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婚正娶,霍少的旧爱新妻 第280章 谌子慎说,我家的乖孩子
作者:月满歌清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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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露露进来,在他手边搁下一杯咖啡。

  老谌今天下午跟吃了枪子儿似的,不用说,肯定是在恺悦美眉那里吃了瘪。

  哎,这傲娇的男人也该得恺悦教训教训。

  陈露露看见老谌不爽,她倒是蛮开心的,坐在老谌旁边,双手托腮笑眯眯的。

  老谌瞪她。

  老谌当然知道那两个丫头是一伙的,长期在背地里合伙编排他偿。

  老谌喝了口咖啡,烫了,也不顾还有人在站着讲投资案,手有点重的搁下马克杯朝陈露露喊,“你打算烫死我?”

  “噢,我给您换一杯。”

  陈露露作势要站起来。

  老谌火大的看她一眼,“不用!”

  陈露露心里头可开心了。老谌越反常,就说明他越在意恺悦。

  这样子,恺悦在他心里的地位就不言而喻啦。

  从会议室出来,已经是下午六点半,早就过了下班时间。

  谌子慎烦着呢,双手插兜走在前面,陈露露抱着文件夹一路小跑跟着。

  “老板,晚上需要我陪您吃饭么?”

  恺悦不在,今晚没有应酬,陈露露心说你老人家一个人寂寞孤独冷。

  谌子慎停了下脚步,冷冷看着她,“我看起来像没地方吃饭?”

  陈露露笑笑,“那就好,那就好。”

  你就装呗。

  陈露露下班过来跟老板说了一声就走了。

  谌子慎坐在办公室抽着闷烟。今晚的确没地方吃饭。

  办公室烟雾缭绕,烟灰缸里已经堆满了烟头。

  谌子慎回忆了一下早上的事情。

  那姓孙的跟恺悦在一起,他见都见不得,一个过了四十岁的大男人,在这种事情上也的确没有自己想的大度。

  就好比恺悦明明知道他去跟那些人喝酒,找女人的不会是他,但心里依旧会不爽,是一个道理。

  谌子慎知道恺悦对男人没意思,但那人三番五次来找她,他就是不高兴。

  男人小气起来,比女人更严重。

  谌子慎想着恺悦在电话里都带着哭腔了,心里就疼了,恺悦不嫌弃他年纪大,那么喜欢他,他不应该惹她伤心的。

  谌子慎蹙眉点了点烟灰。

  也不知道那孩子现在在做什么。

  彦均打电话说她去香港了,说她听起来还好,没什么事儿,就是生他的气了,一时半会儿好不了,还得他亲自哄。

  彦均还说,恺悦很少这样,平时心挺大的,这次他是真的惹毛了她。

  谌子慎摁熄了烟头,起身,拿了外套和车钥匙,离开公司。

  ……

  ……

  今晚一个人,谌子慎打算在外面随便解决一顿。

  他吃得不多,一份711的便当就够了。

  车子停在711门口,熄火,下车,锁车,一气呵成。

  谌子慎的外套搭在车座椅上,下车时就穿着一件白衬衫,卷起了袖子,整个看起来干练且英俊,气质不凡,即便是到了这个年纪,也能惹得年轻女孩子在心里犯花痴。

  落地窗旁边的小桌子上,坐着一个正在看手机的女人,桌上摆着一份便当,女人手里拿着筷子,看着手机上什么好笑的内容,一直在笑。

  谌子慎一进去就看见她。

  有些时候不见了,上一次,还是被邀请去时装周颁奖,和她在场内遇见。

  聊了几句,当时她很忙,说了改天再聊。

  谌子慎先没叫她,走到冷柜拿了一盒便当,然后付钱,然后加热。

  窗边的漂亮女人不经意抬了下头,于是她注意到站在微波炉边等饭的男人。

  她惊了一下。

  敲这个时候谌子慎从裤兜里拿出烟和打火机,低头点烟的时候轻轻转了身,于是跟女人目光相撞。

  谌子慎抽了口烟,烟夹在指尖望着她笑了一笑。

  迟嫣也是会意的笑着。

  每一次和他见面,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迟嫣曾经,算是谌子慎的女朋友吧。

  高中时候念的同一所私立学校,谌子慎大她两届,学霸,校草级人物,本人比较高冷,属于那种全校女生都喜欢他又不敢递情书那种。

  那时候谌子慎有个小女朋友,他班上的女同学,跳舞的,谌子慎每天骑车接送她,连自己家里的车都不坐。

  后来迟嫣想,为什么谌子慎会喜欢幼琳呢,幼琳身上多多少少还是有他初恋的影子吧。

  不管男人女人,都有一种情怀,初恋哪怕不至于刻骨铭心,总是难忘的吧。

  后来谌子慎高中毕业就去国外了,跟他的小女友不了了之。

  大概过了五六年吧,谌子慎在华尔街成功创业回来,昔日的初恋早就嫁了良人。

  谌子慎去参加婚礼。

  谌子慎在婚礼上遇上当伴娘的迟嫣。

  后来有了联系,后来和迟嫣……算是谈起了恋爱。

  直到遇上幼琳。

  谌子慎那几年,失了本真,原本那么骄傲的一个男人啊,在一段并不属于自己的感情里成了一个疯子。

  和幼琳回国后,看似婚姻美满,可他越来越寂寞。

  这个时候遇到迟嫣,就像瞌睡来了遇上枕头。

  他开始频繁出入迟嫣家。

  但那个时候的谌子慎,到底还是忠于婚姻,他碰不到幼琳,可他也不会去碰其他女人。

  谌子慎到了嫉妒心最强的时候,也有出言侮辱迟嫣,跟谁较劲呢,还不是自己。

  再后来,他把迟嫣推得那么远。

  迟嫣由始至终不信谌子慎不喜欢她。

  但喜欢,和爱,还是差了很大一段距离。

  听说谌子慎谈恋爱了。

  那天迟嫣在一个朋友家的聚会上听人说,谌子慎找了个年轻女孩子,是陆氏的太子女。

  谌子慎如今的身家,也不需要找门当户对的人,并且以他的个性,在最落魄的那种时候,他也没有这种想法要靠着女人往上走,那时候找他的有权有势的女人还少么?

  朋友说,谌子慎很喜欢那个女孩,攥在掌心里疼的那种。谌子慎提起“我家那个乖孩子”时,脸上有从未有过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