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口!”他恢复了冷静,瞪我。
“不成!你刚刚咬了我……万一我得了狂犬病找谁去?”
黑线……沉默。
“放心,死人是不会得狂犬病的。”那男子冷冷看着我。
“死人?”我眨了眨眼睛,终于松了口。
还未等到那个家伙的回答,剧烈的痛楚已经扑天盖地的向我袭来……
灼痛……烈火焚身般的灼痛……体内仿佛有什么东西要破体而出一般,那样剧烈的疼痛令我生不如死……眼前是满目的血红,仿佛地狱中那疯长的妖红血莲……
许久,才安静下来。
口中还残留着腥咸的液体,那个银的妖异男子早已消失不见,只是我口中,他血的腥味却久久不散……
“混蛋!你居然敢逃!”
“你给我出来!”
“喂……至少留个名片给我!”我追出屋子,气得直跳脚。
墨一般浓黑的天幕上,启明星在天的那一边遥遥闪亮,天不知何时已经黑了。
忽然,一道刺目的银色光芒在我眼前闪了闪,那银芒是从我的右手上出的,我微微愣了一下,看向自己的右手,我的右手食指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银环。
是那个家伙留下的?
这算什么?留给我当抵押的医药费?
还算他有点良知。
本想拔下来仔细看看,却现那个银环仿佛长在我的手上一样,怎么也拔不下来,便随它戴着了,仔细看看,还挺好看。
站在门口,我仰头望着天边那闪闪亮的启明星,仿佛一双温和入骨的眼睛。看着看着,我一个人傻傻地笑了起来。
鹿晗,你为什么还不回来?
一宿未眠,我却是奇异得连一丝睡意也无。
窗户没关,风吹得窗帘随风轻舞,我坐在床边,从那窗帘掀起的缝隙里看向窗外,此时,东方已微微露出鱼肚白。拉开的窗帘,东方一片殷红,如血一般的殷红,不知为何,想起这个比喻的时候,我不自觉地轻轻舔了舔唇。
蓦然,金色的阳光自那色彩绚丽的朝霞里微微露出一角,透过明净的玻璃窗斜斜地照进屋里。
暴露在那金色阳光下的手腕立即焦黑一片,我吃痛地惊呼一声,反射性地猛地拉上窗帘,随即后退着跌坐在地,怔怔地看着自己被灼伤的手腕呆。瞪着自己的手腕,更奇异的事情生了,那被阳光灼伤的地方竟然渐渐愈合,恢复如初,连一丝疤痕都没有留下!
谁能告诉我,究竟生什么事了!
满地都是糖纸,书桌上一整罐的“大白兔”奶糖都被我吃光了。我坐在一地的糖纸之间,茫茫然不知所措。昨天煮的菜一动也未动,巧克力蛋糕上的蜡烛早已燃尽,只剩下融在蛋糕上一层透明的蜡烛油。
四周光线很暗,我却是看得异常的清晰,忽然想起该向吴世勋请个假,忙拿起电话。
“对不起,你拨的是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