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私密日记 第一百二十二章 喝酒的三个境界
作者:蚂蚁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不过喝酒可不是打架,勇气起不到决定作用,体力也不是关键。这时候我已经喝了两瓶红酒,而康尼只喝了一瓶。其实喝酒和打架也有些相通之处,就是气势上一定不能输,怯场的话肯定会影响发挥。

  我和康尼没有较量过,但是别说来到香港,就是以前在北方时我也没怕过谁。喝不了不就躺下嘛!不过还真没躺下过几次。男人对于酒都有一种特殊的情结,这本来只是考验自身承受力的一种天份,但却往往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一种技能。谁谁把谁喝倒了!谁一次喝了几瓶竟然没事!就连和最后的窘态都被当笑话说。

  此时我也有些头晕了,不过这对于我来说算不上什么,真到即将醉倒的时候我会有感觉,那主要不是精神上的,而是消化系统,感觉有些饱和了,吸收不下去一样。而精神上的麻木并不能说明问题。

  比较而言我还是更喜欢喝白酒,这种红酒有个很讨厌的特点,就是后劲儿冲。喝的时候可能没觉得怎么样,回去之后酒劲却有可能翻上来。而那时候的痛苦却不是白酒这样当时醉能比的。

  面对康尼挑衅的眼神,我做了个扩胸的动作,气势也猛然提高。“来吧大侠!”举起杯抬起头直接倒进了嘴里。又是一轮十杯进了我们的胃,我开始有点摇摇欲晃的感觉了。其实这个时候是喝酒最好的感觉,也就是常人说的到位。意识上刚好处于半麻醉状态,身体又能承受。但每每到了这个时候除了一些高手之外基本上就都控制不住自己的嘴了。

  我看了看康尼,他明显也处于我的这个状态,而且要严重点,虽然站的笔直,看似比我稳当,但身板格外的僵直,木桩似的,一看就知道是在绷着劲。这个就是他练武练来的良好体质的体现了。

  礼仪小姐又开始倒酒,我反客为主,伸手拦住,微笑的看着康尼:“康尼你怎么样,不要非得喝倒了,我让你个平手吧。”

  傻瓜都能看出来我这是激将法,但是也要没喝醉的傻瓜。康尼已经管不好自己的思维了,更管不了嘴。粗大的手掌啪的一拍桌子,“你小子少来,不用你让,给我倒酒。”

  站在那看不出,这一说话清醒的人就看到我们俩的状态差异了。康尼的舌头已经有些麻木了。我微笑回应,“那就倒呗!”

  鲜红的酒浆倾倒进透明的玻璃杯里,那一瞬间我又想到了血液!我用力敲了敲自己的头,中国人对和死亡和疾病有关的东西都很忌讳的。我也一样,很反感这类东西。但是一旦想起了就会如跗骨之蛆一般挥之不去。

  连康尼都以为我受不了了,自己敲脑袋,正要讥讽我几句却见我端起酒杯就干,一口气喝了五杯,抹了抹嘴重重的把酒杯顿在桌上。在金毛那通过麦克风放大了的叫好声中,台下响起了一片掌声。我平静的看着康尼:“来吧。”

  但我的超强表现却刺激了康尼的血性,他大喊了一声,端起酒杯就喝,也是一口气五杯。不过最后一个酒杯没顿在桌上,而是直接丢到了地上,人也是一歪险些摔倒。幸好刚搭人的两个龙套在旁边,赶紧扶住了他。

  其实我的大脑也想过电一般麻酥酥的,每条神经似乎都在震颤。但意识里我还是清醒的,只不过迟缓了一些,而且,关键是消化系统以及身体的每个机能,还在正常的运转。尤其是汗腺,我的两个腋下都是汗水,t恤衫已经湿透了。

  我的这个体征我们宿舍的老大曾经发现过一次。那是有一次宿舍周末聚餐,聊天的时候我和同宿舍的老六说呛了。其实每个宿舍都有这种人,看似一本正经却有着针眼一样的心。酒桌上话不投机只好用酒来沟通。

  当时是深秋,北方还没有集中供暖。夜晚来临的时候宿舍里是很冷的。而我们饭桌上摆的除了从食堂买的几个白菜豆腐之类的热菜之外就是几个煮花生米之类的凉菜。

  酒到中途的时候坐在我旁边的老大就把酒瓶收起来了,表面的说法是兄弟之间不要伤了和气。而私下里却给我来了句,“这酒来之不易,你就别浪费了。”

  我很是不解的问:“啥意思,兄弟们aa制,我也出了钱,凭啥说我浪费啊。”

  他很不屑的指了指我的腋下,“你漏酒,还当我不知道啊。这么好的酒,喝到你肚子里酒变成汗排了,这不是浪费?五六块钱一瓶呢!”

  原来我抬手举杯的时候他看到我的腋下白色的衬衣都被汗水浸透了,据他讲这是漏酒的二等境界。我当时也趁机普及了一下漏酒的知识,漏酒境界分为三等,三等,也就是末等是撒尿,你在酒桌上看到那种一喝酒就往卫生间跑的人就要小心,因为他喝的酒大部分都从小便排出体外了。不过这种漏酒是在明处,所以是末等。而二等就是我这种,是从汗液排出,喝酒的时候不论外界气温如何总是大汗淋漓,而且在腋下排汗还是在暗处,属于二等里的高境界。

  “那么三等呢?”

  “三等么也是走汗液。”老大是东北人,因为地域特点酒量比我也差不到哪去,但他当时的表情就像看到了好莱坞的星光大道一般,极为神往。“我曾经听村里的老人讲过一个小故事。因为天气寒冷,我们东北人都讲究喝酒,尤其是极寒的冬季,庄稼地里也没有工作,每到晚上大家都聚在一起喝酒。

  有一次他在村头的小杂货店里遇到一个过路人,穿一身翻毛的大皮衣,一身的雪,一看就是走了不远的路。他进来后也不说话,买了点干肉酸菜,一瓶白酒,就着自己的干馒头吃。一口馒头一口酒。

  当时村里的几个闲汉正聚在那喝酒聊天,其中一个在村里也是小有名气的大酒量的年轻人看着过路客好奇,就走上去看了看他说,‘就吃这个啊,喝得下去酒吗?这样吧,看你也挺能喝的样子,你过来咱一起喝,只要你喝的过我这杂货店里的东西你吃什么随便,我付账。’那过路人也没说话只是笑了笑就坐到他们一起。没多会一瓶酒就干掉了。因为他本来就着馒头已经喝了一瓶,这就是二斤了,但脸色却一丝一毫也没变。而桌子上的七八个人已经倒下了两三个。

  先前的年轻人又开了瓶酒在桌子上一顿,‘再来!’再看那个过路客,没在举杯,而是微笑着转过身,解开鞋带,脱掉了鞋子,一股臭臭的酒气立即从鞋子里涌出来。他不慌不忙的脱掉棉袜子,用力一拧,竟然有烟烟的水滴流下来。兄弟,那可是烟龙江的深冬,屋里生着煤火也就十来度的意思。那个年轻人立即认输,二话也没说。”

  “这就是你说的最高境界?”

  “不是我,是我们那的老人口口相传,人家这汗是从脚心漏到鞋子里!不脱鞋谁知道?”

  虽然我离最高境界还有一定的距离,但老大对我也是极为佩服的。当然了,漏酒不是说酒都随着汗水排走了,只是一部分而已,同样会有存留吸收。但和一般人比也算得天独厚了。

  再回到拼酒现场,到了这个时候康尼只剩下最后一击肯定倒下,而我还差得远,我再多耽误会腋下的汗水会更多。我再一次晃了晃臂膀,感觉身体更加轻健了。再一次拦住了礼仪小姐倒酒,而是亲自拿了两瓶一瓶拿在手里,另一瓶递给摇摇欲坠的康尼,“大侠,这一杯杯的多麻烦,咱俩一人一瓶吧,怎么样?”

  康尼的大脑已经失去了对思维的控制权,他一把抢过来,“一瓶就……***一瓶!我……今天就代表……代表香港人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喝酒!”

  说完把酒瓶高高的举起,对着自己张开的嘴倒了下去,因为嘴巴没能及时包到酒瓶口,最先的一口完全喷在了他的下巴上,鲜红的酒浆沿着脖子流下去,红呼呼的一片,像刚被人打破了头。

  他的喉结有节奏的动着,酒瓶里的酒也有节奏的减少。喝了有一半的时候他的身体再也支持不住,直直的后仰摔了下去。两个龙套勉强把他架住,平放在地板上,而那个酒瓶还竖在他的嘴里。

  “耶!”金毛和我做了个成功的手势,跑过去检查了一下康尼,“好了,可以抬下去了。”他拉了我的手举起来,“我宣布本次挑战赛最终的结果,吴旭胜!”

  台下响起了一片欢呼,但是筹码小姐去突然提出了异议,说最后一轮康尼喝了而我却还没喝,这当然有些牵强,我本来就比他多喝一瓶。我指了指白珍珍,“你想耍赖!”

  她很无辜的摆手道:“没有,我们要公平啊!”

  我也是有些多了,竟然坏坏的有些***的一笑,“那好,等着瞧,我今天一定要这个香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