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忘:盛世豪门宠妻 第172章 :关于骗子T
作者:灵小小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数天前,s市最顶级的夜店里,凌正浩的儿子凌俊正左拥右抱的在舞池中玩的忘乎所以。

  迷离的灯光,女人的香水味,

  还有酒杯碰撞的声音,

  暗夜里,似乎人所有的天性都得到了最彻底的释放。

  一个年轻的男子坐在角落里,从轮廓看,他应该是个长相英俊的男人。

  他叫t,是一个骗子,

  准确的说,他会接各种雇主交给他扮演的身份,

  然后达到雇主想要的目的。

  “帅哥,我能坐下来吗?”有穿着暴露的女人贴了过来,

  他也只是淡漠的看一眼,不说话。

  很快,那个女人觉得自讨没趣,就离开了。

  t是他的代号,他是个弃婴,母亲生下他就把他丢进了垃圾桶,据说当时连脐带都没有剪。

  后来他被一个清洁工救了下来,然后那个清洁工以五万元的价格把他卖掉了,

  再然后,他跟着那个买她的独身女人生活在一起。

  这不是一个励志的故事,

  也不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那个买他的女人年轻的时候,是做小姐的,

  年纪大了,就开始变态了,

  她买他,养着他,就是为了玩弄他。

  没有人生来就是坏人,也没有人生来就想当骗子,

  t在年纪很小的时候,身心都被那个变态的女人狠狠的摧残了,

  她睁着那双死鱼眼在他身上没日没夜的要,

  终于有一天,少年拿起了刀,杀死了她。

  他解脱了,她似乎也被解脱了。

  再后来,他就开始了漫长的逃亡生活,

  没有身份证,没有念过一天书,

  他在这个世界上活的举步维艰。

  好死不如赖活着,纵然没有人在意他,纵然没有人关心他,

  他还是舍不得死,他想好好活着。

  人的一生,总是有两到三次转运的机会。

  被救,算一次,

  被培养成职业骗子,也算一次。

  不得不说,t是一个智商和情商都很高的人,

  他加入组织之后,很快就掌握了各种行骗技巧,

  并且将各种角色演的十分到位。

  如果他不是一个骗子,会是一个很优秀的演员。

  代号t,是避孕套最后一个字的第一个发声声母,

  他觉得,如果他的父亲当年有戴避孕套,

  那么他就不用在这世界这么辛苦的走一遭。

  对于亲生父母,他除了恨,没有其它任何情感,

  亦或许可以这么说,他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每一个人都只有恨,

  那是一种长年累月积压的极端负面情感。

  他喜欢喝伏特加,因为那种烈酒才能让他觉得自己正活着。

  他不碰女人,任何女人,

  因为他觉得恶心,恶心到胃痉挛。

  夜店里,喧嚣四起,每个人都在疯狂的搔首弄姿,

  不知是在放纵,还是在诱惑。

  堕落,从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而停止堕落,却是难上加难的事。

  t其实不喜欢黑暗,一点儿也不喜欢。

  在他不做骗子的时候,他喜欢在公园的长椅上晒太阳,

  他可以不吃不喝,一坐就是一整天。

  行骗的这么些年,没有警察找过他,

  他也没有回到那个他杀人的地方。

  那些变成了遥远而模糊的记忆。

  因为技术好,他的档期排的很满,

  也赚了很多钱。

  他没有办银行卡,他的钱全部放在他住的小公寓里,

  很多,具体他也没数,

  但是至少有上百万。

  这次接的任务很简单,他要扮演一个海归富二代,

  然后引诱凌俊去参与赌博,

  直到他输到没钱还为止。

  组织给他准备的新身份证上叫吴亿,一个叫起来极为奇怪的名字。

  他已经在这个夜店等了好几天了,

  虽然和凌俊连话都没有说上,但是他一点儿都不着急。

  姜太公钓鱼,愿者自然会上钩。

  凌俊起初是没有注意到t的,这个正常,他来夜店是为了泡妞的,不是为了和男人喝酒聊天的。

  后来之所以会注意到,是因为他看中的好几个身材很火辣的妞都跑到t那里去搭讪,

  这让他感觉到非常不舒服。

  男人这种雄性动物攀比心比起女人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t成功的吸引了凌俊的注意。

  “怎么,这里的妞都瞧不上?”跳了半天,凌俊有些累了,直接坐到了t的对面。

  t依旧不动声色,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个沉默寡言的年轻男人衣着考究,

  并且他很干净,像似一尘不染的干净。

  “手表不错,得要50多万吧?”凌俊喝的有点多,眼神有些迷离,可是看到这些值钱的东西,目光立即就亮了起来。

  已经是第二个问题了,t还是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看了凌俊一眼,

  然后端起伏特加一饮而尽,起身,走了。

  他一走,夜店里大概七八个妖娆的女人都跟了出去。

  出色的男人,从来都不会缺女人。

  “拽个屁呀!”凌俊心烦意乱的将桌上的酒杯全都摔倒了地上。

  书上说,如果你想要一个人记住你,

  要么让他爱你,

  要么让他恨你。

  已经有些人格分裂的t,显然比很多正常人更懂得人性,

  鱼儿已经上钩了,马上就可以收网了。

  他在黑如墨色的夜晚,迈着大步走出夜店,

  今天他开的是一辆路虎,说实话,和他的气质是有些不搭的。

  “能坐你的顺风车吗?”长期混迹夜店的女人,多半都是想要吊个有钱的男人,什么矜持之类的在她们字典里,根本没有。

  主动出击,已成为女性标志。

  那个烈火红唇的女人将柔若无骨的手暧昧的搭在t的肩膀上,这极大的引起了他的不悦,

  他狠狠的皱了皱眉,然后甩开了女人的手!

  一路狂飙回到公寓,足足洗了三个小时,他仍然觉得脏。

  其实他比谁都明白,他脏的不是被女人碰的那一小块地方,

  他脏的是心,是整个暗无天日的人生。

  公寓里的灯是最好的灯,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每一分,每一秒都开着。

  他可以面对孤独,却没办法面对黑暗。

  有的时候,他是真的对过这样的日子没有一点耐心,

  但是想着还是要过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