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先搬出去半年,梓健是很不适应的。衣服自己洗,加上那个证券公司必须正装皮鞋迎人,衬衣每天都必须烫的一丝不苟,领子里还要插上塑料片。回家也不会再有热腾腾的米饭与可口的食物,杯子每月都要拎出去晒一次,不然就有股怪味。
可那又怎么样呢?独立后的梓健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是世界上最容易适应环境的生物,除去极寒极炎之地,无论哪儿你被扔到那里,只要不想死,总有办法生存下去。
不久之后john和他的孩子也搬来新家,2005年领到john至今已然九年,它已步入老龄阶段,活力精力都大不如前,有时候会无力的趴在墙角一整天,不过john的孩子小john则活力十足。
john的第一春是梓健还在蓝河夜市摆摊那会儿,蓝河边的一条草狗。可那只能算“一夜情”两条狗亲热过后母狗即不知所踪,而现在小john的母亲是父母家同个小区的一条国美,国美的主人是一对七老八十的老夫妻,或许两老都老眼昏花看不清john的丑相才接受自家的狗为john孕育下一代的吧。
国美一胎生了四只小狗,两天后死了两只,一星期后又死了一只,眼看最后一枝独苗也奄奄一息,梓健便出了钱将小狗送到专门的宠物医院,花了一千块好歹小john开始健康成长。
一千块足已买条更优秀的小犬了,可john已然不是狗john的身上承载着梓健对于已逝感情的追忆,所以别说一千即便是一万他也想让john的后代能延续下去。
john不是狗,它是梓健身边的家仆,见证他人生的起起落落,不离不弃。
小john似乎不太爱和丑父亲撒娇(虽然小john其实长得也很丑,就像梓健和温妮第一次见到john蜷缩在纸袋中一模一样)。小狗更多的是喜欢扑到梓健脚边,绕着他的两条腿打转,像自己在和自己玩捉迷藏似的。
最最亲爱的john,有了两只。
梓健摘了摩托车盔将车停入车棚,车棚主人的小孩在门口对着下水道撒尿,下水道边缘长出青绿色的青苔。
还没开门便能听见小john兴奋的叫声,而老john则眼神呆滞的窝在墙边,每每看到它这样梓健就有些心痛,曾经活泼的john不爱动了,生命的沙漏或许就要流尽。
梓健将昨天的剩菜剩饭倒在一个大碗里放进微波炉转了,随后点起烟看财经频道,他要看三档节目,分别是“今日股市”、“今日期市”、“今日关注”。有时可以使用画中画功能,而有时则必须一档档认真的看。
“叮!”微波炉清脆一响,传来难闻的菜味,他掐了烟又倒口雪碧才取出来吃了。
有时梓健会觉得孤独,会想如果有个女朋友生活可能会好些,但现如今的他已经没有过去对女人的那种温柔了,他想想对温妮对雅妍的那番柔情,随着年龄的增长,大概永远不会再有了。
另外还有一点,便是他在做现在这份工作后,也不知为什么总打心眼里瞧不起女人,他觉得女人干金融,简直就是胡扯!男女的思维方式注定了女人不适合干这个。可公司还是会招收女员工,因为女性在和某些客户交往中是占有毋庸置疑的优势的。
只是梓健不喜欢,而对公司里的女同事,曲佳瑞也好、陈弘华也好,杨贝莉也好都是不愿与她们有过多过深的接触的,因为他知道女人无法带给他想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