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盛开 第122章
作者:顾安谨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花生糖的厂子选址在一个平坦的山坳里,靠近大马路,本来是一片土地,常欢花钱把地皮买了下来。

  工厂下地基的时候,老王买了一整只猪、几十斤二锅头并着香蜡纸钱,还请了当地有名的道士来做法开光。

  鞭炮声直到中午才歇,常欢和老王一起放下绑着大红绸的基石,这才开始打地基。

  老王脸上的笑容一直没停过,看着周围忙忙碌碌的工人,他这才觉得自己是真的要步上青云之路了。

  常欢拿出一份合同递给老王:“老王哥,这你拿回去仔细看看。要是看不懂就去县里找律师帮你看看,你技术入股,我分你两成股份。每个月给你一千五的工资,年底分红。”

  老王一听每个月一千五,喜的嘴都合不拢。把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看啥看,常当家的我还能信不过?我不会写字儿,按个手印吧。”咬破手指头就要往合同上盖,“诶!”常欢伸手拦住他,爽朗笑:“老王哥,还是回去找嫂子看一下再按手印吧。”

  老王头一愣,嘿嘿笑了几声,把手上的血在身上擦干净了才去拿合同。

  常欢见状,眉头微微皱了皱。她做食品的,老王这个卫生习惯可不好。

  看来要出一些厂规约束大家的卫生习惯才行,她转头问身旁的张起:“起哥,咱们招人招的怎么样了?”

  “预计初期招工五十人,很多乡亲都自告奋勇来报名。但合格的人数连一半都还没有。”张起立马回答,那专业地模样还真像个男秘书。

  常欢给出的工资极高,很多人都想来抢这块肥肉,不过她招工的要求也很高。要五官端正,读过书,爱干净,岁数要在25-40岁之间,因为这个年纪的男人基本成熟,又有担当。但在乡下,能符合这样条件的人还真挺难找的。

  不过也不着急,离开工还有好几个月。很多人听到了这个风声都想推荐自家的亲戚过来,张起的回答都一样,要先面试再说!

  工人就是厂子的基石,所以这件事情张起亲力亲为。他的眼光极准,只要是他看中的人基本没差。

  李婶也介绍了一个亲戚过来,听说是个初中毕业又当过兵,只不过是个瘸子。

  因着张起的关系,常欢对当兵的非常有好感。李婶一说,她就点头答应让人先过来看一看。

  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人以前是张起手下的兵,在执行任务中受了伤,又不肯接受部队的帮助。复员后就没了消息,没想到这次居然就这样见着了。

  兄弟相见,两人相谈甚欢。

  常欢为张起高兴,特意下厨做了几个好菜让两人喝酒叙旧。

  “头儿,你这媳妇真不错!”高照灌了一杯酒,笑呵呵地凑到张起面前,舌头都捋不直了“长得……漂亮,还能……挣……挣钱,就……就是……岁数小了点……”

  张起笑的特别开心:“来,兄弟。咱们久别重逢走一个!”

  “咱们一起共事,又得走一个!”

  “今天我媳妇儿下厨做菜,必须走一个!”

  “你夸我媳妇儿漂亮,这更得走一个!”

  高照:“…………”

  灌醉了高照,张起一拍桌子:“媳妇儿,别做菜了,油烟大。”

  常欢拿着一碗醒酒汤从里面走出来,见高照已经趴下了:“扶屋里去吧,这有风。”

  张起拿过醒酒汤喝了一口:“没事儿,这会儿太阳大。让他晒晒挺好的。”

  高照醒的时候,太阳刚落山。火红的夕阳挂在天空,把整个小山村都照的像是浸泡在一片橙红的火海中。

  他捂着头,终于琢磨过来了。他中午就不该说头儿的媳妇岁数小,毕竟头儿老牛吃嫩草肯定特别不好意思来着。

  他起身准备去厨房里洗个冷水脸,一抬头就叫对面的田坎上,张起和常欢手牵着手正在散步。

  “好家伙,那整的跟拍电影似的美。”高照嘟囔一句,心里那个叫羡慕啊!

  他因为瘸了腿,今年都29了,还没找着媳妇儿。这个岁数在农村来说,已经是大龄光棍了。

  “您好,请问常欢在家吗?”

  高照一回头,见身后站了个身材高挑的气质美女。一时愣住,那美女取下脸上的墨镜,又问了句:“请问这里是常欢的家吗?”

  虽然美女还带着帽子和口罩,可是高照已经懵了。他觉得自己的心从来没跳这么快,简直要从胸膛里面跳出来一般。

  他站直了身子,下意识朝那美女行了个军姿:“报告,这里就是常欢的家。”

  “噗……”美女吃惊笑了出来,连声音都那么好听:“谢谢啊,同志。”

  高照:“为人民服务!”

  “诶,谁来了。”常欢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那美女一听,立马转过头拿下头上的帽子和脸上的口罩盈盈一笑:“是我!”

  “灵玲,你怎么来了。”常欢吃惊。

  金灵玲笑:“新片还有半个月就开拍了,我来看看能帮你什么忙吗?”

  “嘿,来的巧,当然有了。”常欢几步上前,拉着她往屋里走:“我正想请你做我们家乡的形象大使呢。”

  两人一边走一边交谈,路过高照身边的时候,高照整个人都僵成一座大山。

  居然是她!

  他从来没想过,这辈子还能在现实中见她一面。

  他忽然有些自卑,痛恨自己是个瘸子,连在她面前正常走路的资格都没有。

  这时候金灵玲忽然挺住脚步,狐疑:“你……”

  高照紧张的全身都在颤抖,金灵玲忽然指着他惊喜交加道:“是你,你是那个战士!”

  高照见她认出了自己,又是自豪又是自卑。只有咧嘴笑,一句话都不说。

  “你们认识?”常欢开口问道,她觉得以金灵玲的社会地位应该不可能认识一个退役军人。

  “嗯,我刚出道的时候,去山里拍戏。遇到暴雨发生了泥石流,是他把我从泥浆里扒出来的。不然我早就没命了!”金灵玲脸上第一次露出像孩子一样的笑容:“后来我给你们部队寄的感谢信您收到了吗?”

  高照咧嘴笑:“没有!”

  “啊。”金灵玲有些失望,既而展颜一笑:“没关系,现在见到你了,我终于可以当面谢谢你了。”她忽然倾身,给了高照一个拥抱:“谢谢你,战士!”

  高照当机了,直立立地像颗白杨树一样长在那里。

  金灵玲朝高照道了谢,才松开他转头对常欢开心笑到:“这一次真是来对了。”

  常好感叹两人缘分不潜:“是呀,是呀,你得好好请你的救命恩人吃个饭。”

  “好的呀。”金灵玲点头,又道:“我这次毛遂自荐来了,怎么样,我给你们花生糖免费打广告。你说那个形象大使,我也一并做了,”

  “真哒?”

  “当然了。”金灵玲笑着点头。

  常欢那个高兴啊,以金灵玲的人气,有她加入那真是如虎添翼,招商引资完全没问题了。

  两人在屋里商量事情,院子里的高照还站着不动。

  原来她还记得,可是记得又怎么样呢?

  他抹了把脸,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对张起嘿嘿笑道:“头儿,我还真来对了。”

  张□□头:“走,咱哥儿俩去看看厂子建的怎么样。”

  金灵玲听见他两出门的声音。有一瞬间的恍惚。那一夜山中的大雨和温暖的胸膛似乎就发生在昨日,常欢见她走神,有些好奇:“怎么了?”

  金灵玲笑着感叹:“见到故人,方觉自己老了不少。”

  常欢沉默不语,金灵玲今年虽然才27。可她经历的事情并不比常欢少,见到高照有此感叹也在情理之中。

  “我觉得和你走的近,是因为咱两在本质上很接近。有时候午夜梦回都觉得自己已经是七老八十的人了。”

  常欢笑:“照你这样说,咱们都是老妖精了。”

  “谁说不是呢。”

  话题太沉重,常欢有些抵触。她赶紧换了个话题:“你一个人来的?经纪人呢?”

  “我让她假扮成我,去引开狗仔队了。”

  “真不容易啊!”

  “习惯了就好,生活嘛,有得必有失!”金灵玲笑了一下:“你们老家到是山清水秀啊,有啥野果子吃没?我小时候就喜欢去山上摘野果子吃,可真香。”

  “有,离这不远有座野桃山,上面全是野生的毛桃。可惜你现在来的不是时候,还在开花呢。”

  “一整座山都是?”

  “对呀,大约有十里左右。不过山难爬,很少有人上去。”

  “十里桃花,灼灼其华,那该多美啊。明天咱们去爬山好不好?我好久都没爬过山了。”

  常欢觉得没事,也就答应了她。

  谁知道,这天夜里又多了不速之客。

  张起脸色铁青的挡在门口,布莱恩大声道:“哦,no,我的女神都在里面,你不能挡着我。”

  张起冷笑:“滚!”

  “上帝会惩罚你的,上帝会收回对你的宠爱。我的女神,你让开!”

  “抱歉,我信佛!”

  布莱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