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头十八坡 第四章 信达与恒志3*
作者:舒本凡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这人的手被甩了却不死心,继续去拉倪贝贝,嘴里还油里油气地说:“不认识不要紧,待会就认识了。来来来,跟哥哥喝酒去。”

  倪贝贝赶紧躲。可是被这人带来的几个跟班挡住去路。这人一把拽住倪贝贝的胳膊,一边拉一边说:“走吧,哥哥不会亏待你的。我可知道你,叫倪贝贝是吧?”

  倪贝贝大叫:“救命啦——,救命啦——。”一边叫一边拼命地往后赖。

  正在此时一个男生冲上前去,一把拨开两个混混,窜上前去拉这人的胳膊。这个最先冲上前的男生是高晓阳,他距离倪贝贝最近。

  这人一拳打在高晓阳脸上,高晓阳鼻子被打破了,鼻血流了出来。这人一点不为所动,狂妄地叫道:“靠,你去打听打听,我李文虎是什么人。竟敢打扰老子的好事!”

  高晓阳血流满面,但不屈不挠依然揪住这个叫李文虎的胳膊不放。李文虎的几个小弟冲上前,拳打脚踢,将高晓阳往死里打。

  李文虎的小弟正打得嗨皮,李子童冲过来了。虽然已经放弃,但即使是一般的女生,也不能让牛忙欺负。想在我眼皮底下欺负倪贝贝,绝不可能。

  李子童之所以晚了一步,一是他距离比较远,二是他可不能吃高晓阳一样的亏。李子童虽然很少打架,但他经常看别人打啊,九头十八坡的孩子经常打架。

  要想打赢战,兵器特别重要。李子童在附近找了块半截的板砖,冲上前去,对着范文虎的小弟后脑勺一人一下。

  混混被板砖拍得嗷嗷叫,摸摸后脑勺,再看看,满手的鲜血。混混愤怒了,放过高晓阳纷纷扭头来打李子童。但是,情况发生了变化,同学一涌而上人人喊打。几十个男生冲上前,将李文虎及他的小弟围起来打。

  警察来了,驱散人群,将为首的几个带到派出所。李文虎一帮人进了派出所没几分钟就放了他回去。他老爸是大老板,开了一家连锁超市,还有两家典当行。其中的一个超市就开在派出所斜对门,与派出所的干警关系相当好。

  高晓阳等一帮同学也被家长陆续领回去了,唯独将李子童留了下来。没办法,这些同学就算他家最穷最没势力。

  李文虎等人当街耍牛忙调---戏---妇---女,李子童应当算是见义勇为,完全可以与派出所的人据理力争。可是李子童没说话,没为自己辩护。他知道,说了也白说,口若悬河据理力争当然好,但是需要强大的背景做支撑。事情明摆着的,双方的人都放走了只留他一个,还不就是欺负他无权无势又无钱吗?人家摆明的欺负你,那就说什么都没用。

  让李子童伤心的是,倪贝贝也没来给他做证明。事情是因她而起,临了临了却连证明都不出面做一个。其实李子童是冤枉倪贝贝了,是妈妈拦住她不让来派出所。

  学校找派出所交涉,是教务主任与李子童班的班主任来的。但说破嘴皮都没用。

  然而一心想收拾李子童,给李文虎一个交待的派出所没心思管李子童的事了。斜对面李文虎家的超市遭人打劫,场面是相当得猛烈,派出所顾不上处罚李子童,就赶去处理超市的事。

  超市怎么突然遭打劫?当然是信达与恒志两个修真人干的了。也就是本文开头,李子童遇到的那两个怪人,先来的叫信达后来的叫恒志。

  这是两个已达飞升期的修真者。他采取了各种方法躲避天劫,实在是再也躲不过去了,两人赶紧地跑下山,想重新找一个肉身逃避天劫。

  俗话说在劫难逃,重新找个肉身就可以躲过天劫?一百多年的躲避天劫,他也想出了一个权宜之法。他俩各自都有一个古怪法宝,经过反复地揣摩,他认为只要运用得好,是有可能躲过天劫的。

  这是怎样古怪的两个法宝呢?信达的法宝叫做睚眦石。有人说其实这不是睚眦石,而是睚眦屎,也就是睚眦粪便的化石。至于睚眦拉不拉屎,也没人去考证。也许是哪个大神的法宝,与睚眦压根就没什么关系呢?

  这个睚眦石没什么大用处,却又十分强大。这话怎么讲呢?说它没什么大用处是,它既不能进攻又不能防御。说它十分强大是,它可以让人产生仇恨。仅仅是产生直面的仇恨也不稀奇,它还能转移人的仇恨。

  比如信达可以让恒志恨自己。但是如果恒志本来就恨信达呢?信达可以将这种仇恨转移到随便一个其它方面。什么叫随便一个其它方面?就是恒志身旁无论有什么,人也好,动物也好,甚至某一种物件都行。

  有这个法宝在手,你就无需与别人打架。有人要打你,只要将他的仇恨引到旁边随便什么东西上,他就会无缘无故地仇恨这玩意非将其灭了不可,而根本顾不得打你了。

  这个睚眦石的强大还表现在另外一个方面,它自动保护主人。有谁想要攻击或不利于主人,此时这人的身边或看到的任何东西,睚眦石就会让他仇恨,然后此人就只顾着莫明其妙的仇恨了,完全忘了他来这儿干什么。自从得了睚眦石后,信达从来不设防,在哪儿都可以放心呼呼大睡。

  信达就想着,天劫当然是渡不过去。飞升劫是三道阵法,扛过第一道之后,就赶紧元神出窍,躲进事先准备好的肉身里去,然后就发动睚眦石,将天劫引到旁边的什么东西上去。这样的方法行不行呢?不知道。也只能这样试试看了。除此之外也没别的好办法。

  恒志也有一个法宝,其功能与睚眦石相反,它能让人无缘无故地产生爱,或者如恒志自己所说能让人产生恋情。这个法宝的名称叫做杜鹃血。实际上与睚眦石一样,这个法宝可能也是哪个大神的法宝,取这样的名字纯属鬼扯。

  杜鹃血的功能与睚眦石相反,作用却与睚眦石一样。也是莫明其妙地让人产生一种情绪,睚眦石产生的情绪叫恨,杜鹃血的叫**而已。

  爱与恨其实是一回事,都是人的情绪。爱极可以生恨。恨的时间长了也说不定就会爱,起码也会难舍难分。

  信达与恒志的悲剧在于,这样的法宝他只会用却不会解。再说明确一点,这个法宝使用一点都不难,几乎是自动化完成,或者说法宝经常是自作主张。

  为什么说他俩是悲剧呢?他俩原来是好朋友,得了这样的法宝后需要保密,这样就无法找人试验,于是他俩就相互试。这一试,悲剧就来了。因为他不会解,于是他俩就相互既恨又爱,生死不渝,苦苦纠缠了几百年。

  怎么叫做苦苦纠缠几百年呢?因为爱与恨,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两人一刻不见面心里就失落落的,就慌得难受。见面呢,又恨得牙痒,只想着一剑结果对方的性命才好。

  两人纠缠了几百年,到后来性格想法都非常一致。你想要干什么,那我也要这样干。比如找肉身躲天劫,这个办法信达想到了,恒志立马也想到了。

  信达找到了李子童,恒志立马也要李子童。其实吧,李子童的根基确实比较好。但是也没好到十分的了不得,再找找可能会有更好的。但这两人的情况特殊,恒志见信达找了李子童,那他也要李子童。信达呢?我靠,我找到的肉身你抢什么啊!我还就要定了这个肉身了!

  他俩也知道这样做不对。这样下去他两人中必有一个会被劫雷劈得渣都不剩,甚至两人都跑不了。但是没办法,明知不对还要这样做,这就是睚眦石与杜鹃血的强大。人家认定一件事无怨无悔,才可以坚持下去。他是既怨又悔,但就是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