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仙救命啊 第三十七章 女真的好苗子
作者:含情沫沫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花了四百多美金,买了一身红尘世俗气,半夜三更走在纽约的街头,乔模乔样的许尽欢还觉得挺美。

  难怪说金钱可以买到快乐,真是至理名言。

  这花钱的感觉,还是真不赖!

  做人比做神仙好!做人百无禁忌,做神仙却是处处受制!

  她挺想做人,宁愿一身俗气,也不要这劳什子的仙气!

  她长得这么好看,青春妙龄,若是个人,此刻正应该良辰美景,红男绿女,缠绵恩爱。

  虽然现在提倡晚婚晚育,但十七八岁的大好年华,也不妨碍她小情小调,风花雪月的恋爱一场!

  这人世间,那么多俊男帅哥,才子英杰。凭着她的美貌,她的手段,莫说拿下十个八个,便是百千个也不在话下!

  她是来自周武的豪女,慕色爱才乃是本性。

  可她偏偏是仙!

  做了神仙就得守清规戒律,要超凡脱俗!

  红尘俗世自然是管不到她,可自有天道高悬于头顶,管的并不比凡尘的俗约法律少。

  更要命死她亦仙亦凡又不仙不凡,做不成凡人也做不成真仙,就得受两份的约束!

  简直就是孙猴子套上了紧箍咒,还有两个唐僧站旁边念,要了命了!

  如今到了纽约,她头上的紧箍咒可算是去了一重!

  俗约法律去了半重,天道因果去了半重,合起来可不就是一重。

  剩下的两个半重,也都奄奄一息,她可松快了不少。

  就为这,她也该乐一乐,美一美。

  心里美,整个人就跟卸了千斤重担,轻飘飘的就要飞起来。这骨头一轻,饶是千年的大仙也变得孟浪轻浮了。

  许渊拎着包跟着她,就看她起先还走的端正,可后来是越走越扭捏,越走越摇摆。

  这摇摆还是伴着节奏的,一步一摇,一步一摆,随着她嘴里哼的不知名小调。

  这小调说不上好听不好听,宛如猫爪,好似轻羽,往人身上挠,心头拂。

  刺一阵,痒一阵,浑身不舒服!

  他一步上前,伸手拽了她一把。

  “好好走路!”

  “嗯?”她回头,眼梢一挑,瞥他。

  霓虹落在她眼眸,又顺着眼角流出,光彩绚烂。

  他眉头一皱,伸手把她轻轻一推。

  “别扭了!不怕闪了腰?”

  闪了腰?她又不是七老八十。

  抿嘴噗嗤一笑,推开他的手,继续自得其乐的往前走。

  谁敢管她?她谁的管都不服!

  这陌生的街,陌生的国,陌生的人,陌生的天与地,陌生的人与情,壮大了她束缚已久的恶胆和放肆!

  不劝则以,这一全,她是越发扭得厉害了!

  这样扭,在国内大概是要被侧目指点的。

  可这里是纽约,压根无人关心!

  纽约的夜,再夜也是热闹繁华,人来车往。然而人也匆匆,车也茫茫,却无人关心别人的一举一动。

  这是一个自由但也冷漠的城市!

  即无人侧目关注,她便更加放肆。

  但许渊受不了!快步追上去!

  她在前头被一个步履匆匆的行人狠狠撞了一下,差点就摔倒。

  “欢欢!”他吓得心差点跳出来,连忙扶住她。

  “你怎么走路的!”怒目瞪眼,朝着肇事者怒吼。

  可对方压根不在乎,低着头,帽兜盖住脑袋,匆匆离去!一身破旧的衣衫,身上还有一股怪味,瞧着像是个流浪汉似得。

  “欢欢,没事吧?”心里惦记着她,又立刻扭头问。

  许尽欢摇摇头,看起来似乎只是受到了一点惊吓。随后一皱眉,伸手插进衣兜里,掏出一样东西,摊开手。

  许渊低头一看,立刻睁大眼。

  “这不是……怎么会……”

  她的掌心里赫然躺着那块黄水晶似得内丹!那一夜的事令人印象深刻,他可绝对忘不了这东西!

  可这东西,怎么会在她的衣兜里?难道是刚才那个撞她的人……

  他立刻抬头去找,哪里还找得到!

  这一眨眼的功夫,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他问她,她问谁?

  许尽欢一挑眉,把这颗内丹捏在手心,揣进衣兜里。

  轻飘飘美得很的心情被破坏殆尽,毫无疑问,她要被迫卷进一些别人的纠葛恩怨里了!

  到此,再无夜游的闲情。

  “走吧!回去了!”

  许渊巴不得她回去!就算她不说,他也觉得这事情有些不对头。

  那个戴帽兜的流浪汉是否就是那晚的年轻人?可他为什么要把这个重要的东西用这种方式塞给她呢?

  把疑问压在心头,他伸手拦车。

  上了出租车,立刻报上圣莫瑞斯酒店的大名。

  司机二话不说,踩油门装方向盘,顺着车流就开了出去。

  *

  上车之后,她就仿佛累了一般,整个人歪靠着他,和他肩并肩,头碰头。他一低头,一呼吸,气息就扑到她脸上,吹起一阵脂粉香,塞满了他的鼻子。

  因为凑得近,把她整张脸都看的一清二楚。粉白粉嫩,乌烟红润,鲜艳之极。

  她的美和她的法术一样,有着夺人心魂的力量!

  塞了一鼻子的香,看了两眼的色,他的心都要满出来,忍不住精神恍惚。可刚才的事沉甸甸压在心头,让他不得不收敛心神。

  “撞你的那个人……就是那晚那个人吗?”他小声的问。

  许尽欢垂着眉,两扇睫毛盖住了眼神,似乎是在闭目养神。头顶的发旋轻轻转动,是她摇了摇头。

  “不是?”他想了想,似乎身形气质确实都不像。

  那这颗内丹怎么会落在一个陌生人的手里?而这个陌生人又为什么要塞给她?

  她抿着嘴,低着头,沉默不语。

  他想了想,依着常理推测,这内丹既然是那个李兴煌重要的东西,断然不会随意交给别人。这个流浪汉多半就是受他所托,用这种避人耳目的法子,把东西交给她。

  可李兴煌怎么知道她在这儿?难道,他一直都在跟踪他们?

  一想到他们这一夜的行动都受人坚实,顿时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何德何能,竟然被人监视上了!为什么?

  这内丹是李兴煌保命用的东西,又为什么要给她呢?

  难道说他知道自己有危险,保不住这东西了,所以提前塞给许尽欢。毕竟,那一晚他这东西可是遭了两波人抢,若没有许尽欢的帮助,早就被抢走了。

  所以,与其这内丹被那些人抢走,莫如直接把它交给许尽欢。

  可如此一来,李兴煌他自己怎么办呢?

  也是了!别人要的就是这颗内丹,又不是他。他把这东西塞给许尽欢,其实就是为了祸水东引。

  好一个嫁祸于人的奸计!

  想通了症结,他顿时气上心头,低声咒骂一句。

  话音刚落,就觉得巴掌上一阵清凉,是许尽欢的手拍了上来。

  “对不起!”他以为她是嫌弃自己骂脏话。结果,那微凉的手掌抓着他的脸庞往下一拖。

  他猛然低头,几乎和她面贴面。

  怎么回事?恍惚间,她的手就拦上他的脖子,勾住。

  浓郁的脂粉香将他整个包裹住,略带甜腻的唇膏擦过他的耳垂,她在他耳边轻语。

  “小叔!低头,别动!”

  她缠绵的动作让他恍惚,但话语里的寒意让他心头一颤,整个人清醒过来。

  怎么回事?她为什么叫他别动?

  他没有抬头,任她勾栏这自己的脖子,低下头去。但眼睛情不自禁睁大,看向车窗外。

  窗外一片漆烟,烟如浓墨,把天地万物都遮盖起来!

  这怎么可能?

  纽约的夜是霓虹万丈,圣莫瑞斯酒店又是在闹市区,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辆,彻夜不断。

  这车究竟是往哪里开?

  可不管是往哪里开,也不会有这样浓如墨烟如膏的夜色!

  这究竟是开到了什么地方去?

  冷不丁的,他突然想到了在国内的那一夜。

  这车,莫不是也开进了冥界?

  要不然,怎么会烟的这么蹊跷离奇!

  *

  就在他疑惑车窗外的夜色为何如此漆烟的时候,刹那间就感觉头顶上突然落下万道金光。

  这光芒带着力度,如利剑一般砍下来,他下意识的就低下头去躲避,而且闭上眼。

  然而闭上眼也挡不住这铺天盖地袭来的光芒!隔着眼皮,他都能感觉到这光,这热,徐徐升起,宛如旭日东升!

  小小的车厢如何承载得起一轮旭日?瞬间就被撑爆了!

  许渊只觉得耳朵里陡然一声轰鸣炸响,立刻就耳聋眼瞎!

  别人的耳聋是听不见,眼瞎是一片烟。可他这耳聋是轰鸣不断,塞满了耳朵不止连脑袋和腔子也被塞满。而双眼则全被金光塞满,除了光再也看不到其他。

  这感觉就像是整个人都掉进了异常剧烈的爆炸之中,炸得天地俱灭,万物皆无,连许尽欢他都感受不到了!

  兴许他是真的被炸死了也说不定,此刻是灵魂离体,升入天堂。

  天堂不就是光芒万丈的么!

  在纽约待了这十天半月,他也随乡入俗,信起天堂来了呢!

  可惜,天堂再好,他也贪恋人间。因为人间才有许尽欢!

  欢欢?欢欢在哪里?

  想到欢欢,浮起的灵魂与肉身就陡然坠落,重重的摔下去。

  他浑身一颤,整个人跳起来,自她的怀中蹿起。

  “欢欢?欢欢!”睁眼看到她,万分欣喜,伸手紧紧拽住她的胳膊。

  许尽欢举着手,手心里托着那颗内丹。宝石之中隐隐有光闪烁,透出灵异。

  难道方才刺瞎他眼睛的万道金光,就是从这颗内丹里发出的?他突然想到。

  张嘴想问,结果一扭头,却看到令他惊讶万分的景象。

  “这是在哪里?那个司机呢?”

  车窗外是一片荒芜之地,天色灰蒙蒙的,大地也灰蒙蒙的,看不出是白天还是烟夜。

  而前面驾驶室早已经空无一人,司机不知去向。

  这可真是太匪夷所思。难道被他猜中了,这车真是开到了冥界不成?

  许尽欢点了点头。

  “虽不是冥界,但也差不多!想不到,在纽约也有这些东西!”

  在哪儿没有呢?纽约也死人呀!有死人的地方,就有阴界,冥界,阴阳界!

  这是全世界通用!

  看来这内丹果然是不祥之物,这不,平白无故就祸从天降,被人给盯上了!就不知,这些人是一开始就盯着她,还是跟着那颗内丹而来?

  不过不管是哪种,这会子对方已经划下道来,由不得她不对付了!

  不悦的叹息,她握住手心里这颗内丹,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松开自己。

  许渊面色尴尬的松手。

  她伸手去推车门,他连忙又拽她。

  “你要去哪里?”

  “我下去看看!”

  “我也去!”

  她却摇头。

  “你留下!待在车里,车里安全!”

  她说车里安全,他是绝对信的,也绝对愿意听她的话。可是既然车里安全,她为什么要出去?他知道她能耐大,可每次遇到危险都是她向前冲,着实让身为男人的他感到汗颜。

  可汗颜有什么用?许尽欢扁了扁嘴,抹开他的手。

  “我一个人更自在!你跟着,反而是拖累!”

  她把话都说的这么明白,许渊就算再不甘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她下了车,向前走了几步。

  他不能下车,但至少还能探出头去,追随她的身影。

  看不到她,他心慌。

  *

  许尽欢并没有走远,而是绕着车子转。

  一圈还没转完,她就站住,举起手,摊开掌心。

  “你们要的东西就在这儿!别藏了,有本事就来拿吧!”

  话音落下,就听见蓬的一声。地上蹿起三道烈火,嗖嗖的朝她扑来。

  她眉梢一挑,抬起脚重重一跺。

  那疾驰而来的三道烈火就立刻灭了,冒出三缕轻烟。烟很快就散去,地面上被烧焦的痕迹也消失不见。

  “这种拙劣的幻象就别丢人现眼了!拿出点真本事来吧!别耽误功夫!”

  才交了一次手,她就出言挑衅,一改往日见招拆招的慢性子。

  “道友好本事!那且看这招如何?”自冥冥处传来声音,是个尖酸嗓子的中年男人。

  说完,就听见琅琅作响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不知是敲响了什么乐器,竟发出这样震耳欲聋铺天盖地的声音。

  声音越来越响,响彻天地,塞满双耳。渐渐的,这声音就开始模糊起来,越来越像大雨滂沱之声。

  一旦觉得像雨声,果然天上就下起雨来。

  许渊坐在车里,只觉得头顶上啪啪只响,豆大的雨点落下,砸在车上。

  这雨里似乎还伴着冰雹,砸在车盖上,留下斑斑痕迹。这痕迹,赫然还是红色的!

  难道……他定睛一瞧!果然,这雨是红色的雨——竟然下起来血雨!

  一错神的功夫,啪啪的雨点已经变成了哗哗的雨声,滂沱大雨从天而降,顷刻之间就把天地都化成了血海。

  狂风乍起,血海生波,坐在出租车里的他立刻觉得整个人上下起伏,跟着波浪摇摆起来!

  风那么大,吹起层层巨浪,这小汽车就好似一叶扁舟,又像是顽童掌中的玩具,被整个抛弃,又重重落下。

  他脸色发白,伸手捂嘴,肠胃翻涌。

  要吐了!

  不对!欢欢!欢欢还在外面!

  他在风浪里起伏跌宕,那么她呢?

  许渊一个打挺跳起,扑倒窗口,探出头去张望。

  “欢欢!”

  窗外是无边的血海,漫天的血雨,狂风吹来猩红的雨水,统统打在他的脸上,瞬间他就被淋湿了。带着血腥气的雨水顺着他的头发,眉毛往下流淌。

  他张嘴呼喊,血水也灌进他的嘴里。又腥又咸,令人作呕。

  可全然顾不得了!张嘴喊,睁眼看,只想找到她!

  幸而,她并未被巨浪卷走,抛下,沉溺。

  相反,她宛如击浪的海燕,在狂风中振翅翱翔!高举着手中的内丹,重重一喝。

  那不是人能发出的声音!也不是兽类的咆哮,也不是飞禽的鸣啼。如果真要类比,大概类似于海豚鲸鱼的吟唱,是一种声波。

  这声波宛如利剑,又似天刀,一声声劈开,砍断,将铺天盖地的血雨腥风撕裂劈砍。

  狂风呼啸,震耳欲聋,但她的吟唱比狂风更响亮,一声声逐渐盖过。

  暴雨滂沱,遮天蔽日,但她掌心里的内丹大放光明,一道道金光把乌云驱散,让暴雨停止。

  不一会功夫,风雨就统统消散,天地之间再次恢复成灰蒙蒙的一片。

  可她仍不停手,继续吟唱,掌心里的内丹也继续放光。

  灰蒙蒙的大地颤动起来,灰蒙蒙的天空也跟着震动不已,这一片灰色她也要驱散,劈开。

  在光芒和声波的逼迫下,那看不见的冥冥之处传来几声尖叫。在震颤不已的灰色之中,三道身影被渐渐逼出。

  许尽欢五指合拢,握紧内丹,陡然闭了嘴,不再吟唱。

  光芒和声波同时消失,让这三道身影有了残喘的机会。

  这三人高矮胖瘦不一,都穿着奇怪的法衣,漆烟的低,绣满符咒和掌纹。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法衣,也不从确定这些人属于什么流派。这儿是纽约,是美国,更国内不一样也很正常。

  她并不觉得奇怪,也丝毫不觉得威胁!

  万法归宗!变出无数的花样,也逃不开那几招。

  无外乎就是扰乱视听,障人耳目罢了!骗骗凡人还行,可偏偏遇上了她。

  三人脸色苍白,神色慌乱。看向她时,目光里难掩惊讶和恐惧。万万没想到,今日遇上了一个棘手的。原以为只是一个修炼的道友,就算天资再好,她十七八岁的年纪又能有多少道行。

  他们一人出手已经足够对付,何况还是三人合力!这也是大护法特地交代了,难得一个女真的好苗子,要留着她活捉。

  可眼下,未能活捉她,到要被她活捉去!

  这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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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爷的作业还没做完,心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