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贼王 第三十七章 脱险
作者:六毛四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刘志只觉得这只手是又冰又凉,手掌不大,感觉就像是一个女人的手,

  在攥住刘志的哪一刹,他只觉得一股子透心的寒气就钻遍了全身。.136zw.>最新最快更新,提供这股寒意并非是那种传统的寒冷,而是一种打心眼里传出来的绝望、无助与凄凉,刘志似乎在这一刻都可以听见一个女人低沉的哀嚎。这个声音既近又远,让人难以琢磨,声音是说不出的凄凉,而更让刘志疑惑的是,这个声音他觉得十分的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或者更准确的说,这个女人是她曾经认识的一个人。

  刘志被这只手攥住之后,整个人便不由得呆在了当场,他想动可是身体却完全不听使唤,他努力的在心中告诉自己:快点动!快点逃!可是无论他多么努力的想集中精力,那股打心底升起的绝望感总会跟着一起涌上,刘志越是想集中精力,就是越是看不到希望。

  当心底的希望被一丝丝抽走的时候,那种感觉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住的,就算刘志是名满天下的卸岭盗魁,常胜山的总瓢把子,那也是一样,毕竟他是人,是血肉之躯,这种感受那也是经受不住。没过多一会儿,他便再也招架不住,缴械投降,整个人放弃抵抗就那么“扑通一声”就瘫坐在地上。

  而这时候,刘志只觉得又有一只手就从自己脖子后面就伸了过来。刘志好像是中了魔一样,连低头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是用余光看见伸过来的是一只惨白如雪的手。手很细,奇白无比,毫无血色,一看就是一个女人的手,虽然都是女人,但刘志心里清楚这只手的主人绝对不是那些蛇蛹女尸。刘志虽然是心中绝望,但是意识仍然清醒,多年的绿林经验让他在危急时刻还能够保持着机警与观察力,他之间这个女人的小臂上面反着淡淡的光,好像是裹着一层薄薄的膜儿,或者是什么粘液一样的东西,湿湿滑滑的,弄的刘志脖子上极为的不舒服。.136zw.>最新最快更新手指上一个指甲也没有,好像是被人拔掉了一样,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个时候仍然滴着血。它的动作很慢,就像是一个娇羞的女子在从背后搂住她的情人一样,很缓很慢,不过,刘志清楚这种绕指柔是致命的,可是这个时候的自己却偏偏动弹不得,就好像是一只待宰的羔羊,仍凭身后的这名女子将自己玩弄于鼓掌之间,自己竟毫无反抗之力。

  只见这只手在绕过刘志的脖子之后,慢慢的就滑向了刘志的口鼻之处。刘志只觉得一股子难以形容的草药夹杂着尸臭的味道就传了过来,让人不由得胃中翻绞,恶心至极。

  而那只女人的手虽然不大,但是力气却不小,它在捂住刘志的口鼻之后突然用力,刘志只觉得一股极大的窒息感瞬间就传了过来。当下想伸手去拔捂在自己脸上的这只手,可是,连用了几次力气,他的手竟然是纹丝没动,毫无反应,而意识上的反抗也加速了他体内氧分的消耗,不大一会儿工夫,刘志就开始出现眼前发花的状况,慢慢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刘志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滴在了自己的脸上,凉凉的,顺着脸颊滑落,像是水。

  “我难道已经死了吗?可为什么会有感觉哪?这里怎么会有水?”在感觉到一滴水落下之后,接二连三的又有许多水滴就打在了刘志的脸上,慢慢的,越来越多,到后来就好像是一盆水倾泻而出一样。

  而这个时候,刘志的意识才逐渐的变得清醒起来,发现滴到自己脸上的是从天而降的雨水,天空中阴云密布,雷声阵阵,大雨倾盆而下,密密麻麻的就打在刘志身上与脸上。雨水虽然讨厌,可对于这个时候的刘志来说,那绝对是最大的帮助,一阵阵清凉的感觉让他很快从昏厥傍徨的意识中就缓过神儿来,他先是试着用手擦了擦脸上的水,发现在的手居然可以动了之后,心下大喜,一转身便坐了起来。这个时候他才注意到,自己此时所在的地方早已经不是之前所在那座地下的冥城,而是一座荒山的山脚之处。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人,或者说被冥城中的阴兵给请出来了。

  不过,更让刘志意想不到的是,在自己的身边竟然完好无损的就放着那座释迦牟尼佛12岁的等身金相。

  看到这尊金佛那是让刘志又惊又喜啊!他原本以为在李冀的战神墓彻底坍塌之后,那尊金佛也跟着一起就深埋在地下了,再无重见天日之时了。可谁承想,如今它居然就这么奇迹般的端坐在自己的身边,看着它安详平和的微笑,就好像之前的事情从未发生过一样,殊不知有多少人因为它而丢了性命,也有多少人因为他而深受劫难。真不知这尊金佛到底给人带来的是福还是祸啊?

  刘志虽然心中充满了疑惑,但是既然平安无事的从地宫当中出来了,那也算是祖师爷保佑,当即便带着金佛寻了方向之后,起身赶奔自己的老巢。由于势单力薄,再加上金佛实在是过于扎眼,刘志没有走大道,而是穿山越岭,一路抄小道回了自己常胜山的大本营。

  虽然说起来简单,但是刘志带着这一尊百十来斤重的金佛那也是十分吃力的,正所谓路远无轻债,刘志这一走可就是半个来月。

  常胜山的众多弟兄眼见总把头出去买枪多日不回,就曾派人四下里寻找过刘志的下落,可是在多番打探之后,那可都是一点消息也没有,很多人就开始猜测刘志已经是死了,说不定再回来的路上就遭了贼人的暗算,见了阎王了。常胜山里有一些居心叵测之辈就开始打主意要谋朝篡位,而刘志的一些心腹那坚决声称,不见了总舵主的尸首那谁也不能说他死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否则想改朝换代那就得从他们身上踩过去,由于这些人那都是常胜山里面数一数二的人物,手底下也是有千百号兵的,所以一语不合就要兵戎相见,而就在这个时候,刘志就这么带着金佛就回来了。

  由于多日来的奔波劳累,再加上古墓里的厮杀、波折,此时的刘志早已经没有了常胜山总把头的风范,一身破衣,满面污垢、长发乱须,样子就甭提多难看了。要不是他身背金佛而来,说不定那些人就把他看成了是街边的要饭的,根本连搭理都不会搭理。

  刚开始看见刘志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由得一愣,大家伙儿心中都不免合计:这人谁啊?这么大胆儿,敢一个人就这么上山?他要干什么啊?插相头入伙?怎么这个造型啊?他身后的背着的是什么啊?金佛?干什么用的啊?进贡的?哪儿弄来的啊?看着很值钱的样子?

  而有眼尖的盗众,一眼便认出这个人正是他们的总瓢把子刘志,便立刻开口大声喊道:“总把头,是总把头回来了!总把头没死!”

  众人闻听此言纷纷朝刘志回来的方向望去,只见在常胜山的山门之外站着一个人,此人虽然是衣衫褴褛,但是器宇不凡,而其身后的金佛更是光彩夺目。

  眼见总瓢把子回来了,那些意图谋反之辈只好作罢,认栽认倒霉,他们知道这刘志一向是心黑手狠,对反过自己的人那是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而其手下的兵自然也是遭了秧,连着一同就拔灯吹蜡烛,赶出了常胜山,永远不得再入山门一步。刘志一向是赏罚分明,也正是这一点,让很多人心甘情愿的跟着他倒斗发财,劫富济贫。所以,在回到常胜山之后,第一件事就料理了那些叛军,第二件事就是将得回来的释迦牟尼佛辗转就出了手,虽然他卖给的是一个南方人,但据说这个人转手就以不可思议的天价就卖给了美国人,或许是这东西就不该被倒卖,又或许是天灾人祸,就说,那个南方人刚将金佛出手全家就被砍死在自己的小洋楼里,凶手是谁,那根本就不知道,一点线索都没留下,就此就成了悬案。而那尊金佛则在飘扬过海的途中就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大海啸,几百吨重的集装箱船就这么硬生生的沉在了海底,想打捞那连个坐标都没有。

  至于刘志在回到常胜山之后,他每天每夜都在想着两件事,第一件那就是谁把他从那座冥城当中弄出来的。第二件事就是那个上古的卦图究竟该如何破解。

  刘志在卖了金佛之后,在财力上那是相当的雄厚,招兵买马、扩张军备,那个时期的卸岭盗众可以说是威震一方,许多倒斗的同行在倒斗之前都要先打听打听自己看上的墓穴有没有被刘志这伙儿卸岭盗众看上,如果没有那才敢动手,反之,那是万万不敢下手开棺的!

  虽然在那之后,刘志又前前后后的开了几座大墓,得了不少珍稀的明器,但是在他的心里始终就惦记着隋朝的复国宝藏。

  而就在这个事儿过去一年之后的一天。这一天,阳光明媚,刘志吃过早饭后,漫无目的走在街上,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个人叫住了他。

  刘志看了他一眼,只见这个人是个算命的,一身黑衣长袍,在当时那个年代,这身衣服那是显得格格不入,很是怪异。另外,这个身材瘦小单薄,细眉薄唇,瓜子脸,带个黑色的原型墨镜挡住了大半边的脸,人中上挂着两撇小胡子。刘志那是阅人无数之辈,他一看便知道这个人那是女扮男装。

  “有事儿吗?先生!”刘志礼貌的说道。

  “哈哈哈!”那个人没说话,先笑了笑:“我想给先生看了面相不知道可否!”

  “好啊!您说!”刘志知道她有企图,便想看看她到底能玩出什么花样,于是说道。

  “谢谢,先生!”那人笑着说道:“不需多言,我单看先生您的面相,便知道先生最近心中烦事甚多,而其中一件便和这个字有关……”说到这儿,那个人便不再说话,只是提起笔,在桌上的纸上写了一个潦草的“隋”字。

  而刘志看到这个字之后,心中不由得大吃一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