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宅邸是十八世纪时,西伯利亚总督尼古拉伯爵所建,度假时用来招待贵宾,开办舞会。
那时的罗斯帝国虽然幅员辽阔,但普希金、托尔斯泰、柴可夫斯基等等诸位大师都还在娘胎里,文化艺术方面一片荒漠,被西方各国认为是茹毛饮血的未开化民族。
罗斯的达官贵人也普遍怀着深深的自卑感,极其向往西欧文明,连宫廷都以说法兰西语、听维也纳音乐、看英格兰戏剧为荣。
在他们心目中,处处车水马龙、衣香鬓影的巴黎,简直是人间天堂。
这座豪宅模仿的就是凡尔赛宫,占地面积颇广。经过数百年风霜洗礼,大部分楼宇都已破败不堪。
但是从门前规划齐整的草地、灌木和树林,还有巨大的雕像和喷水池遗迹中,还是能依稀看出当年气势恢宏的胜景。
这次原油管道谈判的对象,是罗斯林业、矿业开发总公司,别看公司名字老土,其实来头很大。
它直属于罗斯国自然资源部,相当于华夏的央企。总经理的级别不亚于一省之长,而且能上达天听,直接向总统汇报工作,属于极为宠信的近臣。
车队排成警戒阵列,将沈鹿所乘的防弹商务车护得严严实实,缓缓前行。
林羽鸿和上官凤仪骑着青龙驹和黑郁金香,昂然走在队伍的最前方。两人双手互握,运转神识,合力向四周伸展蔓延,查探情况。
很快撞上几道强大的神识,一道锋锐凌厉,如枪林剑丛;一道浑元凝重,如皇天后土。很显然,这分别属于上官龙堂和靳东云。
还有两道神识,一个晦暗深沉,杀气四伏,就像西伯利亚冰原上冻结万物的凛冽寒风。
另一个却截然相反,仿佛是一蓬灵动跳跃的圣洁光芒。感受到它的时候,就像海上航行的人看见了地平线上的灯塔,心头温煦而安宁,非常亲切。
林羽鸿和上官凤仪都断定:“最后一人肯定是希莉亚没错了,但另一个是谁?貌似修为很高,没想到罗斯这个蛮荒国度,也有如此高手!”
其实想想也能理解,毕竟昔日是无比强大的帝国,雄踞一方。
还曾经先后打败过一代枭雄拿破仑和希特勒,成为欧洲霸主,与花旗国分庭抗礼,共同主宰世界。现在虽然衰落了,但兜里肯定有点底牌。
沈鹿自出道以来,都是以儒雅干练、冷峻强悍的形象示人,久而久之入戏太深,真把自己当成霸道总裁,处处讲究排场和气场。
他不愿像犯人似的,被困在密不透风的车里抵达谈判现场,显得不大气。
距离目的地百米之遥的时候,他用车载对讲机命令所有幕僚整理好装束,全体下车。
虽然对上官龙堂有所不满,但这位大表哥的实力,沈鹿深信不疑,所以在安全方面一点不用担心。
幕僚团队除化妆师、营养师、厨子等等后勤外,总计十二人,排成楔形队列。
这些人都是不满三十的青年才俊,饱读诗书,朝气蓬勃,自信满满。
他们穿着清一色手工订制的真丝衬衫和羊绒西服,外罩貂獭大衣,手里拿着公文包,走起路来脚下生风,颇有些当年纳粹党卫军的范儿。
沈鹿一马当先,率属下迈着雄赳赳、气昂昂的步子,威风凛凛地前进。那架势,就像敢死队奔赴沙场。
正走得起劲,耳边忽然响起马蹄得得,接着是一声悠长的嘶鸣。
“希律律——”
林羽鸿见后方出了状况,拨马回旋,驾着青龙驹一个纵跃跳过人群,冲了过来,拦住去路。
扬起马鞭,在沈鹿身前“啪——”地甩了个鞭花,炸出一团气浪。
扯着嗓子吼:“搞什么搞,想找死换个地方,别害我家凤仪挨处分,全部回车里去!”
林羽鸿借题发挥,公报私仇,指着沈鹿的鼻子一通狂骂,心情爽到极点。
他是爽了,沈大公子却气得浑身直哆嗦。从小到大,连爹妈也没说过他辉,仿佛每一根发丝都由黄金铸就。唇角微翘,绽放出甜蜜的笑意,让人看得熏熏欲醉。
此时正值日落时分,这名女子全身上下沐浴在夕阳的余晖中,散发出圣洁的光芒,就如同伊甸园降临人间的天使。
除了林羽鸿、靳东云等寥寥数人之外,现场无论男女都看得倒吸凉气:“天那,人间竟有如此绝色!”
沈鹿眼睛眨也不眨,贪婪地欣赏摄人心魄的美。看了好一会,才转头瞅了瞅肥如猪公的斯基同志,生平第一次对这胖子产生羡慕嫉妒恨的感觉。
心头颤抖不已:“真是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什么时候找的情人,她有同胞姐妹吗?”
这句话让斯基吓得一抽抽,连忙用熊掌捂住沈鹿的嘴,急吼吼地解释。
“千万别乱说,她是东主教备选圣女,奥古斯都家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格里高利大人的未婚妻,希莉亚殿下。”
沈鹿拨开斯基的胖手,啐了几下,松了口气。
“吁——还好还好。美女没被这头肥猪糟蹋,否则也太……”
猛地醒悟过来,悚然心惊:“难道是那个号称沙皇之鹰的格里高利?她未婚妻怎么会在你这?”
斯基嘿嘿一笑,满脸憨厚:“不止是她,格里高利大人也在,待会引荐你们认识。”
“什么!”沈鹿心头大震,既惊且喜。格里高利是现任总统卡拉扬的爱将,极其宠幸。
如果能和他拉上关系,在今后的商业和外交谈判中,肯定大有帮助。
听说这位大人负责的是罗斯国最精锐的部队:青年近卫军,常驻首都,怎么会无端端跑到西伯利亚来?