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伤红遍了漫天 第一章
作者:芳心为君摇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

  这是一个漫长而又孤独的长夜。

  秦歌默默的看着夜空。夜空中没有星辰,只有明月。

  一弯朦胧晶莹、皎洁剔透的明月。

  明月就像是一个害臊腼腆的英国女孩,脸上蒙上一层轻纱,出现在夜空上,慢慢的走动。

  远处那条曲折蜿蜒、伸向郊外的柏油公路就像一条响尾蛇,在朦胧夜色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狰狞可怖。

  窗外有一个果园,果园外围的篱笆上种有一排长势茂密的爬山虎,正精神抖擞的爬在墙头上,一阵轻风吹过,一层层的茂叶摇曳起来,像是贝多芬指尖上跳跃的音符。

  对面住户的灯火还没有熄灭,它透过窗口映照出来,还隐约伴随着男人温柔的侬侬细语和女人幸福的欢笑。

  秦歌默默的凝看着夜空。

  等待是甜蜜的,那是在等待情人的时候;等待是痛苦的,那是在等待高考成绩出来的时候;等待是恐惧的,那是在等待死亡的时候。

  秦歌的内心有些彷徨,甚至忐忑不安。

  没有人能说得上秦歌这一刻的心情。

  宫池。

  这是一个年仅25岁的年轻人,但他却已经成为了整个商业界上的领军人物。

  宫池刚刚才从伦敦回来,他回到公司的时候已经超过了半夜十一点。

  他的助理余痕在机场接他。

  宫池临走之时,把公司的一切的内外事务交给他处理。

  “给我说说这半个月来公司内部的运行状况。”宫池一边把拉箱递给他,一边问他。

  于是余痕把光明出版社的发展状况粗略的汇报了一番。

  宫池听后点点头,他对余痕这个助理从来都很满意,也很放心。

  夜已很深。

  光明出版社,宫池的办公室内。

  宫池整个人像是个一个晚上做了十五次爱的男人一样,瘫软的坐在椅子上。

  余痕把这半个月以来的工作报告以及总结材料交到了他的桌子上。

  宫池是一个办事严谨、而且很讲究工作效率的人,底下员工们每次的工作报告都必须要在第一时间交给他。

  这晚尽管夜已很深,却不例外。

  “就放这吧。”

  于是余痕把一沓高达十几公分的文件放在了宫池面前的桌子上。

  他转身退了出门。

  过了不到半盏茶功夫,余痕又退了回来。

  “还有事”宫池艰难的睁开了眼,看见还是余痕。

  “宫总,这还有一份书稿,是一个年轻人8号那天送过来的。”

  宫池的办事原则是,别人送过来的稿子,他的回复时间绝对不会超过第七天。

  最迟也是在第七天,哪怕是在第七天的最后一分钟。

  桌上的罗汉果茶已经泡好,散发出浓郁的清香。

  好像是在春天花丛中散发出来沁人心脾的清香一样。

  宫池轻轻的端在手上,细细的抿了一口。

  他整个人的精神立马抖擞起来。

  他的眼睛丝毫没有离开手中的书稿。他一边细看,一边赞不绝口。

  “太精彩了,实在是写得太精彩了”

  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精彩的文章,如此感人的故事。

  文字清新、脱俗,优美却不矫情,就像是一泓从深山林涧流淌出来的清泉一样。

  宫池几乎要拍案叫绝。

  在文章的最后一页上,他看到了这篇长达27万字的长篇00小说的作者名字。

  他只看了一眼,就永远记得了这个名字。

  秦歌。

  于是他觉得自己必须得认识认识这个叫秦歌的、年龄和他不相上下的年轻人。

  他决定现在就给秦歌打电话。

  在外人看来,这一定是个疯子,都已三更半夜了还给别人打电话。

  但宫池就是这样的人。

  秦歌的确是个自信的人。

  他对自己这篇名叫荏苒一枝春的长篇作品拥有十足的信心。

  曾经有过很多出版社和其他的杂志版欲以天价的稿酬出版他的00小说,他皆一一拒绝了。

  光明出版社是全国最好的出版社之一,它的名气绝对可以排在全国前十强之内,绝对算得上是出版行伍中的佼佼者。

  它的大老板正是宫池,年仅25岁的宫大少爷。

  秦歌指间的红梅香烟已经抽尽了第十一根。

  秦歌的心已沉到了绝情谷底。

  一种莫名之感渐渐侵蚀着他的思想和他的心魂。

  秦歌终于在这一刻接到了宫池的电话。

  短短的三分钟通话,两人便像是生命中注定的铁杆兄弟一样,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又像是一见钟情的心上人一样,久久不能忘怀。

  是夜。

  晴朗的夜空出现了阴霾,云城聚涌,电闪雷鸣,变幻万千。

  暴雨盘倾而下,打破了深夜的死寂。

  大雨冲乱了秦歌的心。

  他想起了蕙香。

  惠香是他以前的女朋友,现在已经不是了,他们是在几年前分的手。

  那一年他们在大草原上相识。

  漫山遍野的山坳上,有巍峨屹立着高百尺的白杨,有长势如蒙古包形状的水榕,树上的金丝鸟嘴上叼着毛毛虫,拍打着翅膀,站在窝巢边给他们的幼仔喂食,林间清澈透明的溪水缓缓而下,数十尾小丑鱼逆着水势而上,山顶上有个数十米高的古塔,古塔前的铜钟已经响起,山坳旮旯上的茶苗正在吸收着晨露的营养,勤奋的小牧童已经把黄牛牵到了草原上,正在和尾随而来的小白狗耍着。

  山坳下边是一望无尽的原野,上有深蓝的天空,雪白的云层,地上有碧绿的草坪。

  这是一幅何其美好的画面,这就是北国草原上的风光。

  秦歌从小就向往着北国的旖旎风光。

  那年暑假,他自己一个人踩着单车来到了这里。

  他从上海出发,踩了十天十夜的单车,终于如愿,绕过了戈壁滩,来到了大草原。

  他到达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血红色的残阳。

  傍晚的烟霾像是一层薄纱,轻轻的披在整个草原上。

  秦歌眼睛一闭,睡在了原野上。

  次日清晨秦歌醒得很早,他是被一阵歌声惊醒的。

  一阵很优美、很动听的歌曲,那是一首少数民族的名曲。

  秦歌随着这歌声看下去,看到了她。

  她正在下面不远处的草坪上,一个正在练天鹅舞的女孩子。

  绰约的身姿,飘逸的舞姿,翩曳的衣裳,长直披肩的秀发,美妙得恰到好处的身材。

  仅仅凭她的这个背影,便绝对符合这个世界上每个男人心中的梦想和追求。

  她的一举一动,足以让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男人萌生出犯大错的动机。

  她的一颦一笑,足以让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男人激发出最原始的。

  秦歌走了过去,终于看到了她的脸。

  多么美丽动人、足以让全世界的每一个男人都无可挑剔的一张脸。

  连秦歌也不得不承认,他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好看的一张脸。

  她也见到了秦歌,她的动作才停了下来。

  她上下打量了一番秦歌后,怔住了。

  仿佛眼前的这个不速之客是从火星上来的,难道眼前这个不速之客是电视剧里面的来自星星的你

  秦歌看看自己的衣服才发现,身上的衣服实在很脏。

  他这才赫然想起,自己已经三天没有洗过澡换过衣服了。

  秦歌脸色腼腆,一脸尴尬的说道:“对不起,我这已经三天没有洗澡没有换衣服了。”

  “你不是本地人”

  “我是从上海来的,踩单车来的。”

  秦歌一边说道,一边用双手比划着踩单车的动作。

  他比划出来的动作很滑稽,像是一个马戏团舞台上表演的莫斯科小丑。

  她忍不住扑哧一笑,秦歌更加不知所措。

  “你是从上海来的”

  “嗯。”

  “踩单车来的”

  “嗯。”

  通过这次交谈秦歌才知道,眼前这个长得眉弯新月、脸映桃红的女孩子名叫蕙香,目前也是在上海念书。

  而且她也和自己一样,是大二年级的学生。

  她是在上海国际舞蹈学院上的学。

  “我在上海国际经济大学,我们学校在你们附近。”

  常言道哪个少年不痴情,哪个少女不怀春。

  这不正是我心中追寻已久的神仙姐姐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上天对我的恩赐

  这就是秦歌当时内心的真实想法。

  秦歌只身在外,蕙香的家就在附近,所以她对这个地方都很熟悉。

  “走吧,我来做你的导游。”

  秦歌表情一愣。

  “放心吧,我不是白骨精,不会吃了你的,大木头。”

  说完,她已经大方的牵过了秦歌的手,拉着她奔向远方的草原上。

  在这五天,她带着秦歌到过这儿最阔的草原,看过最美的河流,踏过最热的戈壁滩。

  秦歌终于要返回上海。

  没有骤雨初歇,没有兰舟催发,没有沉霭烟波。只有泪眼送别,只有依依不舍。

  “我会想你的。”

  “开学以后我会去找你的。”

  蕙香轻轻的点点头,双眼中流露出了无穷无尽的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