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也没有这么个中法啊,程易丝毫没有兴奋地感觉,却感觉自己是待人宰割的猎物或者是食物,起码现在刘晓柔就一脸食欲地看着自己。
“给给,来喝一口!省的盯得哥直发毛!”程易知道自己是免疫者的身份,自己的血就是救人良药,虽然不想当活雷锋,但是看着眼前的刘晓柔,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却也狠不下心拒绝。
当即程易撸胳膊挽袖子,露出自己并不强壮的手腕。
刘晓柔倒是不好意思了,怯怯地问道:“哥,你不怕疼吧?”
“废话!”程易从屁股兜里掏出快递打包裹用的壁纸刀,在手腕上轻轻以划,一股鲜血从手腕上涌了出来。
“别浪费哥的血,快!”程易既然要给眼前这个小姑娘血喝,就不墨迹,他就是这样的性格,虽然并不强壮,也谈不上侠义心肠,但是做事情一旦决定了,就坚决贯彻,这是程易的一个优点。
刘晓柔也不敢耽搁,马上将嘴凑过去,吸住了程易手腕上的伤口,一股股的鲜血就这样被刘晓柔吸进了体内。
“也不知道多少血能救这小姑娘啊…你小子别在那拆啊拆的了,快说!”程易看着刘晓柔一口口地吸自己的血,忽然想起义务献血要有个四百毫升的上限,这要吸多了,哥不嗝屁了吗?于是蹬了一脚屌丝骂道。
“报告主人,中和初期被感染者血液,需要免疫者的血液四百毫升…”屌丝还在恋恋不舍那架小高达的碎片,像个拾荒者似得的翻来覆去寻找可用的零配件,听到程易这么说,马上变成手机形态开始测算,然后回答程易。
“当哥义务鲜血了。”程易看着刘晓柔在自己手腕上吸呀吸,虽然嘴上不愿意,但是眼眸中却闪出一丝柔光,还没有和哪个姑娘如此肌肤之亲,而且刘晓柔还是个能打满分的高颜值美少女。
终于刘晓柔带着满足松开了程易的手腕。
因为体内威震天颗粒能够控制神智,让人人不人鬼不鬼,刘晓柔可不想自己变成行尸走肉,所以知道了程易是免疫者,即便是人血,她也不害怕了,要是搁在平常,看到一点血都晕,别说喝人血了。
虽然外观上看不出什么端倪,但是屌丝扫描了一遍刘晓柔的肺部,然后说开始硅化的肺部已经停止了硅化反应,看来程易的血还真起作用了。
“接下来怎么办?”刘晓柔问程易,她现在已经把程易当成了救命稻草。
经历了自昨晚以来的事情,刘晓柔六神无主,谁相信自己的手机变成了金属生命体?说出去大家还不得把自己当成精神病看待?所以刘晓柔连父母都没有告诉,自然因为平常都不和父母住,也没有时间告诉。
刘晓柔是个富二代,家里很有钱,老爸经营海外贸易,老妈的娘家也是一个大家族,刘家的产业每年给政府交的税金就占政府gdp一半,可是这么有钱的父母,唯独没有时间,没有时间陪陪自己的女儿。
刘晓柔自小以来就是在外婆的照料下长大的,虽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却很少和父母在一起。
昨天夜里,手机变成了机器人这件事情,她没告诉外婆,怕年迈的外婆跟着担心,要和一个80多岁的老人家解释这个事情,解释不通,就连当事人的自己,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自己所经历的一切是真实的。
早上起来上学,打发走了家里的司机,自己还不想上学,就在学校附近的肯德基消磨一下时间,也平复一下自己的心境,没成想,就在这时,一道电磁冲击波让她头脑一震,跟着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才知道自己神智失控,差点咬死眼前这个送快递的大哥哥。
聪明的刘晓柔自然猜到自己神智失控是因为吸入的威震天颗粒引起的——昨晚小高达把前因后果都和她解释了,就像屌丝向程易解释的一样,因为霸天虎的头子威震天被炸成了飞灰,而这些飞灰被无数个人类吸入身体中,正在不断聚合,直到威震天复活为止。
程易听刘晓柔问自己怎么办,他只说了一个字:“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