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凶犯默示录 第八章 腥咸十一十二上
作者:黑岩卢某某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深夜。~蓝~~~,..

  仿若君临深渊的主宰,明朗的月空下,一个身形在明亮的月光以及昏暗的灯光相互交映下显得有些畸形的身影不断扭动着。

  如同来自地狱的恶鬼,他匍匐在散发着罪恶之焰的地表,不断拖拽着自己美味的食粮,“哈……”来自内心的饥渴发出澎湃的,毫无掩饰的饱嗝,“这样的话……”仔细端详着被自己摆放在四周的艺术品,在黑夜中渐渐凝聚出实体的虚影发出一声感叹,“还是不太好。”

  如是这样的说着,化身为罪之使者的颜明将身下僵硬发亮的躯体再次变换了一个角度,他仔细打量着,接着终于在不知多少次的尝试后,发出了一声满意的赞叹,“嗯~就是这个样子!”

  矗立在由自己所完成的艺术品中央,伴着一缕不知吹自何方,又要吹往何向的风,颜明朝着月之天堂张开了双臂,他如同孤独的舞者在月的浸淫下漫舞。

  而此刻,跪拜在其四周的艺术品正像虔诚的信徒般诚心祈祷,遍体沾满血污的王铁钢四人在颜明的耐心摆放下,双膝跪地,双手向前拉抻,面露痛苦,扭曲,憎恶之情的脸庞与地面亲密接触,新鲜的腥臭液体不断从双肋间流出。由东南西北四条血之溪流所组成的图腾正不断汇集在颜明的脚下。

  不舍的低下高扬的头颅,看着地面那逐渐汇聚的液体,颜明神情肃穆的蹲下身躯,仿佛接下来要做的事情的严肃性丝毫不亚于基督教徒的受洗。

  没有借助任何工具,颜明将自己右手的食指缓缓浸入血泊,在轻微的搅动后,他将右臂抬出并转而来到光头男子的身旁,将还滴着血液的食指狠狠落在了其后背之上。黏腻的汗液早已在圣洁之风的吹佛下干涸,颜明圆睁的双眼紧紧注视着自己的食指,他非常紧张,甚至到了小心翼翼的地步,光滑的月光露出不明其意的微笑,一个个由黯淡的污血组成的字符正在颜明的手指下形成。

  “我等罪孽深重。”在光头男子的背后写下这一行话后,颜明再次转向了披头男,此时披头男的身躯一改以往的轻浮,竟隐隐有些严肃之势。

  “四年前于此地奸杀少女。”在移动到下一具躯体前,颜明的视线被披头男那头乌黑的不符合他乡下男人身份的头发所吸引,一股躁动在心内缓缓燃起,他很想把这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拉扯下来,将那肮脏的头皮翻转过来,用一把食盐满满的洒在裸露的肌肤外。但,想到这里,颜明便毫无留恋的将目光挪向了下一人,因为他知道,对于一具尸体来说,再多的食盐也无法产生自己想要听到的惨叫。

  “我等罪孽深重。”再次重复书写下同样的字体,颜明突然觉得原本畅快,通达的心中蒙上了一层无法言说的阴影,如刺在哽。到底是什么事引起的,自己也无法说清,只是突然的压迫感笼罩全身。但心中对于艺术品完成的期待还是暂时赢得了领导地位,颜明终于在王铁钢的背上,写下了这样一行字。

  “不应被世间原谅。”

  “是的,不应被世间的任何人,任何物所原谅。像这样的臭虫根本就不配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对世界无用,发出臭气的臭虫就该像这样一样,肮脏的死去。他们的灵魂也应在地狱的搅拌机中碾碎,消散。”

  紧蹙着眉头,颜明十分厌恶的将手上残存的血液在王铁钢的身上涂抹,微微环顾了一下四周,在某一个地方暂时停留了目光,颜明缓缓站起身来。他如同一尊思考的雕像般站在原地,静静看着由自己亲手打造成的第一件艺术品,然后,在圣洁的白光下,他双手合十,微微颔首,轻声在口中念了一句,“安息。”

  做完这一切之后,颜明睁开闪动着某些坚定信念光芒的双眼,向着不远处河流的方向走去。

  也许,就在他的身后,这个少年望不到的地方,正有一个少女静静的看着他,轻声对他说到,“谢谢。”

  “呼……”合上厚重的笔记本,我有些疲惫的吐了口浊气。我没有料到想要完成这部《回忆录》竟然需要耗费这么大的心力,是的,从一开始我就低估了这份心力的重量,它是常人所无法承受的。

  一边看着自己在笔记本上所记录下的与“21”所有的对话,一边将自己想象成他,变幻成他,并将自己带入到他当时所处的环境中,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度困难的事情。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他,而他在幼年时所经历的那些事我也从未曾经历过,哪怕只是与其类似的事情。

  我无法想象这个外表看似随意,吊儿郎当,但却极富浪漫主义及文学天赋的平凡少年的幼年时期到底经历了什么足以在一个人心中留下这样不可磨灭的阴影的事情。

  正如那位韩教授的分析,可以说“21”,也就是颜明,之所以会走向今天的这条犯罪道路,归根溯源,就是因为在他很小的时候发生在自己眼前的那件绑架案。而自那之后,在其成长过程中不断接触到的事和物,使积累在他心中的那份无力慢慢积累,当无数的社会信息摆在其面前的时候,他下意识的去留意,去观察那些负面的事物,而积极向上,人性中的光辉一面却被他仅仅当成了人类生命中理所应当的事情。

  在文中所有的描绘,都是我根据“21”本人的叙述以及当局给予我的十分有限的材料相结合而得出的。尽管为了故事的可读性,其中不乏有些文学渲染,但我可以肯定的说,《回忆录》中至少85%的内容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如果有人亲眼见过现场的情形,那我在文中所描绘的任何景象恐怕与之相比,都是不足为道的。

  在市公安局无意间瞥到的一张照片赫然闪过我的脑海,如上文提到过的一般,我拼命的捂住嘴巴,强迫自己不把好不容易才吃进去的时候吐出来的冲动压制下去。

  那是一张足可以称得上“淋漓尽致”的照片,图片上,一具被利器扎的面目全非的尸体在黑的血液中浸泡着。由于时间以及季节的原因,其无数的伤口边缘已经溃烂,闪动着诡异光芒的绿豆蝇伏在上面拼命吮吸着尸液……

  我想,那具男性尸体应该就是“21”回忆时提到的光头。

  “犯罪……”,根据他的描述以及当局给予我的档案协助,我对这个名字的概念已经开始有些模糊。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诚然,根据这条刑法第13条所规定的犯罪定义来说,颜明的行为无疑是有罪,且罪孽深重的。但是,那些所有死在他手下的受害者,其本身同样是有罪的。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都是因为地区设施落后,由于没有摄像头等设备留下证据,或根本就是无目的性选择受害者而长期处于逍遥法外的情况。如果不是颜明先一步把他们“抹除”,请原谅我在本文里使用这个十分不恰当的字眼,但根据当事人的口述,“抹除”是他对他所杀害的受害者们唯一的称呼。如果不是颜明先一步将其“抹除”,那么有十分大的可能性,新的受害者将会在未来的日子里不断出现。

  如果真的可以刨除所有法律的框架及其束缚,颜明的所作所为可以说仅仅是为了社会除掉一些害虫,如果再将其上升一个档次,颜明为社会所做的贡献甚至丝毫不亚于一个人民警察。

  可惜,身为笔者的我,只能在这里无数次的重复如果,如果即是假设,假设即是未发生。因为从古至今,无论哪个社会体系都存在着法律,而“抹除”一个人的存在似乎自人类诞生以来,就被视为人类这个群体的禁忌,不得轻易触碰。所以不管“21”,颜明的所作所为究竟为社会带来了怎样的结果,其行为仍旧是触碰了法律的,而在其触犯到法律这层表面的背后,他的所作所为实际在本质上是触动了人类在道德上的禁忌。

  今日的这一章可以说完全的告诉了所有人,这个世人眼中的杀人狂魔究竟是怎样从一个普通少年转变而来的,连笔者本人都十分诧异,明明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少年,在第一次行凶的时候就可以如此冷静的分析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并且还在犯罪现场留下了犯罪留言,这即使放眼全球的变态杀人案都是极其罕见的。

  “熟练所致。”我想,这其中的缘由恐怕不只是熟练,还有其他更加深远,常人无法想象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