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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是凌晨三点钟了,我洗漱都不愿意,更是连鞋子、袜子都没脱,倒头栽在床上就睡了,一睡睡到中午。
这云南白药果然是个好东西。
我又有些感叹。
如果世界上真有那么一种药,吃了就可以把想忘的事情都忘干净,那该有多好。
我从床上爬起来,洗漱一番之后,跑去银行给莹莹打了两千块钱过去。
离着上班还有那么几个小时,我不晓得我该怎么打发。
我又踱着去十字街预备吃碗“兰州拉面”。
好一会,面上了来,正自顾自埋头吃着,面前却突然带了风似地坐了一个人,带着一股子浓烈的香水味和劣质的香烟味。
我愣愣地抬着头往上看,这一看却叫我傻了眼。
在我印象里,白忆一直都有着一副风流韵味,可当初眉眼间的绝对尽是对未来的纯真憧憬,与现下的这一副颓废模样却是绝对挂不上钩的。
白忆从前,百分百地讨厌卷发染发,一直以来都是一头自然浓密乌黑的长长的直发,从前的那一头秀发,现在被染成了偏冷的亚麻色,烫了一头大波浪卷儿,虽是更有些成熟的风流韵味了,但身上散出来的那一股子糜烂气味却是怎么也掩盖不住的。
“……白……忆?”我有些不可置信,但我晓得,但张脸却是变不得的。
她低低“嗯”了一声。
“……好久不见……”
“是好久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