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职业快穿者 第十章 拯救冷血杀手
作者:江曦曦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在公司修整了几天,平复好心情安薇薇再次踏入了任务时空。让安薇薇惊讶的是这次不是在现代了而是一个名叫御的架空的朝代。

  安薇薇穿越的这个朝代正是成德年间,现任皇帝成德帝常年卧病在床对于朝廷疏于管理,而皇子年幼不能当政,当朝丞相与厂卫争权夺利。整个朝堂分为三派:一派为拥相派、一派为拥皇派、第三派拥护都督,三派互相争夺势利,无暇顾及江湖事务。在此时节各个江湖门派如雨后春笋般成立。较为著名的有:揽月宫、白马山庄、白云观以及黄山派。其中白马山庄以其特有的诡异步法而闻名、白云观其心法博大精深、黄山派之剑无坚不摧。而排在首位的揽月宫却是神秘异常,只知道揽月宫主要经营业务是出卖各种情报,大到朝廷风向小到隔壁老王家的家丑。江湖上流传着一句话:只要你出得起钱,这个世界上没有揽月宫不知道的。但是极少有人知道揽月宫还有另一个经营业务,那就是杀人!

  揽月宫的执事堂是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执事堂的执事们仅有十名,新一名执事的产生就意味着有一名旧执事的陨落。每五年揽月宫都会在全国各地收养五百名孤儿进入宫作为培养执事的苗子,进行各种残酷的训练。期间因为经受不住训练而丧命的大有人在,然而五年后剩下的孩子还要进行比赛,仅留下十名孩子作为预备执事。剩下的这十名孩子此时才能真正的算是揽月宫的弟子,有资格接受高深的武功教导,当然他们此时也开始执行杀人任务。这不是终点,在完成一定的任务后有幸的活下来的弟子,那么恭喜,终于有机会竞争执事的位置。众多的预备执事需要不停的挑战其他人,直至只剩最后一个人活着走出来,那么这个人才能成为揽月宫的真正上位者。不过预备执事们还有另外一个选择那就是放弃竞选执事的资格,不过对于预备执事来说,他们自身的存在就是为了追寻武道巅峰,如果放弃资格还不如立刻就死掉。是以揽月宫虽只有十名执事,可是江湖上谁也不敢找揽月宫的茬。

  此次安薇薇的任务对象就是一名揽月宫的预备执事——袁嘉逸。

  袁嘉逸一开始并没有名字,只有代号7。这个名字是在他九死一生的幸运的成为那十名中的一名时宫主赐予的。这也是一种荣耀,因为在揽月宫一般人是不会拥有名字的,伴随他们一生的只有一个冷冰冰的代号。

  本次时空的女主角名叫姬媞,当今的三公主。从小被当今圣上养在白马山庄,是作为一个秘密武器的存在,联络朝廷跟江湖的桥梁。而男主角则是白马山庄的少庄主——南宫祁,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本来男主与女主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感情是从小培养的,自然是一般人比不得的。二人的结合也算是圆满幸福。

  可是袁嘉逸作为预备执事的最后一次任务就是暗杀白马山庄的庄主——男主的爹,当然袁嘉逸是成功了,还使男主一家家破人亡,白马山庄就此消失于武林。

  男主也从世家公子变成了平头老百姓,而女主也被圣上接回了皇宫,男主为了复仇进行了一系列的筹划最终为父报仇光复白马山庄,抱得美人归。

  安薇薇此次进入时空的节点刚好是袁嘉逸完成上一个任务回宫复命的时候。不过此次安薇薇的身份却是街头的乞儿没钱没势力,连以往可以帮助任务完成的漂亮容貌都没有。安薇薇看了看脏兮兮的脸与干瘪的身材欲哭无泪,虽说容貌不是最重要的可是拥有一个漂亮的容颜也有利于任务的完成啊。

  不管了,安薇薇也顾不得那许多了,因为她看见了袁嘉逸身着黑衣手拿一柄长剑正从身边走过,下意识的她伸手抓住了他的衣角。

  袁嘉逸转过身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安薇薇,身上的杀气瞬间爆发。

  安薇薇放下衣角,她可以肯定如果她再放慢一秒,那么下一秒那把饮过无数人鲜血的剑就会划过她的脖子。

  袁嘉逸抬脚就要离开,安薇薇可不想放过这个机会。杀手都是神出鬼没的谁知道错过了这一机会下一次要等到猴年马月。安薇薇果断的扑上去抱住了袁嘉逸的大腿,睁着一双大眼睛“哥哥,你带我走吧,我会洗衣做饭我什么都会,只要你给我一口饭吃好不好?”

  袁嘉逸回转身蹲下“跟着我,你不怕我吗?我杀的人可不少,保不齐哪天你惹得我不高兴了我就会杀了你。”

  “不怕,我会很乖的不会惹得哥哥不高兴的,而且哥哥武功高强肯定会保护我的,是不是?”安薇薇期待的看着他。

  袁嘉逸看着眼前满怀期待的小脸,不由想到曾经的自己也曾这样期盼着的吧。“不要后悔,我需要的仅仅是一个衷心的,不会背叛的奴仆,真要是让我发现你背叛了我的话,后果我想你不会想知道的”袁嘉逸站起身依旧冷着脸向前走。结果走了几步发现安薇薇仍旧在那儿傻站着,招一招手“还不跟上”。

  “哦哦”然后安薇薇乐颠儿乐颠儿的跟上去了。安薇薇就知道这招的成功几率很大,因为资料中隐约提到过一句袁嘉逸曾经也期盼着有人能够带他脱离困窘的生活,可是最终期望始终是期望,所以在揽月宫招收孤儿时才毫不犹豫的去了。袁嘉逸现在答应带走安薇薇也不过是圆自己的一个梦罢了,不过万事开头难,只要开好头了还惧后面么?

  揽月宫在各地都有专门的联络点,当然肯定也有通往总部的密道。也许是出于对安薇薇的不信任,袁嘉逸并没有走密道反而是带着她专门走人烟稀少的地方,个别的甚至要攀上悬崖峭壁。

  经过二十天的犹如原始人的生活,安薇薇快要变成野人时袁嘉逸终于把安薇薇带出来原始森林,到了附近的一个镇上准备买一匹马代替步行。跟着袁嘉逸在镇上买干粮的时候安薇薇注意到这特么就是她之前呆的小镇,合着在森林里的二十几天就在来回的绕着镇子转?

  也许是安薇薇的表情太好猜了,袁嘉逸抱着剑立在马旁边讥讽道“现在才发现?你脑子装的是浆糊吧,这么明显的地方都没有发现,我的仆人可不能这么蠢,否则只会拖我的后腿”

  安薇薇讪讪的笑“嘿嘿,我不会的,我一定会努力学的,保证不拖大人您的后腿”。

  “二位客官,这两匹马可是我们店里最好的马了能日行千里呢,别人我一般都不会卖的也是看二位面善才把这两匹马拉出来结个善缘”店小二滔滔不绝的介绍着马的好处,期望二人能把马买了。

  安薇薇拉了拉袁嘉逸衣袖,小声的说“我不会骑马怎办?”

  袁嘉逸的声音总是那么欠扁,仿佛安薇薇与他有仇一般“谁说我要买两匹马的?到时候我就骑马,你自己就靠自己步行去吧,我相信你可以的”

  经过一番死缠乱打,最终安薇薇没有步行,而是同袁嘉逸同乘一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