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神传说之诸神没落 第五章 拨动我的心弦
作者:成均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欧洲内陆的冬季,是很冷的,尤其是山地,更是寒风猎猎,滴水成冰,路上偶见行人,都是把自己包裹严密,即便如此,也要拱肩缩背,疾步而行。www.258zw.com最快更新

  不过也有例外,山坡上坐着一个蓝衣少年,他就只穿了一件布质的蓝色紧身衣,很是单薄,可他竟然丝毫都没有冷的意思,整个人仿佛石化了一样,假如不是风把他的短发吹得狂飞乱舞,十之八九会被当成一尊足以乱真的石像。他双眼目光有些迷离地望着远方,略有些厚实的嘴唇抿得十分紧,手里抓着一个奇形怪状个子还挺大的乐器——假如你熟悉盖尔人,就该知道,那是苏格兰盖尔人最著名的风笛。

  天蓝如洗,阳光明亮到刺眼,可冬天越是这样的日子就越冷,偶然有行人,见到这个小伙子穿得如此单薄,都替他冷,有个好心的大娘还特别关心地说:“小伙子,有什么伤心事啊,还是想开点,快回去吧,冻病了不值得。”

  少年轻轻扬眉,站起来很有礼貌地对老太太微笑着道了声谢,说“这就回去”,但眼见老太太走远了,他又坐下来,这回,他不再是静静地坐着,而是吹起了他的风笛。

  笛声初起时,低回婉转,颇有些沧桑遥远的意思,但逐渐地高亢起来,几声高音,金戈铁马之声仿佛传来,带着坚韧的男儿味道,却又有着苏格兰人的顽强与快乐。

  这少年正是苏格兰人杰可布,他本是个最乐天的性格,但这些日子那个美丽得让任何男人炫目的身影总在眼前晃来晃去,而和她所属的种族之间无可避免的死战早晚会来临,这让这个小伙子也变得愁眉不展起来。

  他的情绪变化,心细如发的无生怎能不知?正好最近也没什么特别的大事,虽说这样的风平浪静总是意味着暴风雨的即将来临,但她还是建议他趁着暴风雨来之前的这段时间,好好出去散散心,放心心头的包袱,于是杰可步有了一个多月的假期,戴上由丝丽亲自制作的有传音效果的水晶,便来到这欧洲腹心之地。又觉得整日闲散浪荡可也没劲,想了想,干脆找了个酒店,干起了自己一向以来最向往的行当——厨师。

  杰可步的厨艺自然是赶不上乃兄克劳德的博大精深,但是,他却也有一样特别擅长的,就是烤牛排,非常非常地道的苏格兰烤牛排。相比英格兰没啥特色的炸鱼,苏格兰的牛排是很好吃的,杰可布的手艺更是一绝。在烤到脆红的肉块上撒上一把微辣的白胡椒,然后再浇上一勺新炖的洋葱鸡油菌汁,香味就能够传到饭店的最不起眼的角落里,让每个饥饿客人的肚子叫的更响。

  也正是他亮出的这个手艺,让本来看他年轻又只打算短期干,根本不打算雇用他的酒店老板大吃一惊,当场拍板留下了他做专烤牛排的大厨,薪水从优,只需要负责烤牛排和培训出一二个会烤牛排的,免得他走了后继无人——这薪水不薪水的,杰可布倒是不太在意,毕竟他们灭神族在商业王国意大利各个城邦都有不少产业,这还不算上云晔他们在东方的经营,说富可敌国也许夸张,每年的产出足够他们每个人都过富家翁的日子,而他们的盟友血族更是一伙贵族和富翁富婆,他们几乎全部都拥有不同国家的贵族头衔,好些个都是亲王殿下——即如瑞斯特本人就是当时大国东罗马帝国地位数一数二的亲王——当然,这位血族之王可是拥有一大堆头衔,最不济的也是个伯爵,血族也罢,灭神族也罢,每人名下产业无数,虽然近年来由于宗教上的原因,很多人不得不由明转暗,手里的钱可是从来没有缺过的。让杰可布在意的是,可以过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想当初雷吉德跟着云晔去了东方开那个楼外楼却没他什么事,让他耿耿于怀了很久。

  于是他的逍遥日子就开始了,他是大厨,只负责做每日定量供应的风味烤牛排,不必整天盯在酒店里,每日只需要在早上去指挥着小伙计们把新鲜牛排准备好,到了中午和晚上,他去那里烤,烤的同时在指点指点这里本来负责烤牛排的大厨就是了,而店里本来的大厨知道他不过是暂时的,而且他不藏私,所以虽然他要比自己年轻许多,对他还是很恭敬的,至于伙计们,杰可布虽是大厨,但性格随和,也都处得很好。

  平常有时间,他就在山村乡野,乱逛乱玩,这山村乡野之人都很朴实,待人友善,见着外来的厨师手艺高超,为人又谦和,加之外表看去年轻英俊,气质出众,很多人都和他交好,一来二去,竟也有了一些朋友。如此糊里糊涂过了半个多月,每日啥也不想,连工夫都懒得练,倒也开心得很,只除了一桩,那个倩影还是每每在他眼前,挥之不去,每当此时,他就一个人闷闷地坐在山上,有时静静地痴痴呆呆地望着他想象中她所在的方向,有时吹一曲风笛,以宣泄心中的郁闷。

  有时候,想她也是件美妙的事情,但是想她却又会想到两族之间无可避免的血战——能避免吗?她明显是不想战的,也正是因为她的不想战,云晔和瑞斯特都在尽量避免和阿修罗族之间不死不休的血战。

  “杰,杰——”由远及近传来小伙计的呼唤声,可是直到小伙计走到身前拍了他一把,杰可布才从自己的音乐中回过神来。

  “杰,你这吹的是什么,怎么让人听了心里难受呢?”小伙计看着他不解地问。

  杰可布小心地收起风笛,他还没能完全从音乐中清醒,声音有些低迷地回答道:“风笛,我家乡的乐器。”

  “好奇怪哦,”小伙计认真地看了看那个杰可布紧紧攥在手里的东西,眼神里充满了好奇,“杰,你是哪里人?”

  “苏格兰。”杰可布没好气地答了一句。

  “苏格兰?”小伙计显然是这片儿土生土长,从没走出过家乡百里以外,“苏格兰在哪里?”

  “西边,隔着海,”杰可布说着,没好气看了他一眼,“你特意跑过来跟我聊天?”

  “哦,不是不是,就是听着你吹的东西奇怪,忘了正经事了,坏了坏了,老板知道要骂我了,”小伙计神色张皇地说道,“老板让我来找你,说是让你再去烤几块牛排,要最好的。”

  杰可布瞥了他一眼,闷闷地说:“我烤得牛排都是最好的。”

  “话是这么说啊,可老板特意让我来跟你说的,”小伙计摊了摊手——这个看着比自己还年轻的大厨,还真是够自信的,“我看啊,是要来贵客呢,刚才来了几个人,看着像仆人——我说他们像仆人是从他们的态度,可是我还从没看见过穿得这么阔绰的仆人呢——跟老板说了几句我听不懂的话,我后来问老板,好像叫做什么拉丁、对、拉丁话,也不知道是哪国话,反正老板神色立刻就变了,赶紧让我来找你,让你回去接着干活。”

  杰可布翻了翻白眼,这家酒店的老板看上去比一般小酒店的老板显得有学问的多,做人也很文雅,可他上哪里找来的这个比女人还要会八啦的活计?他可不敢再继续跟他瞎扯——再扯下去,耽误了老板的事情,两人估计要一起丢饭碗啰,赶紧起身往酒店走去。

  “哎哎哎,你这人也真是,怎么搞得嘛,话都不说一声就跑了。”小伙计嚷嚷着赶紧追了上去,可前面那个人看上去走得不快,却无论他怎么猛跑都追不上,只好一边跑一边喊,“喂、喂、喂,杰,你等等我啊,你这么急着干嘛,没有我给你打下手你也赶回去也没得做啊。”

  老远传来杰可布闲闲淡淡的声音:“打下手的活大厨也会干,你要是有什么事情你就自己先忙去吧。”

  他实在是害怕,自己烤牛排的时候这家伙也在边上扒拉扒拉说个没完。

  回到酒店,客人还没来,果然有几个衣饰华丽、神情倨傲里夹着谦卑的男人,笔直地坐在那里,杰可布不禁有点佩服小伙计的眼力,这啰嗦得不行的小伙计,看人的眼光倒还挺准的嘛,这些肯定是豪门贵族的仆人,豪门贵族要到我们这山里小店来干嘛?

  不解归不解,牛排还是要照做的,老板对他不错,他就好好在贵人面前表现一下,也算报答老板吧。从新鲜的里脊肉切下了厚薄正好的一块,杰可布带着微笑站在厨房里哼起了小调——一旦站在这个位置,他立刻就忘掉了所有的烦恼,全神贯注都在自己那双此刻变得十分灵巧的双手之中。

  烤牛排,比灭神有意思多了。

  说难听点,这两件事都和杀生有关。只不过和挥着大剑消灭神族相比,他更喜欢拿着刀切新鲜的肉来烤,而不是拿着大剑砍落掉一颗神灵的脑袋。

  还有带着红椒粉的炸土豆片,和大蒜一起烧的豌豆卷心菜汤,最后做为甜食的奶油苹果小点心。从艺术性上比起来当然不如法国、意大利的同行。但是从美味与垫饱肚子的角度来看却绝对不会输给他们。勃兰登堡的果菜类虽然不比南欧的意大利和东方的中国等地区丰富,但杰可布还是有信心能够烧出比绝大多数人都更让顾客中意的菜。

  端出烤好的牛排,撒上一把白胡椒,浇上一勺洋葱鸡油菌汁,又一道烤牛排完成了。

  杰可布看着自己手中的盘子,神情极是得意,他有这份自信,就是王家御厨做的牛排,只怕也不如这个呢,再高贵的客人,也不可能不满意的。

  端详着手中的作品,等着跑堂伙计来端,杰可布心里忽然有点不满意起来,什么时候有机会才可以自己开一个小餐馆呢?每天的菜单上只需要写上自己喜欢做的饭菜,不下厨的时候还能招呼招呼客人,和老顾客说不定还能喝上一杯威士忌,聊聊闲天……回头等不用灭神了,让灭神族给我点本钱开店——这点本钱灭神族肯定出得起,就算犒赏我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勤劳动吧,让我也过过既能当大厨也能当老板的瘾。

  完成最后一道菜,好啦,可以下班啦,今天虽然冷,天色却很不错,不如去后面山坡上转悠转悠。

  杰可布对是哪位贵族享用了他的作品不感兴趣——只是假想一下那些脑满肠肥的贵族假装优雅地啃食着他的作品,同时还要故作不满状地评头论足,他都觉得这些人简直是玷污了他的作品,要是看到了,岂不得恶心死?

  反正招呼贵族们,是老板的活儿,不是他的。

  不去看,走人,到山坡上吹一曲去,这回不吹苏格兰勇士了,换一个欢快点的。

  风很大,大得他几乎无法听见自己的笛声,尽管如此,他还在很认真地吹着,很多人说过他的曲子吹得很好听,到底好听在哪里,他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在他听来,自己的吹奏技巧,比起大哥来是差得远了,只是觉得如果在高坡上纵情演奏的话,心情就会好许多,即使风大到自己都无法听清楚自己的音乐。

  真冷啊,要是我不是多少有点能力,这会儿恐怕冻成冰柱了吧——杰可布有点得意地想着,全然忘了,若不是因为多少有点能力,他也会像其他人那样穿得多多的。吹着吹着,他开始觉得有一点点嘴巴发干,停下来,咂了咂嘴,才听到肚子咕噜了一声,估计也有点饿了,几点了?看看太阳,估计得有下午三、四点了,杰可布吓了一跳,哇,居然在这里呆了那么久了啊。

  该回去了呢,他把风笛收起,站起了身,抬头,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双眼直愣愣地望着,下意识地想做个防御动作,手抬了抬,却没有动。

  一袭最简单的墨蓝黑色长袍——暗夜的颜色,却不能掩盖来人国色天香的魅力。

  佩罗拉,阿修罗族的女王,绝顶的美丽、绝高的功力,正在看着他,唇角带着淡淡的笑意,看到杰可布终于发现她时,不禁莞尔一笑,轻声问道:“怎么,见了我一点都不紧张么?”

  谁说不紧张,我都紧张得手心出汗了,心里这么想,嘴上可不会这么说,杰可布苦笑了一下:“女王陛下,如果您想要杀了我,我抵抗有效吗?”

  佩罗拉摇了摇头,说:“你真是低估自己也低估灭神族了,只要你有准备,我也做不到一招之内杀了你,而且你身上定是带了什么宝物,假如我对你发出强烈的气场和杀机,那宝物会自动把这个信息传递出去,我听说灭神族的云晔和血族的瑞斯特都掌握着一种跨越空间的办法,能在瞬间到达千里之内的任何地方,这里距离你们所在的还不到千里,云晔虽然赶不来,但凭瑞斯特和无生的交情,是一定会赶来救你的。”

  哦,是那枚水晶吗?它竟然有这样的功能?这么说,无生姐让我带着这枚水晶,也是为了保护我?杰可布这么一想,顿时心里暖暖的,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他下意识伸手摸了一下挂在胸前的水晶吊坠。

  “不过我也确实不想伤害你,”佩罗拉目光很温和地看着杰可布,眼前这个少年对自己的迷恋,她心里明白,在鬼族之中,她王者的权威,高超的能力,美丽的容貌,迷恋她、想娶她当现成王夫的人多了,但杰可布不同,这个少年眼里的迷恋,十分纯净,哪怕他还是把自己当成敌人,“我刚才去你工作的酒店就餐,远远看见你的影子,觉得很眼熟,就找了过来。”

  原来自己刚才做的牛排就是给她的啊,原来自己是在为自己心目中的女王服务,一瞬间,强烈的喜悦弥漫着杰可布,从胸腔到大脑,这种喜悦激动得他恨不能对全世界欢呼一番,只是,他却万万不敢在佩罗拉面前失态,只是笑了笑,很恭敬地说:“能为女王陛下服务,是我的荣幸。”

  “不要叫我女王陛下,”佩罗拉摇头摇头,“在这里,我不是阿修罗族的女王,也没把你当灭神族的战士,我是佩罗拉,你是杰可布,我知道你在休假,而我也在休假。”

  “休假?”

  “是啊,”佩罗拉稍稍站开了一点,让她的目光可以包揽眼前的大地,“这里很美是吗?”

  “是的。”杰可布看了一眼,由衷地回答。

  佩罗拉叹了口气,才说:“很美,可惜不能天天都在这里,虽然名义上我是这里的主人。”

  杰可布一惊:“什么?您就是这片土地的领主普鲁士的海因斯女公爵?!”天,自己竟然打工打到了灭神族的对头,又是自己心头最景仰的人的领地上,这算什么?无生姐常说的缘分吗?

  “是啊?”见到杰可布吃惊的表情,佩罗拉竟然很罕见地俏皮一笑,“意外吗?你们云族长上辈子还当过大唐的公主呢,现在大概也是大元最有钱的人之一吧,瑞斯特王一直是好几个国家的亲王,就许你们灭神族和血族的人当贵族,占领地,弄实业,不允许我也过点舒服日子么。”

  这个俏皮的笑几乎颠覆了杰可布的大脑,他讷讷了半天,才吐出两个字:“难怪……”

  “难怪什么?”佩罗拉笑着问道,和眼前这个少年在一起很有趣,也很轻松,她觉得很是喜欢。

  “难怪……”杰可布又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难怪我刚才见到那几个人没有一点点像鬼、哦不,我是说阿修罗族的人,原来他们是你在这个领地里的下人。”

  “原来你想了半天就在想这个啊,”佩罗拉忽然笑了,不是方才俏皮的微笑,而是笑得花治乱颤,笑得杰可布心里恨不能把自己骂死:自己怎么这么不会说话,怎么说出来的都是错呢。

  他不知道,自己此刻的表情,就是标准的陷入初恋的毛头小伙见到神秘心上人时的表情。他只得很低声地说:“我、我习惯了。”

  “嗯,我也习惯了,”佩罗拉停下了笑,“一直在打仗,直到打得把所有人都当成可能的敌人。”

  杰可布鼓足勇气抬起头看了一眼佩罗拉,正好看到佩罗拉灰色的眼眸,不知为何竟然觉得自己看到了无边无际的无奈和悲伤——她是阿修罗族的女王,她也不喜欢打仗么?

  佩罗拉却先说道:“原来你不喜欢打仗的。”

  “怎么会喜欢?”杰可布觉得在她面前,自己简直无所遁形,干脆老老实实地说道,“我更喜欢烤牛排。”

  “那为什么还要打仗?”

  “因为……”杰可布不知为啥不想说实话,鬼使神差地说了句云晔常说的,“神不灭人不立啊。”

  “嗯,云晔说的还是无生说的?”

  “啊?!”这也不行啊,杰可布脸红了。

  “哈哈,”佩罗拉又笑了,这已经是她今天第几次笑了,“云晔喜欢这么说话,无生么,听说她最爱的那个人喜欢这么说话。”

  杰可布看佩罗拉神色里的崇拜更加深了一层,她还真对灭神族人够了解啊,连当年补天族的释迦族长都知道:“云族长和无生姐都说过,其实……几千年前,我是埃及亚神族的,埃及神族和亚神族,遭到奥林帕斯神族算计,被龙神族和婆罗多神族灭族——我们怀着灭族之恨,一开始是跟着大哥加入灭神族的,后来,是因为大家的感情啊。”

  “什么时候与我合作一曲?”

  什么?合作一曲,杰可布当场愣了,她是要和自己合作?他有点傻乎乎地往四周看了看,没有别人,就是指我了吧——他的思维仿佛停顿了,不过幸好没有傻到忘了说“好”。

  “就这么说定了,我会在这里住一段,我想你也是吧。”

  “哦……是的,”杰可布没有说,本来已经打算月底就回去了。

  “好,明天下午,还是这个时间,就在这里,我先走了,再见,”佩罗拉转身离去,忽然停下脚步,转过头,给了杰可布一个温暖的笑,“忘了说,你的牛排烤得非常好,我希望能常常吃到。”

  这是杰可布这辈子听到的最美的赞誉,让他何止是心花怒放,整个人都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之中,他站在山坡上,看着那灰色的身影一点一点走远——她穿的是从头到脚的暗夜色,可是不知为何,在杰可布看来,她整个人仿佛都是灰色的。

  是因为那双看不见底的灰色眼眸吗?

  第二天,杰可布早早赶到约定的地点,坐在一块岩石上,抚摸着他的风笛,等着佩罗拉,心情十分激动——这些天,他想了很久,从第一眼见到她的惊艳开始,到被她的气质所折服,他知道,自己已陷入了钟情不可自拔。

  只是,这爱情可是禁果?他知道的爱情,无生姐和瑞斯特,算相爱吗?好像无生姐始终无法忘掉那个离开了她的释迦族长,沙罗姐和雷伊,那是彼此相爱的,可是他们都是灭神族的啊,不是在一起的,任羽若和祁云慕,还有俞青,无一不是苦涩非常,还有、他隐约听无生姐谈起过云族长,就是和那个他们送到东方去的男人,奥林帕斯亚神族的梅洛斯的爱情,那更是苦涩到不能再苦涩、无奈到不能再无奈——明明灭神族的人都觉得何麓大哥好,可是云晔就是只爱那个叫梅洛斯的男人。

  爱,除非两个人志同道合,否则都很苦,不是吗?

  切,爱便爱了,哪有那么多顾虑,更何况,她那么高贵,哪里能看得上我这个小卒,我爱她也只是我爱她,难道还指望她回报我的爱不成?这么想着,紧张的心,反倒放松了。

  就单纯的爱她吧,能和她一起说话聊天吹曲子,能做牛排给她吃,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

  佩罗拉宁静如夜空、明亮如流星却又深沉似不见的黑洞的灰色双眸又出现在眼前,也许,从那次,感觉到她的眼睛望见自己时,自己已经坠入了情网吧,那时,真觉得那双美丽绝伦的明眸,刺穿了他的心。

  难以自拔,不愿自拔。

  叮咚、叮咚,两三声响,把杰可布从沉醉钟唤醒,他一个机灵,从地上直蹦了起来。

  “佩罗拉,您好。”

  “你好,杰,”佩罗拉微微一笑,“我带了凯尔特竖琴来。”

  今天,她穿了一件宽松的苏格兰式样羊毛上衣,下着一条宽长的摆裙,似乎也是羊毛一类的质地,颜色是一贯的黑色,只在袖边裙边襄有细细的浅紫色蕾丝花边,看上去既高雅,又端庄,清丽出尘。

  她双手中是一架大约一米不到高度,半米左右宽度的竖琴,正是著名的凯尔特琴。

  杰可布赶紧走过去,帮她拿着琴,尴尬地看了看四周:光秃秃的,只有几块石头,哪里有适合这样高贵的女士坐的地方。

  佩罗拉却微微一笑,走到一块平整的大石头前,伸手略抚了一下,轻轻坐下:“我们开始吧。”

  杰可布点了点头,把琴地给了她,自己拿起风笛。

  佩罗拉低下头,微闭了一下眼睛,沉吟了一下,手轻轻拨动琴弦,一阵泉水般的音乐汩汩涌流而出,仿佛回到远古自然的时代。

  杰可布听了一下,跟上节奏,也演奏了起来。

  一曲凯尔特之月,竖琴的清脆流畅和风笛的婉转悠扬,离奇迷幻,动人心弦,在风中、在山岗回旋来去。

  曲终人不散。

  静了一会儿,杰可布用征询的目光看着佩罗拉,佩罗拉做了个“你先请”的手势。

  杰可布点了点头,略略思索了一下,演奏起游吟诗人歌谣。

  古老的年代、漫游的岁月、诗的语言、浪漫的激情,缓缓地,自杰可布的心田,自风笛的音囊内流泻而出,叮叮咚咚的琴音,恰在此时加入,忽高忽低,忽远忽近,宛如少女透明的爱情和宛转的心事。

  一曲终了,琴音袅袅而息,又迂回不散,杰可布拿着风笛,有些痴痴呆呆地看着佩罗拉,音乐激起了他的激情和柔情,他此刻唯一想说的只是爱情,但,他却不敢造次,生怕唐突了佳人,从此再也听不到这样天籁的琴音和她纯净略带忧伤的笑容。

  佩罗拉抬起头,杰可布看到她满面的忧伤,情不自禁问道:“你怎么了?”

  “有些美好的感觉,真的只有在人间才有啊,”佩罗拉喟叹道,“阿修罗族——唉,杰,我有时怀疑你们人类中的异能之士是否到过那里,他们在书中描写的,竟然都是真的。”

  “既然……”杰可布奇怪,自己心中竟然充满了一种想要保护佩罗拉的念头,他不禁自己都忍不住好笑,自己和佩罗拉比起来,那是天壤之别,无论如何也轮不到自己来保护她呢,可他还是说了,“既然喜欢这里,就留在这里好了,我知道你也不想打仗,不想打就不打,但你总可以留在这个世上,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你不明白——不是想做就能做,不想做就能不做的,”佩罗拉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在所有的异能族中,论规矩,灭神族是最简单的,如果你今天提出退出灭神族,云晔也许会挽留,但一定不会强求,也许正是这份简单造就了你们的团结和强大,但阿修罗族是不同的。”

  “我知道我不明白,”佩罗拉的痛苦撞击着杰可布的心,他几乎冲动而不顾一切地说,“你不喜欢阿修罗族,就不要留在阿修罗族好了。”

  佩罗拉忽然笑着看了杰可布一眼:“那我去哪里。”

  “跟——”杰可布差点冲动地想说“跟我在一起”,却又自伤自己哪有什么资格说这话,顿时改作,“天下很大,哪里都能去的。”

  佩罗拉神色一黯:“不是哪里都能去的,杰,我先走了,今天我很愉快,有机会我们在合奏。”

  说罢她飘然而去,只留下杰可布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天际……

  第二天,没有见到佩罗拉。

  第三天,还是没有见到她。

  第四天,忍不住的杰可布找到了海因斯女公爵府邸,却得知他们的主人出去了整整三天了。

  终于,在漫长到几乎世界末日般的八天过去之后,杰可布在他每天守望的地方,见到了佩罗拉。

  那一刻,他本来已显得憔悴的神情忽然放出强烈的光芒。

  这光芒是巨大的狂喜,连本来面色如水的佩罗拉都被感染,脸色温和了许多。

  “这些天,你去哪儿了?”杰可布急促地问道。

  “我去办一些事情,”佩罗拉说完,顿了一下,轻声问道,“你这是在关心我么?”

  杰可布感到有些口干舌燥,但还是费了最大的劲,用自己所能发出的自以为最大其实很低的声音说:“是。”

  这简短而费劲的答案让佩罗拉笑了一下,这纯粹的少年最纯粹的关心,是所有女人都会动容的,她佩罗拉不管在强大,说到底也是个女人,她很感动。

  今天她没有带琴来,因为她下了一个决心,她自认为在实行这个决心之前,她需要来和他说一句话。

  “我是来向你道别的。”

  “道别?”杰可布一下子从喜悦的巅峰跌入了失望的谷底,“不是说要住一阵子的吗?”

  佩罗拉摇了摇头:“我来这里,本来就是为了要散散心,同时下一个决定,现在我已经下了决定,就该去做它——很遗憾,不能和你多合奏几次,不能多吃几次你烤的牛排。”

  “以后——”杰可布努力把自己从失望的冰窖里拔了出来,鼓足勇气问道,“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吗?”

  “杰,我希望能有,”佩罗拉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杰可布,抿了抿唇,说道,“到了春暖花开的时候吧。”

  “好,我等你。”杰可布大声地说道——这是希望,此刻,失望的他,迫切需要抓住一点点希望。

  “杰,谢谢你,”佩罗拉微微笑了,“谢谢你让我明白,天是蓝的,草是绿的,太阳是温暖的,音乐也是有生命、有感情的,谢谢你让我知道,这世上人与人之间可以无条件的信任和关心,我真的希望,我们还能再次合作。”

  “会的、一定会的,”杰可布用这最大的力气点着头,“我保证会的。”

  “我相信你,再见。”佩罗拉说完,对杰可布轻轻挥了挥手,又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看着她冉冉离去的背影,杰可布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勇气,他感到口干舌燥眼冒金星根本说不出话来,可是胸腔之中却有一种巨大的力量冲了出来,顶开了他的口唇,他大声喊道:“佩罗拉、我——爱——你!”

  静静的,连个回音都没有,杰可布的心,一点点、一点点地黯淡。终于一个温柔的声音传来,仿佛就在他耳畔低语:“我很喜欢,谢谢。”

  杰可布拔足狂奔了起来。

  ………………

  佩罗拉消失了,一天、两天、三天、五天……

  每天,杰可布除了烤牛排,就是定时到山坡上守望,他希望能如上次一样,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见到那一抹灰色的身影。然而这一次,奇迹并没有发生。

  十五天后,水晶里传来无生急促的声音勒令他立刻赶回灭神族。

  杰可布没有别的选择,他留下话给老板,假如再见到海因斯女公爵,告诉她,自己一定会回来的,在老板像看怪物一样的眼神中,他离开了这个让他无限欢愉也无限失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