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他是跟他爹取的经。他老子暗地里一直向他炫耀自己是如何娶了一个多么好多么好的老婆,却从不跟他讲起自己奔三了还是处、男,然后结婚当晚都不知道怎么欧欧叉叉,还是凭着高超的悟性找到了“城门”,然后顺利“会师”。
当然,君宝的年纪还不到讲这种事情的时候儿。
余风禁不住更加开心了:“我答应你,孩子。”
然后,余风便开始十分轻柔地触探君宝的脸颊,似乎想从这个小家伙的脸上,能够感受到安心的影子。
君宝有些诧异地问道:“咦,好奇怪,蜀黍你的眼睛明明看不到了,为什么可以像我一样,毫无偏差?”
余风微笑地“注视”着君宝,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的脑袋,然后说道:“用心,孩子。”
“用心?”君宝不解地看着余风。
余风点了点头,耐心地向君宝解释道:“对,用心。用你的心去感受这个世界,你会发现,你其实能够比双眼看得更加清楚。”
君宝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又想起了一个问题,便问余风道:“蜀黍,你的眼睛为什么会看不到呢?”
余风“望”向远处,脸上带着平静而幸福的笑容:“因为,我把它们给了我爱的女人。”
君宝说道:“蜀黍爱的女人,一定很漂亮吧?”
余风温柔地摸了摸他的小脑瓜,点了点头:“很漂亮,和你妈咪一样漂亮。”
不远处,黑玫瑰就这样能默默地站着,把这一切都尽收眼底。看着这一幕,她真得好心痛,又好嫉妒那个女人。
黑玫瑰想,如果,她能够和余风在一起,然后,有一个孩子,那该是多么幸福的生活啊!这样的生活,用多少钱让她去交换,她都心甘情愿!
在这一刻,黑玫瑰忽然意识到,原来,在这个世界上,比金钱重要的东西有很多。金钱只要努力就可以得到,但是有些东西,却不是努力就可以得到的。
而她,竟然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廉价的金钱,背弃了自己的信仰,背叛了自己的祖国,选择了一条最阴暗、最狭窄的道路!
如果当初她没有走上这条为钱卖命的路,现在,她应该已经成为一名优秀的特种兵了吧?她应该会有一个和她一样优秀而有信仰的丈夫,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小家庭,偶尔跟他吵吵架,给孩子做点好吃的,然后训练一下那些让人头大的新兵。
这样简单平凡的生活,不就是最幸福的吗?
她现在是有钱了,她的存款超过了七位数,完成了这批任务,她的存款就要超过九位数了,用四张银行卡分别存在四个不同的银行里……
可,这又有什么用?!
那些存在卡上显示出来的冷冰冰的数字,又能给她带来什么?
她孤独的时候儿,那些数字能给她解闷吗?她难过的时候儿,那些数字能逗她开心吗?她想家的时候儿,那些数字能带来一声问候吗?
那么,她这么些年,这么卖命,得到的这些数字,到底又有什么意义!
当年,她原本以为,钱越多,幸福感就会越强烈,金钱,就是她想要追逐的东西。
现在,她终于有这么多钱了,多到光吃利息就可以衣食无忧了,但是想象中的那种快感,却从未有过。
她丢掉了自己的信仰,背弃了当初自己作为一名军人的职责和荣誉。
她记得,当年穿上那身军装时,心中的骄傲和自豪;她记得,在举手齐眉面对国旗时,胸中的那份荡气回肠;她记得,在对军旗宣誓时,那份信誓旦旦……
她记得指导员充满信任的眼神,她记得战友们并肩作战的幸福,她记得父母脸上无比欣慰的笑容……
现在,一切都没有了。这些年走过,她才发现,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她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交换了这个世界上最不珍贵的东西……
路也越走越窄,逐渐地走到一条死胡同,再也没有出路。她忽然发现,她的过去都是不堪回首的,这些年走过,她的记忆中竟然没有让自己值得骄傲或者留恋的时刻,哪怕一分钟,都没有。
二十年多年前,第一次穿上军装,兴奋地在军容镜前照来照去,信誓旦旦地发誓要好好当一名军人,不辜负自己和祖国……这一幕,如今竟然再次浮现在了黑玫瑰的脑海中。
想着想着,她的唇角就浮现出了笑容。
想着想着,她的眼角,泪水潸然滑落。
蓦然回首,才发现,原来幸福的感觉,已经是那么遥远的事情了。为金钱卖命的这二十年中,竟然从未有过。
随着跟余风的相处,君宝发现这位蜀黍似乎对他并没有而已,相反,好像还对他很好。相反,这位样子看起来有点坏的蜀黍,不仅给他很多好吃的,而且还问了他很多关于安心的话题。
君宝有些诧异地问道:“蜀黍,为什么你对麻麻的事情好像很关系?”
余风微微一笑,没有回答,而是“看”着君宝,问道:“孩子,你最喜欢什么东西?”
君宝几乎是毫不犹豫地说道:“枪!爹地送我一支仿真手枪,我写完作业就会自己练习!”
余风饶有兴致地勾起了唇角:“哦,是么?孩子,你为什么会喜欢枪?”
君宝说道:“我粑粑是个大英雄,我见过他开枪,样子看起来好帅!”
“英雄?”余风冷笑了一声。是不是英雄,他还不知道。但,至少君慕白曾经抛弃了安心,让她独自一人承受了太多,光是这一点,他就不会轻易放过君慕白!
就算是安心原谅了君慕白,他也不会!
提起君慕白,君宝的眼中露出了小男生对于父亲的崇拜,用一种敬仰的目光,说道:“爹地是一名穿军装的军人,可有气派了。我希望我能快快长大,这样子将来我就可以像爹地一样,也能够穿上军装,用上真枪了!”
虽然君宝从未在君慕白面前表现出那种发自内心的崇拜,但是在他内心深处,他是真得把自己的粑粑当做偶像来崇拜的。他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这么帅呆了酷毙了的男人。
如果将来他长大了,也一定要做和爹地一样优秀的军人!
哦,不,他一定要比爹地更优秀!
余风望着君宝,唇角带着宠爱的笑:“孩子,你喜欢枪?蜀黍送你一支好不好?”
一提起枪,君宝的眼睛立刻闪闪发亮,满怀期待地看着余风:“真的吗?!”
“当然。”
余风说完,转身走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了一个非常精致的黄色丝绸手帕,他将手帕打开,只见里面赫然躺着一只锃亮、诱人的手枪。
君宝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把手枪,眼里都快伸出钩子来了。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他的小心脏真得非常激动!
爹地也送过他一把仿真手枪,那把手枪已经很酷了,君宝爱不释手;但是,眼前这把手枪,比那把仿真枪看起来酷多了!
黑玫瑰看到余风把这把枪拿出来,眉头顿时紧紧地皱了起来,立刻三步并做两步冲过去,企图组织余风:“主人,这把枪您不能给这孩子!”
黑玫瑰知道,余风手中的这把枪,是一把货真价实的进口枪,已经跟随在他身边多年了。
这是他平时用来防身的手枪,现在,他把它交给君宝……
黑玫瑰心中隐隐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虽然余风已经隐退多时了,但这把枪余风却一直随身携带。对于生活在刀光剑影中的他们来说,枪就是他们的生命。
枪在人在,枪无人亡。所以,放弃自己随身携带的枪支,长长被视为一种不祥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