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轮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不过在一群陌生人面前,又有些莫名的紧张,我努力使自己的脸色保持平静,照着纸上写好的发言稿念出来,可是,任谁都不会想到那个时候的我,汗水已经浸湿衣背,虽然脸未曾显出红色,但是脸颊的温度也足够煮熟鸡蛋了。
“所有的学科里,我最喜欢的是英语。”
“可以说,我喜欢英语喜欢到了骨子里。”说完我含羞带怯偷瞄了一眼班主任,发现她和同学们一样在认真得听,我顿时就觉得内心热情的小火焰被淅淅沥沥地小雨淋灭了。脸也不烫了,背后的汗也被窗户里吹进来的晚风吹凉了。虽然有些灰心,却还是继续念下去,毕竟做事要有始有终。嗯。
“我喜欢音乐,喜欢戏曲。”其实本可以不说戏曲的,可是我想像班主任这样年纪的人,一般都是沐浴着******思想长大的,那么她喜欢的就不会是流行歌曲,而是一些传统歌曲,我大胆得猜想也许戏曲什么的老师也会喜欢。其实我也说不准我说的对不对老师的口味,但是我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赌了一把。
没想到,老师一听,竟然来了兴趣,“你会戏曲?”
“一点点。”这么回答着,却清晰得感到眼皮突突的跳了两下。
“来表演一下吧。”
“可我就只会一点点。”这句话是真的,我虽然喜欢音乐,喜欢唱歌,但是每一首曲子我都记不下完整的歌词,所以是真的只会一点点。
只是我没想到老师的兴致那样好,
“没关系,会一点,我们也要听一听。”
“……”我低头微笑不言语。
“不会是因为没有掌声就不给我们唱了吧。”这话说的极妙,明着是调侃,实则有催促甚至有些警告意味——要唱快点唱,别耽误大家时间。更何况,若是仅仅因为大家的反应就不唱,简直岂不是显得太小家子气,自己唱得还不错,当然要好好表现了。我准备好要唱得时候,老师又说
“先唱首歌,再来段戏曲吧。”
我落落大方地说,好。
“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
“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
其实可以不是黄梅戏,但想到只有黄梅戏的戏记得还算熟,又加上,黄梅戏的曲调颇有现代的自由感,不似其他戏曲于是就选择了黄梅戏。
这样一来,我怕是真的成为了让所有人最难忘的人,然后出乎意料地,班主任让我做了音乐课代表,当时心里真是如亿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我就说我眼皮跳没啥好事,唉。
若是我没有被推到学习这条路上,我会觉得当音乐课代表是件无限荣光的事情,可是依照我这么争强好胜的性子,在无涯学海中最向往地却是课代表,英语课代表。而不是给一个半年上不了两节课的音乐课做课代表。毕竟课代表要比其他人接触任课老师的机会多得多,更容易让老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