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像一个街巷称霸的无赖,一点一点的拉近和她之间的距离,从开始的刻意贴近到现在的亲近,总让人无可奈何。.136zw.>最新最快更新白歌闻着他身上浓烈的酒味,“公子醉了,我扶您下去休息吧。”
少年摇头,“我没醉。”
白歌,“!”
清王给白歌使了个颜色:哄哄他,带他去客房休息吧。
白歌点头。
但。
白歌并不知道怎么哄人,或者知道,却不愿意哄眼前的黑衣少年幽澈,她趁着没人注意,拿出泛着森冷寒光的匕首悄无声息的抵在他的后背上,声音中听不出威胁,“你该休息了。”
言外之意,你若听话,咋俩什么都好商量。.136zw.>最新最快更新,提供
若不听话,定有血光之灾!
哼!
少年的酒醒了一些,放开她,尝试着站起来,步子轻飘,摇摇欲坠。
白歌搀扶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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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今年十四岁,十四岁的他,坐拥金银财宝无数,智谋天下无双,身份贵不可言。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喜欢一个女子,第一次想要表白,第一次饮酒,第一次壮胆说我喜欢你。
然后。
失败了!
她明明听的真真切切,却不给任何回应。
这比拒绝更残忍。
当她被迫窝在他怀中的时候,他刻意的盯着她看,只见少女眉眼沉静,无波无澜,她的情绪没有任何起伏,他想,他在她心中但凡有一丁点的地位,也不至于被无情忽略。
是缘浅么?
是么!
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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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歌今年十四岁,如花的年纪,素白的容颜,十四岁的她,不但没有扬名天下,还要被迫隐姓埋名,流亡于江湖,即使如此,她也比这世间女子优秀太多,光芒足可和日月媲美。
她无暇读民间话本,没听过几个旷古绝今的爱情故事。
无暇去戏园,看人演绎情人间的悲欢离合。
但也知道什么是喜欢。
也曾设想。
将来河清海晏,天下安稳,寻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
也曾设想。
第一个说喜欢她的人是什么样的。
结果。
失望!
倘若换了场合,挑一个没有任何利益揪扯的场合,他来说喜欢,她可能还会信一分,倘若换个人,换一个君子一诺驷马难追的君子,她可能会信九分。
偏偏是黑衣少年幽澈。
偏偏是这种场合!
他说喜欢,不过是想找个理由留宿在清王府,大大方方的以贵客身份探寻五尊令的下落。那夜,北越的夏侯无端、西止的慕容野、少年幽澈,还有她,四个人都没找到五尊令。后来,少年又当了几次贼,夜探清王府,可惜并没有找到。
于是。
只能拜访清王,说想在府上做客。
之后。
再光明正大的找!
晚上来,黑灯瞎火的,视线有所限制,时间也不够充足,可若留在清王府,情况就大不同,可以白天晚上一起找,顺便探探府内其他人的口风,成功的几率直线上升。
他这点,心思。
她一猜就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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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少年扶到客房,白歌就离开了。
他已清醒,无需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