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官场 第三百八十六章 组团去藏马山
作者:夹袄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一杯可乐,一杯咖啡,倒一起,帮我摇匀,谢谢!”

  空姐很想把冰可乐和热咖啡一并倒在这个光头上,然后揪住其一对招风耳帮忙摇匀。

  算了,看在奢侈品牌衬衣的面子上。空姐的眼睛可毒。每天都会遭遇不同方式的搭讪,从不满十六岁到六十大几,空姐也是习惯了。捡着称心又称钱的,无论一次性消费还是中长期投入,总不会吃亏。

  “您的口味可真特别!”空姐脸上的微笑,清纯又甜蜜。说着,当真倒了半杯可乐半杯咖啡,举到胸口高度,严肃认真地摇晃。男人还不就那么回事?玩呗,谁玩谁啊!

  “哥哥特别的地方多了!”光头一直看着杯子晃动。晃动的当然也不只是一个杯。目测应该是c杯吧?通过目光交流,光头可以确定已经摇匀。接杯子时顺道摸了摸小手。味道果然很特别。

  光头锃明瓦亮。剃光头之前是红毛。红毛之前是黄毛。验证各种色调一律无效后,马丕利索地剃了光头。这下老头子没的说了吧?我又没染头皮。再说了,我要是王八羔子,老头子又是个啥……

  “这位先生您喝点什么?”空姐看向光头隔壁的帅哥。帅哥好像很累的样子,紧闭双眼仰靠着,睫毛还不时抖动。

  “这位先生对女人没兴趣!”光头替帅哥回复了。

  “哦!”空姐顽皮地吐了下小舌头,果然推着小车前进了。对女人没兴趣的男人也多。时代不行了,男女都一样。女人能做到的事情,男人也能。除了生孩子。

  那帅哥鄙视了一眼光头,却懒得跟他计较,当然更懒得喝东西。到了藏马山,说不定生不如死。但生不如死毕竟没有死吧?

  “咖啡,谢谢!”

  后面传来一本正经的乡土口音。马丕撇嘴动作太大,扯得头皮起皱。虽然没有回头,却像是能看到那个土包子在努力作老到状,人五人六的。装!可劲地装!

  要不要加点蒜泥啊?马丕想和堂兄交换一下鄙夷的眼神,却没有得到良好回应。没劲的。

  不过,马丕捕捉到堂兄腮边一抖,定也是不想听这土包子说话的。虽然马丕断然不肯承认堂兄比自己略帅一点点,但兄弟两人同去夜店沟女时,面对不知两人底细的陌生女子,堂兄的成功面确实大些。{书友上传更新}但今天马丕却觉得,堂兄这抖呀抖的,好像很衰啊!

  其实,堂兄帅也好,衰也好,马丕并没有太多关心。一张支票开出来,驴子也变帅哥。呃,呸呸!

  马丕关心的是,进了那山沟沟,让爷上哪儿找小嫩模去?柴火妞定是很多,但爷胃口不太好,可挑!

  老头子这是抽什么风啊?六个孙子一个孙女,倒是有四个发配到了藏马山。还有谁家老爷子也这么混蛋的?马丕想到将来可能被一群母大虫围攻,简直都活不了了……

  马奋当然不知道孙子的腹诽。否则定会以血的事实告诉孙子,没有最混蛋,只有更混蛋。

  台湾太热太燥,简直是一天都呆不住。孙女儿有惊无险的次日,马奋就吩咐猫伯订票,立即组团回藏马山。当然也征求了两个人的意见。

  “身体无碍,但怕了台湾,连个治安联防队都没有。”马蒂儿如是说。

  “回吧,大堆事,观什么光啊。”于根顺如是说。

  马奋找过来时,孙女儿正在和顺子说着什么。马府的院子够大,古木也多。虽然时值夏日正午,树荫之下,却也是凉风习习。

  看来不消老头子我说什么了,老头子我什么都决定不了啊!马奋暗地里大摇其头。年轻人自己觉得好就好。不过,顺子这小混蛋啊,貌似比马彦还乱的?

  昨晚马彦和慕容挽澜把臂同游。猫伯午夜时打去电话,说马蒂儿平安归来,马彦也没细问。按说迷惑绑匪及其主使者的任务已经完成,但马彦坚持迷惑下去,今天一早才回来。这个世界上,只有执着到偏执的人,才会有大成就的。

  午饭时,慕容挽澜坐在顺子身边,热情地帮顺子布菜,“师弟”叫得亲。

  孙女儿有惊无险,怎么说也是家有喜事,马奋还真是认真不得。更何况人家还娘家有人的。

  阿囡只管紧盯着女儿吃这吃那,桌上多个人少个人,貌似关心不过来。

  也只好吃一顿团圆饭罢!但以后咋办?就这么认了慕容挽澜上门?唉,要说挽澜这孩子,也是个好孩子。马彦这小混蛋,这么多年来也就混蛋了这么一回……

  “马昌好像没什么事吧,要不让他到藏马山帮我?我看这是个人才。”决定了下午返回,于根顺很随意地加了一句。

  “嗯?嗯……也好。”马奋也是随口答应。

  马蒂儿站在两人中间,心里倒是有些古怪,顺子什么时候缺人才了?张三李四的,藏马山人个个大才。饭前倒是见顺子和马昌说了几句话。现在想来,午饭时马昌好像不在状态的,只管埋头扒饭。只是马蒂儿心里一直满满当当的,无暇去想些别的。

  “马丕也闲的,一起去吧。”马奋可能是觉得顺子所缺人手甚多。老头子我的孙子,才具都不差。匀几个给顺子用吧,做人要厚道。

  “嗯,也好。”于根顺也是随口答应。组团赴藏马山发展事宜,就在这两句话里决定了。

  来时是三个,回去时倒是有六个。慕容挽澜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决定在台湾呆几天再回香港。水阑珊当然要跟着马蒂儿回去,虽然这保镖当得,是越来越没味道。

  “师姐不希望你走我的老路。”远处另一株大树下,慕容挽澜犹豫了一下,还是觉得开门见山好一些。水阑珊自幼跟着慕容挽澜,是姐妹,又如母女。

  《寻找无双》开机仪式时,慕容挽澜第一次见到于根顺,虽然此前已经如雷贯耳。但也只是儿子的师父,马家老爷子的师侄。如此而已,并无其它身份或者意义。

  于根顺出现时,水阑珊一句惊喜难抑的“师叔”,已经让慕容挽澜觉得不对。循声回头看见水阑珊的眼神,慕容挽澜就心如明镜了。

  水阑珊习武天赋很高,身手早已强过慕容挽澜,头脑就差了许多。慕容挽澜一直觉得,要找个老实稳重的小伙子,不至于欺负阑珊才好。一辈子恩恩爱爱,平平淡淡,那是最好。

  无论如何,这位叫于根顺的儿子师父,并不是阑珊良配。果然,慕容挽澜略施些小手段,于根顺就有些把持不住。男人的目光,能瞒得过久经沙场的慕容总吗?

  当然,限于身份和环境,于根顺也就是目光火辣或者躲闪而已。火辣和躲闪,总是交替进行。闷骚的男人,不外乎是。

  水阑珊倒是误解了,险些闹出笑话来。慕容挽澜倒也懒得解释,小孩子懂些什么?

  在藏马山的头几天里,师姐妹朝夕相处。水阑珊当然守不住任何秘密。在慕容挽澜眼里,水阑珊就是个透明人。

  可是,怎样才能让水阑珊明白一些道理,着实让慕容挽澜大伤脑筋。直到水阑珊陪马蒂儿返台,慕容挽澜还是没想好说辞,只好暂时放下。

  “师姐,现在给你机会,让你重新来过,你会怎么选择。”水阑珊咬着嘴唇,倔强地看着慕容挽澜。

  回到马府后,水阑珊还是第一次开口,更是难得这么有逻辑。慕容挽澜那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水阑珊也听得明白。

  “你……”慕容挽澜一时语塞。

  人的命,天注定。慕容挽澜还真是没想过重新选择当如何。可是,如果真的重新来过,我会选择另外的路吗?

  不知不觉中,原来阑珊已经长大了。当年,我也是这么大。慕容挽澜怅然,我自己都纠结不清楚,又何德何能帮别人选择了?阑珊如此选择,大概也有道理的吧。

  “就算有马蒂儿参与进来,我也要争到底!”水阑珊不看慕容挽澜了,而是看着远方的一棵大树。

  “啊?!”慕容挽澜闻言傻掉。顺着水阑珊的目光看过去,那真是马蒂儿和于根顺?好像马老爷子也走过去了?

  在藏马山时,慕容挽澜逐渐了解到更多情况,于根顺简直是一个花心大萝卜嘛,差之马彦远甚!

  可是,所有情报综合,并没有马蒂儿什么事啊?慕容挽澜苦笑。情况更加复杂,简直是糟得不能再糟了!

  没有马蒂儿参与,慕容挽澜尚且不能接受,遑论加入这个重磅竞争者?慕容挽澜身处名利场十余年,早知财富力量。

  只要马蒂儿参与,就一定会成功。只要马蒂儿参与,阑珊注定只能是永远隐在暗处的小……三……不,我不允许!

  好吧,我就是小三。我这一辈子,已经是小三了。难道阑珊也要和师姐同一命运?

  一上午,水阑珊都是委委屈屈的样子。慕容挽澜多有安慰,正面的身手,是敌不过烟道龌龊的。没人怪你保镖不力,你也不要太过自责。现在才知道,水阑珊的委屈,原来另有原因啊!

  可是,一切重新来过,十七岁的我,当如何选择?如今十五年过去,我历经苦难,可曾悔不当初?慕容挽澜再次语塞。师姐妹两人,实在是太像太像……

  于根顺隔壁的马奋,要了一杯橙汁啜饮。听到马丕调戏空姐的荒唐话,也只好暂作不知。总不能把这小王八羔子扔出飞机去。

  马蒂儿要陪爷爷,当然也要坐在这里,三人一排。

  水阑珊只好坐了再后面一排,瞪大眼睛朝前看着。

  干看着。

  一路看到沧海流云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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