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密葬 第二十八章 一百年前的隐秘
作者:雨下屋漏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我往杯子里又掺了些雪碧,递给刘颖道:“你尝尝看,这瓶拉菲是兑了雪碧的口感好,还是不兑雪碧的口感好?”

  刘颖有种对牛弹琴的感觉,无奈地摇了摇头,懒得在这个问题上再做纠缠,她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在手中晃了晃,说道:“已经帮你把权杖卖了,加上我承诺过的二百万美金,这张卡上共有一千三百万美金,够你挥霍一辈子了。对了,李涛那一份,按你的要求,转交给了杜先生,现在应该到了他手里,这下你可以放心了吧。”

  我用指头夹起银行卡,在太阳下晃了晃,感叹道:“别人一辈子也积攒不到的财富,我就这么拥有了,是不是有点太快了。”

  王明听了,非常不忿道:“远哥,你就别得瑟了。我拿那么多金币,还没你打郎越一闷棍,随手捡的破拐棍值钱呢,这,这也太打击人了吧。”

  我继续嘚瑟道:“有位哲学家曾说过,财富就像一把沙子,你越是贪心,越是容易从指缝之间漏掉,这不能怪我运气好,只能怪你没眼光。”

  王明叹了一口气,道:“好吧,我承认自己没眼光,可是,你那根破拐杖黑不溜秋的,连一点卖相也没有,我就不明白了,它怎么会那么值钱?”

  刘颖知道也我不懂,便替我解释道:“我声名一点,那是一根权杖,不是拐杖,它曾是英吉利女皇的随身物品,主体部分用阴铁木雕刻而成,上面镶着一颗指头肚大的宝石,其价值自然不是同等重量的黄金所能比的。其实,也没什么好羡慕的,你那些金币不也卖了几十万美元吗?”

  王明嘟囔道:“这不是钱多少的事儿,是面子的问题,你说我当时咋就没看到那根权杖值钱呀。”

  我看他还不能介怀,就把自己的卡推了过去,说道:“要不咱俩换一下吧,反正我要那么多钱也没啥用。”

  谁知王明听了后,毫不领情,有些气愤地说道:“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说了不是钱的事儿,是面子问题。”他偷偷看了刘颖一眼,狠下心说道:“这一路上,露脸的事儿全让你干了,你说我跟你在一起,还有什么竞争力呀?”

  我没搞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疑惑道:“竞争什么呀?”

  王明顿着脸,朝刘颖努了努嘴,我恍然大悟,瞬间明白他小子是什么意思了。没想到他的胆子竟然这么大,敢当着刘颖的面说出这种话来,一下子就把我弄尴尬了。

  刘颖脸上的寒意越来越浓,她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俩,说道:“你们这是在向我表白吗?”

  她这么随意把话挑明,让我心很没底气。我和王明对视了一眼,发现这货竟然有些害怕了,他赶紧摇头道:“不是,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

  王明的头摇的跟不郎鼓似的,又补充道:“大博士,您是天上的皓月,我是地上的米粒。您只要往那里一站,我自惭形秽的直想跳河自杀,就算给我一百个胆,也不敢有这癞蛤蟆吃天鹅肉的念头。我刚才说那话,是因为知道远哥有这种想法,怕自己有不敢说,所以才开了一个玩笑。”

  此时,我恨不得掐死王胖子,这货为了自己能脱身,竟然让我去背黑锅。

  刘颖把目光转到我身上,问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

  我狠了狠心,道:“这货顶多算是一泡蛤蟆尿,当然不会有吃天鹅肉的念头了。”

  刘颖不愧是双料博士,很快就听出了我话外的意思是在说,自己是一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和王明不一样。

  刘颖闭目考虑了一会儿,说道:“天鹅飞累了,也会落到池塘里里休息。”她说完,起身离开了。

  王明看着刘颖那迷死人不偿命的妖娆背影,挠了挠头,纳闷道:“远哥,她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呀?”

  我笑了笑,回答道:“等天鹅飞累的时候,停在了池塘里,癞蛤蟆还是有希望吃了它的。呵呵,也就是说,只要我有耐心,还是有机会的。”

  王明也高兴道:“那是不是说我也有机会了?”

  我摇摇头道:“追这样的女孩,付出的代价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了的,你还是别跟着我瞎折腾了。再说了,刚才你已经自毁形象,放弃了表白的机会。”

  王明想了想,说道:“只为一朵玫瑰花,而放弃整座花园,不是我‘美女收割机’的风范。你该咋办咋办吧,从此以后,我不跟你争了。”

  由于爷爷的事情一直充斥在我心间,连这纸醉金迷的日子也驱散不走那烦闷的心情。思来想去,我决定和王明一起回国,鉴定一下他带回来的那具尸骸到底是谁的,顺便去拜访一下已经提前回国的李涛,看他能不能安排我和杜先生见一次面。

  就在我们收拾好东西,准备走的时候,刘颖带来了一个消息,说威廉姆的笔记本已经处理妥当,可以翻看了。

  由于古堡里潮气比较重,笔记本虽然被牛皮纸保护着,但也经不住水汽常年侵蚀,里面破损的比较严重,不找专业人士处理一下,根本就没发翻看。

  好在刘颖的家族有专业修复字画的能工巧匠,他们加班加点,终于一个星期的时间完成了最后的工作。

  我打开这本记录着威廉姆一生足迹的日记本,仔细翻看起来,发现上面有他如何找到宝藏的经过和一些别的事情,却唯独没有关于库库洛文明遗址的任何记录。

  我把笔记翻到被撕毁的地方,问道:“大博士,这是怎么回事?”

  刘颖抿了口咖啡,说道:“你看一下封面的内侧就明白了。”

  我把书翻到最后,看到上面用铅笔记录了这样一句话。“叔叔,你为什么要把这害人的夜幽花藏在古堡里?为什么要让我去发现它?”

  写下这句话的字迹与整本书有很大差异,看内容很明显是威廉姆的侄子留下来的。

  我疑惑道:“不对呀,威廉姆不是从库库罗文明回来后,就因为感染霍乱病毒死了吗?他怎么会有时间把夜幽花藏在古堡里?还有这夜幽花不是益寿延年的神药吗?威廉姆的侄子怎么会说它是害人的玩意?”

  刘颖笑了笑,道:“别着急,你这么多古怪的问题一下子问出来,如果是一般人,还真回答不了你。”

  我问道:“这么说,你知道答案了?”

  刘颖点了点头,回答道:“经过我们家族多年的调查,威廉姆确实是死于霍乱,不过他是被人为注射霍乱病毒,才染病死的,这件事的背后有罗斯切尔德家族的身影,至于他们为什么要害死威廉姆,我现在还不知道。”

  刘颖顿了顿又道:“昨天,杜先生已经传过来消息,李涛带回去的十几页石刻文,已经翻译出来了,上面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清朝末年,朝廷花费重金聘请威廉姆当向导,与天机营一起到海外寻找益寿延年的神药。这支探险队无意之间找到了库库罗文明遗址,并从那里弄到了两株传说中的夜幽花。回到欧洲后,这个消息不胫而走,最后传到了罗斯切尔德家族,这个家族在天机营回华夏的路上布下了天罗地网,天机营虽然奋死反抗了,但双方的实力悬殊太大,到最后连威廉姆也被对方掳走了,剩下的人带着夜幽花逃到了迈阿密。万般无奈之下,他们不得不兵分两路,一路人负责引开敌兵,回华夏报信,另一路人把夜幽花藏进了威廉姆曾对他们讲述过的古堡里。

  天机营有很多能人异士,他们当中有个擅长机关术的人,改造了古堡的机关,并在地狱树下的机关室内,留下一把进入古堡密室的钥匙。后来,他怕自己等不到援军,就把这一切记录在了墙壁上。希望同伴们逃回华夏后,朝廷派出的援军能根据自己留下的线索找回夜幽花。”

  我恍然大悟,怪不得那里会出现一百多年的清朝士兵,原来是这么回事呀。我道:“那夜幽花有什么副作用,竟会让他侄子有如此大的怨气,写下这些全是质问语气的话?”

  刘颖道:“这几天,我们调查过威廉姆侄子的生平,他在二战时期是名纳粹分子,曾在希特勒秘密成立的超自然研究部门工作过一段时间。那时的超自然研究部门是个为战争服务的机构,他们希望打造一个不死军团,来减少士兵的伤亡。

  威廉姆的侄子从古堡里得到夜幽花后,正如郎越所说的那样,他自己藏起来了一株,把另一株贡献给了超自然研究部门。部门里做完大量的实验,发现夜幽花的汁液有使人体细胞快速分裂的作用,能让人变得年轻力壮。可是,一旦停止服用这种汁液之后,人体细胞又会快速死亡并发生硬化现象。

  由于威廉姆的侄子只献出了一株夜幽花,被当做实验品的那名士兵,在一个月之后浑身上下迅速干瘪了起来,到最后变成一具刀枪不入的怪物。这具怪物没有了人的思维,所有一切行为全是依靠生前的本能反应。

  ps:写到这里,想说一些废话,当成我拒绝两大网站的内签,带着文来到这里,可惜编辑说我的文没商业价值,这里的读者喜欢鬼怪,不喜欢探险。我以为只是他的片面之词,又投给了另一个编辑,他说出了同样的话。也就是说,我被拒签了。

  为了不让这个文太监,我厚着脸皮找到了原来网站的编辑,在那里签了约,上架之前,我会一直在这里发文,什么时候不让发了,我就停止。

  需要跑龙套的人,请加181525570群,不用打赏,直接给你们安排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