下去,会有更多人去吃死尸,而我们这些不吃的人,将变成异类。

  到时候,一旦尸体吃光了,他们会怎么办?

  为了活下去,我们这些不吃的人,就是他们的食物了。

  而且,因为没有食物来源,现在还能撑着都是一种奇迹了。

  没有体力的我们,跟这群吃肉喝血的家伙打,没有任何的奢望。

  这一切,都是那幕后主使,所希望看到的吧。

  王晴拿起了那家伙的弓箭,塞到我和王胖子手中,说别想了,他们肯定会对我们下手的,只不过是时间的早晚罢了。

  我和王胖子也知道,绝对不能坐以待毙,所以趁着那些家伙跑去吃死尸的时候,拿着武器我们坐上了电梯,直接冲上了最高的天台。

  令人讽刺的事情发生了。

  原本整栋大楼下面完全是封死了的,我们也下意识的认为上面是封死的,从来没有人到过天台。

  这一会儿,上去了我们才知道,天台根本没封。

  当然,上去了,你也逃不了,除非你从四十几层楼上跳下去。

  怕后面的家伙追上来,我们堵住了天台的门,接着为了寻求帮助,我们三人做了一件很尴尬的事情。

  自己把衣服脱了,连王晴也一样,点燃了就在楼顶上挥舞着,希望这样能引起下面人的注意。

  身后,那些家伙发现了我们,拼了命的在撞击着大门,我们三人都吓坏了。

  还在哪里大喊大叫,门就快顶不住了,这就要完了。

  王胖子更是在哪里焦急的道:“与其被那些家伙杀死,然后吃肉变成大便,不如跳下去一了白了,就此结束算了。”

  我虽然不想自杀,但王胖子说得对,变成他人的新城代谢,那才是最惨的事情。

  于是乎,我们三人一起从楼顶上,在大门破开之时,直接跳了下去。

  到此……大结局!

  吗?

  我反正因为又饿又晕,跳下去还看到四周的景物,不断的变换,高空不断下坠,人都吓尿了。

  当时,直接人事不省,半途就晕厥了。

  当我再次睁开了眼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面了。

  也就是说,我没有死。

  事后,所有的事情串联起来,你会发现天大的讽刺!

  其一,507所的王晴失踪,那边就已经开始调查了。很快,就要查到这里来!那群“邪魔歪道”的消息也很灵通,早就已经跑了。

  也就是说,在我们制服了那个弓箭女的时候,那伙人就已经跑路了。并不是说,游戏结束了,而是中途停止了。

  我以为幕后的家伙,是故意让我们人吃人,看笑话呢,人家压根就不在了。

  其二,这栋楼是一个烂尾楼,因为它的楼盘其实是修建在河岸边的。

  大家都知道,岸边是湿土,不宜修建建筑。但这房开老板有钱,买通了上头,直到某大大上台,开始严肃反贪,这事儿才被牵扯进来。

  这栋楼是危险楼,挖塌了河堤,所以被封了,也就成为了烂尾楼。

  我们三人跳下去的时候,刚好就掉进了河里,侥幸捡了一条狗命。

  至于那栋楼里面的人,呵呵了!

  吃人肉,那就要判刑了。

  严格来说,他们还稍微的好一点,并不是杀人吃肉,而是为了生存吃肉。

  犯了一条“侮辱尸体罪”。

  第302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那些家伙想杀我、王胖子、王晴,吃我们的肉,无论杀没杀死,他们都犯了故意杀人罪,只是杀人未遂,估计这罪名够重了。

  是!

  信奉撒旦教确实能为自己获得利益找借口,但这个世界上,还是和平社会,信奉基督的人是大流,他们只是少数。

  一旦回到了法治社会,那些人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了。

  不管怎么样,我撑下来了,活下来了。

  但是,身体也虚脱了。

  医生说,我要慢慢调养。

  我们三人前面两天,就是喝水和一些流质食物,虽然做梦都想吃一顿大餐,但这时候吃了,人肯定受不了。

  直到第三天,才能舒舒服服的吃一顿。

  因为有王晴的作证,加上我当时为了自卫才杀人,所以没有什么罪。

  这事情,牵扯太大,507所几乎对外屏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