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上高悬的达摩克利斯剑 第七十七章
作者:隐匿侠名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第七十七章

  陈建中的讲话结束,“野草坪碎尸案”的现场分析才正式开始,议会先由值班民警小李介绍宋老爹的报案情况。

  “前天下午七时三十分左右,宋家村的宋老爹在西郊野草坪上放牛发现一具被肢解的尸体。”

  接着由市公安局的年轻女法医向丽娟汇报尸体初步检验鉴定结论。她打开放在面前的法医鉴定书说:“西郊野草坪上的死者经初步检验鉴定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一、凶手用刀把死者切割成头、躯干、上肢(从肩关节至肘关节,又从肘关节至腕关节。腕关节至手掌)下肢(从胯关节至膝关节,膝关节至踝关节处。脚掌)八大块,从凶手肢解尸体的刀法熟练,下刀部位准确分析,(均在死者身体的关节部位),凶手具有一定的人体解剖知识,凶手很可能从事宰杀牲口的屠夫、手术医生等职业)。

  一、从死者的四肢骨长短粗细推测,死者身高约为一米六五左右,年龄约在十五岁至十七岁之间,性别为女性,经过dna鉴定:死者的血型则为a型。.136zw.>最新最快更新,提供

  二、死者头颅里的蛋白质呈凝固状,死者的面目全非,难以辨认,显然死者的头颅是经过锅内蒸煮等高温处理,从这一点推测凶手害怕有人认出死者,故而采用锅内蒸煮死者头颅等高温处理的方法。虽然死者头颅经过锅内蒸煮的高温处理,但是还是可以看出死者头部是受过剧烈撞击,头部颅骨有致命损伤的痕迹。

  三、死者眉心处有一枪弹伤,凶手是用“五。四”手枪近距离向死者眉心处开的枪,显然系枪杀。

  四、死者胸腹腔内的器官全部被剜除,尽数遗失,法医无法化验死者肠胃里的食物。更无从判断死者死亡的具体时间。

  五、从死者身体上的部分皮肉被剥离,露出骨头的颜色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在二至三天左右。

  至于死者的面貌特征还要经过颅相复原术才会有结果。

  向丽娟汇报完死者尸体的检验鉴定结论,刑侦队副队长田庄简要的述说了案件现场的堪查情况。网.136zw.>

  一、案件现场位于市西郊的野草坪,经勘查野草坪上没有死者的血迹和凶手作案的痕迹。

  二、凶手装被害者尸体用的是蛇皮口袋,这种蛇皮口袋在我省农村家庭和市面都极为常用。

  三、基于上述两点,综合分析得出:西郊的野草坪并不是凶手杀人的原始现场,而是第二抛尸现场。

  四、从死者被枪杀,尸体被肢解,腹腔里的内脏器官被掏空尽失,头颅被烹煮、尸块被抛于市西郊野草坪的凶手作案过程来看,凶手杀人的原始现场应该在是在室内,换句话说,这既是一起毁尸灭迹枪杀案,又是一起室内抛尸杀人案。凶手为了掩盖杀人的罪恶,不惜采取肢解尸体、掏心剜肝,烹煮头颅等毁尸灭迹的残忍作案手法。

  刑侦队副队长田庄汇报完毕,刑侦队长潘辉点燃一支烟说。“根据这起碎尸案现场勘查情况,我说说自己对此案的两点看法和今后侦查工作的布暑与分工。

  一、根据死者被肢解、头部眉心处有枪弹伤、死者内脏遗失、头颅被烹煮等抛尸现场的勘查结果,我认为凶手不是一人,而是两人,一名凶手具有一定的人体解剖知识,职业很可能是从事宰杀牲口的屠夫、医院的手术医生,另一名凶手则具有一定的犯罪经验,具有一定的侦查与反侦查能力。

  二、这起碎尸案从凶手开枪杀人→肢解尸体→剜除内脏→头颅烹煮→抛尸西郊这一系列作案过程是应该是相当繁琐,比较复杂的,所用的时间也是很长的,不是一般能力的罪犯就可以完成的事。

  根据此案的现场勘查情况,现在我对今后专案组的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根据颅相复原术,尽快确立死者外貌、年龄、身份等概况。此项任务由重案组的李倩、苏超负责。

  二、在平陵市范围内排查从七月二十八日至八月三日这个时间段,身高约在一米六五左右、年龄在十五岁至十七岁、血型为a型的失踪女性。

  三、尽快查找凶手杀人碎尸的原始现场。此项任务由重案组成员田庄和王菲负责。

  四、调查死者生前活动的情况,此项任务由重案组的许亮、袁阳负责。

  五、查找死者生前的衣物及其被遗失的内脏,确定死者死亡的具体时间。此项任务由重案组的黄海波、江海洋负责。

  最后,平陵市公安局局长陈建中再三强调侦破此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天后,法医向丽娟通过颅相复原术成功的复原了死者的外貌,现在可以基本确定,死者是一个身高在一米六五、年龄在十五、十六岁、五官精致端庄的清纯少女。接着“野草坪碎尸案”重案组在平陵市逐一排查了从七月二十八日至八月三日,年龄在十五岁至十八岁间的未成年的失踪少女。目标最终锁定在平陵市一中高二。三班学生王小丽身上。

  八月十日,在公安局里,死者的母亲何天秀看到女儿王小丽被肢解得七零八落的尸体时,当场就昏了过去。虽然她被及时抢救过来,但是整个人已陷入精神错乱,神思恍惚之中。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姐何力秀将她送进了干梁省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