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小媛是高中同学,那间不太大的宿舍里,盛满青涩甜蜜的回忆。
她作为局外人,清清楚楚的知道,沐小媛究竟有多喜欢陆雨泽。
高中是寄宿制,所以必须住校,彼时,她们还都是青涩的少女模样。
她那时喜欢带眼镜,把行李收拾好了就坐在床上看书。
忽然,眼前出现一个穿着青色校服的女孩,眉眼漂亮精致的不像话,笑得眉眼弯弯。
“嗨,我叫沐小媛,眼镜姑娘,你叫什么?”
秦未央勾唇,这个女孩让她想起明媚炽热的阳光:“秦未央。”
沐小媛大大咧咧地揽住她的肩:“以后跟着我混啦,包你混的啥也不是。”
秦未央失笑,无奈地看着她,沐小媛笑的杏仁大眼眯成一条缝。
后来大姐跟小弟成了好朋友,两人常常腻在一张床上,沐小媛总是跟她讲陆雨泽。
她问为什么她总是穿红色衣服,她说因为陆雨泽说她皮肤白最适合红色了。
她问她为什么,明明性格并不是那么大大咧咧的模样,她说,如果我不以这样的我,在他身边,那我就只能是一个普通的可以随时忘记的小青梅。
她不赞同,扶扶眼镜,以哥们的身份看似最亲近,实则最梳理。
因为你在他面前,连性别都没有。
他可以跟你很亲密,因为在他心里,你不被列入女朋友的范围。
最近,最远。
沐小媛听了秦未央这些话,忽然笑了,笑出了眼泪,躺在她腿上:“是啊,可是当我明白这些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
我只能继续跟他打打闹闹,做他身边那个连性别都没有的家伙。
秦未央沉默,她不喜欢这种爱的连自我都没有的境况。
因为沐小媛的关系,秦未央跟陆雨泽也算点头之交,秦未央的看法是,沐小媛眼瞎了。
陆雨泽,笨得要命的脱线男,情商完全没有,善良纯净。
如秦未央所说,他跟沐小媛亲密的不得了,然而,永远无法再进一步。
她劝过沐小媛,可她自己都明白,甚至一句话便可概括。
爱情,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自始至终,一个人。
沐小媛的爱太深,太沉,最后,换得满身伤痕。
秦未央倒现在还记得,那年,沐小媛给远在美国的她打电话,声音里的疲惫,恍若历经千般苦难。
当她坐飞机回来的时候,瓢泼大雨,而她终于看到了她的小媛,穿着白色裙子,脸色苍白如纸,倒在她怀里。
自始至终,只有一句话,在她嘴里喃喃反复。
我怎么这么傻,他怎么……比我还傻。
即便是昏迷时的梦话,也是他。
她以为,小媛被伤至如此,应当不会再喜欢陆雨泽了。
可是……刚才从她眼底神色,依稀可见当年无可奈何却又无法不爱的神情。
陆雨泽,这三个字,成了沐小媛心上的深深伤痕,历经光阴,亦不磨灭。
小媛……怎么可以还喜欢他?
沐小媛抿抿唇,低下头,看不清眼底神色,声音里充盈着不知名的情绪:“我不会……在傻了,只是一时,放不下而已。”
秦未央起身,走到落地窗前,看向外面的天空,背对着沐小媛:“小媛,陆雨泽是不是良配,我想你比我更清楚,所以,擦亮自己的眼睛,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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